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33证券简称:弘亚数控公告编号:2025-009
转债代码:127041转债简称:弘亚转债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主要业务
弘亚数控作为国内家具装备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的行业领军企业,凭借多年自主研发能力及深厚的制造经验,致力于创新和技术升级,为家具企业智能化生产提供全系列数控制造装备、自动化生产线和整厂智能制造一站式解决方案。公司在中国和意大利设立研发制造基地,携手全球120多家经销商合作开展业务,业务遍及70多个国家和地区。
(2)公司主要产品及用途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向客户提供应用于板式家具、木门等多系列家具机械设备和自动化生产线解决方案,主要包括开料、封边、钻孔、分拣、包装等设备及其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木门规方四边锯、封边、门锁加工等设备及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
①板式家具装备
· 仓储系列
智能料仓集成轨道机器人及阵列式多层货架,双排垂直布局节省空间,支持多品类板材分区存储,可进行货架仓位动态调整,简单高效。配备智能管理系统,自动匹配排产需求精准输送至产线,不间断供料,提升整线运营效率。四轴机器人适用于板材上下料、搬运及码垛,适配多规格板材,吸盘搬运免损板面,快速安装无需挖地坑。
· 开料系列 — 数控裁板锯
数控裁板锯是家具生产中将板材进行精准裁切的智能化开料设备,具有高效、精密、安全和操作简单等优点。可根据客户订单数据进行智能优化,生成最优的裁板方案,智能AI算法可有效提高原材料利用率。主要有超高速裁板锯、前上料数控裁板锯、后上料数控裁板锯、纵横数控锯切中心、机器人数控裁板锯单元等。
· 开料系列 — 智能加工中心
加工中心是一种用于各种人造板、实木等材料加工的柔性制造设备。采用多轴联动控制方式,与前端家具设计CAD/CAM软件技术相结合,可实现镂铣、侧铣、钻孔、锯切、自由曲面等多样化复杂产品的智能加工,满足复合多样化的加工需求。主要有三轴平台式加工中心、PTP加工中心等。
· 封边系列
封边机主要应用于衣柜、橱柜、木门、办公家具等板式家具的封边工艺。封边工序是板式家具加工的重要环节,不仅影响家具的使用寿命、环保性能,还影响家具的整体质感和外观。封边机主要有高速柔性封边机、激光封边机、智能封边机、双端封边机、斜边封边机、木门封边机等。
· 钻孔系列
数控钻系列产品主要用于板式家具板件的钻孔、开槽和铣型工艺,如加工铰链孔、三合一孔、拉手槽、隐形连接件槽、切角等。面对国内外家具市场日趋差异化的需求,自主研发多款数控钻孔设备,主要有六面数控钻孔中心、复合加工数控钻孔中心、双工位数控钻孔中心、通过式数控钻孔中心等。
· 分拣系列
水平插盘式分拣线是集升降机械手、缓存架、双层输送线体及中控系统于一体的自动化生产线。依托总线控制、视觉识别与自主研发控制系统,结合智能分包算法,整合订单数据与分拣规则,革新板件分拣技术,实现从人工到无人化、数字化、智能化的转型,显著降低错漏单与破损风险,提升作业效率、人力效能及场地利用率。
· 包装系列
智能包装线,是一套汇集了柔性组包、智能测量、数控裁纸、动态组箱、高速封箱等高度自动化包装设备。通过自主研发的控制系统软件,对包装工艺的整个流程进行智能化管理,能够全程实时监控产线内各设备的作业状况。同时,依靠数据采集和精细分析,科学合理地分配包装任务,有效提高生产效率;应用智能测量技术搭配数控裁纸系统,深度优化裁切工艺,显著提高包装材料利用率,切实降低人工成本,全面提升包装质量,助力家具厂提升品牌综合竞争力。
· 智能制造解决方案
一人线方案,是专门面向中小型定制家具企业的创新型自动化生产解决方案。该方案由智能料仓、智能钻切一体设备、机器人、封边机以及平面分拣线共同构建而成,通过总线控制技术、高效的优化排料算法,联合自主开发的中控系统,对定制家具的生产流程进行了全面的产线升级。引领定制家具生产从传统的人工单机操作模式,向智能化、自动化的方向成功转型,有效地降低了错误率,提高了生产效率,缩短了交付周期。
整厂智能制造解决方案,是对客户厂区布局、产品工艺、生产流程、产能需求等进行整体规划,通过生产线规划软件进行仿真模拟,工艺及流程再设计、生产管理提升与生产设备智能化相结合,实现制造经济效益最大化。采用机器人及智能输送线体将立体仓库、智能开料中心、柔性封边工作站、柔性钻孔工作站、智能分拣缓存、智能包装设备等进行无缝衔接,实现工件从仓库存储、开料、封边、钻孔直至包装等工段全自动化,实现无人或少人操作,提升生产效率及产品合格率,加速推进家居企业智能制造升级。
②木门装备
木门生产线由木门主机和自动化输送设备组合而成,通过不同的主机和输送设备组合成柔性木门生产解决方案,以解决客户对大规模定制化、个性化的自动化生产需求。
柔性木门生产线,集龙门上料、自动扫码、四边规方、自动缓存、柔性封边、门锁加工、龙门下料等7种工序结合。龙门自动上料后通过扫码自动识别生产信息,智能调整设备加工尺寸,自动完成四边裁切和封边工序,可拓展衔接门锁加工工序完成锁孔铰链加工,龙门自动堆垛下料,支持总控控制,监控整线运行状态,板件加工流程记录与监控,整个过程自动化、信息化,满足终端规模化,多样化的定制需求,实现木门柔性生产。无缝对接MES、ERP等系统,大幅降低人工成本,提高场地利用效率。
木门复合加工生产线,用于木门的五金工艺加工,由龙门上料、自动扫码、端头及门锁加工、合页加工、龙门下料等工序组成,是解决门扇多面加工的复合加工连线。龙门上料后通过扫码自动识别生产信息,智能分配加工工序到相应的门锁加工中心,完成木门上下端头工艺,门锁锁槽,合页等加工工序加工,龙门自动堆垛下料,满足终端多样化的定制需求,实现木门五金工艺复合加工自动化规模化生产,提高木门定制化生产效率。
③精密零部件系列
丹齿精工自主研发的适用于家具装备中封边机、数控钻、加工中心、裁板锯的关键、核心传动零件和减速器总成产品,结束公司对进口零部件的依赖。主要有气排钻减速器、C轴、减速器、高精度齿轮等。
(3)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①全球家具机械行业发展情况
现代家具机械起始和发展于欧洲,目前德国、意大利和中国是世界领先的家具机械生产国家。德国作为家具机械最大的生产国和出口国,其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地位和技术水平都要显著高于其他国家和地区,生产的开料、封边、钻孔、木屋建造等家具制造设备主要销往欧洲、南北美洲等国家和地区,代表企业有德国豪迈集团(HOMAG Group,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股票代码:HG1.F)、伊玛谢林集团(IMA Schelling Group),其中德国豪迈集团是全球板式家具机械的龙头企业,其欧美市场占收入比超过70%。意大利也是板式家具机械生产制造强国之一,板式家具机械门类齐全、产品品种众多,技术水平较为领先,尤其是加工中心、封边机等数控类家具机械设备,主要销往欧洲、南北美洲。代表企业有比雅斯集团(BIESSE Group,意大利证券交易所股票代码:BSS.BSI)和埃斯曼集团(SCM Group),主要分布在欧美市场,其中比雅斯集团在欧美地区占比较高。中国家具机械生产企业经过多年持续快速的发展,体量上逐步形成追赶的趋势,技术水平逐步接近甚至有部分产品赶超国际先进水平,在高端市场逐步实现市场占有率提升,在全球“一带一路”国家及国内的中高端市场以性价比和快速迭代优势保持了较大的市场份额占据领先优势,其中具有代表性的弘亚数控销售收入近年来在国内同行业中持续排名处于领先位置。
②中国家具机械行业发展情况
经过近半个世纪的演进,中国家具行业已从传统的手工作坊转型为以机械自动化生产为主导,技术装备先进且具有一定规模的产业。随着互联网和大数据等新兴技术的推动,家具产业的智能化进程加快,产业链结构发生了显著变化,定制家具的飞速发展占据了家具市场较大份额。家具企业正从依赖资源要素的低成本竞争,转向提升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从单纯的产品制造向产品+服务的模式转变,从家具制造商向提供家居系统解决方案的服务商转型。
板式家具机械设备作为定制家具产业的基础,其智能化水平的提升对家具产业升级起到了决定性作用。目前,我国的家具装备正从半自动化向智能化迈进,家具制造装备的研发也从单机产品逐步扩展到设计生产线和整厂规划,实现了生产数据的动态传输、加工技术参数的自动调用、自动分拣和智能包装等功能。家具装备供应商正从传统的机械制造商转变为制造装备厂商和解决方案提供商,成为服务供应商。
公司作为家具制造装备行业的领军企业,凭借强大的研发和制造实力,实现了产品从单一设备到工段化局部设备连线,再到自动化产线+智能机器人的不断迭代升级。我们不断提高设备的加工效率和工艺水平,全面覆盖市场需求,使整体产品在性能和技术创新上展现出明显优势,品牌影响力持续增强。这不仅进一步拉大了与行业中小企业之间的差距,而且逐步实现了市场份额的提升。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注:1 第一年0.50%、第二年0.75%、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2.50%。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17日出具了《2021年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跟踪评级报告》,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维持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弘亚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A-。上述评级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无。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茂洪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33证券简称:弘亚数控公告编号:2025-007
转债代码:127041转债简称:弘亚转债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2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
2、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8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茂洪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 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另行通知。
《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 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3、 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另行通知。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 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合计4,141,528,548.06元,负债合计1,180,458,438.80元,所有者权益合计2,961,070,109.26元。
2024年,本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94,063,176.52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43%,实现营业利润593,442,311.86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4.0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7.367.631.94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2.31%。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另行通知。
5、 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另行通知。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 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另行通知。
《关于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公告》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 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情况确认的议案》;
董事李茂洪、陈大江、刘风华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之“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的有关内容。
9、 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另行通知。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0、 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1、 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2、 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3、 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为简化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及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另行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4、《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特此公告。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33证券简称:弘亚数控公告编号:2025-008
转债代码:127041转债简称:弘亚转债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以专人送达形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了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
2、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时间:2025年4月23日;地点:公司会议室;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蒋秀琴女士召集和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另行通知。
《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另行通知。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合计4,141,528,548.06元,负债合计1,180,458,438.80元,所有者权益合计2,961,070,109.26元。
2024年,本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94,063,176.52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43%,实现营业利润593,442,311.86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4.0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7.367.631.94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2.31%。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另行通知。
4、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和股东的长期利益,有利于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另行通知。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和股东的长期利益,有利于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另行通知。
《关于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公告》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了有效地执行,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另行通知。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33证券简称:弘亚数控公告编号:2025-014
转债代码:127041转债简称:弘亚转债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28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7月12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共募集资金60,000.00万元,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扣除尚未支付的承销费用人民币400.00万元(含税)后,于2021年7月16日将剩余募集资金59,600.00万元缴存于本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扣除保荐费、律师费、审计验资费及信息披露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208.17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391.83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7月19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176号《验资报告》。
(二)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53,502.95万元,2024年度投入募投项目资金 108.24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6,528.22万元,募集资金期末余额为0元。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本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于2021年7月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广州玛斯特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玛斯特智能”)、保荐机构兴业证券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于2021年7月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因公司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中信证券承接,兴业证券将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公司与中信证券、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于2022年6月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玛斯特智能与中信证券、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于2022年6月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关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上述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具体详见2022年6月24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后重新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本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08.24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4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金额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7月27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210 号《关于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验证。
2021年7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9,928.11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01.65万元,共计30,029.76万元。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募集资金置换已于2021年7月30日完成。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度,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4年度,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于2024年6月11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端智能家具生产装备创新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和“高精密家具机械零部件自动化生产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报告期内,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已办妥注销手续。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已办妥注销手续。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本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5年4月23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 单位:万元
注1:高精密家具机械零部件自动化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加工的关键零部件等全部配套用于公司自有终端产品的组装,不涉及对外销售,不单独产生效益。
注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证券代码:002833证券简称:弘亚数控公告编号:2025-010
转债代码:127041转债简称:弘亚转债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3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和股东的长期利益,有利于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二、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母公司的净利润为275,353,319.29元,按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7,535,331.93元后,加上母公司2024年期初未分配利润1,769,237,460.80元,减去2024年实施的利润分配381,807,471.60元,母公司2024年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635,247,976.56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1,829,763,546.40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635,247,976.56元。
公司拟以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0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按公司2025年3月31日的总股本424,231,281股进行测算,本次现金分红总金额预计为169,692,512.40元(含税)。
2024半年度,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0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现金分红总金额共计为127,269,325.80元(含税)。(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2024年度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事宜,如本预案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4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296,961,838.20元人民币,该总额预计占公司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57.40%。
在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减资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总额。
三、 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年度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为 975,730,143.00元人民币,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520,702,969.68元人民币的187.39%。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需要,结合行业情况和公司发展阶段,制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的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169,031,512.87元、298,949,096.82元,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4.24%、7.22%。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信会师报字[2025]第 ZA11640号)
2、《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33证券简称:弘亚数控公告编号:2025-011
转债代码:127041转债简称:弘亚转债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
为了更好地回报投资者,提请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下,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制定2025年具体的中期现金分红方案。
1、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条件
中期现金分红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正。
2、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
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00%。
3、为简化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及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33证券简称:弘亚数控公告编号:2025-015
转债代码:127041转债简称:弘亚转债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的问题,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3年8月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规定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该规定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执行本规定,本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问题,该规定自2024年12月3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2024年度提前执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的相关规定,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自2024年度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当按照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自2024年度起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