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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08         证券简称:宏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6

  债券代码:123218         债券简称:宏昌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集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21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1日(周一)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1日(周一)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新宏路788号。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召集人:董事会召集。

  (6)会议主持人:过半数董事推选公司董事、总经理陆灿先生主持。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3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76,994,7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1238%,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75,986,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8.2188%;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2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008,019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50%;

  3、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同)共30名,代表的股份数1,008,319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52%;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6,854,47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79%;反对140,2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1821%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8,0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0917%;反对140,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0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6,854,47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79%;反对140,2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18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8,0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0917%;反对140,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0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6,854,47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79%;反对123,2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1601%

  ;弃权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8,0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0917%;反对123,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223%;弃权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60%。

  4、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6,854,47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79%;反对140,2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18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8,0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0917%;反对140,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0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6,854,47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79%;反对123,2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1601%;弃权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8,0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0917%;反对123,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223%;弃权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60%。

  6、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6,871,47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99%;反对123,2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16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5,0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7777%;反对123,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2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60%。

  7、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6,871,47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99%;反对123,2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16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5,0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7777%;反对123,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2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60%。

  8、关于公司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85,0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7777%;反对123,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2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5,0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7777%;反对123,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2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60%。

  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6,854,47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79%;反对140,2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18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8,0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0917%;反对140,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0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0、关于增加可转债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调整投资结构暨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6,854,47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79%;反对140,2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18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8,0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0917%;反对140,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0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6,871,47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99%;反对123,2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16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5,0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7777%;反对123,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2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60%。

  12、关于取消监事会换届选举、取消第三届监事会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6,854,47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79%;反对140,2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18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8,0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0917%;反对140,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0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3.0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6,871,47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99%;反对123,2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16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5,0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7777%;反对123,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2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60%。

  13.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6,871,47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99%;反对123,2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16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5,0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7777%;反对123,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2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60%。

  13.03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6,871,47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99%;反对123,2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16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5,0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7777%;反对123,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2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60%。

  13.04 关于修订《授权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6,871,47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99%;反对123,2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16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5,0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7777%;反对123,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2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60%。

  13.05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6,854,47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79%;反对140,2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18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8,0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0917%;反对140,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0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3.06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6,854,47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79%;反对140,2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18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8,0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0917%;反对140,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0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3.07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6,973,87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9%;反对20,8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2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87,4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332%;反对20,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6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3.08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实控制人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6,871,47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99%;反对123,2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16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5,0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7777%;反对123,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2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60%。

  13.09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6,871,47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99%;反对123,2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16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5,0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7777%;反对123,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2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60%。

  13.10 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6,854,47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79%;反对140,2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18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8,0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0917%;反对140,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0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3.11 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6,871,33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98%;反对123,2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1601%;弃权1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4,9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7638%;反对123,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223%;弃权1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9%。

  14.01 公司第三届非独立董事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867,9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0778%;反对140,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083%;弃权1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7,9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0778%;反对140,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083%;弃权1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9%。

  14.02 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76,854,3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77%;反对140,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21%;弃权1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7,9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0778%;反对140,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083%;弃权1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9%。

  15.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5.01 候选人:选举陆宝宏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76,818,9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17%。

  15.02 候选人:选举陆灿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76,818,9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17%。

  15.03 候选人:选举陶珏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76,818,9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17%。

  15.04 候选人:选举佘砚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76,818,9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5.01.候选人:选举陆宝宏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832,5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5707%。

  15.02.候选人:选举陆灿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832,5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5704%。

  15.03.候选人:选举陶珏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832,5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5704%。

  15.04.候选人:选举佘砚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832,5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5704%。

  16.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6.01.候选人:选举刘伟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76,818,9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17%。

  16.02.候选人:选举刘斌红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76,818,9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17%。

  16.03.候选人:选举吕岚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76,818,9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6.01.候选人:选举刘伟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832,5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5702%。

  16.02.候选人:选举刘斌红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832,5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5703%

  16.03.候选人:选举吕岚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832,5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570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该等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具备出席、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301008         证券简称:宏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7

  债券代码:123218         债券简称:宏昌转债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21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了本次关于会议通知的时间要求。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陆宝宏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陆宝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2、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会具体组成如下: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3、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陆灿先生为公司总经理;陶珏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佘砚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吴红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4、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蒋煜琪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5、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301008         证券简称:宏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8

  债券代码:123218         债券简称:宏昌转债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于2025年4月21日以现场加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1、非独立董事:陆宝宏先生(董事长)、陆灿先生、佘砚先生、陶珏女士

  2、独立董事:刘伟先生、刘斌红女士、吕岚女士

  3、职工代表董事:蒋煜涛先生

  上述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总经理:陆灿先生

  副总经理:陶珏女士、佘砚先生、吴红平先生

  财务总监:陶珏女士

  董事会秘书:佘砚先生

  上述人员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聘任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证券事务代表:蒋煜琪女士

  蒋煜琪女士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能力,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届满离任情况

  1、董事会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完成后,董事会组成人员伍争荣先生、方桂荣女士、张屹女士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伍争荣先生、方桂荣女士、张屹女士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监事会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根据公司法最新规定, 第二届监事会周海英女士、蒋煜涛先生、凌登洋先生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周海英女士、蒋煜涛先生、凌登洋先生在任职监事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以上人员离任后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 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应法律、法规的规定。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附件:简历

  一、董事会董事简历

  陆宝宏先生:1954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初中学历。1972年3月至1989年2月,历任兰溪农机厂/兰溪锅炉配件厂学徒、车间主任、副厂长;1989年3月至1995年12月,任兰溪市兰江拉丝厂/兰溪电磁阀厂厂长;1996年5月至2019年4月,任金华市宏昌电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3年5月至2020年3月任浙江弘驰执行董事;2019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2018年至今,任宏昌控股执行董事、经理。2023年至今,任金华欣业执行董事、经理。2024年6月至今,任金华欣质执行董事、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金华弘驰执行董事,兰溪协成执行董事、经理,金华宏合执行事务合伙人,金华宏盛执行事务合伙人,兰溪中元监事、宏昌控股、金华欣业、金华欣质执行董事、经理。

  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陆宝宏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陆宝宏先生是陆灿先生父亲,是周慧明女士配偶。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陆宝宏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陆灿先生:1984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年6月至2019年4月,历任金华市宏昌电器有限公司生产部部长助理、销售部业务员、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2013年5月至2020年3月,任浙江弘驰经理;2019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金华弘驰总经理,荆州宏昌、无锡宏昌及金华宏耘、合肥弘盛执行董事兼经理。

  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陆灿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陆宝宏先生是其父亲,周慧明女士是其母亲。陆灿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陆灿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佘砚先生: 198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8年10月至2019年2月,历任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事务部经理、法务中心负责人、董事长秘书;2019年2月至2019年4月,任金华市宏昌电器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9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1年8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佘砚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陶珏女士: 1977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师。1999年9月至2013年5月,历任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财务副部长、内部审计负责人;2013年5月至2019年4月,任金华市宏昌电器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9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2023年3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陶珏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蒋煜涛先生:汉,1992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高中学历。2019年加入公司在行政部任职,现为公司行政主管;2022年4月至2025年4月任职工代表监事。现任职工代表董事。

  蒋煜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权,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刘伟先生: 1970年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历任金华市联运公司会计;金华市联华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金华市检察司法会计中心司法会计;金华天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经理;金华中健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经理、审计部副经理、审计部经理、副所长、所长。现任浙江中健会计师事务所所长,浙江中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技术委员会委员;杭州图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3月至今任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12月至今任金华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会长。

  刘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斌红女士: 1970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管理学硕士,副教授,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从事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教学研究三十多年,曾任浙江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财务管理系主任、学科竞赛部主任等职务,金华市审计局咨询委员,2022、9-2024、12担任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浙江师范大学经管学院财会系副教授,金华市内部审计协会第三届理事。

  刘斌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吕岚女士: 1968年生,中国国籍,汉族,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曾任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金华新联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金华新联房地产估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拥有多年审计、验资、评估、工程审价从业经验。吕岚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现为公司独立董事。

  吕岚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陆灿先生:公司总经理,简历参见 “一、董事会董事简历”。

  佘砚先生: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简历参见 “一、董事会董事简历”。

  陶珏女士:公司副总经理、公司财务总监,简历参见 “一、董事会董事简历”。

  吴红平先生: 1980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03年6月至 2004年10月,任江苏雨润集团物流主管;2004年10月至 2018年2月,历任艾欧史密斯(中国)环境电器有限公司物流经理、物流采购经理、ERP高级项目经理、供应链总监、生产运营副总经理;2018年2月至2019年2月,任恩泰环保科技(常州)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3月至2021年7月,任南京壹净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20年3月至2021年7月,任南京壹净电器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21年8月至今在公司任职,负责公司制造、质量、工程和供应链的管理工作,2022年6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吴红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301008         证券简称:宏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9

  债券代码:123218         债券简称:宏昌转债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调整组织架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根据公司战略布局及经营发展需要,为更好地整合资源配置,明确权责体系,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优化管理流程,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并结合公司实际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需要,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内部组织架构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组织架构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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