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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33         证券简称:金杯电工       公告编号:2025-02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23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3日9:15-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技术信息综合大楼501会议室(湖南长沙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方红中路580号)。

  4、会议投票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吴学愚先生。

  6、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股份总数为733,941,062股,剔除回购股份6,447,000股后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727,494,062股。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459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05,836,44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1.6704%,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0397%。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73,850,21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7.3123%,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642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49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1,986,22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581%,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968%。

  7、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05,109,42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7623%;反对606,02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982%;弃权12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395%。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05,129,12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7687%;反对633,62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2072%;弃权7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241%。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305,141,22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7727%;反对591,12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933%;弃权10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34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05,106,82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7614%;反对616,42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2016%;弃权11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370%。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304,898,82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6934%;反对849,72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2779%;弃权8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28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1,389,1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0996%;反对849,7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285%;弃权8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19%。

  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05,210,4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7953%;反对508,62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663%;弃权117,3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38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1,700,7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636%;反对508,6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734%;弃权117,3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30%。

  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关于公司拟设立欧洲生产基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04,605,52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5975%;反对1,106,52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3618%;弃权12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407%。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邓争艳、李赞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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