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证券代码:603601        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032

  债券代码:113657        债券简称:再22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的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再升科技”)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实际情况,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制定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效率、核心竞争力,保障投资者权益,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拟定的具体行动方案如下:

  一、 聚焦做强主业,着力提质增效

  展望未来,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给公司经营带来挑战,但同时也充满了机遇。2025年是公司“现场年”,公司将以“优化资源配置;全面数字化;全力用品牌贴近用户,让用户成就品牌”为工作重点,围绕以下六个方面开展工作:

  1、公司将持续优化资源配置,不断强化公司核心竞争力

  2025年公司将进一步聚焦主业,深耕“干净空气材料”、“高效节能材料”、“无尘空调产品”三大品类,做大做强。公司是“高效空气过滤纸”、“玻璃微纤维”两项“制造业单项冠军”,在核电站用无硅无铝水过滤材料、核级高效空气滤纸、耐高温液压油过滤纸等领域实现了国产突破。公司在2025年进一步聚焦研发创新与产业升级,加大核心技术的研发投入,推动超细玻璃纤维、PTFE膜材料等核心技术的迭代进步,巩固在高效空气过滤、航空、新能源汽车等高端供应链中的核心地位,以产品创新带动公司价值提升。

  2、全面推进数字化赋能和智能系统应用,构建高效精益的生产管理体系

  2025年,公司仍将积极致力于生产系统的自动化与智慧化革新,以数字化转型为抓手深化企业精细化管理,有效削减整体运营成本。在技术升级层面,公司将通过集成先进的信息技术与自动化设备,精益生产流程;在过程管控维度,通过智能传感器、大数据分析及人工智能算法的应用,加快实现生产全程的精准监控与高效调度,促进生产效率与灵活性的提升,降低能耗与废品率。

  3、深入探索“现场”理念,用品牌贴近用户,让用户成就品牌

  公司将深入探索“现场为第一销售员”理念,强化现场管理与服务体验,让每一次用户参观都成为提升企业品牌形象的窗口。利用现场互动与反馈,不断优化产品与服务,形成口碑传播,扩大品牌影响力,实现用户与品牌的共同成长。2025年公司将建成1600平经德国PHI认证的被动房,零距离展示公司无尘空调、建筑保温材料等绿色节能产品。公司将继续加强无尘空调品牌建设,打造“再升”品牌,深度融合数智科技,通过新媒体矩阵实现精准传播,着力构建具有行业竞争力的干净空气落地行动体系,努力成为无尘空调行业的领先品牌。

  4、坚持创新,加大研发,激发成长新动能。

  作为驱动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引擎,创新与研发始终是公司立足行业前沿的关键战略。公司深耕“干净空气材料”、“高效节能材料”、“无尘空调产品”三大品类,依托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机遇,聚焦核心技术攻关与前沿领域探索,针对市场高端过滤材料的需求,不断推动产品升级,提高产品附加值,填补国内空白。公司也将继续加强与各大知名院所与权威科研机构的合作,以自主创新为主线,积极引用外部智力资源,构建产学研深度结合的科研合作关系,不断拓展研发的深度和广度。同时,公司将继续完善创新管理体系,优化专利全球化布局,通过搭建内部孵化平台促进技术成果转化,形成“研发-转化-收益-再投入”的良性循环,为业务增长注入智能化、高端化、绿色化的新动能,持续增强企业技术壁垒与可持续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5、完善人才队伍建设,为公司高速发展奠定基础。

  2025年,公司持续深化人才培养与队伍建设,致力于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精英团队。通过构建多元化培训体系,结合线上线下学习资源,满足不同员工的学习需求,不断提升员工专业技能与创新能力。同时,注重企业文化塑造,强化团队协作与凝聚力,营造开放包容的工作氛围,让每一位员工都能在和谐的环境中充分发挥自己的潜力。此外,依托公司强大的三大研究院和“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吸纳海内外专业技术研发人才加入,为公司注入源源不断的创新活力与新鲜血液。

  6、规范运营,加强内控,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2025年,公司将继续深化企业组织架构的优化与调整,致力于打造一个更加精简、高效的管理架构,以适应市场变化和公司战略发展的需求。公司将进一步健全内部风险控制制度,通过制度优化、流程优化、绩效考核优化等多维手段,凝聚全员共识,加强管控力度,激发公司各部门创新能力和战斗力,以培养开放、协作、创新的企业文化,夯实和完善全球化应对能力。公司将继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关注投资者诉求,及时完整准确地进行信息披露,努力为投资人创造良好的业绩回报,通过多种渠道与投资者保持密切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共同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 重视股东回报,共享发展成果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综合考虑股东权益、外部环境、公司实际情况包括盈利能力、现金流量状况、经营发展战略等的基础上,制定并执行分红方案,对公司利润分配做出合理安排。

  2025年,公司将继续在提升经营质量的基础上,统筹好经营发展、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在公司满足分红条件时,实施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并积极探索一年多次分红机制,不断增强投资者获得感,使投资者共享企业发展成果。公司也将进一步注重科学市值管理,积极关注资本市场行情,重视公司在资本市场表现,依法探索价值管理的途径和举措,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利益。

  三、 加强投资者沟通,传递公司价值

  公司高度重视与投资者的沟通,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断提高信息披露工作质量,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积极有效地向资本市场传递公司价值,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5年,公司将继续丰富投资者沟通渠道,保持与市场高频、高质、高效的沟通,并通过与资本市场良性互动的双向沟通机制,助力公司经营质量不断提升。一是积极利用业绩说明会、路演交流会、投资者调研、股东开放日、上证E互动、请投资者走进工厂及媒体宣传等多种途径与投资者增进互动。搭建多渠道、广覆盖的投资者沟通平台,加强与市场双向互动,积极传递公司价值;二是强化信息披露,围绕市场关注焦点,持续丰富信息披露内容及形式,积极拓宽信息沟通渠道,切实保障投资者知情权。结合最新监管要求,进一步优化信息披露流程,以严谨、开放的态度为股东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三是积极响应股东合理诉求。充分回应市场关切,消除信息壁垒,让投资者能够更加透彻、清晰、全面地知悉并了解公司价值,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认同感和信心。

  四、规范公司治理,夯实发展基础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治理体系,系统构建覆盖战略决策、运营管理、风险防范的全流程内控制度,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2025年,公司将持续关注监管政策变化,相应完善各项制度,确保制度指导的有效性;持续重视内控体系建设及监督效能,提高风险管理和控制能力,为经营发展保驾护航;积极响应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继续加强独立董事履职保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性和独立性,提高董事会决策水平。公司将严守合规运行底线,严防重大风险隐患,切实增强公司治理效能,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五、 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提升履职能力

  公司高度重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 少数”人员的职责履行和风险防控,与“关键少数”群体始终保持紧密沟通,强化股份变动管理意识,积极引导“关键少数”人员的持股信心,跟踪相关方承诺履行情况。

  2025年,公司将继续严守合规底线,积极做好监管政策研究学习,及时传达监管动态和法规信息,组织“关键少数”人员等相关人员参加与履职相关的培训,提高“关键少数”人员的合规意识和履职能力,确保“关键少数”人员能够迅速响应并适应不断变化的监管环境;持续强化“关键少数”人员责任,畅通独立董事与监管机构及公司的沟通渠道,加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管理层与公司中小股东和员工的风险共担及利益共享议事,倡导共同发展的理念,进一步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此外,公司也将继续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协助独立董事高效、畅通履行职责。

  公司将持续评估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继续聚焦主业,走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之路,并以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回报投资者,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和义务,维护市场稳定和提振投资者信心贡献力量。

  本次行动方案所涉及的公司规划、发展战略等系非既成事实的前瞻性陈述,未来可能会受到宏观政策调整、行业竞争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601        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039

  债券代码:113657        债券简称:再22转债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关联交易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带任。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再升科技关于2024年度关联交易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5)。

  近期,公司与聘任的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就关联交易金额进行复核时,发现《再升科技关于2024年度关联交易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中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项下“(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和“(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所附表格中“2024年实际发生金额”部分数据有误,现就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4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完成情况具体如下:

  

  (三)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更正后: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4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完成情况具体如下:

  

  (三)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除上述内容变动外,公司《再升科技关于2024年度关联交易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其他内容不变,本次更正事项不影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因本次补充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文件的编制和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601        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031

  债券代码:113657        债券简称:再22转债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1日以传真、电话、邮件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开云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审议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 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根据《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要求,公司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后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执行职务时无违规违法行为,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情况。

  (2)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审核意见:

  ①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公司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的规定。

  ②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

  ③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④保证公司2024年度报告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性的记载、误导性的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要求,公司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认真审阅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后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执行职务时无违规违法行为,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情况。

  (2)对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①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公司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的规定。

  ②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5年第一季

  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

  ③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④保证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性的记载、误导性的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 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实行,在公司经营管理各个关键环节发挥了较好的控制与防范作用,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公司内部控制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各项业务均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流程执行,未发现公司在制度设计或执行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 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在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上,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综合需要,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 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和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内外部因素、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董事的意见和股东的期望,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 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系基于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行为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1、 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中期分红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系实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所致,调整方法及调整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对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601         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033

  债券代码:113657         债券简称:再22转债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公司2024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87号文)核准,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公开发行了51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发行总额510,000,000.00元。发行方式采用向公司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A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认购不足510,000,000.00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0,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不含税)金额7,198,113.21元,实际募集资金为人民币502,801,886.79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1,075,471.6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1,726,415.10元。

  上述资金于2022年10月12日全部到位,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42660号《验证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累计投入434,165,246.39元(含前期投入置换185,275,259.66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366,154,421.85元,本年度使用68,010,824.54元;报告期内累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320,000,000.00元,截至报告期末未到期理财产品55,000,000.00元;理财产品累计收益6,050,483.10元,其中以前年度实现收益4,224,867.41元,本年实现收益1,825,615.69元;累计利息收入净额3,063,971.65元,其中以前年度利息收入净额2,742,674.82元,本年利息收入净额321,296.83元;募集资金余额为21,675,623.46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2019年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并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公告编号:临2019-026)。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修订了《管理制度》,并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公告编号:临2022-004号)。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募集资金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2022年10月14日,本公司会同华福证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三家银行签订了《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宣汉正原及保荐机构华福证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签订了《四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公司于2023年7月7日发布了《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76),就注销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金州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8111201013100564316)做了说明。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华福证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金州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相关《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2022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1:募集资金初始存放金额为募集资金总额扣减保荐承销费用,但尚未扣除其他发行费用的余额。

  注2: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金州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8111201013100564316)内的资金,已按规定全部投入公司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专户余额为0.00。鉴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办理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华福证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注3:报告期内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再22转债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一)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再22转债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2023年2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22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186,350,731.35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为185,275,259.66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为1,075,471.69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置换事宜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此次使用募集资金18,635.07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保荐机构华福证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再升科技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再升科技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18,527.53万元,其中本年度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0.00元;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金额为18,527.53万元,其中,本年度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金额为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107.55万元,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金额为107.55万元,其中,本年度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金额为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3]5076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二)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5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将根据工程进度提前安排归还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公司本次闲置募集资金在补充流动资金时,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华福证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均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0.00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2年10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根据募投项目需要及时赎回、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资金可以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根据募投项目需要及时赎回、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不超过3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保荐机构华福证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没有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公司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投资收益;公司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无异议。

  2023年10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根据募投项目需要及时赎回、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理财产品到期后将及时转回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续存,并及时通知保荐人,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根据募投项目需要及时赎回、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不超过18,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保荐机构华福证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没有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公司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投资收益;公司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无异议。

  2024年9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讨论并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2024年10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根据募投项目需要及时赎回、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理财产品到期后将及时转回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续存,并及时通知保荐人,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根据募投项目需要及时赎回、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不超过7,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保荐机构华福证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实施。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通过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在本报告期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投资理财收益合计人民币金额为182.56万元,正在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5,5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再22转债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再22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福证券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遵守了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有效执行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件1:2022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4日

  附件1:2022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4年12月31日

  

  注1:年产5万吨高性能超细玻璃纤维棉建设项目于2022年部分投产,项目效益从2023年开始部分体现;截止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生产线基本投建完成,预计效益达产后将逐步实现。

  注2:年产8000吨干净空气过滤材料建设项目于2022年部分投产,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于2024年5月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并经审慎的研究,公司将“年产8000吨干净空气过滤材料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4年5月延期至2025年11月(详见公司公告:临2024-043号)。截止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投产部分已实现部分效益,项目全部建成达产后预计效益将逐步实现。

  注3:干净空气过滤材料智慧升级改造项目己于2023年11月按计划完成改造升级,规模效益暂未完全显现,预计效益将逐步实现。

  证券代码:603601        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038

  债券代码:113657        债券简称:再22转债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本次预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需要,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结算,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 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 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 公司此前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14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关联交易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次提交审议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金额合计人民币48,796.28万元,关联董事郭茂先生、刘秀琴女士、郭思含女士、陶伟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该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2月24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予以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再升科技关于2024年度关联交易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5)、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再升科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八名,其中关联董事郭茂先生、郭思含女士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 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三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三名,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二) 本次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发生的交易情况及对后续业务量的判断,拟增加关联人四川迈科隆真空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迈科隆”)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 元

  

  注:1、以上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且未经审计。

  2、关联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价格和公司同类型的产品价格,其交易定价方式和定价依据客观、公允。

  除上述拟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外,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4年度关联交易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中对其余关联交易项目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保持不变。

  二、 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涉及变动的关联人信息如下:

  (一) 关联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四川迈科隆真空新材料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宣汉县普光微玻纤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冉启明

  注册资本:3214.2826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01月11日

  营业期限:2017年01月11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真空绝热板、复合真空绝热材料、真空绝热设备、冷链保温箱、建筑保温板、保温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从事货物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郭茂先生姐姐郭彦女士持有其22.22%股权。

  (二)关联人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前期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正常履约。目前,上述关联人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具有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以上关联人的关联交易内容均为公司日常经营范围内容。公司与关联人按照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进行业务与资金往来,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公司与上述关联人所进行的关联交易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

  为维护双方利益,公司与以上关联人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具体协议,届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协议约定条款行使相关权利、履行相关义务。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以上关联人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结算,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601        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037

  债券代码:113657        债券简称:再22转债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中期分红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中期分红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现金分红预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其中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30元(含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30元(含税)。公司已分别于2024年9月3日和2024年12月13日完成了2024年半年度和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的实施。依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同意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5.42元/股调整为5.36元/股,现将有关调整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

  1、2022年11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2022年11月11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的<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2年11月12日至2022年11月21日,公司在公司云之家ERP管理系统、企业公告栏对激励计划对象的姓名、职务、股票期权数量予以公示。2022年11月23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议案》,披露了《再升科技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临2022-096),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2022年11月30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再升科技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临2022-099)。

  4、2023年1月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 2023年1月16日,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授予登记手续,本次股票期权授予数量为1818.1112万份,行权价格为5.49元/股。

  6、 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此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 2023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公司已于2023年6月12日完成2022年度股息派发,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5元(含税),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九章对行权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含预留)由5.49元/股调整为5.45元/股。

  8、 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本次注销事项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监事会对此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 2024年8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依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同意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5.45元/股调整为5.42元/股。

  10、 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本次注销事项已经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监事会对此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11、 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中期分红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本次调整事项已经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调整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董事会同意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5.42元/股调整为5.36元/股。

  二、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事由

  1、因实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2024年5月17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安排的议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下,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现金分红预案》,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30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69)。公司已于2024年9月3日完成了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2、因实施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

  2024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30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121)。公司已于2024年12月13日完成了2024年前三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行权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宜,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三、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情况

  (一)调整原因、方法

  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九章“本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的规定,若在行权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宜,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均涉及派息,对应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二)调整结果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在本次调整前为5.42元/股,依据上述方法调整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P=P0-V=5.42元/股-0.06元/股=5.36元/股。(其中0.06元/股的派息额包含了因实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涉及的0.03元/股派息额,和因实施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涉及的0.03元/股派息额)。

  四、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系实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及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所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任何实质性影响。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系实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及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所致,调整方法及调整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对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六、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再升科技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调整行权价格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调整行权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再升科技尚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就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办理相应的注销登记等事项。

  特此公告。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