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151 公司简称:华强科技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未出席董事情况
5、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47,611,840.80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23,338,746.20元。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方案如下:
本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527,856.96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44,500,000股,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34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4,951,3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20,291,050.00元;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20,291,050.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90.07%。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20,291,050.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90.07%。如在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1.1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2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3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主要业务情况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防化军工企业,以特种防护领域为主,主要生产个体防护装备、集体防护装备、国家人防工程防化设备,以提升我国各军兵种在核生化威胁条件下的生存、作战能力和满足国家应急防护需求;同时依托技术优势,积极开拓医药包装、医疗器械等民品市场。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特种防护装备和医药包装及医疗器械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2.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个体防护装备
公司的个体防护装备包括防毒服、防毒面具、各型防护服、防毒手套、防毒靴套、XX装备气密检测仪等。公司是我军专业的透气式防毒服研制和生产企业,承担或参与了我国第一代、第二代和第三代透气式防毒服的研制,掌握研发生产全流程的关键技术,为我军提供可靠的现役装备。公司生产的防毒面具是我军最新一代防化兵专用防毒面具,同时也可用于装备高原部队以降低高原反应对战斗力的影响。
(2)集体防护装备
公司的集体防护装备主要包括协作配套产品和解缴部队产品,其中,协作配套产品按功能不同分为预滤器、进风口组件、粒子过滤器、过滤吸收器、滤毒通风装置等,供应其他军工单位安装集成,解缴部队产品包括大型集体防护系统装备等,直接供应军方部队。
(3)国家人防工程防化设备
公司的人防工程防化设备主要为人防过滤器、人防门、浸渍炭等产品,为我国人防领域的建设和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4)医药包装及医疗器械
医药包装及医疗器械产品主要包括药用丁基胶塞、多层共挤膜、铝塑盖、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等。公司药用丁基胶塞产品包括常规胶塞、覆膜胶塞和预灌封注射器用橡胶组件等。公司在全国率先实现了药用丁基胶塞生产过程的智能化,与众多医药企业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
公司医疗器械业务包括医用一次性防护服、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等医用防护产品。
2.2 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建立了规范的采购工作、供应商管理等流程,按照年度、月度、临时采购需求计划开展采购。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的物料进行招标采购,关键重要材料的供应商在合格供方名录中选择,产品用一般性批量采购的材料采用询价比价方式采购,已经定价的特殊材料根据合格供方数量实施多源或单源直接采购,战略物资、特定供应商等采购采取合作谈判的方式实施。
公司供应商根据重要性划分为军品关键重要供应商、军品一般供应商、民品关键重要材料供应商、民品一般材料供应商、其他供应商五类,对供应商的开发、跟踪评定、奖惩、变更等实施分类管理,对供应商的质量水平、价格水平、交货能力、售后服务能力等定期评定,评定结果作为合格供方名录的调整依据和供应比例分配的参考依据。
2.生产模式
公司从事军品生产均需严格按照军用标准进行,由军代表实行实时监督。公司对军品进行统一集中调度,按照订单需求安排生产,在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或接到客户订单后,编制采购计划、生产计划以及外协计划(如需),按照交付订货计划组织生产。
民品主要实行以销定产、适当库存的生产模式,根据市场部门的要求,按市场需求组织生产,以便快速响应客户的订单需求。
3.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按照最终客户类型可分为军品和民品,销售模式有所不同。
军品主要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五种模式,公司的项目和产品以单一来源、竞争性谈判为主。
民品方面,公司均为市场化销售,直销模式为主,主要通过自建销售团队拓展业务,直接对接终端客户。公司跟进潜在客户需求,通过客户验证考察后成为合格供应商。签订合同后,公司对订单信息进行处理,执行审核通过的订单。此外公司通过汇总客户意见,进行信息反馈,以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
2.3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特种防护行业
①行业发展阶段
随着第二个百年目标的确立,我国开启建设现代化强国,确立新时代强军目标,公司的特种防护装备行业随着军工行业的稳定增长,实现了较快发展。当前我国国际地位不断上升,经济实力日益强大,国防经费规模保持稳步增长,同时,为贯彻落实“强军思想”,实现强军胜战,部队对先进装备的需求进一步增多,装备费占比呈现不断提升趋势。国家“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中,明确提出要加快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实现富国和强军相统一,确立国家对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相融合的军队装备建设和优化国防科技工业布局,加快标准化、通用化进程的要求。军队装备的更新升级正在加快,对装备的技术要求不断提升。
现阶段,国际核生化威胁依然严峻。虽然国际社会已签署《禁止核武器条约》,但部分国家并未参加,仍存在持续提升核武器质量,或研发低当量核武器的情况;《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已生效多年,但化学武器的销毁仍未结束,并且核生化武器在近年来全球发生的多场局部战争中频频出现。特种防护作为军方核生化防护的重要构成环节,已成为国家战略安全的重要因素。随着核生化威胁凸显,特种防护装备的重要性不断提升,密闭空间、人员、装备等应具备基础核生化防御能力。
在民品领域,特种防护装备在应对2003年SARS、2015年天津港“8.12”爆炸、2020年新冠疫情等公共事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个人自我保护及健康意识越来越强,国家应急救援需求快速提升,民品市场需求呈现快速增长趋势。
②基本特点
我国拥有现代化完整军工产业体系。军工企业已成为国防现代化的重要物质技术基础,武器研制生产的骨干力量,国家科技创新体系和先进制造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及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重要推动力量。
公司所在特种防护行业主要应对化学毒剂、生物战剂、放射性物质、核威胁等CBRN威胁,除应对传统核生化武器作战使用场景外,特种防护逐渐延伸到次生核化危害、核生化恐怖、核化事故、自然灾害、突发性疫情等场景,在公共安全和应急救援方面得到广泛应用,为城市普通公共安全力量及装备提供防护能力。人防设备也是特种防护的重要应用,人防设备应用于房地产行业、城市轨道交通等领域以及其他不同防护等级的地下空间防护。
③特种防护行业的技术门槛
公司承研承制的特种防护装备在技术路线、防护时间、性能指标、智能化和信息化等方面具备创新性和先进性,部分产品为军方列装的现役装备,保障军队核生化威胁的作战生存能力,同时参与军方预研和重大科研项目,为下一代装备奠定研发基础和技术积累。
(2)医药包装和医疗器械行业
①行业发展阶段
医药包装行业与医药行业总体发展情况密切相关。随着全球人口总量增长及社会老龄化进程加快,全球医药产品市场保持较快增长趋势,到2025年全球市场有望突破1500亿美元。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我国居民的健康意识逐步提高。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公开数据,2024年,全国基本医保基金总收入3.48万亿元,同比增长4.4%,全国基本医保基金总支出2.97万亿元,同比增长5.5%,其中职工医保基金收入2.37万亿元,居民医保基金收入1.11万亿元。随着医疗方面的财政补贴稳步提升,个人绝对卫生支出逐年上涨,加之较大的人口基数,给医药行业未来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同时也给上游的药用包装材料行业带来新的机遇。
②基本特点
药用胶塞行业与下游医药产业紧密相关,药用丁基胶塞广泛用于注射剂、疫苗、生物制剂、抗生素、大输液、口服液、采血、抗肿瘤等领域,整体市场规模随着下游医药产业的稳定增长而持续发展,整体市场容量较大。药用胶塞产品以常规胶塞为主,覆膜胶塞的技术难度和单位经济价值更高,能够批量生产覆膜胶塞而且产品质量比较稳定的企业较少,在国内的应用渗透率仍相对较低。与国际药用胶塞市场相比,我国药用胶塞行业市场集中度较低,很多企业规模较小、技术水平较低,只能生产结构简单、品种单一的产品。
2015年至今,《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化学药品注射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技术要求》等规范性文件相继出台,一方面,将原有的药包材独立审批制修改为共同审评审批制。与之前独立审批制不同,在共同审评审批制下,原料药、药用辅料、药用包装材料等共同组成药品整体,在审批药品注册申请时一并审评审批。另一方面,开展一致性评价。国家对注射剂一致性评价的技术要求严格参照欧美药品监管法,确保通过一致性评价的注射剂的质量和疗效与原研药相当,是国家政策与产业升级的双重要求。共同审评审批制、一致性评价有助于全面把控各因素对药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的影响,提升了药用包装材料在产业链中的地位。
③技术门槛
药用胶塞产品的生产对配方设计、结构设计、模具制造、基础材料等方面都具有较高的技术门槛,公司经过多年自主研发和技术积累,拥有相对完善的胶塞配方体系、成熟的生产工艺和多样化的产品结构,整体技术水平处于国内外同行业前列。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1)特种防护行业
公司是国内专业的防化装备科研生产单位,全军透气式防毒服、专用防毒面具、集体防护装备定点生产企业,以及国家人防工程防化设备定点生产企业,产品覆盖陆、海、空、火箭军、武警等多个军兵种。
公司深耕特种防护装备领域五十余年,在产业链中占据核心地位,主持编制或参与编制的国家标准、国家军用标准以及行业标准多项,承担军方现役透气式防毒服70%的订购任务以及军方现役专用防毒面具100%的订购任务,也是全军集体防护装备的核心研发生产企业。
作为防化军工企业,公司积极为社会公共安全作出突出贡献,先后为抗击SARS、汶川地震救援、天津“8.12”爆炸救援、奥运安保、国庆阅兵、抗击新冠疫情、俄罗斯军事比武等重大事件提供特种防护的专项保障任务,行业地位进一步稳固。
(2)医药包装和医疗器械行业
公司是中国医药包装协会药用胶塞专委会五家主任单位之一,在行业内率先实现了药用丁基胶塞的国产化、生产过程的智能化,荣获工信部“中德智能制造合作试点示范项目”、湖北省经信委“湖北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湖北省专精特新“小巨人”等称号。公司产品先后获得“国家重点新产品”“湖北省自主创新产品”等荣誉称号,“兵华”商标被认定为湖北省著名商标,公司获得“中国医药包装事业突出贡献单位奖”,与众多大型医药集团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
公司作为中国药用丁基胶塞行业的龙头企业,主持和参与起草、制订了《丁基胶塞输液瓶塞》《丁基橡胶抗生素瓶塞》《丁基橡胶药用瓶塞化学试验方法》等行业标准。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加速质变,公司主业发展面临新机遇新挑战。军品业务迈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重点面向武器装备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融合发展和体系效能型转变,围绕备战打仗提高打赢能力、增加新质新域作战力量等提出了更高要求,创造了更多机遇。但军品竞标激烈和需求波动双重叠加,也带来更大压力。民品业务仍然是朝阳产业,胶塞和共挤膜具有刚性的市场需求,社会公共卫生事件对医药包装的需求可能产生新的市场机遇,如笔试注射器橡胶组件、预灌封(充)橡胶组件、口服液垫片等。但随着新医改政策加速推进,总需求增速有所放缓,也将会带来一定市场压力。
(1)特种防护领域
特种防护技术总体上加速向信息化和智能化复合方向发展。个体防护装备在改进防护性能、减少生理负担和后勤负担的同时,更加注重使用性能的提升和自消毒、自感应、信息化等先进功能的拓展,士兵操作更为便捷,在核生化威胁环境下最大限度地保障装备性能。集体防护系统重点开发模块化、系列化、通用化的产品,并采用更小、更轻、操作便捷、后勤保障负担小的设计,为车辆、装置、船舶和飞机等平台提供防护。各部件呈现出功能模块通用化、单元设计系列化和系统高度集成化的特点,在三防系统的核生化信息网络建设和信息利用实现互联互通。
未来公司将坚持以实际作战场景和军事需求为导向,围绕新质新域装备研提、论证、布局先进技术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生成系统级装备科研制造能力,促进系统级特种防化装备生成和武器装备“三化”融合,深度融入集团公司未来士兵二期、城市作战体系、特种作战体系建设和N个重点装备发展。聚焦武警、飞行员、民防等新一代个体防护系统,拓展陆军、空军、火箭军密闭舱、指挥工程等集体防护系统,立足实战场景,围绕防护装备的前沿技术创新,致力于体系化、一体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打造引领防护装备领域发展规划的策源地,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2)医药包装及医疗器械领域
药用丁基胶塞和输液用多层共挤膜的生产技术路线相对成熟,国内外生产厂家原材料和生产流程较为相似,配方结构精细化设计、特殊工艺、产品后处理及质量控制等领域的优势决定企业的相对领先地位,未来行业更多在产品配方精细化设计、生产装备、生产工艺和生产后处理等环节进一步提升和优化。后疫情时代,口罩行业将面临多方位调整,往专业化、创新化、品牌化、国际化方向发展。逐步退出口罩产业链或者淡化对防疫物资销售的依赖程度,重新聚焦主业将是大趋势。
未来公司将围绕新材料、新工艺、新装置、数字化与智能化制造等技术开展深入研究,梳理药包材制造技术链和产业链,推动公司科技创新水平迈上新台阶,为打造世界一流的医药包装企业提供强大的科技支撑。重点围绕应用于高端制剂的新材料,多功能便捷化的给药系统,高质高效的新生产工艺这几个方面开展研究。加快在COC、COP等新材料,多腔预灌封给药系统、卡式瓶给药系统、粉液多室输液袋等新系统,鼓式硫化成型技术等新工艺的布局,促进公司在医药包装产业的转型升级,积极开辟产业新赛道,增强产业引领力,巩固公司在医药包装行业的领先地位。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为61,134.81万元,同比增加6.7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52.79万元,同比增加184.2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495.81万元,同比增加14.56%,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775.11万元,净流出同比增加105.98%。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特种防护装备和医药包装及医疗器械两大业务板块,分别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31.03%和64.75%。公司主要产品为个体防护装备、集体防护装备和药用丁基胶塞。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3.85%,主营业务毛利率同比减少0.1个百分点,变动不大;其他业务收入同比增加188.17%,其他业务毛利率同比增加77.39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特种防护装备产品及研发服务类收入和毛利率同比增加,二是减值损失同比减少导致增利。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151 证券简称:华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6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2024年末可能出现减值迹象的应收账款、存货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对2024年度可能发生的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2024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影响当期损益金额合计-9,073,236.43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二、计提及转回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计提及转回情况
根据会计准则,公司目前采用账龄组合法和单项认定法对应收款项进行计提坏账准备。
单项认定计提方法为:综合研判特定客户的货款回收风险,当客户货款回收风险与账龄不匹配时,基于谨慎性原则逐单位确定坏账计提比例。除单项认定法外,其余客户均采用账龄组合法计提坏账准备。
账龄组合计提方法为:按应收款项账龄计提坏账准备,账龄一年以内的按应收余额的5%计提,账龄一至两年的按应收余额的10%计提,账龄两至三年的按应收余额的30%计提,账龄三至四年的按应收余额的50%计提,账龄四至五年的按应收余额的80%计提,账龄五年以上的按应收余额的100%计提。
(二)存货减值计提及转回情况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以前减计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三、计提(转回)减值准备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减值准备计提及转回事项是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要求,经过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公司本次计提、转回各项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当期利润9,073,236.43元。本次计提、转回各项减值准备将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转回各项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结合公司资产及实际经营情况进行,依据充分,计提、转回各项减值准备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关于2024年度计提(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计提、转回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转回各项减值准备后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2024年度计提(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转回各项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信息,计提、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特此公告。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88151 证券简称:华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9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及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强科技”)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及新增募投项目的报告》,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及新增募投项目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经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68号)同意注册,公司2021年11月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620.62万股,发行价为35.0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24,975,558.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12,824,737.9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12,150,820.01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且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1-10041号《验资报告》。
2.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华泰联合证券已于2021年12月1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高新科技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2年10月26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高新科技支行所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转为一般账户,同时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高新科技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二) 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除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实施完毕外,其他募投项目实际完成投资9,096.3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及新增募投项目概况
本次公司拟调整“新型核生化应急救援防护装备产业化生产基地项目”、“新型核生化防护基础材料研发平台建设项目”和“信息化(数据驱动的智能企业)建设项目”的实施方案,同时新增“新型给药装置及包装材料研发与产业化项目”。
本次变更、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具体情况
(一)调整“新型核生化应急救援防护装备产业化生产基地项目”的情况
1、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新型核生化应急救援防护装备产业化生产基地项目”(以下简称“生产基地项目”)原计划总投资77,200.00万元,拟以募集资金投入,其中建安工程费15,964.00万元,设备购置费52,150.00万元,工艺设备安装费903.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813.00万元,预备费4,370.00万元。项目原计划2025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累计投入5,676.81万元,投入进度7.35%。
2、募投项目实施方案调整情况
(1)调整生产基地项目建设内容中防护材料生产线和复合织物材料生产线部分建设内容;调减“新建医疗器械装备工房及搬迁利用现有医用应急救援防护装备生产线”、“新建灭菌站”和“利用浸渍炭生产工房新增浸渍炭生产线”等三个子项内容。
(2)项目总投资由77,200万元调减至38,753.84万元,调减金额38,446.16万元。调整后总投资38,753.8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0,135.76万元,设备购置费24,510.2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914.25万元,预备费2,193.63万元。
(3)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8年12月31日。
3、生产基地项目实施方案调整的原因
受军改及装备竞争性采购影响,公司传统常规装备订货需求萎缩,下一代防护装备方向尚不明朗,经公司充分论证,生产基地项目中的部分建设内容可能无法满足新型防护装备研制生产需要,因此,公司拟对其建设内容、投资总额进行调整。项目规划内容调整后,公司需要重新履行相关备案、审批程序,重新进行工艺调整及设备调研等工作,预计无法按照原定计划完成建设,因此,公司拟对该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二)调整“新型核生化防护基础材料研发平台建设项目”的情况
1、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新型核生化防护基础材料研发平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研发平台项目”)原计划总投资35,300.00万元,拟以募集资金投入,其中建安工程费13,282.00万元,设备购置费16,986.00万元,工艺设备安装费298.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118.00万元,预备费2,616.00万元。项目原计划2025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累计投入168.59万元,投入进度0.48%。
2、募投项目实施方案调整情况
(1)调整研发平台项目建设内容中“特种防护新材料研发中试线建设”方案;新增吸附性能检测中心;调减“新建特种防护碳材料研发孵化工房及椰壳炭中试线”子项内容;调整科研试验测试中心部分建设内容的建设地点。
(2)项目总投资由35,300万元调减至33,993.51万元,调减金额1,306.49万元。调整后总投资33,993.5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6,893.43万元,设备购置费12,542.3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039.65万元,预备费2,518.04万元。
(3)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8年12月31日。
3、研发平台项目实施方案调整的原因
随着近两年公司一批关键技术的突破,公司面向特种防护装备升级换代需求,以前沿技术和核心材料研发为牵引,充分论证工艺技术路径,提出了研产一体化能力建设需求,加快推动新型防护材料智能化发展,打造系列化集体防护系统。经公司充分论证,目前研发平台项目中的部分建设内容可能已经不能满足当前军品科研生产需求,因此,公司拟对其建设内容、投资总额进行调整。项目规划内容调整后,公司需要重新履行相关备案、审批程序,重新评估设备供应商或开展设备调研,预计无法按照原定计划完成建设,因此,公司拟对该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三)调整“信息化(数据驱动的智能企业)建设项目”的情况
1、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信息化(数据驱动的智能企业)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信息化项目”)拟在公司建设信息中心,以提升公司生产、科研、管理的信息化水平。项目原计划总投资9,920万元,拟以募集资金投入,原计划2025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累计投入3,250.91万元,投入进度32.77%。
2、募投项目实施方案调整情况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8年12月31日。
3、信息化项目延期的原因
本次信息化项目因前期项目顶层设计周期较长,目前项目投入进度较原计划有延迟,预计无法按照原定计划完成建设,因此,公司拟对该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四、新增“新型给药装置及包装材料研发与产业化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投资计划
1、项目名称:新型给药装置及包装材料研发与产业化项目
2、实施主体: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项目地址:宜昌高新区生物产业园厂区和秭归县华强制盖厂区内
4、新增项目建设内容:生物产业园厂区新建给药包装系统工房,新增建筑面积约26,400平方米,新建新增混炼-预成型、硫化成型、装检一体、灭菌包装等生产线;新增丁基胶塞科研中试线,承担非常规产品的研发试制。现有丁基胶塞工房实施产能结构优化调整和数字化升级改造,实现工房全域的生产数字化和物流智能化,建成丁基胶塞智净车间。秭归制盖公司厂区新建预灌冲包装系统组件生产工房,两层,框架结构,新建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新增预灌冲铝塑组件生产线5条。
5、项目投资计划:项目投资总额39,752.6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3,268.72万元,设备购置费22,111.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122.78万元,预备费2,250.15万元。资金来源均为募集资金。
6、项目建设周期:项目建设周期36个月,预计2028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二)项目可行性分析
1、项目背景情况
国内医药包装材料行业需要通过不断升级来积极适应医药行业新的发展和要求,行业将朝着药物安全性、环保可持续性、智能、多功能等包装方向发展。目前,我国新药研发数量在全球的占比越来越高,新药研发投入保持高强度,在研新药管线不断丰富。新剂型和新给药途径的药品开发需要医药包装的支持。公司通过对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等要素的研究优化集成来实现新型预灌冲包装系统、自动精密给药装置等产品的样品试制和中试生产,开发满足市场需求的系统性解决方案,开拓丰富公司医药包装产品谱系。本次项目实施有利于公司加快战新产业布局,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新型给药装置创新成果产业化。
2、项目可行性分析
(1)终端需求的增加为医药包装材料应用市场的增长提供强有力保障
制药工业的发展需要包装和辅料的研发创新。随着我国新药研发水平的提升,对包装和辅料的研究变得越来越重要。目前,我国新药研发数量在全球的占比越来越高,新药研发投入保持高强度,在研新药管线不断丰富。根据IQVIA发布的2023全球研发趋势报告,总部位于中国的公司开发的在研产品数量和占比都有大幅度提高,2022年贡献了全球15%的管线份额,占比是10年前的近4倍,反映了最近在中国生命科学领域的投资力度之大。2022年,国内企业首次申请新药临床试验(IND)品种数量达518个,23个创新药提交上市申请(NDA)。在药品开发过程中,除了活性药物成分之外,包装材料的研究也格外重要,需要从临床前研究阶段就开始进行。
新剂型和新给药途径的药品开发需要医药包装的支持。药物制剂由药物活性成分、辅料和包装组成,合适的包装对药品的质量至关重要。改良型新药更需要考虑包装本身的功能,因此对包装的功能性要求、包装与药物相互作用的研究愈加重要。改良型新药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随着创新药开发难度加大,以及竞争加剧给企业带来的生存压力,近年来改良型新药在国内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相比创新药,改良型新药具有周期短(原研药的1/3)、投入低(降低90%以上)、风险低(成功率至少提高1/3)、回报高、生命周期长等特点。相比仿制药,改良型新药具有更好的市场空间。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2017年-2022年(按承办日期统计,下同),中国化药2类改良型新药注册申报数量增长迅速,申请临床和申报上市总计763个(按药品通用名统计)。2021年和2022年,改良型新药申报数量保持在高位,均超过200个,是2017年的3倍多。
(2)公司拥有长期稳定的客户资源,为本项目的产能消化提供保障
公司深耕行业近二十年,紧跟医药包装材料产业链上下游行业的技术发展趋势,不断研究如何为客户提供专业定制化解决方案,推动公司整体产品及服务层次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过长期发展,凭借良好的产品质量和服务,以及对客户的快速响应能力,在行业中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和可靠的技术研发能力、快速交货能力,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长期稳定的客户资源为项目产能消化提供了有力保障。
(3)公司拥有较强的研发创新能力,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了技术支持
公司一直致力于特种防护装备和医药包装材料的研发,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众多发明专利,主导制定了多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公司专注医药包装领域30余年,积累了丰富的科研生产技术经验,熟悉各类科研产品的开发流程。现有医药包装材料专业研发人员55人,科研团队建设情况良好,开发产品包括粉针、输液、冻干、隔膜、免硅化、化妆品胶塞、口服液垫片、预灌封活塞、针帽等医药包装材料。在药包材专业领域内已形成了国内领先的研发及产业化能力,具有显著创新力和竞争力优势。公司已于2021年启动新型给药装置橡胶组件产品研发和国产化替代工作,经过持续多次进行配方改良和工艺路线优化,以及关键设备改造升级,使得小试产品性能达到客户入厂标准和YBB标准,已从配方研制、结构设计、工艺固化和质量检验等方面为产品的批量稳定生产积累了充足经验。
(4)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为项目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公司依照质量标准管理体系GB/T19001-2016和药品包装材料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标准ISO15378(药包材GMP)管理规范,已建立成熟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上游合格供方质量控制管理办法、产品原材料质量控制、产品生产过程质量控制、产品质量抽检、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溯源追查、质量技术售后服务、工艺变更后质量检查、以及定期质量检查等。公司科技质量部现有QA23人,QC23人。2022年,根据YBB标准和客户质量要求,制定了Q/FH.JS2.286—2022《笔式注射器用溴化丁基橡胶活塞》和Q/FH.JS2.287—2022《笔式注射器用含溴化丁基聚异戊二烯橡胶双层垫片铝盖》等企业标准,可保障本项目产品生产。另外,公司理化计量中心已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拥有CNAS认可资格。理化计量中心现有药包材检测相关人员约30人,拥有相关检测仪器设备50多台,基本实现药包材制造和控制领域检测项目的全覆盖。
(三)项目必要性分析
1、加快战新产业布局,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新型给药装置创新成果产业化
我国医药包装行业已逐步发展为一个产品门类较为齐全,市场需求十分旺盛的朝阳行业。但目前包装行业的发展呈现出高速度、低效益、高消耗的特征,中低端产品长期低水平重复建设现象严重、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和应用不足,国内大多数医药产品的包装价格低廉、质量较差、功能性差,与发达国家存在较大的差距,特别是在预灌封注射器、笔式注射器等新型注射给药装置产品供应链上存在较大短板。在科技部发布的《“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端功能与智能材料”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的通知》中,预灌冲给药包装系统等绿色新型包装材料以列入国家关键医用与防疫材料方向重点研发计划。公司通过对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等要素的研究优化集成来实现新型预灌冲包装系统、自动精密给药装置等产品的样品试制和中试生产,开发满足市场需求的系统性解决方案,开拓丰富公司医药包装产品谱系。
2、优化资源配置,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实施高端医药包装材料国产化替代。
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已将新型包装系统及给药装置的开发和生产列入鼓励类目录。国内医药包装材料行业需要通过不断升级来积极适应医药行业新的发展和要求,行业将朝着药物安全性、环保可持续性、智能、多功能等包装方向发展。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十四五“规划,要坚持强基拓新,聚焦高端药品领域,大力推动药包材国产化替代。重点锚定预灌冲包装系统及组件、RTS/RTU医药用弹性体密封件等高端医药包装材料及组件的创新研发和产业化,致力提供更安全有效便捷的注射剂递送方式,解决新型注射剂医药包装材料的国产替代问题。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可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医药包装领域的产品实力,提升企业竞争力水平,推动企业长远战略的发展。
3、加快落后低效设备替代,更新升级高端先进设备,提升安全生产水平,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随着我国医药行业的迅猛发展,国内药用包材生产企业数量呈逐年上涨趋势,部分客户群突破传统注射剂企业向口服液等领域进行拓展,大量口服液生产企业对铝塑盖的需求逐步从传统产品向免清洗、免灭菌型产品方向发展。出现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药厂为提升药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和控制风险,将质量风险向上游转移。目前公司药包材产品生产线仍有较多使用年限10年以上的老旧设备,安全操作隐患大,自动化程度低,能耗高,无法匹配满足数字化和智能化应用推广。且由于设备老化、磨损等原因,容易出现各种故障,导致运行不稳定。另外设备的配件和技术资料目前也难以获取,导致在设备维护和维修方面存在较大困难。
4、积极开展药品全生命周期包材相容性研究体系
随着新版GMP规范——药包材附录发布,对无菌供应的药品包装和用于高风险制剂的药品包装提出专门要求。例如,在厂房与设施方面,药包材附录要求,洁净区应当根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无菌药品附录项下洁净度级别及监测要求开展监测。在设备方面,药包材附录要求,用于无菌制剂的免洗药包材最终清洗水应当为注射用水,用于非无菌制剂的免洗药包材清洗用水应当至少符合中国药典纯化水要求。以及省级药监部门应当利用药审中心原辅包登记平台信息,对行政区域内药用辅料、药包材登记状态为“A”(通过技术审评)的生产企业组织开展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按照登记信息组织生产;可根据监管实际需要和风险管理原则,对药用辅料、药包材开展质量抽检。对于情节严重的或者责令其限期改正而逾期未改正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检查情况通报药审中心;药审中心依据检查情况,研究调整相应产品的登记状态。为了降低药包材风险,开展药品全生命周期包材相容性研究非常必要。
(四)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次项目实施后将有效推动公司传统产能向生物医药、高端包装、特种防护等战略领域转型,使高附加值产品产能占比跃升至65%以上;同时,打破高端药用弹性体密封件、预灌冲给药包装系统等产品长期进口依赖,实现50%以上进口替代率,带动国产医药包装全球市场份额提升。
经初步测试,本项目达产后可实现年销售收入24,719万元,实现利润总额5,941万元,投资回收期9.46年(含建设期)。
(五)项目的主要风险及控制措施
1、技术风险及控制措施
新型药包材研发常涉及新材料合成、复杂结构设计等前沿技术,难度大,一旦关键技术难题无法解决,会导致研发失败或产品性能不达标。新型药包材在长期储存和使用过程中的稳定性有待验证。如一些新型高分子材料制成的药包材,可能在不同环境条件下出现性能变化,影响药品的稳定性和安全性。若稳定性试验不充分,未发现潜在的质量问题,产品上市后可能会引发严重后果。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新型材料和工艺不断涌现,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如果公司技术及产品不能保持现有领先地位或新项目研发失败,将导致盈利降低甚至亏损,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通过加强生产线设备调研,借鉴国内或行业优势资源,对公司生产线设计方案进行优化确认,加快实施进度,确保满足生产工艺需要。
2、市场风险及控制措施
尽管医药包装材料在医美、疫苗包装等领域有广泛应用,但市场需求仍存在不确定性。总体来看,受成本制约,目前我国新型医药包装材料应用市场仍主要集中在高档药物包装领域,当前注射类药物包装市场主流产品还是传统西林瓶与安瓶。如果市场需求不足,可能会导致生产过剩和库存积压。公司将定期进行市场调研和需求分析,了解不同行业和领域的需求情况,密切关注市场需求变化,及时调整产品结构和营销策略,积极开拓新市场和新领域,以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另外,公司应积极拓展国内外市场,特别是欧洲和美国等发达市场,这些市场对药用包装材料的质量和环保要求较高,可以通过出口提升公司品牌知名度和市场份额。
3、项目审批、备案风险
本项目尚需向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备案、环评等批复后方可实施,目前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会影响到项目的建设。公司将通过加强与各方沟通,积极推进取得项目备案、环评等相关批复程序,取得相关批复后尽快实施项目建设。
(六)项目所涉及的备案等程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在办理本次新增项目相关的备案程序,尚未取得相关备案文件,预计相关程序的办理不存在实质障碍。
(七)募集资金管理计划
本次新增募投项目相关审批程序履行完成后,项目实施主体将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专项存储投入的募集资金。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
五、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及新增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总额及项目周期是基于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求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本次新增“新型给药装置及包装材料研发与产业化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
六、履行的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及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及新增募投项目,结合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重点,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及规划,可以有效整合公司内部资源,提高运营效率和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且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及新增募投项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及新增募投项目事项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客观情况作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经济效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及新增募投项目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的要求。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及新增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88151 证券简称:华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0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变更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刘景伟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刘景伟先生因其个人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召集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由于刘景伟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且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因此刘景伟先生将继续履行董事会及相应专委会职责至新任独立董事选举产生之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景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刘景伟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变更独立董事情况
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为保障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进行任职资格审查,认为刘颖斐女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刘颖斐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刘颖斐女士已获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变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情况
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独立董事候选人刘颖斐女士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成为公司独立董事后,同时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召集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变更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构成如下:
注: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成员不变更。
特此公告。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附件:
刘颖斐女士简历
刘颖斐,女,1978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企业管理(会计)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武汉大学副教授。2006年7月至2011年12月担任武汉大学教师、副教授;2012年1月至2012年12月赴澳大利亚麦考瑞大学任访问学者;2013年1月至今担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现兼任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新天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杜肯新材料(武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颖斐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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