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568 证券简称:北元集团 公告编号:2025-02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调整关联交易预计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调整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系公司基于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的合理预计,有利于公司日常业务的持续开展。相关日常关联交易均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业务没有因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 需要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对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类型和预计发生额进行了预计,关联董事孙俊良、孙志忠、薛海龙回避表决。该议案于2025年2月26日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2025年度业务开展的实际情况与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预计公司与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陕煤集团”)所属企业及陕西恒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源投资”)所属企业之间将进一步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因此需相应对关联交易预计进行调整。
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孙俊良、孙志忠、薛海龙回避表决。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前述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获得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并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所需,遵循了公平交易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3.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二、 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陕煤集团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0007625687785
成立时间:2004年2月19日
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点:陕西省西安市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陕西省西安市航天基地东长安街636号
法定代表人:张文琪
注册资本:1,018,000万元
经营范围:煤炭开采、销售、加工和综合利用;煤化工产品、化学肥料和精细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电力生产与供应;煤炭铁路运输(限自营铁路);机械加工;煤矿专用设备、仪器及配件制造与修理;煤炭、化工、煤机的科研设计;煤田地质勘探;咨询服务;煤及伴生矿物深加工;矿山工程及工业和民用建筑;机电设备安装;矿井(建筑)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建材销售;气体产品的制造和销售;火工、公路运输;物资仓储;高科技产业;农林业;自营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其中煤炭开采、电力生产与供应、煤田地质勘察、气体产品制造、公路运输项目由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陕煤集团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陕西省国资委。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陕煤集团未经审计总资产为7,245.03亿元,净资产为2,550.10亿元,资产负债率为64.80%;2024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301.65亿元,实现净利润351.09亿元。
公司与陕煤集团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陕煤集团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2.关联关系
陕煤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陕煤集团所属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恒源投资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陕西恒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8067552298905
成立时间:1998年1月10日
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点: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滨河新区诚信路3号恒源集团大厦20楼
法定代表人:薛海龙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煤炭及制品销售;煤炭洗选;炼焦;铁合金冶炼;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酒店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煤炭开采;房地产开发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酒制品生产;牲畜饲养(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恒源投资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孙恒。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恒源投资未经审计总资产为1,692,770.57万元,净资产为1,362,903.6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9.49%;2024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75,765.95万元,实现净利润254,509.09万元。
公司与恒源投资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恒源投资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2.关联关系
恒源投资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孙恒,孙恒为公司董事孙俊良之子,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款第(四)项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恒源投资及其所属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陕西恒源投资集团电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源投资电化”)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陕西恒源投资集团电化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8067588044835
成立时间:2001年4月2日
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点:陕西省榆林市榆神工业区神府经济开发区神树塔小区
法定代表人:曹宇鹏
注册资本:300万元
经营范围:焦炭、电石、硅铁、白灰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恒源投资持有恒源投资电化100%股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恒源投资电化经审计总资产为107,692.72万元,净资产为102,847.5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56%;2024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9,616.65万元,实现净利润-2,466.35万元。
公司与恒源投资电化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恒源投资电化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2.关联关系
恒源投资电化为恒源投资所属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陕煤集团及其所属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为采购原料、材料和设备、接受工程劳务和综合服务,与恒源投资及其所属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为采购原料、材料。上述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均依照市场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与陕煤集团签署的《产品及服务互供协议》
依据公司与陕煤集团签署的《产品及服务互供协议》,公司(含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下同)与陕煤集团(含陕煤集团所属企业,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除外,下同)间就生产元素及原料供应、生产辅助服务进行互供,该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1)公司与陕煤集团相互间的产品和服务包括:1)生产元素及原料供应类:陕煤集团向公司提供电石、电煤、块煤、焦煤、白灰、与氯碱生产有关的设备及配件、劳保用品、信息系统及其它相关或类似的生产元素及原料;公司向陕煤集团提供聚氯乙烯、烧碱、盐酸、次氯酸钠、水泥、煤焦油、白灰及其它相关或类似的生产元素及原料;2)生产辅助服务类:陕煤集团向公司提供运输服务、仓储、维修及保养服务、委托销售、商品期货经纪服务、建筑工程服务、职工培训服务、信息咨询服务及其它相关或类似产品及服务。
(2)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产品和服务的价格,须按以下总原则和顺序确定:1)凡有政府定价的,执行政府定价;2)凡没有政府定价,但有政府指导价的,执行政府指导价;3)没有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执行市场价(含招标价);4)前三者都没有的或无法在实际交易中适用以上交易原则的,可按照协议附件所列的定价依据执行;5)凡采用代购方式购入或销售的,代购方必须具有价格优势,收取的费用不得高于市场价。
(3)协议有效期为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后,若双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协议有效期自动延长,每次延长期限为三年。
(4)协议在如下条件均满足时生效:1)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本协议;2)双方在本协议上加盖公章;3)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协议;4)2024年1月1日。
2.公司与恒源投资签署的《产品及服务互供协议》
依据公司与恒源投资签署的《产品及服务互供协议》,公司(含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下同)与恒源投资(含恒源投资所属企业,下同)相互提供产品和服务,该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1)恒源投资与公司相互间的产品和服务包括:恒源投资向公司提供电石、原煤、块煤、蒸汽、焦煤、白灰及其它相关或类似的生产元素及原料以及相关配套等服务,公司向恒源投资提供烧碱、盐酸、次氯酸钠、水泥、煤焦油、白灰及其它相关或类似的生产元素及原料以及相关配套等服务。
(2)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产品和服务的价格,须按以下总原则和顺序确定:1)凡有政府定价的,执行政府定价;2)凡没有政府定价,但有政府指导价的,执行政府指导价;3)没有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执行市场价(含招标价);4)前三者都没有的或无法在实际交易中适用以上交易原则的,可按照协议附件所列的定价依据执行;5)凡采用代购方式购入或销售的,代购方必须具有价格优势,收取的费用不得高于市场价。
(3)协议有效期为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后,若双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协议有效期自动延长,每次延长期限为三年。
(4)协议在如下条件均满足时生效:1)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本协议;2)双方在本协议上加盖公章;3)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协议;4)2024年1月1日。
四、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公司2025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系公司基于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的合理预计,有利于公司日常业务的持续开展。相关日常关联交易均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业务没有因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1568 证券简称:北元集团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审计师发表非标意见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史彦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建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正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史彦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建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正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史彦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建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正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史彦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建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正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史彦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建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正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史彦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建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正
(三)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1568 证券简称:北元集团 公告编号:2025-021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负责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等工作。立信事务所的基本信息具体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事务所创建于1927年,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事务所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末,立信事务所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43名。
3.业务规模
立信事务所2024年未经审计业务收入为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事务所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6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立信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涉及从业人员131名;未受到过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永江,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9月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并开始在立信事务所执业,最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3份。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张金海,2000年11月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的专业服务工作,2012年加入立信事务所,在审计、企业改制、企业并购重组、IPO、再融资等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最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份。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质量复核服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慧,201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立信事务所执业,最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立信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为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142.5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10万元,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2.5万元。
上期审计费用143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10万元,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3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减少0.5万元。
二、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认真审查了立信事务所的相关执业资质、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服务经验、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文件及资料,并通过面谈的方式与立信事务所进行了充分地沟通和交流,充分考察了立信事务所作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资质及能力,经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事务所具备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的执业资质条件,具备相应的知识和履职能力,具有良好的公信力和影响力,熟悉相关监管要求,了解公司及所在行业的生产经营特点,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立信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同意2025年度审计费用共142.5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110万元,年度内部控制审计32.5万元。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立信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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