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618 公司简称:杭电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拟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6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691,375,616股,以此为基数进行估算,预计现金分红总金额为41,482,536.96元(含税)。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0.09%。该事项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电线电缆行业
电线电缆是用来输送电能、传递信息和制造各种电机、仪器、仪表,实现电磁能量转换所不可或缺的一大类电工产品,是电气化、信息化社会中重要的基础性配套产业,被称为国民经济的“血管”与“神经”,与国民经济发展密切相关。具有用途广泛、品种繁多、门类齐全等特点。其产品广泛的应用于电力、轨道交通、新能源、建筑工程、海洋工程、通信、石油、化工、汽车、船舶及航空航天等各个领域。
电线电缆制造业在电工电器行业二十余个细分行业中是产值最大的行业,占据四分之一的产值规模。目前,我国电线电缆行业的市场竞争格局总体呈现出以下特点:
①从整体看,行业内生产厂商数量众多,行业高度分散,市场集中度低。
②从产品结构看,低压线缆产品产能过剩、竞争激烈,中压线缆产品竞争激烈程度中等,高压和超高压线缆产品寡头垄断。
③从区域分布看,企业大多集中在沿海及经济发达地区,中西部地区比重较小。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我国电线电缆行业内的大小企业万余家,其中形成规模的有四千余家。近年来,电线电缆行业在不断地进行产业整合和技术革新,公司在激烈的行业竞争中综合实力名列前茅,具有较强的规模优势、技术优势、质量和品牌优势。
2024年,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国家数据局联合印发了《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2024—2027 年)》(简称《行动方案》),提出在 2024—2027 年重点开展 9 项专项行动,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取得实效。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是助力实现“双碳”目标的关键载体、是长远保障我国能源安全的战略选择、是应对好电力转型挑战的有效举措。《行动方案》共提出电力系统稳定保障行动、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外送攻坚行动、配电网高质量发展行动、智慧化调度体系建设行动、新能源系统友好性能提升行动、新一代煤电升级行动、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优化行动、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网络拓展行动、需求侧协同能力提升行动等 9 项行动。随着国家“双碳”战略推进、新能源市场爆发式增长、新基建投资的兴起,给新能源装备电缆、节能环保电缆和特种电缆等产品带来了极大的市场机遇。
光通信产业
信息网络基础设施作为数字经济的核心底座,对实体经济发展和产业创新升级的支撑作用持续增强。《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推进数字技术深度融合应用,加快5G规模化部署和千兆光网建设”,进一步推动通信业高质量发展。
工信部发布的《2024年通信统计公报》指出, 2024年,新建光缆线路长度856.2万公里,全国光缆线路总长度达7288万公里;其中,长途光缆线路、本地网中继光缆线路和接入网光缆线路长度分别达112.7万、2769万和4406万公里。截至2024年底,固定互联网宽带接入端口数达到12.02亿个,比上年末净增6612万个。其中,光纤接入(FTTH/O)端口达到11.6亿个,比上年末净增6570万个,占比由上年末的96.3%提升至96.5%。截至2024年底,具备千兆网络服务能力的10G PON端口数达2820万个,比上年末净增518.3万个。截至2024年底,全国移动电话基站总数达1265万个,比上年末净增102.6万个。其中,4G基站为711.2万个,比上年末净增81.8万个;5G基站为425.1万个,比上年末净增87.4万个。5G基站占移动电话基站总数达33.6%,占比较上年末提升4.5个百分点。
铜箔产业
近年来,国家加大对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支持力度,随着锂离子电池的推广应用及下游产业的蓬勃发展,市场对电池性能的要求也不断提高。作为锂离子电池的重要组成材料,铜箔性能对锂离子电池能量密度有较大影响,并且呈现出较好的市场前景。锂离子电池产业是新能源、电动汽车、新材料三大产业中的交叉产业,是国家现阶段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已出台多项政策鼓励锂电池及其关键材料产业发展。
从需求来看,当前行业经历了快速扩张后已明显出现供过于求的趋势,部分企业新建项目建设进度减慢的原因为环保要求较高及投资规模较大,故投产也随之放慢,甚至有些企业取消了规划的扩产项目。因此,短期来看,锂电铜箔产能扩张速度较前两年会逐步放缓。
从加工费来看,锂电铜箔加工费在经历了下滑后,2024年保持低位徘徊,并在年末呈现出跌幅逐渐放缓的迹象。
电线电缆板块
公司电线电缆板块主要从事电线电缆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是国内综合线缆供应商。主要产品为涵盖从中低压到高压、超高压的各类电力电缆、导线、民用线缆及特种电缆。
电力电缆是公司最主要的产品,具体包括500kV、220kV、110kV、66kV高压超高压交联电力电缆,35kV及以下中低压交联电力电缆,轨道交通电缆、风电电缆、矿用电缆、防火电缆等特种电缆。公司是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高压、超高压电力电缆和特高压导线的主要供应商;导线产品具体包括钢芯铝绞线、铝合金导线、铝包钢导线等品种,涵盖了1100kV、1000kV、800kV及以下特高压高压导线全等级产品。公司拥有四大生产基地:杭州富阳东洲、杭州富阳高尔夫路、淳安千岛湖以及安徽宿州生产基地。
公司电线电缆业务板块坚持以营销为龙头的经营思路, 采取每单必争的竞争策略,积极参与各项投标。结合线缆行业“料重工轻”,主要生产材料铜、铝等价格波动幅度较大,存货成本高的特点,公司在生产方面主要采用订单排产模式。销售方面,公司电缆和导线产品以“直销”为主,主要通过参与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等大型客户的招投标实现销售。
光通信板块
公司光通信板块主要由富春江光电及其子公司从事经营,其主要从事光通信产业链中光纤预制棒(以下简称“光棒”)、光纤、光缆、光通信相关设备等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公司具备光通信“光棒—光纤—光缆”一体化产业链。
公司光棒产品具体包括G.652、G.657系列单模光棒等产品,光纤产品具体包括G.652、G.657系列单模光纤等产品;光缆产品具体包括GYTA、GYTS、GYTA53等普通光缆;GYDTA、GYDXTW等带状光缆;ADSS光缆、防鼠光缆、光电复合缆、全干式光缆、气吹微缆等特殊光缆产品;光通信相关设备具体包括高纯合成石英生产设备、高纯原料/气体供应系统、工控及智能系统等产品。
结合光通信行业行业不同的市场需求状况,在生产方面,公司光通信业务板块主要采用动态调节生产和订单式生产相结合的生产模式;销售方面,光棒、光纤及光通信相关设备产品主要通过对接光通信产业链相关生产企业实现销售;光缆产品主要通过参与电信运营商光缆产品招投标方式实现销售,同时富春江光电积极拓展轨道交通和电力光缆市场以及国外市场,以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不断提升市场影响力。
铜箔项目
铜箔与5G专用高频高速电子电路铜箔,广泛应用于电子、通讯、信息及新能源汽车、电动工具、储能等行业。报告期内,公司新能源汽车锂电池超薄铜箔项目一期工程已进入生产调试阶段,主要产品为4.5微米-8微米超薄锂电铜箔与12微米-70微米高性能线路板铜箔。该项目将按工业4.0标准进行数字化、智能化生产。生产、配液、物料输送等采用国际先进的MES系统、DCS系统、AGV系统等进行全过程数字化、智能化控制。经过一年的产能爬坡生产能力和产品质量得到有效提升。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4年,公司持续推进“一体两翼”发展战略,在发展电力电缆与光通信两大业务板块的基础上,有序推进新能源汽车锂电池超薄铜箔项目,实现营业总收入88.51亿元,同比上升20.1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8亿元,同比上升0.7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00,965,113.98元,同比下降9.87%,经济运行总体呈现“产量销量同比增长、提质增效持续发力、创新赋能质的突破、经济效益稳中有升”的态势。2024年主要经营情况:
1、管理架构方面
报告期内,为有效推进公司各项业务发展和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状况,公司三大业务板块在明晰各经营团队目标责任制的基础上,完善了新的绩效考核体系,在主要的业务子领域建立了驱动力更强的绩效考核机制,涵盖新增订单、资金回笼、安全环保、研发创新、质量管控、降本增效等完成年度经营目标必须的支撑指标。在人力资源和资金统筹方面,三大板块之间及板块内部均建立更高效的融合机制,进一步推动公司内部资源集约化管理和高效运营。
2、营销管理方面
电力电缆板块坚持巩固电力两网(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和轨道交通两大优势市场阵地,奋力开拓光伏、风力发电等绿色能源市场来作为订单增量的主攻方向;同时在“五大六小”能源公司、机场项目、用户工程和经销商等梯度市场力争扩大市场份额,以满足下属子、分公司的基本产能,摊薄运营成本。
光通信板块的市场营销工作以三大运营商为市场基本盘,始终致力于提高光通信板块的综合技术能力和商务能力,以扩大三大运营商的中标量;以订单边际贡献最大化的原则,在非运营商市场和海外市场抢抓订单,以满足全年产能均衡度,消化光纤库存,改善板块整体的运营经济性。
铜箔板块试生产阶段的市场营销工作以建立广泛的销售渠道为着力点,培养营销梯队,完善以营销为龙头的销供产协同机制,为进一步提升产销规模做准备。
3、生产技术方面
公司除开展扎实的生产组织管理外,重点围绕市场结构调整,做好产品结构调整和配套的务实创新工作。报告期内,根据市场需求及时开发并形成大批量销售的产品包括:铝/铝合金芯中低压电力电缆、高等级阻燃耐火电缆、A1A2光纤、超低轮廓箔(HVLP)等产品。此外,型线导体与扇形导体等多种结构电缆产品的柔性制造能力得到极大提升;500kV超高压电缆交钥匙工程顺利投运,750kV超高压交联电缆顺利通过型式试验。公司各层级管理团队为彰显公司技术能力和行业地位始终在持续不懈努力。
4、投资技改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在装备高端化、制造数智化、工厂绿色化三个领域分别明确了投资改造方向和具体规划,主要包括:生产主力装备升级改造,淘汰落后装备,以技改带动新的产能提升,为进一步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生产领域降本增效提供基础条件;信息化管理系统升级改造,淘汰落后版本,以MES系统为核心,搭建生产制造数字化平台,逐步引进成熟的智能制造应用场景,紧跟制造业转型升级步伐;启动更严格的环保达标措施和垃圾减量化工作,开展节能减排技改,扩大绿电使用比例,在屋顶光伏基础上,投入各主力基地工厂级储能装置,向绿色制造不断迈进。
5、党建管理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党委认真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工作,通过专题教育培训、走进廉政警示馆等形式,加深全体党员对党纪党规的认识了解,引导党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公司党委获评钱塘区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五星级两新党组织称号。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编号:2025-009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的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存在可能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06,796,438.8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91,375,61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1,482,536.96元(含税)。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41,482,536.96元,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09%。本次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数发生变化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如上表所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涉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制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同意提交该议案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 杭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2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活动中融资业务的正常开展,2025年度,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状况拟向各家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8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额度、银行票据额度等,并根据授信额度,办理相关资产的抵押、质押等手续(涉及重大资产抵押、质押,仍应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履行审批程序)。
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总额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上述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特此公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 603618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编号:2025-013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为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 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98,097.57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视情况根据股份比例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同比例担保或为本公司的担保提供反担保。
● 公司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担保。
●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担保预计存在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计划概述
为了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持续,提高子公司担保贷款办理效率,结合公司、公司子公司目前授信额度、实际贷款方式及担保情况,公司2025年度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的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可以在合并报表范围内不同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调剂使用预计担保额度,如在批准期间发生新设立或收购全资/控股子公司的,也可以在相应的担保预计额度范围内调剂使用。上述担保预计包括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以及对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单笔超过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的情形。
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2025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9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该担保总额范围内办理对外担保事宜。担保基本情况如下:
二、主要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杭州永特电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永通路1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3093316150B
法定代表人:华建飞
注册资本:19,000.00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4年3月3日
经营期限:2014年3月3日至2034年3月2日
经营范围:电线、电缆制造,加工,销售;电线、电缆生产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进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杭州永特电缆有限公司为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杭州永特电缆有限公司总资产为79,764.65万元,净资产为53,294.0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3.19%,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195,059.08万元,实现净利润为150.92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审计)。(以上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审计)。
(二)杭州永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东洲工业功能区十一号路1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3MA28NT2M5B
法定代表人:张文其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7年4月14日
经营期限:2017年4月14日至2037年4月13日
经营范围:计算机信息技术开发,技术服务;通信器材、电线电缆生产,销售;通信工程设计,施工;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杭州永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浙江富春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100%股权的二级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杭州永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02,628.14万元,净资产为54,533.8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6.86%,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13,964.46万元,实现净利润为-6,787.49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审计)。
(三)浙江富春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109764119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东洲工业功能区十一号路11号
法定代表人:邵波
注册资本:40,0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1998年09月16日
经营期限:1998年09月16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缆制造;光缆销售;光纤制造;光纤销售;电线、电缆经营;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光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网络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销售;软件开发;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广播电视设备制造(不含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设备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电力设施器材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线、电缆制造;广播电视传输设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与本公司的关系:浙江富春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浙江富春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78,454.45万元,净资产为85,435.0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2.12%,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103,997.26万元,实现净利润为-6,619.57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审计)。
(四)杭州永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高尔夫路602号5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3MA2CFHL62U
法定代表人:倪益剑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整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11月15日
经营期限:2018年11月15日至2038年11月14日
经营范围:化学交联聚乙烯电缆料、硅烷交联聚乙烯电缆料、PVC电缆料、PE电缆料、低烟无卤电缆料的研发,生产,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咨询;化工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与本公司的关系:永通新材料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65%,周方鸣持股30%,刘云龙持股5%。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杭州永通新材料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4,699.78万元,净资产为3,958.4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3.07%,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34,633.96万元,实现净利润为775.32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审计)。
(五)江西杭电铜箔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潘家路33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21MABMK87Y04
法定代表人:朱荣彦
注册资本:25,000.00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22年04月27日
经营期限:2022年04月27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江西杭电铜箔有限公司为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江西杭电铜箔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00,106.53万元,净资产为21,036.6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8.99%,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22,915.05万元,实现净利润为-3,631.45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审计)。
(六)浙江杭电永通线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涌金路739号7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27MA2KJRDB9Y
法定代表人:徐俊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21年08月17日
经营期限:2021年08月17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线、电缆经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线、电缆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与本公司的关系:浙江杭电永通线缆有限公司为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浙江杭电永通线缆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6,968.91万元,净资产为3,959.5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6.67%,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39,839.78万元,实现净利润为324.69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该额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相关协议签署前,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金融机构的要求在该担保总额范围内办理对外担保事宜。签约时间、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具体事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是基于各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确保其业务的顺利开展,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督与管理,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行为主要是为了保障公司和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整体利益,同意将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90,000.00万元(不包括本次担保),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90,000.00万元,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63.24%。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98,097.57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2.65%,不存在担保逾期的情形。公司不存在担保逾期的情形。
特此公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编号:2025-014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准则变更
2024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18号解释”),其中关于“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4年12月31日起施行。
(二) 会计政策变更执行时间
根据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以上企业会计准则。
(三)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24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除以上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
(一)会计处理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财会〔2020〕20号)的企业对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财会〔2006〕3号,以下简称投资性房地产准则)有关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规定时,可以选择全部采用公允价值模式或者全部采用成本模式对其进行后续计量,但不得对该部分投资性房地产同时采用两种计量模式,且选择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后不得转为成本模式。对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原已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不得转为成本模式,且企业应当对在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全部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
(二)新旧衔接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的企业在首次执行本解释内容时,对于上述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由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财会〔2006〕3号)等有关规定,作为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企业进行上述调整的,应当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
2、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
(一)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第三十三条等有关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财会〔2006〕3号)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在对因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二)新旧衔接。
企业在首次执行本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有关规定,将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会计处理涉及的会计科目和报表列报项目的变更作为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企业进行上述调整的,应当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政策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编号:2025-015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为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合理规避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降低原料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及主营产品价格的影响,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维护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 交易品种及场所: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大宗商品原料,如铜、铝等境内外商品交易所制定的标准合约及金融衍生品。
● 交易金额: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自有资金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授权的额度(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以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为原则,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主要是用来规避由于原材料价格的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但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仍可能存在价格波动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资金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技术风险等,公司将积极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审慎操作,防范相关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因为大宗商品(铜、铝)是公司生产产品的重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受市场价波动影响较大,为降低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不可控风险,减少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确定影响,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稳定运行,公司决定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操作,不作为盈利工具使用。
(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套期保值交易品种: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大宗商品原料,如铜、铝等境内商品交易所制定的标准合约及金融衍生品。
2、套期保值业务计划额度:根据业务实际需求,公司预计投入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最高保证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套期保值业务授权及期限: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有效期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限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但该笔交易额度纳入下一个审批有效期计算。
4、资金来源:套期保值业务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二、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拟投入的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滚动使用,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期限及决议有效期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为有效规避主要商品价格波动对其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而造成套期保值损失。
2、政策风险:宏观政策及期货市场法律法规等相关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期货市场发生剧烈变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如果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持仓无法在合适的价位成交,令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从而带来损失。
4、资金风险:在期货价格波动大时,可能产生因未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造成实际损失的风险。
5、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若专业人员配置不足、内控不完善,会产生相应风险。
6、技术风险:由于软件、硬件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的风险。
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已制定《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控制、审议程序、后续管理和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此制度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2、加强对国家及相关管理机构相关政策的把握和理解,及时合理地调整套期保值思路与方案。
3、公司将重点关注期货交易情况,合理选择合约月份,避免市场流动性风险。
4、公司将严格控制套期保值业务的种类及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使用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加强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不得超过批准的保证金额度;同时依据账户风险程度,及时平衡、调拨账户可用资金,防范账户持仓风险。
5、严格遵守商品期货交易所相关规定,积极配合交易所及期货公司相关部门的风险管理工作。同时,公司审计部定期或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工作的开展,控制风险。
6、优化交易环境,建立“安全、快捷”的软硬件交易环境,保证交易系统的流畅运行。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的不确定影响,增强生产经营稳健性。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保证金规模与自有资金、经营情况和实际需求相匹配,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二)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和列报披露。
特此公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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