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25-03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2025年3月24日,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八届审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为积极回报投资者,与投资者分享公司经营成果,优化公司股本结构,保持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相适应,提升广大投资者的参与度和获得感,公司拟增加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并以部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八届审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原<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议案》和《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将原《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中“以目前公司总股本3,039,065,85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9.74元(含税),现金红利总额约为人民币12,077,248千元(如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调整为“以目前公司总股本3,039,065,85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9.74元(含税),现金红利总额约为人民币12,077,248千元,每10股送红股8股,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2股;如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金额及送转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配及送转总额”。
《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基本情况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14,171,956千元,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为人民币281,969千元,以前年度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人民币9,077,750千元,扣除2023年末期已分红金额人民币9,012,493千元,2024年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4,519,182千元。同时,公司2024年末母公司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为人民币55,658,882千元。
考虑到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股东利益等综合因素,为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经营发展的成果,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
以目前公司总股本3,039,065,85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9.74元(含税),现金红利总额约为人民币12,077,248千元,每10股送红股8股,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2股;如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金额及送转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配及送转总额。
2024年度公司现金红利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约为30.00%。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近三年现金分红相关指标如下:
注:本数为公司2024年7月实际派发2023年度现金红利金额。2024年5月公司完成187.7万股A股回购注销后股本基数减少,公司根据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金额为30.977722元(含税),按调整后的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金额进行实际派发时存在尾差,因此实际派发总额与预计派发总额存在少量差异。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方案考虑了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股东利益等综合因素,积极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经营发展的成果。本次现金分红方案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本次现金分红方案不会造成公司资金短缺,不影响公司偿债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送红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送红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送红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作出的相关承诺。
(二)送红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情况
1、公司业绩指标符合实施高送转方案的相关规定
2022年至2024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人民币16,622,448千元、30,040,811千元、40,254,346千元,持续增长;2022年至2024年,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分别为5.71元、10.32元、13.84元,均高于1元;假设按照每10股送红股8股、转增12股的方案实施后,以全面摊薄口径计算,2024年的每股收益约为4.42元,高于0.5元。本次送红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第6.5.11条“(三)最近两年净利润持续增长且最近三年每股收益均不低于1元,且送转股后每股收益不低于0.5元(仅适用于依据年度财务报表进行高送转)”的规定。
同时,本次送红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第6.5.12条中不得披露高送转方案的情形:
①报告期净利润为负、净利润同比下降50%以上或者送转股后每股收益低于0.2元的;
②公司的提议股东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前三个月存在减持情形或者后三个月存在减持计划的。
公司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0,254,346千元,较2023年同比增长34%,2024年基本每股收益为13.84元,本次送转后,以全面摊薄口径计算,2024年的每股收益约为4.42元,高于0.2元。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送红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披露前三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上述相关股东在未来三个月不存在股份减持计划;未来四至六个月目前不存在减持股份的计划,若相关股东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此外,上述相关股东在本次送红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披露前后三个月内不存在所持股份限售期届满的情形。
因此,本次送红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的相关规定。
2、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业绩影响较小
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情况良好,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0,254,346千元,非经常性损益占净利润的比例为8.13%,对公司业绩影响较小。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4,519,182千元,母公司报表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余额为人民币55,658,882千元,公司合并报表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余额为人民币59,939,010千元;公司可供分配利润及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充足,满足本次送转的实施条件。
3、公司始终秉持“用技术创新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的企业使命,作为深港两地上市的公司,借助资本市场深度融入新能源汽车发展浪潮,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公司始终坚守制造业这个根本,以技术为驱动,凭借原创性、颠覆性技术接连开发出系列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产品,吸引广泛消费者的关注与青睐,逐步成长为全球最大的新能源汽车企业。
2022年至2024年,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424,060,635千元、602,315,354千元、777,102,455千元,年复合增长率达35.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人民币16,622,448千元、30,040,811千元、40,254,346千元,年复合增长率达55.6%;现金分红总额持续提升,分别约人民币3,324,525千元、9,012,493千元、12,077,248千元,现金股息支付率分别为20%、30%、30%。
基于公司当前经营情况和业绩表现良好,考虑公司总股本较小,并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本次送红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本结构,保持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相适应,实现投资者与消费者的深度融合,扩大投资者群体,增强公司股票流动性,提升广大投资者的参与度和获得感。
同时,公司近三年现金分红总额持续提升,公司在未来三年在现金分红方面,将以积极回报投资者为核心导向,在充分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高成长性需求及资金储备水平的基础上,参照过去三年的现金分红比例,努力加大现金分红力度,积极考虑投资者的现金分红回报。公司也将持续优化利润分配策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持续性、稳定性与可预期性,并通过叠加股份回购等多元化方式,构建更为积极的股东回报体系,让广大股东切实共享公司长期发展的红利成果。
(三)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对公司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没有实质性的影响。本次送红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本公司总股本将由3,039,065,855股增加至9,117,197,565股,预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相应摊薄。
2、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审议结果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披露前,本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及时做好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五、备查文件
1、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2、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回购注销金额的相关证明。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25-032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永钊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监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取消原<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股本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公司拟调整原《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中有关送红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安排,因此拟取消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14,171,956千元,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为人民币281,969千元,以前年度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077,750千元,扣除2023年末期已分红金额人民币9,012,493千元,2024年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4,519,182千元。同时,公司2024年末母公司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为人民币55,658,882千元。
考虑到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股东利益等综合因素,为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经营发展的成果,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
以目前公司总股本3,039,065,85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9.74元(含税),现金红利总额约为人民币12,077,248千元,每10股送红股8股,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2股;如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金额及送转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配及送转总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备查文件: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25-031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会议由董事长王传福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取消原<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股本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公司拟调整原《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中有关送红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安排,因此拟取消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不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14,171,956千元,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为人民币281,969千元,以前年度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077,750千元,扣除2023年末期已分红金额人民币9,012,493千元,2024年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4,519,182千元。同时,公司2024年末母公司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为人民币55,658,882千元。
考虑到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股东利益等综合因素,为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经营发展的成果,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
以目前公司总股本3,039,065,85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9.74元(含税),现金红利总额约为人民币12,077,248千元,每10股送红股8股,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2股;如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金额及送转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配及送转总额。
董事会同意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并在获得股东会授权的前提下,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王传福先生,有权全权处理及酌情决定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具体执行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就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事宜向境内外有关监管部门、机构、交易所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并申请将本次所送转的股份在交易所上市及交易;
2、审议批准并签署与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有关的文件、申请、公告、指示及其它相关文件,并批准对有关文件的签署、执行、修改和补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待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完成本次送红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本公司总股本数将由303,906.5855万股增加至911,719.7565万股,注册资本由原303,906.5855万元人民币增加至911,719.7565万元人民币。如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维持每股送转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送转总额,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也相应调整。
鉴于公司总股本数、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将发生相应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并在获得股东会授权的前提下,同意董事会转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审批和办理相关手续,本次公司注册资本变更需经主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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