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安排的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分配方案如下:
二、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4年年度
2、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6,178,748.33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9,407,588.14元,提取任意公积金 0 元,弥补亏损 0 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229,863,587.59元,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229,157,578.61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229,157,578.61元,截至2025年4月20日,公司总股本为1,019,541,723股。
3、根据《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拟进行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25年4月20日总股本1,019,541,72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预计共派发现金红利101,954,172.30元(含税)。
4、公司2024年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情况
(1)2024年5月17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2024年6月7日实施完成权益分派,共派发现金红利101,430,987.40元。
(2)如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01,954,172.30元,占本年度净利润的20.14%。
(3)公司本年度未实施股份回购计划。
5、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导致公司可参与权益分派的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单位:元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最 近 三 个 会 计 年 度 (2022-2024年度 ) 累 计 现 金 分 红 金 额 为247,982,466.70元,占2022-2024年度年均净利润的71.40%,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不低于5,000万元,因此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资金需求和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与公司的成长性相匹配,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2023年、2024年)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1,182,490,510.89元、1,547,482,556.15元,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7.41%,8.31 %均低于50%。
四、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安排
为践行上市公司常态化现金分红机制,让投资者更好的分享经营成果,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下述条件前提下制定和实施2025年中期(半年度、前三季度)或春节前现金分红方案:
1、现金分红条件
(1)公司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董事会评估当期经营情况及未来可持续发展所需资金后认为资金充裕,当期适合进行现金分红。
2、现金分红比例上限为当期现金分红累计金额不超过当期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
3、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五、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放案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1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应收款项、其他应收账款、存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充分的清查、分析和评估。经减值测试,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为2024年末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商誉,2024年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4,715.20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注:以上数据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导致。
3、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意见,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科目名称:应收票据
账面余额:101,890.83万元
账面价值:100,406.65万元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算过程: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票据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公司采用账龄分析法计算出损失率对照表,对应收票据进行 减值测试。
计提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
本期计提金额:314.54万元
计提原因:基于整个存续期信用损失的应收票据计提减值损失。
2、科目名称:应收账款
账面余额:132,804.96万元
账面价值:103,650.43万元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算过程: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公司采用账龄分析法计算出损失率对照表,对应收账款进行 减值测试。
计提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
本期计提金额:-1,799.80万元
计提原因:基于整个存续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计提减值损失。
3、科目名称:其他应收款
账面余额:31,113.96万元
账面价值:4,659.63万元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算过程: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 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其他应收款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公司采用账龄分析法计算出损失率对照表,对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
计提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
本期计提金额:-4,012.73万元
计提原因:基于整个存续期或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计提减值损失。
4、科目名称:存货
账面余额:722,602.51万元
账面价值:694,957.84万元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算过程:对于正常存货按预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作为其可变现净值。对于呆滞的存货按废料价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
计提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
本期计提金额:10,213.19万元
计提原因: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4,715.20万元,其中计入信用减值损失 -5,497.99万元,计入资产减值损失10,213.19万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将减少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411.06万元,相应将减少2024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411.06万元。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已经过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对公司2024年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进行详细查阅和了解有关资料后,就本次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发表以下说明: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决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4年1-12月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3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进一步完善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结合公司2024年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特制定了公司2025年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5年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薪酬方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具体方案如下:
一、 本方案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薪酬;未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为12万/年(税前)。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月发放。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公司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实际经营情况对薪酬方案进行调整。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1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办2024年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5年4月2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为了使广大投资者更全面的了解公司2024年年度业绩情况和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5年5月9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举行2024年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互动易”平台举行。投资者可登录“互动易”网站(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2024年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如下:董事长、总裁官炳政先生,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张垚先生及独立董事王荭女士,保荐代表人高俊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8日(星期四)17:00前通过访问http://irm.cninfo.com.cn,进入公司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4年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4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对原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财务指标产生重大影响。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21 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24 号)文件要求变更有关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和实施日期
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 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解释第17号及解释第18号的主要内容及影响如下:
1、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 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及相关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国家财政部要求做出的会计政策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7号及解释第18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的相关通知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2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同时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截至2025年4月20日,部分激励对象进行自主行权,注册资本发生变化,公司决定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下转D9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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