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52 证券简称: 苏垦农发 公告编号:2025-02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522号文核准,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价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6,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32元,共计募集资金242,3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3,474.8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228,845.2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5月9日到账,到账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1-21号)。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4月21日,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最新的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2月2日,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第二次修订,并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17年5月10日会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光广场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东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大行宫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中国银行南京鼓楼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三元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7年8月24日会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及江苏省大华种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华种业”)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认购金太阳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太阳粮油”)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于2019年2月26日会同金太阳粮油、国信证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增资全资子公司江苏省农垦麦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垦麦芽”)所用募集资金、由全资二级子公司大华种业实施“大华种业集团改扩建项目(二期)项目”所用募集资金和由全资子公司江苏省农垦米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垦米业”)实施“苏垦米业集团改扩建项目”所用募集资金分别实行专户管理,于2022年6月29日会同苏垦麦芽、国信证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射阳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射阳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于2022年8月1日会同大华种业、国信证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于2022年8月1日会同苏垦米业、国信证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或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注:
1、截止日余额为募集资金净额减去募投项目投资金额、投资理财金额、专户工本费、手续费,加上活期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后得出的金额。
2、按照经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投项目“大华种业集团改扩建项目”的投资计划,公司注销了在浦发银行南京分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930101552000601952),将全部金额转入大华种业在浦发银行南京分行新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93010078801400000060),具体情况见公司于2017年8月25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5)。
3、2017年12月11日,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已实施完毕,公司注销了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三元支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0114801040212841)。
4、2021年8月30日,募投项目“金太阳粮油收购项目”已实施完毕,金太阳粮油注销了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50390188000256324)。
5、2022年8月17日,募投项目“苏垦麦芽收购项目”已实施完毕,公司注销了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射阳县支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0410701040242627)。
6、2022年8月17日—8月30日,因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或转至新设立的募投账户,公司注销了分别开设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鼓楼支行(账号:470270244032)、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东支行(账号:1035200000077310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账号:8110501013400884374)、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账号:31020188000164375)、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秦淮支行(账号:10356000000743118)的募集资金专户。
7、2024年1月22日,募投项目“大华种业集团改扩建项目”已实施完毕,公司注销了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93010078801400000060)。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9,133.3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
1、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形发生于2017年8月,本报告期内未进行任何置换。
2、公司于2017年8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9,133.37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部分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见公司于2017年8月15日披露的《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告》(公告编号:2017-012)。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5月17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并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会实施现金管理,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经营层组织相关部门具体实施。监事会、保荐机构分别发表了同意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意见。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和2024年5月18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余额为1.35亿元,部分理财产品已到期,报告期内取得现金管理收益合计人民币748.5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不适用。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中“补充流动资金”及“金太阳粮油收购项目”“苏垦麦芽收购项目”“百万亩农田改造建设项目”已完成且无节余资金(其中,百万亩农田改造建设项目账户截至2025年3月已结息57.46元,尚未完成销户);“农业信息化建设项目”和变更后的“农业科学研究院建设项目”已完成,未使用完毕的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经股东大会审批用以投资建设“苏垦米业集团改扩建项目”;“大华种业集团改扩建项目”已完成,节余资金41,933.34元已转入“大华种业集团改扩建项目(二期)”募集资金专户;其他项目正在建设中,尚无节余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除“补充流动资金”“金太阳粮油收购项目”“农业信息化建设项目”“农业科学研究院建设项目”“苏垦麦芽收购项目”“大华种业集团改扩建项目”“百万亩农田改造建设项目”已完成外,其他募投项目皆在建设中。报告期内,公司变更或延期的募投项目具体如下:
(1)“苏垦米业集团改扩建项目”的子项目“苏垦米业宝应湖分公司建设项目”:该子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时市场环境、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等因素做出的,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当前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国内稻米行业发展整体乏力,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及保荐机构核查通过,终止原项目的生产建设,并将原用于该项目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投建“苏垦米业临海分公司新建3.3万吨粮食仓储设施”子项目。详见公司发布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2)“苏垦米业集团改扩建项目”:该项目原预定建设完成期为2024年12月,因实际投资进度与预计进度仍存在较大的差距,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规,有效控制募投项目建设风险,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及保荐机构核查通过,公司延长“苏垦米业集团改扩建项目”建设期至2025年12月,详见公司发布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3)“大华种业集团改扩建项目(二期)”:该项目原定建设完成期为2024年12月,因项目实施过程中受客观因素限制,整体建设进度缓慢,为进一步优化项目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及保荐机构核查通过,公司调整了该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至2025年12月。详见公司发布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二)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能够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年度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4年年度
单位:人民币 万元
证券代码:601952 证券简称:苏垦农发 公告编号:2025-023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均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定价公允,未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并未因关联交易而形成对关联人的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4月11日,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苏垦农发”)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我们事前对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预计相关的情况进行了核实,认为公司所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生产经营所必需,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原则,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良性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将该关联交易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年4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5年4月21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涉及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垦集团”)及其子公司与公司的关联交易,因利益相关,关联监事殷红、王玉强、田林广回避表决,非关联监事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鉴于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不足监事会人数的二分之一,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农垦集团将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
1、上表中“本年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一栏数据中同类业务发生数为2025年度预算数额。
2、上表中“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一栏金额为截至本年3月31日时点累计发生数。
3、本表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为江苏省国资委管理的省属国有企业,注册资本为33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吴本辉,注册地址为南京市珠江路4号,经营范围:省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其下属企业主营业务包括现代农业、医药制造、投资及房地产等主要产业。
农垦集团持有本公司67.84%的股份,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二)江苏省东辛农场有限公司
江苏省东辛农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辛农场”)注册资本为7,223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赵志;注册地址为连云港市连云区东辛农场;主要业务为水产养殖,建设工程施工,饲料生产,奶牛饲养等。
东辛农场为农垦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江苏省农垦健康生活服务有限公司
江苏省农垦健康生活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垦健康生活公司”)注册资本为1,428.57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金汉甫,注册地址为南京市中山北路49号江苏机械大厦17层,主营业务为物业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停车场服务;洗染服务;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等。
农垦健康生活公司是农垦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四)其他关联人
除上述三家关联人外,上述纳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范围内的关联交易对应的其他主要关联人主要为农垦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苏垦农发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自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发生同类关联交易以来,关联人均能有效执行交付土地、商品及支付货款等合同义务,未发生过违约情形。关联人2024年度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预计2024年不存在无法履行交易的情况。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向关联人承包土地:公司将承包农垦集团所属的95.5万亩耕地,并因此支付约3.5亿元。
2、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公司将向东辛农场及其子公司销售全株玉米等,预计获得收入合计约5,000万元;公司将向农垦集团及其下属企业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预计将获得销售收入约5,000万元。
3、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公司及子公司将租赁农垦集团办公用房并向农垦健康生活公司购买物业服务,因此支付租金及物业费合计约1,000万元;公司将向农垦集团及其下属企业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并因此支付约7,000万元。
公司预计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以同类产品或服务的市场价格作为定价的基础。其中,向关联人承包土地租金的定价标准可见公司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上的《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三“关联方、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向关联人销售全株玉米的定价主要结合玉米质量参数(包括干物质含量、淀粉含量等)及当时的市场价格等确定,详见《关于销售全株玉米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向关联人租赁办公场所、购买物业相关服务的定价由公司调研同地段物业租赁及服务价格并与交易对方协商后确定,详见《关于租用办公场所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4)。
(二)主要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公司前身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与农垦集团于2011年12月1日签订了《土地承包协议》,该协议已经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通过,并得到当时的单一股东——农垦集团的批复。
公司与农垦集团于2022年2月28日签订《<土地承包协议>之补充协议》,该协议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分别与农垦集团签订了《苏垦大厦租赁合同》、与农垦健康生活公司签订了《苏垦大厦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预计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并且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并未因关联交易而形成对关联人的较大依赖。
特此公告。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1952 证券简称:苏垦农发 公告编号:2025-026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品种: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
● 投资额度: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短期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且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拟购买的保本型委托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属于较低风险理财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相关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522号文核准,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价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6,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32元,共计募集资金242,3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3,474.8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228,845.2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5月9日到账,到账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1-21号)。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4月21日,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最新的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2月2日,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第二次修订,并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17年5月10日会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光广场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东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大行宫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中国银行南京鼓楼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三元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7年8月24日会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及江苏省大华种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华种业”)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认购金太阳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太阳粮油”)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于2019年2月26日会同金太阳粮油、国信证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增资全资子公司江苏省农垦麦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垦麦芽”)所用募集资金、由全资二级子公司大华种业实施“大华种业集团改扩建项目(二期)项目”所用募集资金和由全资子公司江苏省农垦米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垦米业”)实施“苏垦米业集团改扩建项目”所用募集资金分别实行专户管理,于2022年6月29日会同苏垦麦芽、国信证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射阳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射阳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于2022年8月1日会同大华种业、国信证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于2022年8月1日会同苏垦米业、国信证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或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控制投资风险及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创造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资金来源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四)投资产品范围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五)投资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
(六)实施方式
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实施现金管理,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经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具体实施。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充分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五、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内,拟购买的保本型委托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属于较低风险理财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相关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及内控制度,对委托理财审批权限及执行程序、业务管理及报告制度、风险控制及信息披露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为保障对现金管理的有效性,公司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业务将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相关规定的要求开展。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投资产品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第一时间采取报告制度,并及时研究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购买的是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不包括银行等金融机构以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上述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如需开立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在上述理财产品等存续期间,公司资产财务部将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等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理财业务进行检查和监督。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现金管理的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科目,投资收益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或“财务费用”科目,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相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在保证公司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能够充分控制风险、确保募集资金安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其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1952 证券简称:苏垦农发 公告编号:2025-025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度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健全常态化现金分红机制,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的前提条件下制定公司2025年度中期现金分红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度中期现金分红安排
(一)前提条件
公司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需求,且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利润分配条件。
(二)分红上限
公司2025年度中期现金分红的上限不超过公司当期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0%。
(三)中期分红授权
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前述中期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制定并实施公司2025年度中期现金分红方案,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实施完毕之日止。
二、相关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度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1.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度中期现金分红方案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且需满足当期分红条件方可执行,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安排中涉及的任何未来计划等前瞻性的陈述及预期,均系公司根据现阶段情况而制定的安排,该等陈述及预期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任何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1952 证券简称:苏垦农发 公告编号:2025-027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
● 投资额度: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0,000万元(含本数)的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且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经理层组织相关部门负责实施。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拟购买的保本型委托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属于较低风险理财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相关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一、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因农业经营特性和资金使用计划的安排,公司每个生产经营周期内的大额销售货款回笼与大额资金支出之间存在一定的时间差,导致公司经营现金出现短期闲置,为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对其进行现金管理。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8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产品范围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五)投资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六)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经理层组织相关部门负责实施。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充分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二、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此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三、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内,拟购买的保本型委托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属于较低风险理财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相关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及内控制度,对委托理财审批权限及执行程序、业务管理及报告制度、风险控制及信息披露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为保障对现金管理的有效性,公司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业务将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相关规定的要求开展。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投资产品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第一时间采取报告制度,并及时研究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购买的是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不包括银行等金融机构以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
在上述理财产品等存续期间,公司资产财务部将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等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理财业务进行检查和监督。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上述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保证公司运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同时能够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流动资金收益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现金管理的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科目,投资收益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或“财务费用”科目,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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