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93 证券简称:创兴资源 编号:2025-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股东浙江华侨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侨实业”)持有本公司股份101,664,14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3.90%,上述股份已全部被司法冻结。
● 公司近日收到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的通知书,称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5月27日10时至2025年5月2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控股股东华侨实业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67,0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65.90%,占公司总股本的15.75%)进行公开拍卖。
● 目前上述司法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可能涉及竞拍、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若本次司法拍卖成功且完成股份变更过户手续,控股股东华侨实业持有的公司股份数将变更为34,664,1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8.15%;华侨实业与辽宁璟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控股股东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34,664,147股股份转让给对方。若本次司法拍卖和上述协议转让事项均完成股份变更过户手续,华侨实业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司法拍卖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收到的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通知书,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5月27日10时至2025年5月2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控股股东所持有的累计67,000,000股公司股份(占其所持股份的65.90%,占公司总股本的15.75%)进行公开拍卖。公开拍卖的具体情况如下:
特别提醒:
1.根据有关规定,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有关标的物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工商管理、登记机关等相关部门了解)。
2.涉及竞买人是否有竞买资格、拍卖成交后过户相关限制政策、买受人限制性卖出条件等事项,具体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证券交易相关法律和规则为准。
3.以股票所有权变更为时间节点,变更之后所产生的分红及股息归买受人所有。
4.买受人就持股比例、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价格、减持期限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5.该标的物上网挂拍至开拍前对外公示价格为2025年4月22日前20个交易日收盘价平均数(3.281)的80%乘以总股数,仅为展示起拍价格,并非实际起拍价格,实际起拍价格为正式拍卖开始前20个交易日收盘价平均数的80%乘以总股数(以本院最终挂拍的信息为准)。
6.具体交接手续流程视法院工作情况决定。
7.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为准,请竞买人在竞买前仔细核实标的物的信息;若本拍卖标的物有信息更新的,以最后一次更新内容为准。
二、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所持股份累计将被司法拍卖的情况如下:
三、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原因
公司控股股东于2023年6月27日将其持有的2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0%)公司股份质押给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于2024年2月5日将其持有的9,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2%)质押给北京银行(补充质押),于2023年11月20日将其持有的1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9%)质押给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盛支行(以下简称“杭州联合银行”),于2024年3月7日将其持有的27,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5%)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补充质押部分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公司于2025年3月17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的通知,称华侨实业质押股份因承担担保责任涉及诉讼已由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审理并于2025年3月14日作出(2024)浙0102民初26400号、(2025)浙0102民初542号、(2025)浙0102民初617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债权人有权在各自最高债权额或最高债权本金额的范围内以华侨实业所质押的公司股票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股票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因案件执行需要,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裁定对上述股份进行拍卖、变卖。
四、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目前上述司法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可能涉及竞拍、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若本次司法拍卖成功且完成股份变更过户手续,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数将变更为34,664,1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8.15%;控股股东于2025年4月13日与辽宁璟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控股股东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34,664,147股股份转让给对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011号公告)。若本次司法拍卖和上述协议转让事项均完成股份变更手续,华侨实业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进而对公司股权结构、公司治理、生产经营等产生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经控股股东书面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侨实业除上述已经披露的因承担担保责任所涉及的事项外,不存在其他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仲裁或债务逾期的情况。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上市公司不存在对其违规提供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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