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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业绩快报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688600               证券简称:皖仪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 2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4 年度业绩快报公告》(公告编号:公告编号:2025-009),现对相关内容修正如下,财务数据经会计师事务所初步审计,具体以公司披露的 2024 年年度报告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修正前后的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本报告期初数同法定披露的上年年末数。

  2、上表中基本每股收益的普通股股数为总股本扣除报告期内回购股份的加权平均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中期末普通股股数为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数。

  3、以上数据以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填列,最终结果以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为准。以上增减变动幅度数据如有尾差,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业绩快报修正原因说明

  (一)业绩快报差异情况

  本次业绩快报修正是根据注册会计师预审结果进行的修正,修正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与原披露结果差异幅度超过10%,具体如下:

  修正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52.13万元,比修正前减少380.98万元,差异率为-20.78%;修正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87.33万元,比修正前减少418.62万元,差异率为-180.99%;修正后基本每股收益为0.11元,比修正前减少0.03元,差异率为-21.43%。

  (二)造成上述差异的主要原因

  公司结合2025年一季度报告和期后客户扣款情况等对2024年度业绩快报数据进行修正,主要包括:

  1、 审慎审核后对前期盈利预测进行调整,调减盈利预测未来可获得正向应纳税所得额,影响了可弥补亏损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影响净利润/扣非后净利润-514.43万元;

  2、 复核销售收入和客户期后扣款情况,对收入和应收账款进行调整,合计影响净利润/扣非后净利润49.64万元;

  3、 重新复核成本费用,根据权责发生制对多预提和多确认的成本费用进行调整,合计影响净利润/扣非后净利润99.29万元;

  4、 重新复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补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影响净利润/扣非后净利润-15.48万元;

  5、 对非经常性损益进行复核,更正单项计提坏账本期转回数据,影响扣非后净利润-37.48万元。

  (三)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就上述造成业绩快报修正的事项,公司与年审会计师不存在分歧。

  三、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快报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本公告所载

  2024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系经公司与审计机构充分沟通后谨慎确认并对财务报表及时进行调整后的结果,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请以公司正式披露的 2024 年年度报告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因本次修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88600        证券简称:皖仪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0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4月2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文曲路8号 办公楼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注:上述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已剔除公司已回购的 股份。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长臧牧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6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王胜芳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副总经理臧辉先生、财务总监周先云女士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议案2、议案3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议案1、议案2、议案3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关联股东臧牧先生、王腾生先生、臧辉先生、周先云女士、王胜芳先生对议案1、议案2、议案3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律师:吴波、叶慧慧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88600            证券简称:皖仪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1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5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内部保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即2024年10月7日至2025年4月7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在自查期间,共有1名内幕知情人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公司核查,上述内幕知情人的交易行为是在其被列为内幕信息知情人之前发生的,其当时未获知本次激励计划的任何信息,在核查期间的交易变动系基于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对二级市场的交易情况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因知悉内幕信息而从事内幕交易的情形。

  除以上人员外,不存在其他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相关公司内部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公司相关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自查期间,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均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特此公告。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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