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5年4月23日(星期三)14:30

  2.召开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长江路45号三榆大酒店五楼万象厅。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九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侯昭飞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4,569人,代表股份2,676,744,3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5850%。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8人,代表股份925,463,0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894%;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4,561人,代表股份1,751,281,3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957%;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4,565人,代表股份1,011,740,9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19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2025年董事及管理层年薪的议案;

  5、2024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暨2025年财务预算报告;

  5.01、2025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6、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7、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关于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各项议案的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五、会议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青海竞帆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安蕊、王占瑾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股东、董事、监事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青海竞帆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青海竞帆律师事务所

  关于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青竞律(非诉)字第(1538)号

  致: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青海竞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王占瑾、安蕊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有关的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勤勉尽责的精神,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等事项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根据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3月29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媒介上的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大会通知》),公司决定于2025年4月23日(星期三)14:30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地点在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长江路45号三榆大酒店五楼万象厅。

  公司董事会已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提前以公告形式通知了股东。《股东大会通知》列明了有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届次、召集人、召开的日期、时间、召开方式、出席对象、地点、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办法、网络投票操作流程等主要事项。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现场会议如期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侯昭飞先生主持,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3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本次股东大会已按照《股东大会通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了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截至2025年4月17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的公司股东名册,出席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股东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等证明文件,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共计4569人(包括现场出席8人,网络投票4561人),代表股份2,676,744,38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0.5850%。其中,中小股东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565人,代表股份1,011,740,94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9.1199%。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还有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上述人员均具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资格。

  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就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且在公告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投票进行了计票和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二)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的投票总数和统计数,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三)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股东大会以普通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表决情况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676,744,383股,同意2,570,458,7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293%;反对64,366,2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046%;弃权41,919,42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81,6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61%。

  其中,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公司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011,740,942股,同意905,455,3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4948%;反对64,366,2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619%;弃权41,919,42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81,6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433%。

  2、股东大会以普通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表决情况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676,744,383股,同意2,567,695,4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261%;反对65,619,7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515%;弃权43,429,23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792,8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225%。

  其中,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公司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011,740,942股,同意902,692,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2217%;反对65,619,7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858%;弃权43,429,23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792,8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925%。

  3、股东大会以普通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表决情况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676,744,383股,同意2,568,145,2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429%;反对65,434,0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445%;弃权43,165,12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718,8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26%。

  其中,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公司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011,740,942股,同意903,141,8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2661%;反对65,434,0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675%;弃权43,165,12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718,8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664%。

  4、股东大会以普通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2025年董事及管理层年薪的议案》。

  具体表决情况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676,744,383股,同意2,557,209,3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343%;反对85,602,2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980%;弃权33,932,79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688,8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77%。

  其中,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公司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011,740,942股,同意892,205,9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1852%;反对85,602,2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609%;弃权33,932,79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688,8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539%。

  5、 股东大会以普通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2025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具体表决情况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676,744,383股,同意2,529,975,5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5169%;反对103,052,9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499%;弃权43,715,87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194,9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32%。

  其中,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公司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011,740,942股,同意864,972,0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4934%;反对103,052,9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857%;弃权43,715,87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194,9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209%。

  6、股东大会以普通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具体表决情况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676,744,383股,同意2,532,134,1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5975%;反对119,771,7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745%;弃权24,838,53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191,6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79%。

  其中,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公司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011,740,942股,同意867,130,6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7068%;反对119,771,7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382%;弃权24,838,53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191,6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550%。

  7、《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子议案如下:

  7.01股东大会以普通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关于与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开展的关联交易》(本项议案关联股东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盐湖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具体表决情况为:同意1,456,014,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6206%;反对91,901,8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830%;弃权41,262,10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995,3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964%。

  其中,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78,577,0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8381%;反对91,901,8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835%;弃权41,262,10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995,3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783%。

  7.02股东大会以普通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关于与中国盐湖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开展的关联交易》(本项议案关联股东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盐湖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具体表决情况为:同意1,457,693,1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7262%;反对90,508,6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953%;弃权40,977,02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050,0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785%。

  其中,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80,255,2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0040%;反对90,508,6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458%;弃权40,977,02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050,0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502%。

  7.03股东大会以普通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中化化肥采购/销售产品的关联交易》(本项议案关联股东中化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具体表决情况为:同意2,250,345,1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310%;反对70,662,2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872%;弃权44,516,01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979,5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19%。

  其中,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96,562,6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6158%;反对70,662,2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842%;弃权44,516,01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979,5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999%。

  7.04股东大会以普通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关于与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子公司开展产品销售、物业管理服务》

  具体表决情况为:同意2,557,889,7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597%;反对76,606,3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619%;弃权42,248,23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057,6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83%。

  其中,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92,886,3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2525%;反对76,606,3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717%;弃权42,248,23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057,6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758%。

  7.05股东大会以普通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关于与山东农大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产品的关联交易》

  具体表决情况为:同意2,564,099,7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917%;反对68,278,7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508%;弃权44,365,91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986,1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75%。

  其中,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99,096,3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8663%;反对68,278,7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486%;弃权44,365,91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986,1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851%。

  7.06股东大会以普通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关于与关联银行开展银行存款、承兑汇票托管等业务的关联交易》(本项议案关联股东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盐湖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回避表决)

  具体表决情况为:同意1,181,451,4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9329%;反对92,347,6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296%;弃权39,904,22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079,8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375%。

  其中,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04,013,5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0375%;反对92,347,6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427%;弃权39,904,22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079,8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198%。

  8、股东大会以普通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关于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项议案关联股东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盐湖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具体表决情况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676,744,383股,同意1,390,527,3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4997%;反对178,019,6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020%;弃权20,631,76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615,4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83%。

  其中,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公司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011,740,942股,同意813,089,4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3654%;反对178,019,6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954%;弃权20,631,76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615,4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392%。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四份,于见证律师签字并由本所盖章后生效。

  青海竞帆律师事务所         签字律师:

  负责人:毛尊超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0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退休离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分别收到何永平先生、马金山先生、罗永成先生书面辞职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因到法定退休年龄,何永平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工程师、首席科学家职务,马金山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经济师职务,罗永成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营销总监职务,辞去前述职务后何永平先生、马金山先生、罗永成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何永平先生、马金山先生、罗永成先生书面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何永平先生、马金山先生、罗永成先生的退休离职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和正常经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永平先生、罗永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马金山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4,000股,离职后,马金山先生所持公司股份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将继续按照《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公司董事会对何永平先生、马金山先生、罗永成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和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9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原因分析(单位:元)

  

  2.利润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原因分析(单位:元)

  

  3.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原因分析(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产品氯化钾与碳酸锂的生产与销售态势平稳。氯化钾产量约96.49万吨,销量约89.11万吨;碳酸锂产量约8514吨,销量约8124吨。其中,氯化钾作为公司主要营收来源之一,受市场供需关系等因素影响,市场价格显著上扬,进而推动公司业绩较上年同期实现增长。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侯昭飞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丕乐            计机构负责人:许敏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侯昭飞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丕乐            计机构负责人:许敏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侯昭飞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丕乐            计机构负责人:许敏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R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4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