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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41              证券简称:视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事项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45,201,471.86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母公司2024年实现的净利润245,201,471.86元为基数,加上2024年初未分配利润1,759,522,186.75元,减去因实施2023年利润分配方案而派发的现金红利587,311,652.25元11(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内派发的现金红利金额为591,750,777.25元,与实际派发金额差异4,439,125.00元,为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4日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涉及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5,222,500股股票对应分红金额。,2024年母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1,417,412,006.36元。2024年,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70,956,088.36元。依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应当依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2024年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970,956,088.36元。

  结合公司已披露的《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30%。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整体运营情况及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拟定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的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以公司2025年4月21日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总股本696,016,545股,扣除已回购股份2,563,644股后的693,452,901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股利6.8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471,547,972.68元。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的,以分配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额为股本基数,按前述分配比例不变,相应确定分配总额。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额结转至下一年度。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2024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的相关财务指标

  

  2、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年报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公司不存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 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2024年度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预期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而提出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符合《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已披露的《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兼顾了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本次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充分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合理回报的重视,切实落实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广东证监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分红工作的相关通知要求,符合《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利润分配预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泄露。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41             证券简称:视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1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DOCVARIABLE 附注一级 \* MERGEFORMAT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及2022年3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69号),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1,995,494,337.08元,扣除与发行相关的费用(不含税)21,704,444.8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973,789,892.27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ZC10305号验资报告。

  (二)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载明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为:

  货币单位:万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足部分由本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采用严格的专项资金使用审批流程按计划依步骤使用。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5,494,337.08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21,704,444.8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73,789,892.27元。拟投入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58,732.95 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公司2024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表所示: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DOCVARIABLE 附注一级 \* MERGEFORMAT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DOCVARIABLE 附注二级 \* MERGEFORMAT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制定了《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并建立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制度和监督制度,规范了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本公司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22年7月22日,公司与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8月15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州视源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视源创新”)、广州视源睿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视源睿创”)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城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9月18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州视源睿创、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用于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新开立的定期账户及分设的定期子账户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的签署均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及其他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前述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地履行。

  DOCVARIABLE 附注二级 \* MERGEFORMAT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2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非公开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视源睿创作为交互智能显控产品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并分别使用募集资金123,378.98万元、74,000.00万元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视源创新和广州视源睿创增资,同意根据项目实施需要增设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该事项不构成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公司独立董事与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见2022年7月2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新增非公开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4)】

  公司2022年9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2年10月26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新增劳务外包模式的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新增外包合作模式。该事项未实质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及项目实施内容,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重大风险且不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与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见2022年9月3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1 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新增劳务外包模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9)】

  2024年9月27日,基于公司业务经营的实际需要,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投向的情况下,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增加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视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广州视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广州视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四家公司作为募投项目交互智能显控产品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详见2024年9月2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三)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9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2,482.33万元。以上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关于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C10362号)。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3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详见2023年8月2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0.00万元。

  (六)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形。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继续用于承诺投资项目。

  (九)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基于为提高单位场地利用效率及公司资产收益率,在满足生产需求的情况下,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4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场地用途的议案》,拟暂时将募投项目部分场地按当地市场价对外出租。【详见2024 年9月2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场地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以及2024年10月1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场地用途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5年4月22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编制单位: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交互智能显控产品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本期尚未达到首个可单独计算效益的周期,故暂不适用预计效益评价。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编制单位: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841                证券简称:视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2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事项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过去的审计服务中,立信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进度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结果,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年报事项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415万元。

  二、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梁肖林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 樊芝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曦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进行了调研和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年报事项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事项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41               证券简称:视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6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投

  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相关募集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0,124.03万元以及对应利息净收益7,975.58万元,共18,099.61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节余募集资金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10%,该事项为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及2022年3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69号),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1,995,494,337.08元,扣除与发行相关的费用(不含税)21,704,444.8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973,789,892.27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ZC10305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制定了《管理制度》,并在执行过程中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适时进行修订。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并建立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制度和监督制度,规范了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本公司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22年7月22日,公司与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广发证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8月15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州视源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视源创新”)、广州视源睿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视源睿创”)与广发证券分别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城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9月18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州视源睿创、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及广发证券就用于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新开立的定期账户及分设的定期子账户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的签署均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前述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地履行。

  三、 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5年4月21日,募投项目“交互智能显控产品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已按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具体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为预估金额,系与相关供应商根据合同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及质保金等支出暂估所得,最终金额以实际支付时为准。

  注2:上述表格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造成。

  (二) 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 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各个环节成本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地节约了项目建设费用。

  2、 目前尚有部分合同尾款、质保金等应付未付款项由于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公司将按照相关交易合同约定继续支付相关款项。

  3、 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存款利息收入。

  四、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拟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扣除已签订合同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5,421.10万元后的剩余金额12,678.50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划转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本次对募投项目“交互智能显控产品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项目建设和发展现状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上述事项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五、本次相关审批程序和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相关募集专户的议案》,鉴于“交互智能显控产品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公司对其结项,并将上述募投项目专户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18,099.61万元(含待支付的项目尾款,最终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办理相应的销户手续,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相关募集专户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交互智能显控产品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结项并将专户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18,099.61万元(含待支付的项目尾款,最终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相应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管理制度》的规定。

  (三)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41               证券简称:视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7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

  并修订其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并修订其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管理运作水平,更好地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不断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推进公司ESG工作,健全公司ESG管理体系,经研究,公司拟将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委员会”更名为“战略与ESG委员会”,并将公司原《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议事规则》,在原有职责基础上增加ESG工作管理等内容,同时对该委员会的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本次调整仅就委员会名称和职责进行调整,其组成及成员职位、任期等不作调整。

  特此公告。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41               证券简称:视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7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 “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24 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4 年 12 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24 号)(以下简称 “解释第 18 号”),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财政部于 2024 年 12 月 06 日发布了解释第 18 号,本公司自2024年01月0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解释第18号规定,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在首次执行本解释的规定时,应当作为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自2024年度起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41             证券简称:视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0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类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类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现登记的企业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规定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做好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工作的通知》(国市监注[2019]247号)要求,公司拟将企业类型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本次变更不涉及公司章程修改。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相关事宜,最终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41             证券简称:视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1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

  相关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推进公司全球化战略布局,打造国际化资本运作平台,提高公司国际形象及综合竞争力,公司拟在境外发行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将充分考虑现有股东的利益和境内外资本市场的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即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或同意延长的其他期限)选择适当的时机和发行窗口完成本次发行上市。

  截至目前,公司正积极与相关中介机构就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工作进行商讨,除本次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外,其他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具体细节尚未确定。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要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联交所、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等相关政府机关、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批准、核准或备案,本次发行并上市能否通过审议、备案和审核程序并最终实施具有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41             证券简称:视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2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H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立信”)为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考虑到香港立信在境外审计项目方面拥有较为丰富的财务审计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能力,经过综合考量和审慎评估,公司董事会决定聘请香港立信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香港立信成立于1981年,注册地址为香港。香港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具备审计依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资格并符合香港联交所的相关要求。

  截至2024年末,香港立信拥有超过60名董事及员工1000人。

  2024年度香港立信为约200家在香港及其他主要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具有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香港立信已符合香港会计师公会执业法团(专业弥偿)规则,投保有效且足够的专业责任保险。

  (三)诚信记录

  香港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而受到的纪律程序,该程序的相关审计项目距今已超过8年或以上。负责相关审计的项目董事并无参与本次发行上市的审计,并不影响其作为公司申报会计师的能力。

  香港立信领导层对审计质量坚守服务承诺,确保香港立信拥有健全的质量控制体系,并为其审计人员提供足够及适当的培训,以提高审计质量。

  三、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独立董事经审议认为:香港立信在境外审计项目方面拥有较为丰富的财务审计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能力,公司聘请香港立信作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亦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聘请香港立信作为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关于公司聘请H股发行及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香港立信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香港立信具备H股发行并上市相关的审计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且具备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满足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财务审计的要求。同意聘请香港立信为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H股发行及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香港立信担任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H股发行及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香港立信担任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4、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41              证券简称:视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5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30日(星期五)下午15:30;

  2.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上午09:15-9:25、0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9:15-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融资融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香港结算公司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名义持有人,应当在行使表决权前征求委托人或者实际持有人投票意见,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者名义持有人,应当根据所征求到的投票意见汇总填报受托股份数量,同时对每一提案汇总填报委托人或者实际持有人对各类表决意见对应的股份数量。

  同一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和现场投票辅助系统中任意两种以上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持有上市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可以使用持有该上市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且投票后视为该股东拥有的所有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股份均已投出与上述投票相同意见的表决票。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分别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上述网络投票操作方式、计票规则如与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存在冲突,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23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5年5月23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四路6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二)特别强调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5年4月24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等公告。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进行2024年年度述职。

  其中,议案8-14、17、18需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议案4、6、9-14、16-18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5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二)登记方式:

  1.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2)。

  3. 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以收到信函的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25年5月26日16:00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 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晋杰

  电话号码:020-32210275

  传真号码:020-82075579

  电子邮箱:shiyuan@cvte.com

  通讯地址:广州黄埔区云埔四路6号

  邮政编码:510530

  2. 会议期限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 授权委托书

  特此通知。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及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841;投票简称:视源投票。

  2、填报选举票数或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5年5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09:15-9:25、0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3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30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注:1、请对上述议案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2、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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