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7 证券简称:金冠电气 公告编号:2025-01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15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南阳市信臣东路88号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一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5日
至2025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股东大会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于2025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河南锦冠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河南中睿博远 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24年5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地点 河南省南阳市信臣东路88号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一号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5月14日17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邮件中须注明股东联系人名称、联系方式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应由本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 1)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机构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派代表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派代表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原件、 机构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机构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派代表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机构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附件1)、机构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
(3)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南省南阳市信臣东路88号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473000
会务联系人:刘艳娜
联系电话:0377-63199188
传真:0377-61635555
邮箱:zhengquanbu@nyjinguan.com
特此公告。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17 证券简称:金冠电气 公告编号:2025-021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方案具体如下: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自筹资金和建设银行河南省分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公司已取得建设银行河南省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具体贷款事宜将以双方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 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实施上述用途,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被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出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76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 回购股份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 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2025年2月1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河南中睿博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睿博远”)因自身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合计数量不超过4,098,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3%。前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为自2025年3月7日至2025年6月6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睿博远尚未实施减持,在上述期间若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贾娜、董事徐学亭、监事会主席方勇军未来3个月、6个月无直接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但通过中睿博远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在未来3个月、6个月存在间接减持股份的可能,若未来拟实施股票减持,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承诺进行间接减持。
除此之外,经公司发函问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监高在未来3个月、6个月暂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相关人员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 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公司自有资金和/或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实施的风险;
3.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4.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未使用部分股份存在注销的风险;
5.如遇后续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颁布新的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5年4月8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樊崇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sse.com.cn)披露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08)。
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根据《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由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提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 《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等相关规定。
二、 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经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自筹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本次回购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在公司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之后的三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未能在上述三年内转让完毕,公司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在三年期限届满前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出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二)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 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四)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 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3.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①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上限时,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②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下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③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4.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①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② 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关于回购股份用途、回购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回购资金总额及回购实施期限等的具体内容如下:
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不超过人民币20.76元/股(含),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自筹资金和建设银行河南省分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公司已取得建设银行河南省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同意为公司本次回购股票提供人民币4,500万元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贷款期限为三年,具体贷款事宜将以双方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注:1.上表本次回购前股份为截至2025年4月22日数据。
2.上表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上述表格数据保留两位小数,数据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1.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28,115.0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81,487.39万元,流动资产98,889.97万元。按照本次回购资金上限5,000万元测算,分别占上述财务数据的3.90%、6.14%、5.06%。根据公司经营和未来发展规划,公司以人民币5,000万元上限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2.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36.40%,货币资金为41,431.87万元,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自筹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对公司偿债能力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3.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1.经公司自查及回函确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也不存在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2.2025年2月1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河南中睿博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睿博远”)因自身资金需求,拟自2025年3月7日至2025年6月6日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贾娜、董事徐学亭、监事会主席方勇军在回购期间无直接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但通过中睿博远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在回购期间存在间接减持股份的可能,若未来拟实施股票减持,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承诺进行间接减持。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监高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若上述人员后续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2025年2月1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中睿博远因自身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合计数量不超过4,098,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3%。前述减持计划的实施期间为自2025年3月7日至2025年6月6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睿博远尚未实施减持,在上述期间若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贾娜、董事徐学亭、监事会主席方勇军未来3个月、6个月无直接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但通过中睿博远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在未来3个月、6个月存在间接减持股份的可能,若未来拟实施股票减持,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承诺进行间接减持。
除此之外,经公司发函问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监高在未来3个月、6个月暂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相关人员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提议人提议回购的相关情况
2025年4月8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樊崇先生《关于提议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十三)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提议人、提议时间、提议理由、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维护公司、股东及员工的长期利益,经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樊崇先生于2025年4月8日向董事会提议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将回购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樊崇先生在本次提议前6个月内存在因股权激励计划归属获得公司股份的情况:2024年10月9日,提议人樊崇先生作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获得归属9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0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除上述情况外,提议人樊崇先生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提议人樊崇先生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如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股份计划,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四)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在公司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之后的三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未能在上述三年内转让完毕,公司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在三年期限届满前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出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十五)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若发生股份注销情形,公司将依照《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六)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顺利、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相关事宜;
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依据有关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4.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办理《公司章程》修订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若涉及);
5.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6.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需的事宜。
本次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 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 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公司自有资金和/或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实施的风险;
3.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4.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未使用部分股份存在注销的风险;
5.如遇后续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颁布新的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 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公司代码:688517 公司简称:金冠电气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四、风险因素”相关内容部分内容,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5年4月22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50元(含税)。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6,613,184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989,675股后的股本135,623,509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4,592,929.95元(含税),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81.86%。
在实施权益分配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1.1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2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3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主要业务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研发、制造和销售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长期服务于以特高压为骨干网架、各级电网协调发展的坚强智能电网建设,主要为用户提供交、直流金属氧化物避雷器及智能配电网系列产品。
2021年以来,公司依托多年的智能配电设备研发经验,开展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和电化学储能设备与系统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公司充电桩业务以南阳本地充电桩项目为契机,不断开拓河南省内和国内的市场,市场覆盖范围持续扩大。公司电化学储能设备与系统产品主要应用于工商业储能及光储充一体化项目。
2.主要产品
①避雷器产品
公司拥有全系列避雷器产品,产品包括瓷外套避雷器、复合外套避雷器、GIS罐式避雷器、分离式避雷器等,电压等级覆盖交流10kV-1000kV和直流0.75kV-±1100kV,主要应用于发电厂、变电站、配电网、输电线路、电气化铁路、变压器中性点保护及直流输配电系统等。
②配网产品
公司智能配电网设备包括高、低压成套开关设备、一二次融合柱上断路器、一二次融合环网柜(箱)、箱式变电站、配电箱、35kV充气柜、电缆分支箱等,应用于国家电网输配电网络的变电站、城市配网、农村配网、工业企业(发电厂、工矿企业)、铁路配电网络、商业建筑、智能建筑、新能源接入场景(光伏电站、风力发电场)等场所。
③新能源产品
公司不断迭代更新各个功率段的交直流充电桩产品,功率覆盖范围7kW-720kW,可实现300V-1000V超宽范围恒功率输出,广泛用于目的地充电、新能源重卡专用充电站、超级快充站等多种场景。公司研发的大功率重卡一体式直流充电桩,功率覆盖范围320kW-480kW,双枪输出电流可达800A,充电速率大幅提高。
公司电化学储能系统产品主要有100kW/215kWh的 All in one一体机、0.5MW/1MWh储能产品等,应用于光储充一体化项目以及工商业储能项目。
2.2 主要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始终秉持“固本生新”的研发理念,一方面,对现有产品系列进行持续更新与升级,确保其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另一方面,深入市场调研与分析,紧密关注行业发展动态,积极拓宽产品深度和宽度,以抢占市场先机。
公司高度重视技术创新与理论研究,建立专业的研发团队,以自主研发为核心,依托各研发中心不断夯实研发基础,持续优化电阻片配方与工艺,不断扩充避雷器产品系列。同时,提升智能配电网产品、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电化学储能设备与系统等产品的核心竞争力,以满足市场的多元化需求。
在产学研深度融合方面,公司不仅建立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还积极参与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等重点科技项目,与西安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北电力大学、上海大学等国内知名高校开展深入的科研合作与技术交流。公司充分利用这些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的资源优势,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进而持续增强公司的研发实力,为公司的创新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2.采购模式
公司实行以产定购的精准采购模式,通过MRP系统运算和生产一条线系统管理,实现物料的精准采购和库存管理。通过构建高效的SRM系统,实现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线上沟通,确保双方信息传递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此外,公司建立完善的供应商准入体系和评价体系,以加强供应链管理,并深化与关键供应商的战略合作关系。同时,公司积极拓展供应商资源引入渠道,灵活应对市场变化,精准控制供应链节奏和原材料库存水平,确保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3.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定制化服务、常规产品安全库存及市场预测备货等方式提升产品履约能力。公司基于ERP系统、OA系统等信息化手段,确保MRP运算准确性,降低库存占压。同时自主开发了产品履约管控的《生产一条线管理》系统,形成了从产品中标、合同评审、计划下达、智能排产、采购到货管理、生产进度管控到产品交付的履约全链条管理。
通过上线MES系统,实现生产加工的全程跟踪,使生产过程透明化,提升生产效率。在生产过程中,公司严格执行质量管理体系的规定,按照作业指导文件进行规范操作,同时增加自互检及过程监督,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实施全面质量管控。
4.销售模式
公司采取直销模式,主要通过投标、商务谈判等方式获取订单。
①输配电设备产品:客户主要包括国家电网及其附属公司、南方电网及其附属公司、发电企业集团、电气成套设备制造商、大型工矿企业等。对于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和发电企业集团客户,公司通过投标方式获取订单;对于电气成套设备制造商、大型工矿企业等客户,公司通过公开招投标或技术营销谈判的方式签订合同,按订单供货。
②新能源产品:公司采用技术营销模式,通过投标或商务洽谈获取订单,全面推进To B和To C市场。
2.3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输配电设备产品
①发展阶段、基本特点
为支撑“双碳”战略目标,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发展,国家持续加大电网投资建设规模。2024年电网投资超7,000亿元以上,投资重点为特高压与跨区输电、智能电网升级、农村电网改造等。其中国家电网建成“六交”特高压工程(张北-胜利、武汉-南昌、黄石、川渝、石家庄扩建、北京西扩建工程),开工建设“两交三直”特高压工程(大同-天津南、阿坝-成都东、陕北-安徽、甘肃-浙江、青藏直流扩建工程);
2025年作为“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电网建设规模将超8,250亿元,再创新高。其中国家电网35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投资将达到3,166亿元,同比增长9.6%。预计2025年将核准“四交五直”特高压工程(烟威、攀西、浙江环网、达拉特-蒙西、蒙西-京津冀、陕西-河南、疆电(南疆)-川渝、巴丹吉林-四川、青海海西-广西)。
随着能源安全新战略纵深推进,新型能源体系、新型电力系统等重大战略部署落地,2025年电网将继续聚焦优化主电网、补强配电网、服务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特高压及重大项目将继续推进实施,行业前景依然广阔。
②主要技术门槛
避雷器产品存在较高的技术门槛,尤其是特高压交直流避雷器、可控自恢复消能装置用限压器、换流阀用避雷器、直流断路器用限压器、柔性直流避雷器以及避雷器状态在线监测等产品,需要长期的技术积累和持续的创新优化。
公司自主研发并生产避雷器的核心元件电阻片,经过近二十年的持续研发与技术迭代,成功研发出多种高性能配方,显著提升电阻片的综合性能,如重复转移电荷能力增强、电位梯度提高、残压降低、运行功耗减小,大幅提升了避雷器的过电压保护能力和能量耐受能力。通过实施生产信息化和自动化,对制造工艺进行精细化控制,电阻片的参数均一性和质量稳定性得到显著提高。这些技术的进步为特高压交流避雷器、特高压直流避雷器、可控避雷器、换流阀避雷器以及直流断路器避雷器等高性能避雷器的广泛应用提供了坚实的技术保障。
配电设备行业是多种学科交叉的行业,需要有多年研发经验和运行经验积累。近年来,产品逐步向智能化、信息化、集成化、节能环保、低碳绿色的方向发展;对制造精度、工艺装配、集成小型化、智能检测诊断、智能控制及通讯、电能质量、安全性、可靠性要求越来越高;生产企业迈向数字化及智能制造转型升级,对企业技术储备和工艺水平提出更高的要求。
2)新能源汽车充电桩
①发展阶段、基本特点
随着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的爆发式增长,充电桩市场需求持续旺盛,规模迅速扩张。2024年3月18日,国家能源局发布的《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指出,截至2024年,全国充电基础设施已达886.1万台,同比增长 63.7%。而且未来几年,在新能源汽车销量继续攀升的推动下,充电桩市场规模有望进一步扩大,预计到2029年,中国电动汽车充电桩的累计保有量将突破2,500万台。
2024年7月2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下发的《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选取部分县乡地区开展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应用推广活动的通知》指出,国家能源局将结合推广地区充电设施建设情况,适时推动典型经验和成熟模式在全国范围内应用,推动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
据高工产业研究院(GGII)发布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月度数据库》统计显示,2024年我国新能源重卡销量约为8.2万辆,同比增长136%,新能源重卡渗透率为13.6%。在动力电池价格下降带来的整车成本大幅下滑以及政策给予新能源重卡路权、购置及运营补贴优惠促进下,新能源重卡电动化有望加快,预计2025年国内新能源重卡销量有望突破11万辆,渗透率达到15%。
②主要技术门槛
高压大功率技术层面,要实现快速充电需突破高功率密度电力电子技术、高效散热设计(如液冷系统)及高压绝缘可靠性,需平衡高成本与稳定性,确保高温、高湿等复杂环境下的安全运行。
兼容性与智能化管理层面,需适配多车型的电压/通信协议,开发智能负载均衡算法以优化电网交互,并集成安全认证、支付系统及远程运维功能,涉及软硬件协同与网络安全防护。
3)电化学储能设备与系统
①发展阶段、基本特点
中国工商业储能市场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技术创新活跃,市场参与者众多,企业竞争加剧。据寻熵研究院统计,国内已并网/开工/启动或完成采招/备案的工商业储能项目涉及的开发商超过1,000家,且具有较强的地域属性。企业之间的竞争不仅体现在项目开发上,还涉及到设备供应、EPC服务等多个环节。企业应加强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提高储能系统的效率和安全性,是企业赢得市场竞争的关键。
②主要技术门槛
一是电池材料,需要具备电池能量密度提升和电解质技术。
二是循环寿命和安全性,高温快充对电池寿命加速衰减,需要具备电池热管理和电解液密封技术。
三是系统集成和工程化,储能系统需要电池、PCS、EMS、BMS系统集成一体,需要具备系统管理和工程化能力。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1)输配电设备产品
公司是中国避雷器行业的知名企业,避雷器系列产品涵盖交直流、全电压等级,被工业和信息化部评定为避雷器制造业单项冠军,是国内超特高压交直流避雷器领域先进企业。公司客户涵盖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中国铁路集团、中国中车、国家电投、国家能源等大型企业。根据国家电网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公示的招标信息统计,近三年,公司的避雷器产品在国家电网输变电设备及特高压设备产品的招标采购中,中标份额累计排名位居前列。
公司拥有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河南省特高压输变电保护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超特高压试验室,是全国绝缘子避雷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单位、电力行业过电压与绝缘配合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单位,主持和参与十九项国家/行业标准的修订;是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绝缘子避雷器分会副理事长单位,先后参与四十余项国家电网重点工程。
特高压避雷器产品由于电压等级较高,在绝缘水平、残压水平、电压分布控制、抗弯和抗震性能等机械性能等方面要求更高,对避雷器生产厂家的技术水平、研发试验能力、产品质量和生产能力都提出了比常规电压等级避雷器产品更高的要求。由于技术门槛和生产门槛较高,目前国内仅有少数行业企业具备生产和中标特高压避雷器产品的能力。
目前,国内具备1000kV交流金属氧化物避雷器供货能力的企业主要有金冠电气、西电西避、平高东芝(廊坊)、抚顺电瓷等少数企业,具备直流特高压避雷器供货能力的企业主要有金冠电气、西电西避、平高东芝(廊坊)等少数企业。公司属于国内避雷器行业中少数能提供特高压交流及特高压直流避雷器产品的企业之一。
截至2024年底,国家电网共建成38项特高压输电工程,公司参与28条特高压交直流线路建设;其中,已建成16条特高压直流线路,公司参与10条;已建成22条特高压交流线路,公司参与18条。
公司的智能化高压开关柜、一二次融合环网柜、一二次融合柱上开关产品,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公司持续在安徽、浙江、甘肃、河北、江苏、山东、河南等国网省网市场中标。
2)新能源产品
公司是以电动汽车充电桩研发、设计、制造、销售为一体的全产业链服务商,自主研发充电桩和配套软件服务平台,拥有产品研发、方案设计、生产制造三大优势,专注于县域电动汽车充电服务市场,赢得了众多县域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业主的认可。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输配电设备产品
①避雷器行业未来发展趋势
针对新型电力系统特征,避雷器行业未来有以下趋势:
一是采用高性能材料进一步提升电阻片的关键性能指标,如重复转移电荷能力、残压特性、能量吸收能力以及长期老化性能;
二是在生产制造中广泛应用自动化、智能化及信息化技术,实现生产流程的优化、生产效率的提升以及产品质量的精准控制;
三是智能化避雷器,采用微型电子芯片实时监测避雷器状态,实现对避雷器运行状态的实时监测、数据采集与分析;
四是适应新型电力系统的定制化设计,针对新能源接入、直流输电、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等新型电力系统特点,开发定制化避雷器产品,以满足不同电压等级、不同场景工况及特殊环境条件下的应用需求。
②配电网设备行业未来发展趋势
为满足分布式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等新型主体大规模接入需求,同时也为了推动技术创新和标准建设,提高供电的可靠性和充裕性,2024年8月国家能源局发布《配电网高质量发展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7年)》,希望建成安全高效、清洁低碳、柔性灵活且智慧融合的新型配电系统,为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支撑。
配电网设备未来的发展趋势如下:
一是技术上与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深度融合;
二是向智能化、柔性化、高精度、集成化迈进;
三是产品特性强调高可靠性、节能环保、低碳低耗、功能多样;
四是服务趋向定制化,满足不同用户需求;
五是标准化建设加快,向绿色化发展。
(2)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行业未来发展趋势
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日趋完善,充电桩行业将呈现出以下发展趋势:
一是示范县乡实现充电站“县县全覆盖”、充电桩“乡乡全覆盖”;
二是新能源重卡加速普及,重卡专用充电站将实现井喷式发展;
三是以快充为主、慢充为辅的高速公路和城乡公共充电网络逐步形成;
四是大功率充电技术研发加快,480kW以上大功率充电设施逐步应用,特别是600kW、720kW以及兆瓦级超级快充桩关注度提高,在重点工商业区域广泛应用;
五是重点区域车网互动商用试点落地,探索更多商业运营模式;
六是公共充电服务行业由“粗放化布局”向“精细化运营”转型;
七是充电场站运营向一站式服务转型,向“光储充检”多能微网系统转变。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65,786.6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1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112.0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7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229.9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81%。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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