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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醒投资者 谨防金融诈骗活动的特别提示公告

  近期,关注到有不法分子冒充基金公司、资管机构等工作人员,通过诱导投资者下载假冒软件或要求支付手续费、保证金等方式骗取钱财。为避免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受损,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郑重提示如下:

  1、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基金”或“公司”)成立于2013年4月17日,是兴业银行控股的全国性基金管理公司。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唯一官方网址为http://www.cib-fund.com.cn;客服电话为40000-95561;客服邮箱为service@cib-fund.com.cn;微信号为:cibfund。请投资者通过上述渠道获取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募集、管理的相关产品信息。

  2、投资者投资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产品,请务必通过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基金法律文件和官方网站公示的销售机构办理。

  3、为防止投资者个人信息及投资信息泄露,本公司再次提醒广大投资者提高警惕,注意辨别真伪,不要轻信非正规渠道提供的网络链接或二维码,不要轻信他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谨防上当受骗。投资者如发现有冒用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名义的不法行为,请立即向公安机关、监管部门举报,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00-95561进行咨询。

  4、本公司保留对任何冒用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名义的机构或人员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3日

  关于兴业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调整销售对象及申购限制并修改招募说明书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兴业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5年4月23日起调整兴业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销售对象及申购限制,并相应修改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内容。本公司拟在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的“(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定”中明确:

  “本基金暂不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销售(基金管理人自有资金除外),如未来本基金开放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公开销售或对销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进一步限定,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单日申购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个人投资者、公募资产管理产品、职业年金计划、企业年金计划、养老金产品及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投资的情况除外)。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单一投资者单日申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风险提示:

  1、本基金销售对象及申购限制的调整,自2025年4月23日起生效。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对应内容相应修改,并将修改后的《招募说明书》登载于本公司网站(https://www.cib-fund.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供投资者查阅。

  2、本基金如因其他原因已暂停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大额转换转入业务的,本次调整销售对象后仍受前述交易状态限制,具体业务办理以相关公告为准。

  3、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投资有风险,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并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特此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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