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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51          证券简称:华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7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以及“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2023年8月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8号”),规定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不再计入“销售费用”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准则解释17号、《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及准则解释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88151                                               证券简称:华强科技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孙光幸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岩 会计机构负责人:章博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孙光幸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岩 会计机构负责人:章博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孙光幸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岩 会计机构负责人:章博

  (三)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151          证券简称:华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5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需要,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无关联关系股东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会对公司经营及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会议上,关联董事唐伦科先生、张亚昌先生、邹晓丽女士、顾道坤先生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一致同意。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4票回避,0票弃权。

  公司于同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业务范围,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交易定价合理、公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严格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并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形成以下意见:公司已在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就上述议案具体情况向我们进行了说明,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规法规等相关文件规定,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交易价格将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25年度,根据日常经营业务需要,公司及子公司预计将与关联人之间发生包括销售商品和服务、购买商品和服务、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存款、授信等各类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便于日常关联交易的正常开展及审议,公司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预计,根据公司2025年生产经营预算情况,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如下表:

  单位:万元

  

  注1: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兵器装备集团”)及其子公司包括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兵器装备研究所、上海电控研究所有限公司等单位。

  注2:上表中公司在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兵器装备财务公司”)的存款(含保证金)的预计金额为日最高存款余额,上年实际发生金额为截至2024年末存款余额,包括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金额,下同。

  注3:公司在兵器装备财务公司开具商业票据的列示关联交易金额为开具商业票据的手续费金额。

  注4:公司在兵器装备财务公司开展票据贴现的列示关联交易金额为开展票据贴现的手续费金额。

  注5:公司在兵器装备财务公司综合授信的列示关联交易金额为公司拟向兵器装备财务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兵器装备财务公司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上年授信额度未实际使用,预计2025年实际发生情况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决定。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实际执行情况进行对比说明如下: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许宪平

  注册资本:3,53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9年6月29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24929L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46号

  经营范围:国有资产投资、经营与管理;武器装备的研发、生产、保障、服务;车辆、电力设备、光电信息及产品与其设备、机械设备、工程与建筑机械、化工材料(危险化学品除外)、消防器材、医疗与环保设备、金属与非金属材料极其制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及综合服务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持股100%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兵器装备集团资产总额为4,917.98亿元,净资产为1,781.86亿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287.04亿元,净利润113.51亿元;资产负债率63.77%。

  2.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锟

  注册资本:303,3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5年10月21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36571?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10号院3号科研办公楼5层

  经营范围:(1)吸收成员单位存款;(2)办理成员单位贷款;(3)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4)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5)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6)从事同业拆借;(7)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8)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和消费信贷;(9)有价证券投资;(10)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

  主要股东: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2.90%,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股22.60%,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3.27%。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为725.70亿元,净资产为90.18亿元;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3.35亿元。

  (二)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三) 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均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销售商品、产品以及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存款等事项,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原则,并结合市场价格进行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该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人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属于正常性业务,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合理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基于正常的市场交易条件及有关协议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商业惯例,上述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及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公司业务稳定发展的情况下,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

  特此公告。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88151         证券简称:华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7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超募资金32,6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支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6%。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68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620.62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5.0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2,497.5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1,282.47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1,215.08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2月1日全部到位,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1-10041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12月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及业务的不断扩大,公司经营性流动资金需求日益增加。鉴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同时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超募资金金额为108,795.08万元,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32,6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支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6%。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超募资金已累计永久补流97,800万元,占比为89.89%。

  公司前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于2023年8月29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6月14日实施完成。本次拟使用超募资金32,6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在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将在2025年6月15日之后实施。

  四、相关说明及承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交易,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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