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02 证券简称:宏昌电子 公告编号:2025-008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4月22日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在珠海宏昌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监事会对2024年年度报告出具书面确认意见:
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2024年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在报告编制和审议过程中,没有发现参与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同意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对外报出。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审议通过董事会拟定2024年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34,078,50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20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2,681,570.18元(含税),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50,606,364.59元的44.82%。
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则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实际股本为基数,每股现金股利发放金额不变,依实际情况调整利润分配总金额。
我们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其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该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2025年度财务审计服务及内控审计服务。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珠海宏昌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珠海宏仁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提供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2.00亿元担保额度(含已发生累计担保金额,其中珠海宏昌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担保额度16.30亿元,珠海宏仁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担保额度5.70亿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有效期内该等值人民币22.00亿元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经营规模、发展水平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确认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情况。
9.1确认监事任建军2024年度薪酬
本议案表决时,关联监事任建军回避表决,非关联监事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2确认监事龚冠华2024年度薪酬
本议案表决时,关联监事龚冠华回避表决,非关联监事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3确认监事吴最2024年度薪酬
本议案表决时,关联监事吴最回避表决,非关联监事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及融资效率,公司提请股东大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授权董事会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及保证公司财务安全的前提下,择机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事宜,授权期限为本议案经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002 证券简称:宏昌电子 公告编号:2025-011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PCAOB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89人,注册会计师116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14人。
天职国际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1.97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6.4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87亿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63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3.19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及2025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3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人员37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颜艳飞,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家,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签署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家,复核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陈廷洪,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磊,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9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天职国际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共计103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8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8万元)。与上一期审计费用一致。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聘请的天职国际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其审计人员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利益。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该事项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获得通过。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002 证券简称:宏昌电子 公告编号:2025-013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日常/偶发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2024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偶发关联交易和2025年度拟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定价标准,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1审计委员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日常/偶发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委员蔡瑞珍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日常/偶发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1.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日常/偶发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刘焕章、方业纬、蔡瑞珍回避表决,该事项以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获得通过。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Epoxy Base Investment Holding Limited、广州宏仁电子工业有限公司、聚丰投资有限公司(NEWFAME INVESTMENT LIMITED)、CRESCENT UNION LIMITED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2、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3、2024年度偶发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4、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1无锡宏义高分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宏义”)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法定代表人:张振明
注册资本:7,500万美元
住址: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金马路58号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及加工建筑材料、轻质高强多功能墙体材料、环保装饰材料、防水密封材料、保温材料、药品级包装材料、食品级包装材料及卡片材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人民币836,131,728.42元、净资产人民币452,120,495.28元、营业收入人民币823,565,309.92元、净利润人民币12,715,166.35元(未经审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人民币902,277,620.41元、净资产人民币439,527,637.11元、营业收入人民币741,132,983.53元、净利润人民币-20,406,953.45元(未经审计)。
1.2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和科技”)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公司)
法定代表人:毛嘉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87,972.75万元
住址:上海浦东康桥工业区秀沿路123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生产电子级玻璃纤维布,生产电子级玻璃纤维超细纱(限分支机构经营),销售自产产品,电子材料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人民币2,567,134,234.81元、净资产人民币1,436,051,241.41元、营业收入人民币618,796,195.45元、净利润人民币7,726,837.85元(未经审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人民币2,532,171,730.10元、净资产人民币1,426,956,868.13元、营业收入人民币661,154,817.93元、净利润人民币-63,094,466.24元(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1.3四川宏泉酒类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宏泉”)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法定代表人:蔡瑞珍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4年6月25日
住址:四川省泸州市泸县方洞镇向阳社区军民情街92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酒制品生产;食品生产;保健食品生产;酒类经营;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中介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人民币19,742,465.08元、净资产人民币19,707,485.97元、营业收入人民币512,868.59元、净利润人民币-292,514.03元(已经四川雅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宏和科技、无锡宏义、四川宏泉因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而构成关联关系。
3、前期同类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前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前期关联交易执行良好,未发生违约情形。
4、前期同类偶发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前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前期未发生偶发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无锡宏仁向宏和科技、无锡宏义采购原物料
无锡宏仁向宏和科技采购玻纤布,玻纤布属于无锡宏仁日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定价政策:通过市场询价、对比,综合考虑不同供应商提供原材料性能、品质稳定性以及价格等因素,确定原材料的供应商。
无锡宏仁向无锡宏义采购少量包装材料。定价政策: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无锡宏仁采购价格与无锡宏义向第三方销售价格不存在重大差异。
2、珠海宏昌、无锡宏仁等向四川宏泉采购招待用酒
珠海宏昌、无锡宏仁等向四川宏泉采购招待用酒。定价政策: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
四、交易目的及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无锡宏仁(含珠海宏仁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向宏和科技采购玻纤布,主要因玻纤布系无锡宏仁生产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之一,宏和科技的玻纤布质量较好,其产品质量、生产能力能够满足无锡宏仁原材料采购标准和生产计划。
无锡宏仁(含珠海宏仁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向无锡宏义采购少量包装材料,主要系无锡宏仁部分客户对包装材料的要求。
珠海宏昌、无锡宏仁等向四川宏泉采购招待用酒,主要系满足公司日常业务需要。
上述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定价标准,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002 证券简称:宏昌电子 公告编号:2025-015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5月15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05月08日(星期四)至05月14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stock@graceepoxy.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24日发布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05月15日(星期四) 15:00-17:00举行2024年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5月15日(星期四)15:00-17: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路演中心” (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召开。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林瑞荣
董事、总经理:江胜宗
董事会秘书:陈义华
财务总监:萧志仁
独立董事:何志儒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05月15日(星期四)15: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05月08日(星期四) 至05月14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stock@graceepoxy.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20-82266156
邮箱:stock@graceepoxy.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002 证券简称:宏昌电子 公告编号:2025-017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
并调整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何贤波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何贤波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职务,何贤波先生辞职生效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何贤波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人数比例低于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其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何贤波先生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相应职责。
何贤波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独立公正,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何贤波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独立董事补选情况
鉴于何贤波先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为保障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杨胜刚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对杨胜刚先生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符合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杨胜刚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杨胜刚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调整,为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待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杨胜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之日起,同步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调整后成员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附件:杨胜刚先生简历
杨胜刚,男,1965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厦门大学金融学博士后,曾任湖南大学金融与统计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南大学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南大学金融与统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截至本公告日,杨胜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人员诚信信息报告显示其无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记录,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03002 证券简称:宏昌电子 公告编号:2025-016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14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728号保利中创孵化器3号楼212室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4日
至2025年5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相关内容于2025年4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7、11.00、14.0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Epoxy Base Investment Holding Limited、广州宏仁电子工业有限公司、聚丰投资有限公司(NEWFAME INVESTMENT LIMITED)、CRESCENT UNION LIMITED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请于2025年5月12日下午16:00前将有关证件的复印件邮寄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出席会议前凭上述资料于签到处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
2025年5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
(5)登记地点:
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728号保利中创孵化器3号楼212室。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联系电话:020-82266156转4212、4211
4、联系传真:020-82266645
5、联系人:李俊妮 陈义华
特此公告。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3002 证券简称:宏昌电子 公告编号:2025-009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环氧树脂业务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等相关规定,现将2024年度公司环氧树脂业务主要经营数据统计如下:
一、环氧树脂业务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环氧树脂业务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三、环氧树脂业务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四、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环氧树脂业务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
特此公告。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002 证券简称:宏昌电子 公告编号:2025-010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向银行
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珠海宏昌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宏昌”),为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宏仁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宏仁”)为公司全资孙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拟继续为珠海宏昌、珠海宏仁提供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2.00亿元的担保额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累计为珠海宏昌提供担保金额为等值人民币12.70亿元;累计为珠海宏仁提供担保金额为等值人民币1.80亿元;公司累计为全资子公司珠海宏昌、孙公司珠海宏仁提供担保总额为等值人民币14.50亿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公司为珠海宏昌累计提供担保情况
2024年4月2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珠海宏昌、全资孙公司珠海宏仁取得银行综合授信提供等值人民币15.00亿元担保额度(具体见公司2024年4月25日于上交所网站披露2024-013号《宏昌电子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上述担保事项并经2024年5月15日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本公告日,珠海宏昌为满足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先后取得珠海华润银行、平安银行、中国银行珠海分行、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等综合授信额度审批,公司已累计为珠海宏昌取得上述综合授信提供等值人民币12.70亿元连带保证责任担保;珠海宏仁为满足项目建设需要,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珠海分行发生融资业务,公司已累计为珠海宏仁融资业务提供不超过1.80亿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累计为全资子公司珠海宏昌、孙公司珠海宏仁提供担保总额为等值人民币14.50亿元。
(二)公司为珠海宏昌、珠海宏仁提供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2.00亿元的担保额度(含已发生累计担保金额)
为满足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拓宽融资渠道,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珠海宏昌及珠海宏仁拟向相关银行申请相应融资额度,融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电子商业汇票、保函、票据、信用证、抵质押贷款、银行资金池等业务,申请融资额度的条件为各合作银行认可的抵/质押物、保证担保。上述融资额度不等于珠海宏昌及珠海宏仁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及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额度确定。
公司拟为珠海宏昌及珠海宏仁上述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2.00亿元担保额度(含已发生累计担保金额,其中珠海宏昌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担保额度16.30亿元,珠海宏仁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担保额度5.70亿元)。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有效期内该等值人民币22.00亿元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三)本次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四)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4月2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珠海宏昌
成立时间:2008年9月8日
注册资本:8,590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林仁宗
注册地址: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石化七路1916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机械设备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仓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珠海宏昌资产总额为2,130,030,474.68元,负债总额为1,400,250,135.48元,资产净额为729,780,339.20元,2024年度珠海宏昌实现营业收入1,248,905,338.26元,净利润23,561,288.54元。以上数据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珠海宏昌资产总额为1,795,653,595.06元,负债总额为1,062,644,289.98元,资产净额为733,009,305.08元,2023年度珠海宏昌实现营业收入1,379,439,460.50元,净利润53,580,508.83元。以上数据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公司持股珠海宏昌比例100%,珠海宏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珠海宏仁
成立时间:2022年5月24日
注册地: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洁能路169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38,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林瑞荣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珠海宏仁资产总额为311,127,724.98元,负债总额为42,573,072.18元,净资产为268,554,652.80元。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为-838,401.98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珠海宏仁总资产人民币34,579,990.70元,负债总额为186,935.92元,净资产人民币34,393,054.78元。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人民币-517,533.09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持股珠海宏仁比例100%,珠海宏仁为公司全资孙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为珠海宏昌提供累计等值人民币12.70亿元担保;为珠海宏仁提供累计人民币1.80亿元担保,除此之外,其他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期限等以公司与有关银行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珠海宏昌、全资孙公司珠海宏仁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项目建设及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融资需求,有利于提高其融资能力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能对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管理,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为满足珠海宏昌、珠海宏仁的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为珠海宏昌、珠海宏仁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公司对珠海宏昌、珠海宏仁具有实质控制权,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风险可控,同意公司为该融资业务提供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2.00亿元的担保额度。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为珠海宏昌、珠海宏仁担保总额为等值人民币14.50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2.12%,公司无逾期担保。
若本次担保额度全部实施,公司为珠海宏昌、珠海宏仁提供担保总额为等值人民币22.0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3.90%,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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