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82 证券简称:金龙羽 公告编号:2025-04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3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于2025年4月23日披露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公告。为让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及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5年4月25日(星期五)举办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具体安排如下:
一、说明会召开时间和方式
召开时间:2025年4月25日(星期五)15:00至16:30
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公司出席人员
公司董事长郑有水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董事、副总经理陆枝才先生,财务总监赵雯亮女士,独立董事丁海芳女士、彭松先生、吴爽先生。
三、投资者参与方式
1、投资者可以在2025年4月25日15:00-16:30登录“互动易”网站(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参与交流,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2、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投资者可提前访问http://irm.cninfo.com.cn,进入公司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82 证券简称:金龙羽 公告编号:2025-044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22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吉杏丹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吉杏丹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职务。吉杏丹女士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吉杏丹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吉杏丹女士承诺: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后半年内,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辞职后,吉杏丹女士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
吉杏丹女士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吉杏丹女士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对其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在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由公司董事长郑有水先生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郑有水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5-28475155
传真:0755-28475155
电子邮箱:zqb@szjly.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大道118号和成世纪名园3A 21楼
特此公告。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82 证券简称:金龙羽 公告编号:2025-042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R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R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1、公司申报的龙岗区吉华街道金龙羽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工业上楼”项目计划、规划(草案)经龙岗区“工业上楼”项目工作专班2024年第一次审批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3日披露的《关于龙岗区吉华街道金龙羽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工业上楼”项目计划、规划(草案)公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本次公示的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仅为草案,最终成果以政府批件为准。因该项目实施尚存在时间上的不确定性以及未来实施过程中存在的政策性风险等导致的实施不及预期的可能,且投资金额暂时无法预计,未来该方案所能产生的经济效益亦暂不可准确预估,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惠州市金龙羽电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惠州市金龙羽超高压电缆有限公司的议案》。为推进公司子公司之间资产整合与结构调整,精简管理单位,提高运营效率,电缆实业拟吸收合并超高压。吸收合并完成后,电缆实业存续,超高压注销,超高压的资产、负债、业务、人员等整体由电缆实业承继。截至目前,吸收合并事项尚未完成。
3、公司于2024年11月27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79),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吴玉花女士与深圳高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康立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康立1号”)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吴玉花女士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康立1号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3,015,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2%。2024年11月29日,吴玉花女士与康立1号分别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目前,前述协议转让事项尚未完成。
4、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于2025年4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定期)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为加快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对冲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同意:(1)公司及子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保理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2)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购买理财产品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单日最高不超过50,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金额在额度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3)公司及子公司拟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25,000万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5、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于2021年8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惠州市金龙羽电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与重庆锦添翼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关于共同开发固态电池相关技术及产业化的框架协议〉的议案》(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子公司拟在五年内投入不超过三亿元人民币与锦添翼共同进行固态电池及其关键材料相关技术的研究开发,并推动研究成果产业化。
2023年12月,子公司与锦添翼及李新禄教授签订了《协议权益份额转让协议书》,鉴于锦添翼负责人李新禄教授无法入职公司专职工作,经协商一致,锦添翼退出固态电池及其关键材料相关技术研发项目,将框架协议项下相关权益份额转让给子公司,后续李新禄教授作为名誉顾问为研发项目提供指导、咨询等服务。
2024年初,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平台深圳市赛瑞比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及董事、副总经理陆枝才先生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金龙羽新能源(深圳)有限公司,合资公司将陆续承接研发项目的后续工作。之后,为进一步规范合资公司的经营管理,公司受让了陆枝才先生持有的合资公司股权,陆枝才先生退出合资公司的投资。2024年5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金龙羽新能源(深圳)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以20,000万元认缴合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2,000万元。前述认缴出资已全额实缴,公司现持有合资公司的股权比例为91.67%。
2025年初,合资公司投资设立孙公司金龙羽新能源(惠东)有限公司,孙公司已竞拍取得位于惠州新材料产业园区内的地块土地使用权。2025年4月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固态电池材料项目的议案》,孙公司拟在前述地块上投资建设固态电池关键材料量产线项目,计划总投资额为12亿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2025年3月底,公司固态电池及其关键材料相关技术研发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1)电芯方面,半固态电池性能已满足国标要求,并通过第三方检测机构的国标检测和安全测试。对半固态电池产品进行了客户需求的性能优化并持续对客户送样测试。(2)电解质方面,确定了多种电解质体系的应用方案和全固态电解质材料合成工艺路线,开发了低成本干法工艺制备的电解质产品。氧化物电解质产品已完成多家客户送样及评测。(3)隔膜方面,完成了多种材料体系、结构的涂层开发,开发了低成本、高耐热隔膜产品。离子导体膜产品已完成多家客户送样及评测。(4)负极方面,完成了硅基负极材料的十公斤级合成工艺与加工工艺验证,采用自研硅基负极材料进行了软包电池性能验证,性能满足内部要求。根据客户需求进行了材料性能优化并持续对客户送样测试。(5)正极方面,完成磷酸锰铁锂正极材料的十公斤级合成制备工艺,其性能符合磷酸锰铁锂正极材料团体标准T/CIAPS 0029-2023的要求,并进行了软包电池性能验证,其性能结果满足内部测试要求,并开展了合成降本工艺开发。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郑有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雯亮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雯亮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郑有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雯亮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雯亮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3日
股票代码:002882 股票简称:金龙羽 公告编号:2025-040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4月22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7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人数7人,实际参加会议7人,列席会议人员有公司监事3人、高级管理人员6人,会议由董事长郑有水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编制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 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82 证券简称:金龙羽 公告编号:2025-041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4月22日上午以现场方式在惠州市博罗县罗阳镇鸡麻地博罗大道东808号金龙羽工业园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7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人数3人,实际参加会议3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纪桂歆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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