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议案无需提交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有利于双方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双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的情况。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华建飞先生、孙翀先生、郑秀花女士、孙臻女士、陆春校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表决一致同意该议案。
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一致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5年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的定价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定价模式符合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该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书面意见,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交易均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双方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双赢,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时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控制。综上,审计委员会同意将该项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4年度公司日常关联预计和实际发生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单位:人民币 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1997年1月24日
注册资本:18,600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江滨东大道138号
法定代表人:孙庆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3143715249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移动电话机、移动通信设备、市话通信电缆、光缆、无氧铜杆、铜丝、电磁线、电缆交接箱、分线盒、模块和PE、PVC塑料粒子、通信配套设备及专用电源设备、通信线路器材、光通信器件及设备制造,销售。黄金、白银、矿产品销售;金属材料批发、零售;移动通信技术、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旅客票务代理;日用百货销售;含下属分支机构经营范围(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旅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投资管理和资产管理业务。其投资方向包括信息通信、节能环保和电气装备三大产业。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22.1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相关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3、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4、履约能力分析
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率为72.47%,经营状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03年12月15日
注册资本:86,500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公司住所:浙江省富阳市灵桥镇春永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万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572103686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轻质建筑材料制造;钢压延加工;煤炭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春环保”)为公司股东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参股企业,持有14.50%的股权;且公司董事孙臻担任富春环保副董事长、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相关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3、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 元
4、履约能力分析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为A股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为49.11%,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
(二)2025年度,公司预计向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销售电力电缆,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预计向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采购商品及服务,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
(三)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向关联人销售商品、货物,以及采购商品原则上每月结算一次。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关联人销售和采购产品,可节省买卖双方运输成本,并保证双方获得快捷、充足和稳定的产品供应。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交易均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双方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双赢,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时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控制。
特此公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编号:2025-011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支付2024年度审计费用
及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2024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支付2024年度审计费用并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其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67人。
(二)项目成员信息
1、 基本信息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4年度天健所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42万元,对公司的内控审计费用为20万元,合计审计费用162万元。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上一期持平。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2025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费用将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届时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报酬,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后,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其诚信状况符合相关规定,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工作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2024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支付2024年度审计费用并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2024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公司本次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编号:2025-016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2024年度公司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合计为人民币4,750.46万元,其中:计提信用减值准备1,447.12万元,转回合同资产减值准备1.05万元,计提存货跌价减值准备3,304.39万元。
(一)信用减值准备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本期共计提信用减值准备1,447.12万元,其中计提应收账款减值准备1544.96元;转回应收票据减值准备80.67元;转回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17.17万元。 (二)合同资产坏账准备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2024年,公司结合年末合同资产所属客户信用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评估信用风险损失,转回合同资产减值准备1.05万元。
(三)存货跌价减值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公司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提,并计入当期损益,2024年度共计提存货跌价减值准备3304.39万元。 二、本次计提预计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4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共计4,750.46万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减少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4,750.46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三、上述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内部制度的相关规定,基于审慎原则,其计提方法和金额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委员会同意将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三)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特此公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编号:2025-017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制定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提高投资者获得感,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制定并实施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2025年度中期分红安排
1、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为:
(1)公司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亦为正数;
(2)公司的现金流能够满足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
2、中期现金分红金额上限:以当期总股本为基数,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
3、中期分红的授权: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1)授权内容: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上述中期分红条件、上限限制的前提下,论证、制定并实施公司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
(2)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2025年度中期分红安排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后续是否能够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2025年度中期分红安排中涉及的任何未来计划等前瞻性的陈述及预期,均系公司根据现阶段情况而制定的安排,该等陈述及预期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任何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8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13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永通路18号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3日
至2025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议及监事会决议公告于2025年4月23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10、11、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二)参会登记时间:2025年5月10日(9:00 — 11:30,13:00 —14:30)。
(三)登记地点: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永通路18号公司证券部。
(四)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五)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六)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参加本次会议的必备条件。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人:杨烈生、盛枫
电话:0571—63167793
传真:0571—63409790
特此公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编号:2025-019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
第一季度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时间:2025年5月9日(星期五)13:00-14:00。
● 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召开方式: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文字互动方式举行。
● 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8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邮箱stock@hzcables.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说明会上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公司已于2025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将于4月25日披露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为加强与投资者的深入沟通交流,使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拟于2025年5月9日(星期五)下午13:00-14:00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相关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召开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度、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时间:2025年5月9日(星期五)下午13:00-14:00。
(二)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文字互动方式举行。
三、出席会议人员
公司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包括:董事长华建飞先生、财务总监金锡根先生、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杨烈生先生、独立董事徐小华先生。
四、投资者参与方式
1、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9日(星期五)下午13:00-14:00通过互联网直接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2、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8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stock@hzcables.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六、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杨烈生、盛枫
2、电话:0571-63167793
3、邮箱:stock@hzcables.com
特此公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编号:2025-007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5年4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在公司(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永通路18号)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董事孙臻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与表决。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1日以书面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华建飞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杭电股份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杭电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杭电股份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本次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及经营状况,经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审计,出具了天健审[2025] 7008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2024年度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以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4月22日出具的天健审[2025]7008号《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06,796,438.89元,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37,875,201.53元。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6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以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691,375,616股为基数进行估算,预计现金分红总金额为41,482,536.96元(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方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进行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及内部控制审计。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同意公司与关联方开展销售、采购商品和货物的日常交易。同意公司向关联人销售和采购产品,可节省买卖双方运输成本,并保证双方获得快捷、充足和稳定的产品供应。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该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关联董事华建飞先生、孙翀先生、郑秀花女士、孙臻女士、陆春校先生回避表决,由4名非关联董事倪益剑、徐小华、吴士敏、屈哲锋进行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的议案》
为加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意识,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根据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拟定2025年公司董事、高管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标准。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华建飞先生、陆春校先生、倪益剑先生,独立董事徐小华先生、屈哲锋先生、吴士敏先生回避表决。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2024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42万元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合计162万元。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审计工作情况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支付2024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活动中融资业务的正常开展,2024年度,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状况拟向各家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8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额度、银行票据额度等,并根据授信额度,办理相关资产的抵押、质押等手续(涉及重大资产抵押、质押,仍应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履行审批程序)。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总额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上述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2025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客观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对2024年度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4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共计4,750.46万元,减少2024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4,750.46万元。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运营和公司日常资金周转的前提下,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降低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不可控风险,减少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确定影响,同意公司开展最高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套期保值业务,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议案附件与本议案一并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海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舆情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舆情管理制度》。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进行评估,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徐小华先生、屈哲锋先生、吴士敏先生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的议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公司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于 2024年10月23日披露了《“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根据行动方案内容,公司积极开展和落实相关工作,出具了《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提高投资者获得感,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制定并实施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会议具体召开时间、地点、议题等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8)。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编号:2025-008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5年4月22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永通路18号)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2日以书面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卢献庭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监事会在经过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后认为: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要求进行编制,并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书面确认,其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公司全体监事书面确认。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杭电股份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2024年度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以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4月22日出具的天健审[2025]7008号《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06,796,438.89元,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37,875,201.53元。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6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以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691,375,616股为基数进行估算,预计现金分红总金额为41,482,536.96元(含税)。
监事会认为:本次制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同意提交该议案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方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进行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及内部控制审计。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效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上述关联交易系因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并将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卢献庭回避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2024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聘请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行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2024年度相关审计工作,同意其2024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142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0万元,合计审计费用162万元,并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1年,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审计工作情况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支付2024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公司会计信息将更为真实、准确、合理。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政策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本次授权有利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提高投资者获得感,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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