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41 证券简称:视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22日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洋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25年4月2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林斌)》《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恒)》《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继武)》《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运国)》《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义坤)》】
(三)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2024年财务决算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的经营成果。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的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以公司2025年4月21日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总股本696,016,545股,扣除已回购股份2,563,644股后的693,452,901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股利6.8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471,547,972.68元。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的,以分配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额为股本基数,按前述分配比例不变,相应确定分配总额。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额结转至下一年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25年4月2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五) 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25年4月2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09)】
(六) 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5年4月2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
(七) 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5年4月2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1)《关于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八) 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5年4月2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九) 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5年4月2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 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5年年报事项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415万元,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授权本公司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25年4月2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十一) 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公司(含额度有效期内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和资金需求计划,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进出口银行、国家开发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银行、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等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0亿元(含人民币18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含现有业务占用的额度),各公司可根据银行具体条件选择最有利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银行。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可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间滚动使用,以确保批准期限内任一时点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0亿元(含人民币180亿元)或等值外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25年4月2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十二) 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5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有效防范汇率波动风险,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在2025年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10亿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效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该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单次或累计交易总金额不得超过审批额度。
【内容详见2025年4月2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2025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十三) 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或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本数)进行低风险理财,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上述审批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总金额不得超过审批额度;同意授权管理层在审批额度内和额度有效期内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
【内容详见2025年4月2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十四) 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相关募集专户的议案》
鉴于“交互智能显控产品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公司对其结项,并将上述募投项目专户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18,099.61万元(含待支付的项目尾款,最终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办理相应的销户手续,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内容详见2025年4月2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十五) 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5年4月2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24)】
(十六) 以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3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独立董事黄继武、刘运国、朱义坤回避表决。
【内容详见2025年4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七) 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评估,公司认为立信具备良好的资质条件,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事项审计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了恰当的审计报告。
【内容详见2025年4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八) 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具备良好的资质条件,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内容详见2025年4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九) 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并修订其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管理运作水平,更好地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不断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推进公司ESG工作,健全公司ESG管理体系,经研究,同意将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委员会”更名为“战略与ESG委员会”,并将公司原《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议事规则》,在原有职责基础上增加ESG工作管理等内容,同时对该委员会的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内容详见2025年4月2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并修订其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二十) 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类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现登记的企业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规定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做好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工作的通知》(国市监注[2019]247号)要求,公司拟将企业类型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本次变更不涉及公司章程修改。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25年4月2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类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二十一) 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
为进一步推进公司全球化战略布局,打造国际化资本运作平台,提高公司国际形象及综合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董事会同意公司拟在境外发行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25年4月2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筹划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相关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二十二) 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方案的议案》
1、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H股股票拟申请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2、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均为普通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3、发行及上市时间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选择适当的时机和发行窗口完成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具体发行时间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境内外资本市场状况、境内外监管部门批准/备案进展情况及其他相关情况决定。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4、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方式为香港公开发售及国际配售新股。香港公开发售为向香港公众投资者公开发售,国际配售则向符合投资者资格的国际机构投资者配售。
根据国际资本市场的惯例和情况,国际配售可包括但不限于:(1)依据美国1933年《证券法》及其修正案项下144A规则(或其他豁免)于美国向合格机构投资者(QIBs)进行的发售;(2)依据美国1933年《证券法》及其修正案项下S条例进行的美国境外发行。
具体发行方式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法律规定、监管机构批准或备案及国际资本市场状况等加以确定。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5、发行规模
在符合香港联交所要求的最低发行比例、最低流通比例规定或要求(或获豁免)前提下,结合公司自身资金需求及未来业务发展的资本需求,本次发行的H股股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15%(超额配售权行使前);董事会届时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授予整体协调人不超过前述H股初始发行股数的15%的超额配售权。最终发行数量、发行比例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交易所规则、境内外监管机构批准/备案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6、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对象为符合相关条件的参与香港公开发售的香港公众投资者、参与国际配售的国际投资者、依据境内相关法律有权进行境外证券投资的境内合格投资者(QDII)及境内经批准的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可以进行境外投资的投资者。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7、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价格将在充分考虑公司现有股东的整体利益、投资者接受能力以及发行风险等情况下,按照国际惯例,通过订单需求和簿记建档,根据本次发行时境内外资本市场情况,参照市场认购情况、路演和簿记结果,采用市场化定价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和本次发行的整体协调人根据法律规定、监管机构批准或备案及市场情况共同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8、发售原则
香港公开发售部分配发给认购者的股份数目将根据接获认购者的有效申请数目决定。配发基准会根据认购者在香港公开发售部分有效申请的股份数目而可能有所不同,但仍会严格按照《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指定(或获豁免)比例分摊。在适当的情况下,配发股份也可通过抽签方式进行,即部分认购者可能会获配发比其他申请认购相同股份数目的认购者较多的股份,而未获抽中的认购者可能不会获配发任何股份。香港公开发售部分与国际配售部分的比例将按照《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以及香港联交所不时刊发的相关指引中规定的超额认购倍数设定“回拨”机制,公司也可以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和发售时的具体规模向香港联交所申请“回拨”机制的豁免(如适用)。
国际配售部分占本次发行的比例将根据最终确定的香港公开发售部分比例(经“回拨”后,如适用)来决定。国际配售部分的配售对象和配售额度将根据累计订单,充分考虑各种因素来决定,包括但不限于:总体超额认购倍数、投资者的质量、投资者的重要性和在过去交易中的表现、投资者下单的时间、订单的额度大小、价格的敏感度、预路演的参与程度、对该投资者的后市行为的预计等。
在本次国际配售分配中,在满足“回拨”机制的前提下,将优先考虑基石投资者(如有)、战略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在不允许就公司的股份提出要约或进行销售的任何国家或司法管辖区,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方案的公告不构成销售公司股份的要约或要约邀请,且公司也未诱使任何人提出购买公司股份的要约。公司在依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刊发正式招股说明书后,方可销售公司的股份或接受购买公司的股份的要约(基石投资者及战略投资者(如有)除外)。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 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H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公司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所得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研发、产品组合及应用领域扩展、海外市场拓展、数字化能力建设、战略性投资及并购、补充运营资金及一般企业用途等。
此外,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经股东大会批准的募集资金用途范围内根据上市申请审批和备案过程中政府部门、监管机构或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意见、公司运营情况及实际需求等情况对募集资金用途进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调整及确定具体投向及使用计划、对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的取舍、顺序及投资金额作个别适当调整、确定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计划进度、签署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根据招股说明书的披露确定超募资金的用途(如适用)等)。具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向计划以公司正式刊发的H股招股说明书的披露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 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完成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在取得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的有关批准、备案后,公司将在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整体协调人共同决定的日期,根据正式刊发的H股招股说明书所载条款及条件,向符合资格的投资者发行或配售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公司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五) 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为兼顾现有股东和未来H股股东的利益,根据法律、法规及《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拟分配股利(如适用)后,公司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完成后的全体新老股东按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六) 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基于本次境外公开发行股份(H股)并申请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需要,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境内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香港法律、法规对在境内注册成立的发行人在香港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对现行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形成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以下简称“《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自公司发行的境外上市股份(H股)于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且现行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相应议事规则即同时废止。在此之前,除另有修订外,现行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相应议事规则将继续适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25年4月2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制定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二十七) 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需要,公司对如下内部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并形成草案:
(1)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上述修订的内部管理制度自公司发行的境外上市股份(H股)于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并实施。在此之前,上述公司内部治理制度将继续适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25年4月2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
(二十八) 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关于加强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需要,公司制定了《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内容详见2025年4月2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二十九) 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请H股发行及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工作需要,公司拟聘任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的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25年4月2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三十) 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 H 股股票发行并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关于 H 股股票发行并上市决议自股东大会通过与本议案有关的决议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如果公司已在该等有效期内取得相关监管机构(包括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香港证监会”)、香港联交所)对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的核准或备案文件,则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日。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十一) 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发行H股并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工作的需要,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确认及追认董事会及/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的授权,单独或共同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有关的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 根据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境内外有关政府机关和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证监会、香港证监会、香港联交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香港公司注册处)的意见,并结合市场环境对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的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组织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具体的H股发行规模、发行价格(包括币种、价格区间和最终定价)、发行时间、发行方式、发行对象、配售比例、超额配售事宜、募集资金使用及投向计划及其他与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方案实施有关的事项;
2. 必要且适当地起草、修改、签署、递交及刊发招股说明书(中英文版本,下同)、红鲱鱼招股书、国际发售通函及其他申报文件;批准盈利及现金流预测事宜;起草、修改、签署、执行、中止、终止与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有关的协议(包括但不限于保荐人兼整体协调人聘用协议,整体协调人聘用协议(如适用)、资本市场中介人协议、承销协议、关连/关联交易协议(包括确定相关协议项下交易的年度上限金额)、顾问协议、投资协议(包括基石投资协议等)、股份过户处协议、收款银行协议、定价协议、公司秘书委任协议、企业服务公司聘用协议(如有)、其他中介机构聘用协议(如境内外律师、行业顾问、印刷商、公关公司、审计师、内控顾问等)、合同(包括但不限于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服务合同、监事服务合同、高级管理人员聘用协议/合同)、招股文件或其他需要向保荐人、中国证监会、香港证监会、香港联交所等出具的其他承诺、确认、授权以及任何与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有关的其他重要合同、协议、承诺、契据、函件文本或其他与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实施有关的事项;聘任、解除或更换公司秘书、负责与香港联交所沟通的两名授权代表及代表公司在香港接受送达的法律程序文件的公司代理人;聘请保荐人、承销团成员(包括整体协调人、全球协调人、簿记管理人、牵头经办人、资本市场中介人等)、财务顾问、合规顾问、商标律师(如有)、境内外律师、审计师、内控顾问、评估师(如有)、印刷商、公关公司、收款银行及其他与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有关的中介机构;代表公司与境内外有关政府机关和监管机构进行沟通并作出有关承诺、声明、确认及/或授权;确认及批准豁免申请函;通过及签署验证笔记以及责任书,决定相关费用、发布正式通告;大量印刷招股书(包括但不限于招股说明书、红鲱鱼招股书、国际发售通函等);批准发行股票证书及股票过户以及在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有关文件上加盖本公司公章;批准通过香港联交所的电子呈交系统(E-Submission System)上传有关上市及股票发行之文件;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有关商标及知识产权注册(如需)以及注册招股说明书等手续;根据监管要求及市场惯例投保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及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办理购买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相关事宜);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第3.05条的规定委任授权代表作为公司与香港联交所的主要沟通渠道;向保荐人、香港联交所、香港证监会及/或其他监管机构出具承诺、确认以及授权等,以及其他与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有关的事项。
3. 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方案,起草、修改、签署、执行、完成并向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事宜相关的境内外有关政府机关和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证监会、香港证监会、香港联交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香港公司注册处、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以及其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等)组织或个人安排提交各项与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有关的申请、备忘录、报告、材料,以及办理与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有关的审批、登记、备案、核准或同意等手续,代表公司与监管机构进行沟通并作出有关承诺、声明、确认及/或授权,并做出其认为与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行为及事项。
4. 在不限制上述第(一)项至第(三)项所述的一般性情况下,根据香港联交所的有关规定,代表公司批准、签署及通过香港联交所上市申请表格即A1表格(以下简称“A1表格”)的形式与内容(包括所附承诺),及批准香港上市费用的缴纳,决定上市豁免事项并向香港联交所提出豁免申请,批准保荐人适时向香港联交所提交A1表格、招股说明书草稿及《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要求于提交A1表格时提交的其他文件、信息及费用,代表公司签署 A1 表格及所附承诺、声明和确认,并于提交该表格文件时:
(1)代表公司作出以下载列于A1表格中的承诺(如果香港联交所或香港证监会对 A1 表格作出修改,则代表公司根据修改后的A1表格的要求作出相应承诺),并确认在未获得香港联交所事先同意的情况下,不会变更或撤销该承诺:
(a)在公司任何证券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期间的任何时间,遵守并通知本公司董事、监事及控股股东其有义务在任何时候遵守当时有效的《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的一切要求;并特此确认,公司在整个上市申请过程中,已遵守并将遵守所有适用的《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的一切要求,并已通知本公司董事、监事及控股股东其有义务遵守该等义务;
(b)如果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委员会预期就上市申请进行聆讯审批的日期前,因情况出现任何变化,而导致呈交的A1表格或上市文件稿本中载列的任何资料在任何实质方面存有重大误导性,公司将及时通知香港联交所;
(c)在证券开始交易前,向香港联交所呈交《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第9.11(37)条要求的声明(F 表格);
(d)于适当时间按《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第9.11(35)至9.11(39)条的规定向香港联交所呈交文件;
(e)遵守香港联交所不时公布的刊发和通讯方面的程序及格式要求。
(2)代表公司按照A1表格中提及的《证券及期货(在证券市场上市)规则》第5条和第7条的规定批准香港联交所将下列文件的副本送交香港证监会存档:
(a)所有经公司向香港联交所呈递的文件(含A1表格及所有附随文件);
(b)公司或公司代表向公众人士或公司证券持有人作出或发出的公告、陈述、通告、通函或其他文件。代表公司承诺签署香港联交所为完成上述授权所需的文件;同意上述所有文件送交香港联交所存档的方式及所需数量由香港联交所不时指定;及同意除事先或香港联交所书面批准外,上述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撤回,而香港联交所有绝对酌情权决定是否给予有权批准。
5.批准、签署上市申请及批准、签署香港联交所要求公司签署的其他有关上市及股票发行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批准、签署A1表格(上市申请表格)及其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豁免申请函、随附附录、表格和清单)的形式和内容,其中包括代表公司向保荐人、整体协调人、资本市场中介人、香港联交所及/或香港证监会的承诺、确认及/或授权,以及与A1表格相关的文件,并对A1表格及其相关的文件作出任何适当的修改;批准、签署及核证验证笔记及责任书等备查文件;批准公司签署对保荐人就A1申请文件内容所出具的背靠背确认函;授权保荐人就本次发行及上市事宜向香港联交所及香港证监会呈交A1表格及其他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文件以及授权保荐人代表公司与有关监管机构就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联络和沟通以及作出任何所需的行动(包括但不限于,代表公司与香港联交所就其对于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提出的问题与事项作出沟通);授权董事会和/或其授权人士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第3A.05条的规定向保荐人提供该条项下上市发行人须向保荐人提供的协助,以便保荐人实行其职责。
6. 对于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因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的需要而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修改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及其它公司治理文件,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变化情况、境内外政府机关、监管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的要求与建议及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对文字、章节、条款、生效条件等进行调整和修改),并在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完毕后,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和股本结构的内容作出相应调整和修改;在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前和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完毕后依法在境内外有关政府机关、监管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包括但不限于商务主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前述文件的批准、登记或备案手续。
7. 批准将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相关决议(或摘要)的复印件,及如需要,经任何一位董事及公司秘书或公司的法律顾问核证后,递交给中国证监会、香港证监会、香港联交所和任何其他监管机构,和/或经要求,发给其他相关各方和包括保荐人在内的参与上市项目的专业顾问。核证、通过和签署招股说明书等将向香港联交所及香港公司注册处呈交的文件及公司备查文件等。
8. 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范围内根据上市申请核准过程中政府部门、监管机构或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意见、公司运营情况及实际需求等情况对募集资金用途进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调整及确定具体投向及使用计划、对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的取舍、顺序及投资金额作个别适当调整、确定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计划进度、签署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根据招股说明书的披露确定超募资金的用途(如适用)等)。具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向计划以公司H股招股说明书最终版的披露为准。
9. 办理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完成后发行股份事宜以及遵守和办理《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项下所要求的事宜。
10. 根据政府有关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及有关批准或备案文件,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与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相关的决议内容作出相应修改。
11. 授权董事会根据需要授权有关人士具体办理与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有关的全部事务,签署及在其可能酌情认为合适时,对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有关法律文件作出修改、调整或补充并批准相关事项。
12. 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向包括香港公司注册处在内的政府机构及监管机关递交及收取与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有关的文件,并办理有关签署文件的批准、登记或备案手续及必要或合宜的其他事宜。
13. 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香港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第16部,在香港公司注册处注册为一家非香港公司、设立香港主要营业地点及确认非香港公司授权人士,并批准和签署为上述目的需要向香港公司注册处递交的文件并办理与此相关的一切事宜,以及委托代理人接受相关法律程序文件和通知。
14. 上述批准的权利应包括在其可能酌情认为合适时,对有关内容进行修改、调整或补充的权利,签署任何有关的文件以及向任何相关部门进行申请的权利。
15. 在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已就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作出任何上述行动及步骤的情况下,批准、确认及追认该等行动及步骤,并具体办理与本次发行并上市有关的其他事务。
16. 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如果公司已在该等有效期内取得相关监管机构对本次境外上市的备案、批准文件,则本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完成日或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十二) 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确定董事会授权人士处理与本次发行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顺利完成公司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董事会同意在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发行H股并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以下简称“《授权议案》”)的基础上,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王洋先生、董事会秘书费威先生作为董事会授权人士(可转授权)行使该议案授予的权利,具体办理本次H股发行并上市有关的议案所述的相关事务及其他由董事会授权的与本次H股发行并上市有关的事务。授权期限与《授权议案》所述授权期限相同。
(三十三) 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定于2025年5月30日(星期五)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如下事项:
1、 关于《2024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202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2024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 关于《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 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6、 关于续聘2025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7、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 关于变更公司类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9、 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
10、 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方案的议案
11、 关于公司发行H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12、 关于公司申请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13、 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4、 关于制定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15、 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16、 关于公司聘请H股发行及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
17、 关于H股股票发行并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18、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发行H股并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5年4月2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5)】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41 证券简称:视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8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4月22日11: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丽香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形成如下决议:
(一) 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25年4月2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 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2024年财务决算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的经营成果。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充分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合理回报的重视,切实落实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政策和规则要求,符合《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利润分配预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25年4月2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四) 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编制和审核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25年4月2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09)】
(五) 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5年4月2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
(六) 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出具的《2024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内容详见2025年4月2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1)《关于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七) 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内容详见2025年4月2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八) 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2024年,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或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内容详见2025年4月2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九) 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续聘2025年年报事项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年报事项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25年4月2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十) 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有助于提高公司流动性水平,满足公司运营对现金的需求,优化公司现金流状况,有利于保证各项业务的正常有序开展。同意公司申请授信额度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25年4月2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十一) 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开展2025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降低汇率波动对经营成果造成的影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内容详见2025年4月2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2025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十二) 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公司在保证经营正常运转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应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或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本数)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审批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总金额不得超过审批额度。
【内容详见2025年4月2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十三) 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相关募集专户的议案》
鉴于“交互智能显控产品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公司对其结项,并将上述募投项目专户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18,099.61万元(含待支付的项目尾款,最终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办理相应的销户手续,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内容详见2025年4月2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十四) 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5年4月2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24)】
(十五) 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类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现登记的企业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规定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做好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工作的通知》(国市监注[2019]247号)要求,同意公司拟将企业类型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本次变更不涉及公司章程修改。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25年4月2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类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十六) 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
为进一步推进公司全球化战略布局,打造国际化资本运作平台,提高公司国际形象及综合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监事会同意公司拟在境外发行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25年4月2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筹划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相关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十七)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方案的议案》
1、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H股股票拟申请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2、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均为普通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3、发行及上市时间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选择适当的时机和发行窗口完成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具体发行时间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境内外资本市场状况、境内外监管部门批准/备案进展情况及其他相关情况决定。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4、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方式为香港公开发售及国际配售新股。香港公开发售为向香港公众投资者公开发售,国际配售则向符合投资者资格的国际机构投资者配售。
根据国际资本市场的惯例和情况,国际配售可包括但不限于:(1)依据美国1933年《证券法》及其修正案项下144A规则(或其他豁免)于美国向合格机构投资者(QIBs)进行的发售;(2)依据美国1933年《证券法》及其修正案项下S条例进行的美国境外发行。
具体发行方式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法律规定、监管机构批准或备案及国际资本市场状况等加以确定。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5、发行规模
在符合香港联交所要求的最低发行比例、最低流通比例规定或要求(或获豁免)前提下,结合公司自身资金需求及未来业务发展的资本需求,本次发行的H股股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15%(超额配售权行使前);董事会届时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授予整体协调人不超过前述H股初始发行股数的15%的超额配售权。最终发行数量、发行比例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交易所规则、境内外监管机构批准/备案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6、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对象为符合相关条件的参与香港公开发售的香港公众投资者、参与国际配售的国际投资者、依据境内相关法律有权进行境外证券投资的境内合格投资者(QDII)及境内经批准的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可以进行境外投资的投资者。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7、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价格将在充分考虑公司现有股东的整体利益、投资者接受能力以及发行风险等情况下,按照国际惯例,通过订单需求和簿记建档,根据本次发行时境内外资本市场情况,参照市场认购情况、路演和簿记结果,采用市场化定价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和本次发行的整体协调人根据法律规定、监管机构批准或备案及市场情况共同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8、发售原则
香港公开发售部分配发给认购者的股份数目将根据接获认购者的有效申请数目决定。配发基准会根据认购者在香港公开发售部分有效申请的股份数目而可能有所不同,但仍会严格按照《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指定(或获豁免)比例分摊。在适当的情况下,配发股份也可通过抽签方式进行,即部分认购者可能会获配发比其他申请认购相同股份数目的认购者较多的股份,而未获抽中的认购者可能不会获配发任何股份。香港公开发售部分与国际配售部分的比例将按照《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以及香港联交所不时刊发的相关指引中规定的超额认购倍数设定“回拨”机制,公司也可以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和发售时的具体规模向香港联交所申请“回拨”机制的豁免(如适用)。
国际配售部分占本次发行的比例将根据最终确定的香港公开发售部分比例(经“回拨”后,如适用)来决定。国际配售部分的配售对象和配售额度将根据累计订单,充分考虑各种因素来决定,包括但不限于:总体超额认购倍数、投资者的质量、投资者的重要性和在过去交易中的表现、投资者下单的时间、订单的额度大小、价格的敏感度、预路演的参与程度、对该投资者的后市行为的预计等。
在本次国际配售分配中,在满足“回拨”机制的前提下,将优先考虑基石投资者(如有)、战略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在不允许就公司的股份提出要约或进行销售的任何国家或司法管辖区,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方案的公告不构成销售公司股份的要约或要约邀请,且公司也未诱使任何人提出购买公司股份的要约。公司在依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刊发正式招股说明书后,方可销售公司的股份或接受购买公司的股份的要约(基石投资者及战略投资者(如有)除外)。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 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H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公司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所得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研发、产品组合及应用领域扩展、海外市场拓展、数字化能力建设、战略性投资及并购、补充运营资金及一般企业用途等。
此外,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经股东大会批准的募集资金用途范围内根据上市申请审批和备案过程中政府部门、监管机构或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意见、公司运营情况及实际需求等情况对募集资金用途进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调整及确定具体投向及使用计划、对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的取舍、顺序及投资金额作个别适当调整、确定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计划进度、签署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根据招股说明书的披露确定超募资金的用途(如适用)等)。具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向计划以公司正式刊发的H股招股说明书的披露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 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完成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在取得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的有关批准、备案后,公司将在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整体协调人共同决定的日期,根据正式刊发的H股招股说明书所载条款及条件,向符合资格的投资者发行或配售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公司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 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为兼顾现有股东和未来H股股东的利益,根据法律、法规及《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拟分配股利(如适用)后,公司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完成后的全体新老股东按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 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请H股发行及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工作需要,公司拟聘任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的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25年4月2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二十二) 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 H 股股票发行并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关于 H 股股票发行并上市决议自股东大会通过与本议案有关的决议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如果公司已在该等有效期内取得相关监管机构(包括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香港证监会”)、香港联交所)对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的核准或备案文件,则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日。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41 证券简称:视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9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视源股份”或“公司”)为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大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8日发布的公告《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现将该行动方案的实施进展公告如下:
一、坚持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
公司是一家以交互显示、人工智能为核心的智能电子产品及解决方案提供商,始终致力于通过研发设计、产品创新提升用户体验,为客户持续创造价值。公司自成立以来,依托在显示、音视频、连接、电源、人工智能等领域的软硬件技术积累,面向多应用场景进行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不断丰富和延伸产品结构,构建了教育数字化工具及服务提供商希沃(seewo)、智慧协同平台MAXHUB等多个业内知名品牌,通过产品和资源整合能力在细分市场逐步确立领先地位。
公司秉持“以科技为先导、以创新为动力”的发展思路,持续强化研发投入与技术产品创新。2024年,公司研发投入约15.40亿元,同比增长7.20%;2017至2024年度,公司累计研发投入逾85.85亿元,为技术迭代与产品创新提供坚实支撑。报告期内,公司新增授权专利超过1,000件(其中发明专利新增超350件);新增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作品著作权超260件。截至2024年末,公司拥有授权专利超过11,000件(其中发明专利超2,000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作品著作权超4,300件,知识产权储备持续夯实。2024年,公司在端侧大模型、麦克风阵列语音增强技术、新一代触觉感知和反馈技术以及先进材料技术等领域均取得重要突破,成功发布希沃教学大模型2.0,并完成MTR会议音视频终端及多款软件产品迭代升级,持续以技术创新驱动产品竞争力提升。
2024年,公司坚持产品技术创新,持续开拓国内外市场,夯实核心竞争力,实现营业收入约224.01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9.71亿元。
二、深化公司治理机制建设,夯实规范运作基础
公司持续巩固公司治理根基,深化“三会一层”治理机制规范化建设。2024年,公司修订完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十余项公司治理文件,确保与法律法规和公司发展实际相契合。年内,公司如期完成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新任独立董事在财务、技术、法律等核心领域具备资深专业背景,深度参与董事会决策,并提供专业独立意见,有效增强董事会的专业性、独立性和多元性,切实推动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高效运作。此外,公司举办多场规范运作专题培训,不断提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合规意识与治理能力,确保公司治理规范有序。
三、加强信息披露,增进投资者交流
2024年,公司始终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不断提升信息披露的主动性与透明度。为主动回应投资者关切,确保信息获取地公平性,自2024年6月起,公司依据中国结算公司定期下发的数据,在深交所互动易“公司声音”栏目主动公布每月上、中、下旬末的股东人数,便于投资者及时掌握公司股东持股情况。
公司构建多维度投资者沟通渠道,通过投资者热线、电子邮箱以及“互动易”平台保持常态化交流,在年度业绩快报及定期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动态传递公司经营发展情况与投资价值。年内,公司举办多场投资者开放日活动,邀请投资者实地了解公司产品创新与经营动态。公司创设投资者关系微信公众号及小程序,同步在东方财富、同花顺及雪球等活跃的投资者论坛开设公司专属企业号,全面拓宽沟通触达渠道,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认知和信任。
凭借在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及投资者交流等方面的突出表现,公司连续第四年获评深交所年度信息披露考核A级。
四、坚持可持续发展,深化社会责任行动路线图
公司高度重视自身发展与社会责任的和谐统一,致力于将可持续发展理念融入经营管理,聚焦绿色环保、研发创新、质量安全、责任营销、可持续供应链、员工发展及社会公益等关键领域,并积极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自2019年起,公司持续发布社会责任报告或ESG报告;自2020年起,公司同步发布英文版报告,向海外投资者等利益相关方传递公司可持续发展理念和实践成果。
为不断提升ESG管理工作的科学性与有效性,报告期内,公司完善ESG治理架构和制度建设,开展双重重要性评估。同时,公司结合自身运营特点和业务发展需要,开展全面的温室气体盘查工作,以更好指导“双碳”战略的规划与实施。
五、强化股东回报,共享发展成果
公司秉持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通过现金分红、股份回购等方式与全体股东共享发展红利。自上市以来,公司持续实施现金分红政策,截至2024年末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38.52亿元,派息融资比超100%,切实履行对投资者的长期回报。公司于年内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进一步明确股东投资预期,切实保障股东回报。公司2022、2023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占当年实现归母净利润比例分别为35.53%,42.87%;2024年度拟现金分红约4.72亿元,占比进一步提升至48.57%,实现持续、稳健的分红回报。
为彰显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及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公司继2023年9月22日推出的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后,于2024年7月27日推出第二轮股份回购计划。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基于上述两轮回购计划累计回购股份约1,012.86万股,成交总金额约3.50亿元。
未来,公司将持续强化股东回报,坚持以投资者为本,扎实推进“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切实增强投资者获得感,为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积极贡献力量。
特此公告。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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