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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581          证券简称:安杰思        公告编号:2025-02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04月2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兴中路389号九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5年04月10日以专人送达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由董事长张承主持,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总经理张承先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总经理的各项职责,严格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认真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的有效实施,带领公司积极稳健的发展,有效地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经董事会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董事会职能,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经董事会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听取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将在公司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独立董事吴建海先生、夏立安先生和非独立董事盛跃渊先生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相关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职责,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并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内控建设和财务规范。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从事公司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尽职尽责,客观公正地对公司的会计报表发表了审计意见,表现出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计委员会对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和《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对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8)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良好,通过定期开展内部控制测试及时识别内部控制中存在的缺陷并落实整改,持续推进内部控制体系的优化,从而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有利于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成果、资金情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 2024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董事会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生产经营、考核体系、相关岗位职责等实际情况并参考同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内部董事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津贴。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外部非独立董事不领取津贴。公司独立董事按年领取独立董事津贴,2025年津贴标准为7万元/年(含税)。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生产经营、考核体系、相关岗位职责等实际情况并参考同行业薪酬水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并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

  酬。经董事会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委员韩春琦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张承、韩春琦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能够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因此,公司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经董事会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十四)审议通过了《2025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董事会认为: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行业前景与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进一步推动公司持续优化经营、深化内部改革、规范治理结构和积极回报投资者,公司制定了 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同时对 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评估总结。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内容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文件。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增资实施股权激励及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为进一步落实公司的发展战略,优化全资子公司杭安医学的资本结构,同时建立健全杭安医学的长效激励机制,提升其运营及管理效率、可持续发展能力及核心竞争力,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效地将各方利益结合在一起,实现价值共创、利益共享,促进员工与杭安医学的共同成长及发展,杭安医学拟通过增资形式引入杭州鼎亮员工持股平台以实施股权激励,符合公司及杭安医学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经董事会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张承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增资实施股权激励及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结构是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和自身发展战略而作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本次调整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经董事会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张承先生、张千一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科创板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亦未有被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上述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等相关要求。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冯洋先生、沈梦晖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亦未有被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上述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等要求。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二十二)审议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为了保证顺利具体实施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因员工离职或员工主动放弃的限制性股票份额直接调减、调整至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调整和分配;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归属,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交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8)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

  (9)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5、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5票赞成,回避0票,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实施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委员韩春琦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张承、盛跃渊、韩春琦回避表决。

  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二十四)审议了《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合法、有效。管理办法坚持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能够确保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和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委员韩春琦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张承、盛跃渊、韩春琦回避表决。

  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二十五)审议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为保证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事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授权董事会及其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提名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计划持有人的资格、提前终止员工持股计划;

  4、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6、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含预留份额)所购买股票的锁定、解锁以及分配的全部事宜;

  7、授权董事会确定或变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如有),并签署相关协议;

  8、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协议文件;

  9、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张承、盛跃渊、韩春琦回避表决。

  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一季度报告》全文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一季度报告》

  (二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二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5年05月16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等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581           证券简称:安杰思         公告编号:2025-024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监事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杰思”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全体代表采取无记名投票选举的形式,选韩春琦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选举时百明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韩春琦先生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第三届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时百明先生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第三届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均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以上人员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关于董事、监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特此公告。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附件简历:

  韩春琦先生:

  1983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其主要经历如下:2006年10月至2011年12月,于安瑞医疗器械(杭州)有限公司任研发主管;2012年1月至今,于公司先后任研发中心副总监、研发中心总监、董事兼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任安杰思精密总经理。

  截至目前,韩春琦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52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时百明先生;

  1979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其主要经历如下:2003年7月至2008年7月,于浙江飞亚电子有限公司任研发工程师;2008年8月至2011年12月,于安瑞医疗器械(杭州)有限公司任研发工程师;2012年1月至今,于公司先后任项目经理、研发中心经理、研发中心副总监、监事。现任公司监事、新项目部总监、设备研发中心总监。现任公司监事、杭安副总经理兼研发中心经理。

  截至目前,时百明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581          证券简称:安杰思             公告编号:2025-012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1日上午10:30时在公司九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网络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时百明主持召开,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监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有效监督和审查了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对公司的合规运作进行了审查,特别是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履行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保障了公司全体股东以及公司的合法权益。监事会一致同意《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8)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良好,通过定期开展内部控制测试及时识别内部控制中存在的缺陷并落实整改,持续推进内部控制体系的优化,从而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有利于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成果、资金情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告编号:2025-014)

  五、《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董事会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全体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0票,回避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效益。经监事会会议审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19)

  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15)

  九、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增资实施股权激励及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进一步落实公司的发展战略,优化全资子公司杭安医学的资本结构,同时建立健全杭安医学的长效激励机制,提升其运营及管理效率、可持续发展能力及核心竞争力,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效地将各方利益结合在一起,实现价值共创、利益共享,促进员工与杭安医学的共同成长及发展,杭安医学拟通过增资形式引入杭州鼎亮员工持股平台以实施股权激励,符合公司及杭安医学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经监事会会议审议,非关联监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2票,回避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增资实施股权激励及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十、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应按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同意提名李金凤女士(简历详见附件)、沈伟娟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核查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该名单人员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

  表决情况:同意2票,回避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

  表决情况:同意2票,回避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时百明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一季度报告》全文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3日

  

  公司代码:688581                                                  公司简称:安杰思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8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报告出具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为401,898股,公司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80,576,89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119.61万元人民币(含税),2024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3,096.79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4,216.40万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8.46%,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11,119.61万元人民币(含税),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7.90%。

  公司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1.1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2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3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从事内镜微创诊疗器械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应用于消化内镜诊疗领域,按治疗用途分为GI类、EMR/ESD类(单、双极)、ERCP类和诊疗仪器类。公司生产的各类微创诊疗器械与消化内镜配套使用,两者相辅相成,共同应用于消化道疾病的临床诊断和治疗。公司秉持“创造、坚持、分享”的核心价值观,为患者和临床医生提供更安全、更高效的内镜微创诊疗器械。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及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

  2.2 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通过销售内镜诊疗器械、诊疗仪器及配套耗材取得销售收入与生产成本及费用之间的差额。

  2、研发模式。在“三棵树”理念的指引下,公司逐步形成“以临床需求为导向、以产品创新及工艺优化为路径、以行业技术为支持”的研发体系,实施“销售一代、研发一代、探索一代”的产品研发和市场销售策略。

  建立高效的研发项目团队,健全研发创新机制,挖掘临床对于产品的最新需求;通过市场调研、信息搜集、与临床开展医工相结合的研发模式,了解临床需求,帮助公司在售品、在研品提供更好的改进建议,使公司产品更加贴合临床的使用需求。

  3、生产模式。公司采取国内备库、海外接单生产两种模式,根据订单预测和以销定产的方式,生产部门制订生产计划,通过营销、生产运营、质量等部门的协作,保证高效的生产。

  4、采购模式。公司已制定较为完善的采购管理制度,规范了物料采购的审批决策程序、采购流程及相关部门职责。采购部以获取质量可靠、价格合适、交货及时的原材料为宗旨,以建立满足经营需求的供应链及供应商管理体系为核心,将重点采购工作前置到项目开发阶段,确保产品的设计质量和成本的可控性。

  5、销售模式。公司销售模式包括经销和ODM贴牌两种类型,境内销售以经销为主,境外销售以贴牌为主。在国内公司将标有公司品牌的产品出售给经销商,经销商最终会将产品出售给终端医院;公司在境外主要采用ODM贴牌的模式,客户仅提出外观、颜色、尺寸等需求,贴牌产品的主体设计和生产均使用公司自有核心技术,设计图纸、生产工艺等由公司独立完成,除客户商标外的知识产权属于公司,不存在使用客户技术的情形。报告期内,在境外公司亦加大了自有品牌的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2.3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公司所处行业及其基本特点

  公司从事内镜微创诊疗器械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C35)中的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C358)。

  (2)中国医疗器械政策与全球环境变化

  随着全球人口老龄化进程加速以及微创介入领域各类诊疗技术的不断创新与发展,叠加欧美发达国家民众健康意识显著提升,近年来全球医疗器械市场规模保持快速增长。据《中国医疗器械蓝皮书(2024)》统计,2023年全球医疗器械市场规模为5,184.6亿美元,预计将从2024年的5,422.1亿美元增长到2032年的8,868亿美元,预测期内复合年增长率为6.3%。

  在全球医疗器械行业持续发展的背景下,我国医疗器械行业亦呈现快速扩容趋势。在需求端,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提高,潜在的医疗健康需求持续提升;同时,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医保政策与医疗体系不断深化、覆盖面逐渐完善,我国国民可支配收入进一步提升,医疗消费能力及意愿不断增强。在政策端,国家多项利好政策为医疗器械的发展打开了绿色通道,鼓励通过技术创新进行产品升级,推动国产品牌崛起。在需求端和政策端的共同推动下,我国医疗器械市场快速发展。根据《中国医疗器械蓝皮书(2024年)》统计,中国医疗器械市场规模由2016年的3,700亿元增长至2023年的10,328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6.12%。

  虽然我国医疗器械行业整体处于快速增长期,但整体医疗器械企业仍呈现行业集中度较低的行业特点,相较于发达国家存在一定的差距。目前国内医疗器械市场仍由国际头部医疗器械企业占据主导地位,高端的医疗器械产品仍以进口为主。随着市场需求的提升,在国家对医疗产业的各项利好政策的扶持下,有助于产业的进一步升级,国内医疗器械行业有望继续保持快速增长趋势,并逐步实现国产替代的过程。

  (3)内镜诊疗领域

  近年来,随着内镜技术工艺的不断的提高和普及,内镜诊疗已经成为主流的微创治疗手段之一,广泛应用于消化道、呼吸系统以及泌尿等多个领域,主要应用于胆胰管疾病、消化道癌症和消化道出血的治疗。此外,软镜诊疗主要应用于胃肠道疾病诊断、EMR&ESD、ERCP 等术式,已成为消化道癌症筛查的金标准,“早诊早治”意义重大已成为共识。

  内镜诊疗器械作为医疗器械行业增长较快的板块之一,据波士顿科学预测,2023年全球内镜诊疗器械市场规模为60亿美元,2024年至2026年的年均复合增速为7%。随着全球人口老龄化不断加深,内镜筛查渗透率逐渐升高,内镜诊疗器械和耗材市场有望继续保持增长趋势。

  目前,在内镜诊疗领域,仍由欧美等发达国家占据主导地位,这得益于其完善的医疗基础设施、高额的医疗支出以及领先的市场参与者的存在。但是,随着国内医疗器械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医疗器械的产品质量和用户体验的提升,与此同时,伴随着民众“早筛早治”意识的不断提高、内镜诊疗技术的不断下沉以及有能力开展微创诊疗的医院数量不断增加,使得国内内镜市场呈现快速增长趋势,也带动了对内镜耗材的需求。根据博研咨询&市场调研在线网分析统计预测,2023年中国内镜诊疗器械市场规模达到约156亿元。预计到2025年,中国内镜诊疗器械市场规模将增长至约220亿元。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消化内镜手术渗透率持续提升,消化内镜诊疗器械市场规模持续增长,国产医疗器械政策扶持力度不断加大,发改委、工信部、科技部、国家卫健委等纷纷出台政策支持医疗器械产业发展,助力医疗器械创新发展和产业集聚,鼓励医院陆续采用性价比更高的国产医疗器械,这将有利于国内头部企业规模的进一步扩大。

  (4)主要技术门槛

  医疗器械行业是一个技术含量高、法律法规严格、产品生命周期长、市场需求多样化、产业链复杂的行业,需要大量的科技支持和研发投入,也需要各个环节紧密配合。总体拆分来看,可以分为五大类:技术门槛,由于医疗器械制造设备需要掌握高精度制造、化学处理、材料成型、软件控制等多方面技术知识。资金门槛,设备需要大量的投入,包含设备制造、设备调试、产品研发等多个环节。法律门槛,生产需要符合国家标准和法规。市场门槛,由于市场竞争比较激烈,企业需要具备强大的市场推广和销售渠道。人才门槛,该行业需要各类人才共同协作,才能开发出满足临床需求的创新产品。综上所述,医疗器械行业需要长时间的专业技术积累和深刻的临床理解,这也增加了市场的进入壁垒。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近年来,内镜配套诊疗器械市场持续扩容。根据Frost&Sullivan出具的调查报告显示,在全球内镜诊疗市场,波士顿科学的市场占有率为36%,奥林巴斯为34%,库克为13%,剩余为其他品牌;

  自成立以来,公司始终将内镜微创诊疗领域作为企业战略发展方向,通过技术创新、优化服务网络、市场扩张、成本控制以及适应政策等多方面策略,构建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并致力于打造以服务和研发为“护城河”的长期竞争力企业。

  报告期内,公司取得重要政府荣誉7项,获得“浙江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浙江省生物医药高成长型企业”、“浙江省首批两新重大科技成果”、“杭州市绿色工厂”、“杭州市优质产品(止血夹)2023年杭州市总部企业”等荣誉。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多年来,公司发挥自身研发优势,对传统产品不断进行技术改进。以“三棵树”为指引,利用核心技术精准解决临床痛点。先后实现夹子装置的可拆卸、可换装和连发等新功能,进一步提高操作安全性、缩短手术时间、降低诊疗成本。在用于防治消化道早癌筛查的ESD产品中,公司基于电切原理,自主研发双极黏膜切开刀和双极电圈套器等设备和匹配的耗材,有效降低了手术风险。2019年,双极高频消化道早癌治疗手术系统被认定为浙江省省级重点研发项目。在双极治疗系统基础上,公司开发了“第三只手”牵引夹和补液动力源三代水泵,形成了安杰思独有的双极ESD手术技术。通过对电圈套器优化丝径结构、调整径长比例,加强EMR手术中电圈套器在套取息肉的贴壁性和防撤滑效果,形成无极变径的新型电圈套器技术。在ERCP领域,推出了创新性的涂层导丝技术,产品做到直径更细、刚性更强,提高了插管成功率。公司还拥有啮合活检技术、可旋转操控技术、可换装技术、碟形球囊成型技术等核心技术,并围绕核心技术建立了严密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与此同时,公司始终秉承“销售一代、研发一代、探索一代”的产品研发策略,加强以AI临床诊断为核心的产品研发方向及布局,通过医工结合、校企合作加快研发周期,公司多款产品预计于2025年陆续进入产品注册申报阶段。

  截至2024年末公司累计申请367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239项(包括PCT申请34项),实用新型专利108项,外观设计专利20项;有效授权专利100项,其中发明专利52项,实用新型专利43项,外观设计专利5项,48%以上专利已经应用于公司相关产品中。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63,663.41万元,同比增长25.1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339.37元,同比增加35.06%。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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