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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估值提升计划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25-01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估值提升计划仅为公司行动计划,不代表公司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2.本估值提升计划中的相关措施,系基于公司对当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市场环境、监管政策等条件和对未来相关情况的合理预期所制定。若未来因相关因素发生变化导致本计划不再具备实施基础,则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对计划进行修正或者终止。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为有力推动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升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回报,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市值管理制度》)、《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股票价格长期低于每股净资产,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制定估值提升计划,具体公告如下:

  一、触及情形及审议程序

  1.触及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股票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的上市公司(以下简称“长期破净公司”),应当制定上市公司估值提升计划,并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股票价格已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即:2024年1月1日至4月16日,公司股价变动区间为13.55元/股至15.28元/股,每个交易日股票收盘均低于2022年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2.38元/股;2024年4月17日至12月31日,股价变动区间为12.69元/股至19.26元/股,每个交易日股票收盘均低于2023年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3.29元/股,属于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情形。

  2.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表决通过《估值提升计划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市值管理制度》相关规定,估值提升计划为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估值提升计划具体方案

  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制定估值提升计划,具体措施如下:

  1.聚焦医药主业,提升经营水平

  公司是一家以“医药+金融+大健康”多轮驱动模式稳步发展的控股型集团上市公司,始终秉承“救济世人”的传统美德,恪守“世人健康,敖东职责”的经营理念,为社会提供安全、可靠、放心药。

  公司所属行业为医药制造业,业务范围涵盖中成药、中药配方颗粒、中药饮片、化学药品等,同时积极布局保健食品、食品、养殖、种植等领域。公司将持续聚焦医药主业,围绕“道地性药材”、“全过程质量”和“智能化制造”三大核心,通过技术升级带动中药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实施“大品种群、多品种群”的销售拉动政策,合理制定销供产方案,全面分解、协同推进各项目标任务,推动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提升,努力提高盈利能力。

  2.重视股东回报,共享发展成果

  公司不断强化回报股东意识,在充分考虑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的基础上,制定了“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增加分红频次,优化分红节奏,合理提高分红率,为股东提供持续、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

  公司在《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中,明确规定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在没有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的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时,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已经连续十七年实施现金分红,上市以来已累计现金分红41.53亿元,2024年公司首次启动中期分红,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39亿元,占2024年半年度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4.50%。2025年4月21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派发现金股利3.52亿元,加上已实施的中期利润分配,全年拟派发现金股利5.91亿元,上述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股东回报规划。本预案将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公司有意愿在满足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增强分红的稳定性、及时性和可预期性,充分维护股东依法享有投资收益的权利。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积极参加市值管理,提振市场信心

  多年来,公司在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多次增持公司股份。2024年1月18日、2024年7月26日,公司董事长李秀林先生,副董事长、总经理郭淑芹女士等10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增强投资者信心,以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两次共增持公司股票1,362,657股,增持金额合计1,850.27万元。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积极参与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各项工作,参加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沟通会等各类投资者关系活动,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4.深化市场化机制改革,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在综合考虑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的情况下,2020年至2023年公司先后实施三次股份回购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2024年3月11日,公司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考虑资本市场情况,为进一步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并提升每股收益水平,推动公司股票价值合理回归,经法定审议程序,调整回购股份用途,由原计划“全部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即对上述三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全部45,174,031股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提振投资者信心。截止2024年4月24日,公司回购注销股份事项已经全部办结完毕。

  公司于2024年11月8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同意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系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截至2025年2月8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23,513,800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420,005,418.42元(含交易费用)。至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公司将根据公司发展和市场变化,进一步深化市场化经营机制改革,择机推动员工持股计划,强化管理层、员工与上市公司长期利益的一致性,激发管理层和员工提升上市公司价值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5.完善信息披露,加强投资者沟通,传递公司价值

  公司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原则,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公平公正对待所有投资者,切实保障其知情权,为投资者的投资决策提供依据。公司在2014-2023年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工作评价考核中连续10年获得评价结果为“A”。

  公司将坚持以服务投资者关系、传达公司价值为重要出发点,及时关注资本市场反馈,在市场表现明显偏离上市公司价值时,审慎分析研判可能的原因,促进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真实反映上市公司质量。通过投资者实地参观调研、召开电话或线上会议、参加策略会、接听投资者热线电话、回复互动易问答等多元化的沟通渠道与投资者保持良好互动,及时向投资者传达和沟通公司所处行业状况、发展战略、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投资者关心的内容,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振投资者信心。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各类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发现可能对投资者决策或者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产生较大影响的,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发布澄清公告等,同时通过官方网站、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合法合规方式予以回应。

  三、估值提升计划的后续评估及专项说明

  1.当公司属于长期破净情形时,每年将对估值提升计划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评估后需要完善的,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

  2.公司触发长期破净情形所在会计年度,若日平均市净率低于所在行业平均值的情形,公司将在年度业绩说明会中就估值提升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专项说明。

  四、董事会意见

  本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充分考虑了公司战略、财务状况、发展阶段、投资需求、市场环境等因素,注重长期价值创造和投资者利益,稳定投资者回报预期,实现公司与投资者共享企业价值成长,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

  五、风险提示

  1.本估值提升计划仅为公司行动计划,不代表公司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2.本估值提升计划中的相关措施,系基于公司对当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市场环境、监管政策等条件和对未来相关情况的合理预期所制定。若未来因相关因素发生变化导致本计划不再具备实施基础,则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对计划进行修正或者终止。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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