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股票代码:A股:600663            股票简称:陆家嘴            编号:临2025-013

  B股:900932                              陆家B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前身为1993年3月28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2000年6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2012年12月24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号批准,于2013年1月18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普华永道中天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资质,是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机构。

  普华永道中天的首席合伙人为李丹。截至2024年12月31日,普华永道中天合伙人数为22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达1,150人,其中自2013年起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87人。

  普华永道中天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3年度)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71.37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6.0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1.15亿元。

  普华永道中天2023年度A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为107家,A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5.45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及房地产业等,房地产业的A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普华永道中天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普华永道中天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普华永道中天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普华永道中天曾因同一项目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各一次,受到沪、深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各一次,三名从业人员因该项目分别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各一次及沪、深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各一次,八名从业人员因该项目受到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各一次。此外,普华永道中天受到证券监管机构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四次,受到证券交易所予以监管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三次,三名从业人员受到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各一次,八名从业人员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各一次,六名从业人员受到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各一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孙颖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肖峰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199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1997 年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 6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赵莹女士,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参与的上市公司审计包括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等,近三年从事地产行业企业审计包括上海景瑞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嘉里置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等。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孙颖女士、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肖峰先生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赵莹女士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孙颖女士、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肖峰先生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赵莹女士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为644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462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82万元(此审计费用的审计范围同2024年度,如遇审计范围调整,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聘请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单位及内部控制审计单位的议案》,审议意见如下:审计委员会认为普华永道中天符合《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近年来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过程中,普华永道中天勤勉尽责,坚持独立的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认真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年度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审计。

  (二) 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聘请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单位及内部控制审计单位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普华永道中天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单位及内部控制审计单位。

  (三) 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股票代码:A股:600663            股票简称:陆家嘴            编号:临2025-015

  B股:900932                              陆家B股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中期分红安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提高投资者获得感,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2025年度中期分红安排如下:

  公司拟在2025年度中期相应期间持续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在2025年半年度报告或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适当增加一次中期分红。公司预计2025年度中期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且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上述分红条件下制定并实施具体的现金分红方案。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中期分红安排的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中期分红安排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股票代码:A股:600663            股票简称:陆家嘴            编号:临2025-008

  B股:900932                             陆家B股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22日在公司本部(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227弄6号前滩世贸中心二期D栋)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当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徐而进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情况,同意将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提交董事会审议。

  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确认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报告、年度工作报告以及2025年度工作计划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2024年度模拟报表》

  同意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执行商定程序的专项报告》,并随公司年度报告一同全文披露,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696元(含税),截至2024年末公司总股本为5,035,153,679股,以此计算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37,856,963.93元(含税)。如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预案为公司利润分配方案,详见专项公告《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编号:临2025-010)。

  本项预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情况详见专项公告《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号:临2025-011)。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薪酬预算的议案》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董监事(不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项议案中2025年度公司董监事(不含独立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2025年度融资方案》

  1、同意2025年度(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日)公司有息负债余额拟不超过760亿元。融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等间接融资、关联方借款(包含接受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贷款)、各类债券及资产证券化(含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的各类产品,交易所市场发行的各类产品)等。

  其中,接受控股股东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贷款余额不超过50亿元,并在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该贷款余额包含在2025年度有息负债余额内。贷款利率不高于合同签署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公司不提供担保,以双方最终签订合同为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18条,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利率水平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上市公司无需提供担保的,上市公司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因此,上述事项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全部及各项有息融资、为融资而作的抵押、担保、质押和保证的合同、协议及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同意公司拟申请注册发行各类债券产品总规模不超过100亿元,债券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证券化等。最终以实际发行金额计入2025年度有息负债余额。

  为保证以上工作顺利进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负责申请注册发行各类债券产品工作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具体债券品种、融资条款、条件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总金额、币种、价格/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期限、担保事项、入池资产、还本付息方式等与每次融资有关的一切事宜)。

  (2)就债务融资作出所有必要和附带的行动及步骤(包括但不限于聘请中介机构,代表公司向相关监管机构申请办理融资相关的审批、登记、备案等手续,谈判、签署及修订相关合同或协议,以及签署与每次融资相关的所有必要法律文件)。

  (3)如监管部门相关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或当时的市场条件对具体融资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4)决定和办理已发行债券产品交易上市/流通的相关事宜以及办理存续期内相关的付息兑付手续和信息披露事宜。

  (5)办理与申请注册发行各类债券产品工作有关的其他一切必要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2025年度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2025年度(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日)向符合条件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新增净额不超过30亿元,其中,对单个被资助对象的资助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财务资助额度范围内,对符合条件的财务资助事宜,签署相关的协议等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涉及提供财务资助,详见专项公告《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编号:临2025-012)。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情况,同意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确认意见》。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聘请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单位及内部控制审计单位的议案》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公司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单位及内部控制审计单位。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涉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详见专项公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编号:临2025-013)。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专项公告《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编号:临2025-014)。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2025年度中期分红安排方案》

  同意公司在2025年度中期相应期间持续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在2025年半年度报告或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适当增加一次中期分红。为简化分红程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并实施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本项议案涉及中期分红,详见专项公告《关于2025年度中期分红安排的公告》(编号:临2025-01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方案》

  同意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专项公告《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临2025-016)。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