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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1267                证券简称:汇绿生态                公告编号:2025-026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779,571,428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园林业务持续发展,光通信板块逐步崛起

  公司报告期的主营业务为园林工程施工、园林景观设计及苗木种植等,能够完整的提供苗木种植、园林工程设计、施工及后续绿化养护等全产业链服务。

  2024年公司园林类业务虽然较以往年度有一定下滑,在同行业发展现状不佳的情况下,管理层及时调整战略方向,通过并购进入光通信行业。

  1、园林行业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汇绿园林资质齐全,拥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等多项建筑业企业资质,并拥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汇绿园林具有独立承接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及配套的市政、道路、城市照明、生态治理、古建筑等施工业务的能力。凭借自身全产业链优势,公司建设了武汉东湖绿道、金华市湖海塘公园景观工程融资EPC总承包项目、桐乡市凤凰湖景观工程等一系列标志性大型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汇绿园林参建的“武青堤(铁机路-武丰闸)堤防江滩综合整治园林景观工程(青山段)”获得“2018-2019年度第一批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项,承建的“环东湖绿道工程(湖中道、郊野道)”获得“2020-2021年度第一批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项。环东湖绿道景观工程入选联合国人居署中国改善城市公共空间示范项目,施工建设的东湖宾馆游步道等景观提升改造项目系2018年国家领导人于武汉接见印度总理时的主要会见场所。

  2024年园林类业务实现的营业收入5.87亿元,较上年度减少14.28%,园林工程类收入依旧是公司主要收入来源,其收入占比为80.42%,其他业务收入来源于设计业务和苗木销售业务。

  2、光通信业务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战略规划,2024年5月,公司就收购武汉钧恒30%股权与交易对方签订《股权转让意向协议》;2024年6月,公司与交易对方在湖北省武汉市正式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同月完成武汉钧恒30%股权的转让。2024年9月公司与武汉钧恒及其他股东签订了《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公司以增资方式对参股武汉钧恒增加投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武汉钧恒35%的股权。2024年12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重大资产重组等议案,公司通过现金增资方式增加对武汉钧恒持股比例到51%,2025年2月初,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

  武汉钧恒2012年成立,总部位于武汉光谷,专业从事以光模块为主的光通信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是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武汉钧恒成立之初主要从事光通信产品的研发与生产。经过十余年发展,武汉钧恒光通信产品深入民用,且随着下游云计算、AIGC、5G通讯等市场快速增长,民用光模块已经成为公司盈利来源的主要产品。武汉钧恒民用光模块产品覆盖10G至800G速率,以适用短距离的多模产品为主,广泛应用于AI(人工智能)、HPC(高性能计算)、IDC(数据中心)、光纤通信等领域。

  武汉钧恒2024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67亿元,净利润6,966.90万元,2024年度内,公司对其投资收益为1,379.91万元。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绿生态”)于2024年12月12日与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钧恒”或“钧恒科技”或“标的公司”)签订了《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于2024年12月13日与武汉钧恒创始股东签订了《超额业绩奖励协议》。武汉钧恒拟增加注册资本1,962.43万元,其中,公司拟以现金24,583.416万元认购武汉钧恒1,862.38万元注册资本,余下22,721.036万元计入武汉钧恒资本公积(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武汉钧恒创始股东之一彭开盛拟以现金1,320.66万元认购武汉钧恒100.05万元注册资本,余下1,220.61万元计入武汉钧恒资本公积。本次交易前,公司持有武汉钧恒35%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武汉钧恒51%的股权,武汉钧恒将成为汇绿生态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董事会同意参照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4年9月30日为基准,对武汉钧恒全部股权的评估结果,《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投资所涉及的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报告》(众联评报字[2024]第1310号),公司以现金24,583.416万元认购武汉钧恒1,862.38万元注册资本。公司的董事兼总经理李岩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严琦女士均在武汉钧恒担任董事,武汉钧恒董事长兼总经理彭开盛先生在公司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构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24年12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签订关联交易暨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1)及《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之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25年2月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之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3、公司已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了本次的增资款,2025年2月7日,武汉钧恒已根据《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完成本次对外投资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增资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之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此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已交割完成。武汉钧恒成为汇绿生态的控股子公司。

  

  证券代码:001267           证券简称:汇绿生态              公告编号:2025-021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4月12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25年4月22日在湖 北省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556号房开大厦写字楼37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李晓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计,并已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议案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议案五: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独立董事张志宏先生、邓磊先生、吴京辉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其本人独立性情况予以自查并向董事会提交了自查报告,董事会依据相关报告等,对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审议和评估,认为独立董事尽职尽责,不存在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况。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六:审议通过《关于审核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独立董事津贴严格按照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执行;

  (2) 董事会董事在公司领取薪酬均为兼任公司管理岗位领取的岗位薪酬,其中:因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依据公司薪酬相关文件,董事长李晓明自2024年10月起领取专职董事长薪酬;副董事长刘斌自2025年2月起领取专职副董事长薪酬;

  (3)监事会监事在公司领取薪酬均为兼任公司管理岗位领取的岗位薪酬;

  公司依据薪酬及考核制度,对管理人员2024年度的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并计算2024年度薪酬。符合公司相关规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024年度公司计提各类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共计2165.38万元,减少2024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2165.38万元。

  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议案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证券投资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证券投资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证券投资,风险可控,未违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情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证券投资情况专项说明》。

  议案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

  议案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案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议案十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议案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十四: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5,301,356.50 元,母公司净利润为 81,045,186.53 元。2024年度母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91,448,323.56 元。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拟以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79,571,428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派发现金股利总额38,978,571.40 元。不送红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本次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的公司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议案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指定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限为一年。聘任该所为本公司进行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议案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年度担保、融资额度的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为提高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合理运用资金,计划在股东大会授权年度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情况如下:

  

  1、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信用证融资、票据融资和开具保函等形式,具体授信额度以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

  2、授权有效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当期总额度(贷款余额)不超过13亿元整。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以自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土地、存货、应收账款、设备、商标等)在上述融资额度内,提供抵押担保。

  3、上述担保额度、授信融资额度授权期限(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一日。

  4、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需求,签署担保相关内部审批文件。

  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和公司业务发展情况。本次担保额度,考虑了公司的正常资金需求,并能够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年度担保、融资额度,在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逐步实施。

  汇绿园林近年来经营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均在合理的范围内,具备债务偿还能力。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持有武汉钧恒51%的股权,武汉钧恒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武汉钧恒并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董事会认为武汉钧恒在2024年实现了良好的市场需求,并计划进行产能扩充。武汉钧恒的经营具有稳定性,并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此次担保的风险可控。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

  议案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议案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61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121.2万股。

  本次解限事宜在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刘斌先生、李岩先生、石磊先生、严琦女士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议案十九: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中确定的4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拟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以下简称“本次调整”)。

  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由527万股变更为464万股,激励对象人数由49人调整为45人。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相符。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议案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以2025年4月23日为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向45名激励对象授予464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60元/股。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议案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武汉钧恒对外投资的议案》

  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钧恒”)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51%。

  对外投资计划如下:

  1、 投资主体:武汉钧恒

  2、 投资地点:湖北省鄂州市临空经济区

  3、 投资金额:2亿元人民币

  4、 投资主要内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厂房、研发中心、办公设施及配套设施的建设,以及高端光通信设备的购置和安装。项目达产后,将主要生产400G及以上速率光模块,满足市场对高速率、大容量光通信模块的需求

  5、 建设时限:2025年6月-2027年6月,建设期两年

  6、 资金来源:本项目资金来源于自筹

  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本次董事会审议同意的范围内,落实投资细节。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武汉钧恒对外投资的公告》。

  议案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议案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案》

  同意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以上所有需要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1267        证券简称:汇绿生态        公告编号:2025-023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案》,现就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6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 截至2025年5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及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556号房开大厦写字楼37楼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 提案编码

  

  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做《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2025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 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 登记时间:

  2025年5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17:00

  (二)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登记须在2025年5月9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三) 登记地点及登记文件送达地点: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556号房开大厦写字楼37楼公司3715室,信函或电子邮件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政编码:430010

  电子邮箱:hlzq@cnhlyl.com

  传真:027-83641351

  (四) 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 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方铂淳

  联系电话:027-83641351

  本次现场会议,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六、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七、 附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267”,投票简称:“汇绿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13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由本单位/本人承担。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单位名称):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及持股数:

  委托人签字(法人盖公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各选项中,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累积投票提案请填写投票数。

  

  证券代码:001267         证券简称:汇绿生态          公告编号:2025-022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12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25年4月22日在湖 北省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556号房开大厦写字楼37楼公司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078号好时光大厦1幢18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熊忠武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计,并已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详见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5)0101558号。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议案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自我评价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符合公司内部控制需要;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议案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议案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4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监会、深交所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案七: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此项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议案八: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方向和项目的建设内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战略。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的事项。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议案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增强公司资金的流动性,不存在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议案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5,301,356.50 元,母公司净利润为 81,045,186.53 元。2024年度母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91,448,323.56 元。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拟以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79,571,428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派发现金股利总额38,978,571.40 元。不送红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本次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的公司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

  监事会认为:该方案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议案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提请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指定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限为一年。聘任该所为本公司进行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议案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议案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依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61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121.2万股。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议案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调整后的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符合《管理办法》本次激励计划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条件,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未超出公司公示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范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议案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因此,监事会同意以2025年4月23日作为首次授予日,并同意向符合条件的45名激励对象授予464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60元/股。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1267           证券简称:汇绿生态              公告编号:2025-028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内部控制审计,聘期为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216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7)2023年经审计总收入215,466.6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5,127.8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6,747.98万元。

  (8)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1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26,115.39万元,中审众环所在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43名从业执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6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4人次、监管措施4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郁,199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起为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永超,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起为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为郭幼英,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3年起为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复核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郭幼英和项目合伙人王郁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永超最近3年收(受)行政监管措施0次,未受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王郁、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永超、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郭幼英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收费8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60万元。

  2023年度审计收费8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60万元。

  具体金额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审计费用以行业标准和市场价格为基础,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5年4月22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进行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

  (二)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三)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了相关审计工作,续聘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因此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中审众环营业执照、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照。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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