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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860          证券简称:顺鑫农业        公告编号:2025-01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顺鑫农业”)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9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顺义区站前街1号院1号楼顺鑫国际商务中心14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提案已经2025年4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及相关公告。

  以上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其中,提案8属于关联事项,关联人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应回避该项议案的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直接登记或信函、传真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顺义区站前街1号院1号楼顺鑫国际商务中心13层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闯

  联系电话:010-69420860

  传真号码:010-69443137

  电子邮箱:sxnygf000860@163.com

  6.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办理签到入场。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2。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表出席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对未作具体指示的事项,受托人(可以/不得)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签字盖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2025年  月  日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0860”,投票简称为“顺鑫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0860          证券简称:顺鑫农业        公告编号:2025-010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0日以当面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5年4月22日在顺鑫国际商务中心12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由监事会主席杜连杰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1,171,053.79元,母公司净利润286,801,367.95元。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本次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793,220,035.92元。考虑到股东的利益,公司拟以2024年末总股本741,766,98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拟分配利润共计111,265,048.35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至下一年度。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确立内部控制的目标,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较为合理、完善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并在经营活动中得到了有效执行,总体上符合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一、二、三、四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0860             证券简称:顺鑫农业             公告编号:2025-008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2025年3月31日应收票据比年初增加12,065.08万元,增长了52.69%,主要是由于公司为进一步开发市场,对经销商的扶持力度增加,导致本期应收票据增加。

  2、2025年3月31日应收款项比年初增加1,174.32万元,增长了58.25%,主要是由于公司本报告期因销售商品应向购货单位收取的款项增加。

  3、2025年3月31日存货比年初减少83,631.08万元,下降了36.48%,主要由于白酒销售,存货减少。

  4、2025年3月31日长期待摊费用比年初减少226.97万元,下降了41.29%,主要是由于公司本报告期按期摊销广告费。

  5、2025年3月31日递延所得税资产比年初减少1,025.66万元,下降了35.07%,主要是由于以前期间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在本期实现,公司本报告期转回暂时性差异。

  6、2025年3月31日合同负债比年初减少137,664.98万元,下降了78.31%,主要是由于公司本报告期将预收货款结转确认收入所致。

  7、2025年3月31日应付职工薪酬比年初减少3,967.09万元,下降了40.72%,主要是上年度计提的职工奖金在本报告期发放。

  8、2025年3月31日应交税费比年初减少4,513.37万元,下降了30.34%,主要是由于公司本报告期上缴了上期期末计提的税费。

  9、2025年3月31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比年初增加19,524.84万元,增长了50.90%,主要是由于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

  10、2025年3月31日其他流动负债比年初减少17,897.02万元,下降了78.47%,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合同负债减少。

  11、2025年1月至3月销售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7,478.57万元,增长了34.10%,主要是由于公司春节期间加大促销力度,促销费用增加。

  12、2025年1月至3月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4,340.37万元,下降了140.53%,主要是由于公司本报告期内到期的存款利息收入增加的影响。

  13、2025年1月至3月信用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减少111.97万元,下降了82.61%,主要是由于公司本报告期内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减少。

  14、2025年1月至3月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减少387.68万元,下降了100.00%,主要是由于公司本报告期内无预期存货跌价准备。

  15、2025年1月至3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25,956.63万元,下降了58.45%,主要是本报告期内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减少。

  16、2025年1月至3月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1,036.68万元,增长了43.05%,主要是本报告期内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的现金比去年同期减少。

  17、2025年1月至3月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7,761.24万元,增长了116.33%,主要是本报告期内公司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增加。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李颖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文彬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艳娟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李颖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文彬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艳娟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04月22日

  

  证券代码:000860            证券简称:顺鑫农业           公告编号:2025-012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66人,注册会计师3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40人。

  2024年度收入总额(含合并数,经审计,下同)为43,506.21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29,244.8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22,572.37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25家。主要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8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 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行政监管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期间有3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行政处罚1次(除2次行政监管措施,其余均不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期间)。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郑志刚先生,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及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8家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裴士宇先生,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3份。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李春玉,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北京德晧国际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数2家。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北京德皓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并根据公司审计所需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董事会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102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72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德皓国际进行了审查,认为北京德皓国际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关于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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