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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639    证券简称:华恒生物    公告编号:2025-00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1日以专人递送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郭恒华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带领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忠实勤勉的履行自身职责,落实执行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事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所赋予的职责权限,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深化公司治理、规范公司运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张奇峰先生、吴林先生、WANG FUCAI(王富才)先生及前述独立董事的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人员的任职经历以及独立董事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的职责。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2024年度按时完成了公司年度报告审计等工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和整体运营情况。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的《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符合公司2025年发展预期。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余额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转增,不送红股。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红利总额。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包括工资和年终奖,工资标准、年终奖基数根据岗位职务、工作职责、经验资历、公司内部薪酬体系确定。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已经公司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委员回避表决。本议案董事郭恒华女士、郭恒平先生、张冬竹先生、樊义先生、MAO JIANWEN(毛建文)先生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此议案全体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各项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公司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行动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巩固公司行业领先地位,提升核心竞争力,保障投资者权益,树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公司评估了2024年专项行动的落实(进展)及成效情况,并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和经营成果,制定了2025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行动方案》。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为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系统性风险,降低汇率大幅波动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开展总额不超过1亿美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审批日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相关合同及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市值管理、舆情管理等工作,公司近期制定了《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0)。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在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已有担保余额76,000.00万元基础上,预计2025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亿元。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综合考虑了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的,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通知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3)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为规范财务核算及优化成本核算,实现业务财务一体化,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管理水平,公司自2024年11月1日起使用SAP系统进行财务核算。由于财务核算系统的变更,公司将对存货的计价方法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等会计指标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对以前年度会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信息。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7月22日实施完毕,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本次调整后,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30.00元/股调整为12.96元/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三期未授予数量由27.0135万股调整为39.1696万股。

  关联董事MAO JIANWEN(毛建文)先生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数量为25.23万股。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4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关联董事郭恒华女士、郭恒平先生、张学礼先生、张冬竹先生、樊义先生均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三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可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9.1696万股。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26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关联董事MAO JIANWEN(毛建文)先生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余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相关合同验收及尾款支付期限较长,为方便进行账户管理、资金支付等工作,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剩余待支付尾款资金1,646.2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后续按照相关合同约定时间节点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剩余待支付尾款。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余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二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拟聘任邓先河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及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二十九)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拟聘任曾苗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相关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639     证券简称:华恒生物     公告编号:2025-010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现将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恒生物”)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23号文)核准,公司于2021年4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23.16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532.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6,606.12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55,925.88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4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230Z0072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3、募投项目结项情况

  2022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发酵法丙氨酸5000吨/年技改扩产项目”和“交替年产2.5万吨丙氨酸、缬氨酸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988号),公司于2024年10月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122,51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3.14元,应募集资金人民币699,999,981.40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619.09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380.91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10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4]230Z0102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制定了《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了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一)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监管及存放情况

  2021年4月,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蜀山支行和兴业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巴彦淖尔华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丰支行和兴业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秦皇岛华恒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市山海关兴华市场支行和兴业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4年12月31日,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及监管情况

  2024年10月,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和兴业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4年11月,公司、赤峰华恒合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丰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长江中路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马鞍山南路支行和兴业证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秦皇岛华恒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招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和兴业证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4年12月31日,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45,618.48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68,380.91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5月,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7,068.3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76.60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事项出具容诚专字[2021]230Z1773号《关于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2024年11月,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68,380.9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56.14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事项出具容诚专字[2024]230Z2419号《关于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均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与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均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均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12月,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同意将公司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酵法丙氨酸5000吨/年技改扩产项目”和“交替年产2.5万吨丙氨酸、缬氨酸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根据截至2022年11月30日募投项目已签订合同待支付尾款金额、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以及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金额,公司分别于2022年度、2023年度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10,390.16万元划拨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各募集资金专户留存余额均足以支付对应的募投项目尾款。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1年5月,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对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2024年11月,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对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和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认为:华恒生物《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华恒生物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附表1-1: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附表1-2: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2025年3月,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内容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丁二酸项目增加L-缬氨酸、肌醇等产品,苹果酸项目增加色氨酸等产品。2025年3月,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

  

  证券代码:688639          证券简称:华恒生物           公告编号:2025-011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红利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 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89,518,896.19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26,066,382.73元。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2024年度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249,723,997股,以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496,600股后的股本249,227,397股为基数测算,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2,306,849.25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2.88%。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1,962,786.24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2024年度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金额和回购金额合计74,269,635.49元,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9.19%。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496,60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规范,充分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及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状况,以及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目前发展阶段和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因素做出的,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639    证券简称:华恒生物    公告编号:2025-013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13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合肥市高新区长安路197号公司A1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3日

  至2025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至议案11已相应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的公告已于2025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上述会议资料将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之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7、9、10、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一) 登记时间:2025年5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二) 登记地点:合肥市高新区长安路197号公司三楼董秘办公室。

  (三) 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邮件方式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如通过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合肥市高新区长安路197号公司三楼董秘办公室。

  会议联系人:曾苗

  联系电话:0551-65689046

  联系邮箱:ahb@ehuaheng.com

  特此公告。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39     证券简称:华恒生物     公告编号:2025-014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 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自律处分1次。

  6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熊延森,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3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国机通用、艾可蓝、交建股份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何善泉,2015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安凯客车、尚荣医疗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链武,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迪生力、伊戈尔、新宏泽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熊延森、签字注册会计师何善泉、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链武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2024年度最终的审计收费与内控审计费用合计为135.00万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协商确定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委员认为拟聘任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的经验,具备独立执业能力、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良好的诚信记录,能够为公司提供规范、专业、客观、公正的审计服务,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确定最终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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