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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91          证券简称:上海谊众          公告编号:2025-01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订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长。本次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8月3日发布的《关于同意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95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4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8.1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774.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7,171.45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93,603.05万元。

  截至2021年9月3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93,603.05万元已全部到位,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201Z0041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及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对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的调整,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注1:“年产500万支注射用紫杉醇聚合物胶束及配套设施建设”将由全资子公司上海联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实施生产综合厂房建设等土建工程,由上海谊众负责自动化生产、检测及包装生产线建设,同时对现有能源供应、环保设施等进行改造建设等。

  (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1、“年产500万支注射用紫杉醇聚合物胶束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2020年以来,受外部客观环境影响,公司注射用紫杉醇聚合物胶束新药注册上市申请过程较预计时间延后,直至2021年第四季度方获批上市,相应地公司募投项目建设也推后进行;同时,由于该项目厂房建设所处地块位于上海市奉贤区奉贤新城17单元建设规划范围内,前述规划涉及商业办公、居住生活、工业仓储、科研教育及轨道交通15号线南延段等,对公司厂房建设项目的报批审核进度产生了一定影响,2024年2月,“年产500万支注射用紫杉醇聚合物胶束及配套设施建设”方获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目前该项目正在开展建筑主体工程的施工及产线装配,作为药品生产用途,根据药品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项目投产前尚需通过药监部门检查并获得生产许可,通过药监部门检查并获得生产许可的审批时间取决于多项内外部条件,时间上具有一定不确定性,因而该项目进度存在延期的情况。

  2、“注射用紫杉醇聚合物胶束扩大适应症临床研究”项目

  一方面,基于外部客观环境,公司注射用紫杉醇聚合物胶束新药注册上市较原计划有所延后;另一方面,近年来,医药行业外部环境出现一定变化,公司根据最新行业政策变化情况,适时调整了相关产品的研发进度;同时,紫杉醇胶束针对其他适应症的临床研究目前正有序开展,根据最新的医药监管要求,公司开展紫杉醇胶束扩大适应症的三期临床研究前,需先进行小规模的二期临床试验,在获得试验数据后方可科学、严谨、精准地制定三期临床研究方案与计划,相关流程的周期具有一定不确定性,考虑到上述客观情况,经公司审慎评估,拟对该项目完成时间进行调整。

  3、“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一直在有序开展,截至2024年末项目投入进度达到80%左右。但因近年来,医药行业市场环境出现客观变化,尤其是受2024年底之前,公司紫杉醇胶束尚未纳入医保目录,在医院准入、药房配置与回院输注等环节上存在一定困难等因素影响,公司根据外部环境的最新情况,适度调整了紫杉醇胶束市场布局策略。随着紫杉醇胶束于2025年1月正式纳入医保目录,公司将持续推进“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建设工作。

  为了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资金安全合理运用,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当前的实际建设进度,经过谨慎研究,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年产500万支注射用紫杉醇聚合物胶束及配套设施建设”、“注射用紫杉醇聚合物胶束扩大适应症临床研究”、“营销网络建设”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做出调整,公司将继续统筹协调全力推进,力争早日完成上述募投项目建设。

  综上,基于外部客观环境、行业政策、地方建设规划、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进展等多方面因素考量,公司拟对募投项目“年产500万支注射用紫杉醇聚合物胶束及配套设施建设”、“注射用紫杉醇聚合物胶束扩大适应症临床研究”、“营销网络建设”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审慎和效益最大化为原则,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市场环境变化,把控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项目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五、募投项目实施的必要性与可行性的论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年产500万支注射用紫杉醇聚合物胶束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注射用紫杉醇聚合物胶束扩大适应症临床研究”项目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重新论证,具体如下:

  1、“年产500万支注射用紫杉醇聚合物胶束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1)项目继续实施的必要性

  目前,紫杉醇作为抗微管剂的细胞毒类抗肿瘤药物,是抗肿瘤植物药中市场规模最大的品种,是肿瘤化疗的基石性药物,临床上既可单独使用,也可与靶向或免疫药物联合使用,还可作为辅助或新辅助化疗药物使用,广泛应用于肺癌、乳腺癌、胃癌、卵巢癌等癌种的治疗。注射用紫杉醇聚合物胶束是继普通紫杉醇注射液、紫杉醇脂质体、紫杉醇白蛋白之后的全新紫杉醇剂型,针对非小细胞肺癌(NSCLC)的临床研究及临床实践表明,该产品相较于其他的紫杉醇剂型,在疗效及安全性上均具有显著的临床优势。公司注射用紫杉醇聚合物胶束为国内第一个上市的紫杉醇胶束产品,市场空间大,随着公司学术及市场推广的持续推进,预计未来该产品的有效性、安全性等临床优势将越来越为市场所认可,并转化为良好的市场份额,同时随着公司紫杉醇胶束纳入医保目录并于2025年1月开始执行医保价格,紫杉醇胶束的市场推广前景良好。

  募投项目“年产500万支注射用紫杉醇聚合物胶束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的实施,可有效提升公司紫杉醇胶束产品的生产能力,满足下游市场需求;同时通过采用先进的自动化、 智能化、集约化的生产装备,该项目将通过提升生产效率、保证产品质量等方式,达到进一步降本增效的目的,为公司长远业务目标及发展战略的实现提供坚实的保障。

  (2)项目继续实施的可行性

  为了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对项目投入秉持科学、合理、节约的原则,根据外部客观环境、地方建设规划、行业主管部门关于医药生产管理政策、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确定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目前该项目正在开展建筑主体工程的施工及产线装配。公司在长期的业务实践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培养了专业的产线建设队伍,并建立了完善的生产管理体系、品质管理体系,公司具备实施该项目的技术实力及人才储备。

  2、“注射用紫杉醇聚合物胶束扩大适应症临床研究”项目

  (1)项目继续实施的必要性

  紫杉醇是经典的化疗基础药物,具备广谱抗肿瘤的特性,在肺癌、乳腺癌、胃癌、卵巢癌等肿瘤治疗方面具有独特优势。公司注射用紫杉醇聚合物胶束作为最新的紫杉醇创新剂型,为国家“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十三五”第一批立项项目;产品批准上市后,联合铂类用于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基因突变阴性和间变性淋巴瘤激酶(ALK)阴性、不可手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患者的一线治疗,该产品的成功上市填补了国内外胶束制剂领域的空白。

  基于紫杉醇本身抗肿瘤的广谱特性,除针对NSCLC的治疗外,紫杉醇胶束在临床上应用于食管癌、胃癌、鼻咽癌、胰腺癌、乳腺癌、妇科肿瘤等其他多癌种的治疗手段具有较高的可行性。

  通过募投项目“注射用紫杉醇聚合物胶束扩大适应症临床研究”的实施,预计公司可以较大幅度扩大紫杉醇胶束的治疗领域,为更多其他癌种患者提供高品质、创新性、最新剂型的紫杉醇胶束产品,同时公司现有各地销售渠道可本地化覆盖更多科室的销售推广,提升学术推广效率和市场推广效果,从而增厚公司业绩,有利于公司长远稳健发展。

  (2)项目继续实施的可行性

  公司成立以来,主要依靠自身力量完成了国内第一个紫杉醇胶束产品的研发、上市,填补了国内外胶束制剂领域的空白;公司培养了一批高水平、稳定的研发力量,同时通过员工持股平台持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等的实施,进一步提升了公司重要研发人员的忠诚度、稳定性;此外公司在紫杉醇胶束获批上市的过程中与包括众多医疗结构等在内的临床资源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综上,募投项目“注射用紫杉醇聚合物胶束扩大适应症临床研究”的实施具有可行性。

  3、“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1)项目继续实施的必要性

  由于紫杉醇胶束主要用于肿瘤治疗,专业性比较强,需要开展专业的学术服务和推广工作。紫杉醇胶束是公司研发上市的第一款产品,营销网络的建设可以确保公司拥有市场推广的主动权,从而建立自有、可控的营销体系,确保产品推广能取得更好的效果,从而让产品获得更多医院、患者的了解和认可,并促进临床实践中安全合理地使用紫杉醇胶束,这对公司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根据国家医疗管理体制改革的精神,药品生产企业需采取相应措施减少流通环节,特别是“两票制”推出之后,药品流通渠道趋于扁平化,这都需要企业根据自身经营策略建立起有效的市场营销网络。

  综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自主可控地开展紫杉醇胶束的市场推广,更快更好地将紫杉醇胶束在安全性、有效性方面的临床优势转化为良好的市场份额。

  (2)项目继续实施的可行性

  紫杉醇胶束自2021年四季度上市以来,公司已初步构建了专业性强、覆盖区域广的市场营销团队,紫杉醇胶束在市场上的认可度也不断提高,随着公司紫杉醇胶束于2024年11月被纳入医保目录,2025年1月开始正式执行医保价格,紫杉醇胶束的市场推广预计将取得更好的效果,因而该项目的实施具有可行性。

  六、关于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内容及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上海谊众本次募投项目“年产500万支注射用紫杉醇聚合物胶束及配套设施建设”、“注射用紫杉醇聚合物胶束扩大适应症临床研究”、“营销网络建设”延期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091           证券简称:上海谊众          公告编号:2025-013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海谊众”)董事会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21]2595号文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45万股,每股发行价为38.1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774.5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7,171.4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3,603.05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9月3日到账,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容诚验字【2021】201Z0041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截至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48,146.8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1年9月6日,本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以下简称“农行奉贤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以下简称“交行奉贤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以下简称“招行奉贤支行”)及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农行奉贤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3803980040025421、03803980040025439)、在交行奉贤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10069192013004170766)、在招行奉贤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21938467310102)。

  公司于2021年9月15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36,030,479.15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账号:121938467310804)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浦支行(账号310069192013004751453)开立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

  公司于2022年8月16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900,000,000.00 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于2023年8月1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50,000,000.00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4年8月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 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0,000,000.00 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 本要求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 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50,968.28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2,358.49元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1]201Z0204号)。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约定内容详见“二、募集资金

  管理情况”。

  2024年度,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订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长。本次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订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长。本次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 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025年4月22日,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针对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专项核查报告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2024年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附表1: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补充流动资金及业务发展资金截至期末累计投入31,739.40万元,较承诺投资总额 30,000.00万元超出1,739.40万元,系使用该项目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附表2:

  2024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88091          证券简称:上海谊众          公告编号:2025-014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年度经营状况及岗位职责,制定了2025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2025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5年度任期内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薪酬方案具体内容

  1、非独立董事在公司任职的,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确定薪酬待遇;非独立董事未在公司任职的,不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每年津贴为人民币16万元(含税)。

  3、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确定薪酬待遇,按照基础薪酬与实际业绩考核情况领取岗位薪酬。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监事2025年薪酬(津贴)方案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鉴于公司董事2025年薪酬(津贴)方案涉及独立董事津贴,我们回避表决,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091         证券简称:上海谊众          公告编号:2025-009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5年4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潘若鋆召集并主持,经全体与会监事讨论和表决,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关于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3、关于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监事会认为: 基于公司2024年度所实现的实际业绩情况,及短期内在市场推广与研发投入上的资金需求;同时,公司2024年度为维护市值与股东权益,实施并完成了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计划,实际回购股份1,274,307股,实际回购金37,240,964.92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视同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不再实施现金分红或转增股本等权益分派方案,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审议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7、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8、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投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结构化存款,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可以提高对暂时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和其他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9、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事项。

  10、关于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相关服务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诚实守信,恪尽职守,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其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特此公告。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091         证券简称:上海谊众          公告编号:2025-010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其他形式的权益分派。

  ● 本次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2024年度为维护市值与股东权益,实施并完成了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计划,实际回购股份1,274,307股,实际回购金额37,240,964.92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视同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 本次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股票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 利润分配预案的内容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合并净利润6,975,282.60 元。截至 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64,976,035.09 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其他形式的权益分派。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本年度公司受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实现业绩较去年同期明显下降。同时,根据公司发展实际需要与经营计划,公司将持续加大在研发、核心产品注射用紫杉醇聚合物胶束市场推广上的投入,对资金具有一定需求。

  综上,考虑到公司2024年度所实现的实际业绩情况,及短期内在市场推广与研发投入上的资金需求;同时,公司2024年度为维护市值与股东权益,实施并完成了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计划,实际回购股份1,274,307股,实际回购金37,240,964.92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视同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拟定2024年度不再实施现金分红或转增股本等权益分派方案,该议案仍须经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 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 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二) 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基于公司2024年度所实现的实际业绩情况,及短期内在市场推广与研发投入上的资金需求;同时,公司2024年度为维护市值与股东权益,实施并完成了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计划,实际回购股份1,274,307股,实际回购金37,240,964.92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视同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不再实施现金分红或转增股本等权益分派方案,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 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其他形式的权益分派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经营情况及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与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091          证券简称:上海谊众          公告编号:2025-011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金额: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6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 相关风险提示:虽然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结构化存款。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总经理在额度内办理具体操作事宜。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所需,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为控制风险,公司在进行现金管理时将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结构化存款,其风险在可控的范围之内;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时,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4、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现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加强对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风险的管控。

  四、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结构化存款。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发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专项意见

  1、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投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结构化存款,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可以提高对暂时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和其他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闲置自有资金,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保障投资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091         证券简称:上海谊众          公告编号:2025-008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5年4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周劲松召集并主持,经全体与会董事讨论和表决,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关于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情况: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3、关于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董事会认为:基于公司2024年度所实现的实际业绩情况,及短期内在市场推广与研发投入上的资金需求;同时,公司2024年度为维护市值与股东权益,实施并完成了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计划,实际回购股份1,274,307股,实际回购金37,240,964.92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视同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不再实施现金分红或转增股本等权益分派方案,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6、关于审议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关于评估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9、关于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10、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1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董事会认为:公司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投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结构化存款,可以提高对暂时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和其他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12、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事项。

  13、关于公司公司董事2025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6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15、关于公司审计委员会对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议情况暨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16、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17、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18、关于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董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相关服务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诚实守信,恪尽职守,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其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9、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关于修订《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1、关于修订《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2、关于修订《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3、关于制订《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4、关于制订《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5、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6、关于提请召开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特此公告。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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