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视觉中国 公告编号:2025-01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目的:公司及子公司为应对汇率波动,避免汇率出现较大波动幅度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拟开展外汇远期锁汇业务。公司外汇远期锁汇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
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结售汇(延时交割)、外汇即期结售汇(延时交割)、即期外汇买卖(延时交割)、外汇掉期(人民币与外币掉期)等产品。
交易场所: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
交易金额:任一时点的交易余额不超过等值1亿人民币。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在外汇远期锁汇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履约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远期锁汇业务,任一时点的交易余额不超过等值1亿人民币,期限自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远期锁汇业务的目的和必要性
由于国际政治、经济环境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各国货币汇率波动的不确定性在增强,为应对汇率出现较大波动幅度时,汇兑损益对公司及子公司产生较大的经营业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与日常经营联系密切的外汇远期锁汇业务。公司外汇远期锁汇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
(二)外汇远期锁汇业务概况
1、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结售汇(延时交割)、外汇即期结售汇(延时交割)、即期外汇买卖(延时交割)、外汇掉期(人民币与外币掉期)等产品。公司资金管理相关部门可以根据实际经营和汇率变动情况适时适度调整,以实现风险对冲,降低汇率波动对经营的影响。
2、交易金额及期限:任一时点的交易余额不超过等值1亿人民币,期限自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4、交易场所: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
5、授权: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包括办理与交易文件所述之交易相关的一切必要事宜。
6、其他:外汇远期锁汇业务根据金融机构要求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初始保证金及补充保证金,方式为占用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或直接缴纳,到期采用本金交割、差额交割等方式结束交易。公司主要在银行外汇衍生品授信额度范围内进行交易。
二、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外汇衍生品到期或择期交割时,合约汇率与交割日市场汇率差异将形成实际交易损益并冲销重估损益的累计值形成投资损益。
2、履约风险:不合适的交易方选择可能引发公司购买外汇衍生品的履约风险。因此,公司选择的交易对手均为拥有良好信用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以降低履约风险。
3、操作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远期锁汇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4、法律风险:外汇远期锁汇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公司将审慎审查与合作方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二)拟采取风险控制措施
1、进行外汇远期锁汇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单纯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远期锁汇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真实交易背景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
2、开展外汇远期锁汇业务只允许与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3、公司已制定《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交易的原则、审批权限、内控流程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4、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5、公司财务部门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及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四、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开展的外汇远期锁汇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开展外汇远期锁汇业务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亦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六、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查了本次交易的必要性、可行性及风险控制情况,认为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公司通过开展外汇远期锁汇业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和防范汇率的波动风险,固定或节约财务成本,因此公司开展外汇远期锁汇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拟开展外汇远期锁汇业务是为应对汇率波动,避免汇率出现较大波动幅度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公司外汇远期锁汇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公司已制定了《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流程,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公司开展外汇远期锁汇业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开展外汇远期锁汇业务事项。
八、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远期锁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任一时点的交易余额不超过等值1亿人民币的外汇远期锁汇业务,期限自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开展外汇远期锁汇业务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九、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5、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远期锁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6、公司《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视觉中国 公告编号:2025-011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2人,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129,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0.02%。
2、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9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2023年10月27日至2023年11月6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11月8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69)。
3、2023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1月1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4、2023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确定以2023年11月20日为授予日,向2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43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1月2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5、2023年12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0),授予的43万股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完成,登记完成日为2023年12月27日。
6、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全部达成,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2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72,000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0.02%。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7、2024年12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于2024年12月27日上市流通。
8、2025年4月2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全部达成,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2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9,000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0.02%。
二、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比例占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30%。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为2023年12月27日。
(二)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注:“扣非归母净利润”指标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且以剔除公司实施本期及之后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而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无差异。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及数量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比例占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30%。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2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9,000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0.02%。具体如下:
四、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进行了考核、查验,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情形、经营业绩、AIGC业务业绩、激励对象及其个人绩效考核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可根据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解除限售事宜。
五、 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经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公司2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禁止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其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考核结果符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要求,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同意公司对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六、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除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尚未届满外,其他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需在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届满后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 备案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4、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视觉中国 公告编号:2025-012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
第二个解锁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员工持股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23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9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2023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1月1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2023年12月22日,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授权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1,400,000股股票已于2023年12月22日以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至“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过户价格为7.51元/股,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20%。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根据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自标的股票登记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起60 个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分三批解锁,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40%、30%、30%。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4、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归属条件成就,本次符合归属股数为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含预留部分)持股总数的40%,即解锁39.2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6%。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5、2024年10月2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条款的议案》,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在锁定期届满后,管理委员会有权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当时市场的情况,通过非交易过户、或择机出售股票(包括该部分股份因参与送转、配股等事宜而新增的股份)等合法方式,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过户至持有人的股票账户,或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的出售所得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分配给持有人。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0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6、2024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条款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1月1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7、2024年12月21日,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可解锁股票数量为39.20万股。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2月2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8、2024年12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符合解锁条件的部分股份非交易过户已办理完成,本次非交易过户股份数量为224,000股。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2月3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9、2025年4月2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归属条件成就,本次符合归属股数为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含预留部分)持股总数的30%,即解锁29.4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4%。
二、 第二个解锁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考核分为公司业绩考核与个人绩效考核,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层面考核标准:
(1)公司财务业绩考核标准
注:“扣非归母净利润”指标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且以剔除公司实施本期及之后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而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剔除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而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的扣非归母净利润12,020.08万元,2023-2024年累计扣非归母净利润为23,077.46万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公司财务业绩考核目标达成。
(2)AIGC业务业绩考核标准
公司已于2024年一季度内完成第一代VCGClip语言模型的开发上线,服务各平台智能搜索、文配图场景,并为后台提供智能内容管理功能。于2024年三季度内完成VCG Clip语言模型、AIGC工具箱在500px等平台的部署,已服务于创作者生态。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公司AIGC业务业绩考核目标达成。
2、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
个人绩效考核根据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公司将对持有人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个人绩效考核评级分为四档,根据个人绩效考核评级确定个人绩效考核归属权益比例(P),具体考核要求如下:
持有人实际可归属权益=持有人计划归属权益×公司业绩考核归属权益比例(X)×个人绩效考核归属权益比例(P)。
经审核,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持有人个人层面考核条件已达成,个人绩效考核归属权益比例(P)均为100%。综上,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设定的公司层面考核标准及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指标均已达成,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2023年12月22日)满24个月,公司将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前,披露锁定期届满相关提示性公告。
三、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情况进行了考核、查验,发表意见如下:公司层面考核标准及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指标均符合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的相关规定,第二个解锁期归属条件成就,可根据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解锁事宜。
四、 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根据2024年度公司层面考核情况及个人绩效考核情况,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归属条件已经达成,考核结果符合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等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归属条件成就,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解锁事宜。
五、 备案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视觉中国 公告编号:2025-014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5年4月30日举行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就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内容及经营业绩、发展规划等事项与广大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时间及方式
1、召开时间:2025年4月30日(星期三)15:00-16:00
2、召开方式:“互动易”平台网络远程的方式
3、线上参会方式:广大投资者可以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或扫描二维码进入公司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交流。
二、公司出席人员
出席本次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总裁柴继军先生,独立董事陆先忠先生,副总裁、财务负责人陈春柳女士,董事会秘书李淼先生。
三、投资者问题征集方式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29日(星期二)17:00前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公司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页面提问。公司将在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视觉中国 公告编号:2025-006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699,578,63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概述
视觉中国成立于2000年6月。我们依托行业杰出的人工智能、互联网技术,聚合超过5.4亿的优质图片、视频、音乐、3D等高质量、版权可溯源的内容数据,以“AI智能+内容数据+应用场景”为核心战略,上游赋能全球内容创作者高效完成内容创作与变现,下游服务政府媒体、广告创意、互联网平台以及品牌企业开展内容传播与营销推广,打造以AI人工智能为核心驱动的视觉内容版权交易和创意定制服务平台。
2.公司业务生态
公司已经打造了覆盖内容生产、传播、变现全场景的行业生态。面向上游的内容创作者,公司与创作者签署合作协议,内容创作者可以将事先创作的内容上传或提供给版权交易平台,也可以根据自己的创作能力在公司创意定制平台接受任务提供创意定制服务;面向下游的内容使用者,公司与客户签署授权许可协议,客户既可以通过授权账号在版权交易平台付费下载使用内容,也可以提交个性化内容需求,平台推荐适合的创作者进行完成任务。公司收取授权许可和服务费后按照约定的分成比例支付给上游内容创作者。
3.上游创作者
公司上游的签约创作者主要分为:专业机构供应商、传统个人创作者与新兴的AI创作者。公司通过创作者社区,包括全球摄影师社区(500px)、设计师社区(爱视觉ishijue.com)、3D创作者社区(CG模型网),服务海量的国内外个人创作者。个人创作者既包括传统的内容创作者,例如摄影师、设计师、音视频创作者、3D创作者等,也包括AI时代涌现的新型创作者,例如熟练运用各类AI工具的AI创作者,训练AI模型的AI模型训练师。公司依托AI人工智能技术通过网站、APP应用等,为创作者提供内容生产、管理、变现、分享等服务。
4.下游使用者
公司服务的下游市场,按照行业主要分为:传媒出版、广告营销、互联网平台、品牌企业;按照需求场景,核心客户具有刚需高频,对内容品质和专业服务要求高的特点,以传媒出版、互联网平台、4A公司以及知名品牌等大中型企业的专业用户为主。长尾客户具有客户数量大,内容需求中低频的特点,用户为品牌企业的运营、设计、营销以及市场部门。公司依托AI人工智能技术通过网站、API以及解决方案,为使用者提供内容授权、定制、传播、版权合规等服务。
5.AI战略架构
公司在相关行业深耕20多年,对新技术、新趋势始终保持关注并积极付诸实践。随着AIGC时代的到来,公司积极拥抱AI智能时代,充分发挥我们拥有的全球创作者生态、海量优质合规的内容数据、丰富的应用场景、境内运营经验等核心优势,以客户需求为导向,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深耕公司优势业务场景,确立“AI智能+内容数据+应用场景”的发展战略。
公司基于deepseek等开源的基础大模型,使用高质量的自有的优质数据训练,初步完成了视觉中国多模态生成、多模态理解和图像理解等行业大模型的开发;另一方面公司也与百度、华为云盘古大模型、智谱、生数、爱诗科技等开展战略合作,合作共建基于版权合规数据的行业大模型,共同打造负责任、可持续的商业模式;公司以L0、L1层大模型为基座,结合客户需求和使用场景,采用高质量版权数据集和客户私有数据集,针对性训练形成垂类场景应用模型,提供满足客户使用需求和合规需求的一站式解决方案。同时,公司结合客户的具体工作流,开发AI Agent智能体,例如:智能搜索、智能配图、智能审核、一键成片、智能媒资等。
生成式AI技术可以大幅提升公司自有的产品使用体验和服务能力,赋能上游创作者和下游使用者,为上下游的客户/用户提供安全合规、可商用的AI智能服务。同时,公司的生成式AI技术能力也可以通过开放平台,让客户能够非常便捷地集成公司的AI智能服务到工作流程中,帮助客户提升体验与效率,大大增强公司服务客户的能力。
图示:基础大模型(L0)提供的是通用的模型能力,不针对任何特定使用场景;垂直领域或者行业领域大模型(L1)结合某个领域的通用知识或技能做了针对性的训练,但不针对某一个具体应用场景;最上面是场景任务模型,是在L0或L1任一种的基础上结合用户需求和使用场景所做的极具针对性的训练形成的模型,可以用于解决具体问题,提供直接满足用户需求的方案和结果。
6.产品服务
6.1内容授权——AI赋能的数字内容版权交易平台
对于公司主营的数字版权交易业务,公司面向不同的客户群体分别提供专属平台。面向核心客户,我们通过网站vcg.com/cfp.cn,为其提供图片、视频、设计、音乐、字体等各种类型的数字内容服务,客户既可以采取单张图片购买方式获得授权与服务,满足项目型的工作需要;也可以通过年度长期合作协议的方式获得授权与服务,以满足长期持续稳定的内容需求。我们通过光厂创意VJshi.com、veer.com等电商平台为客户提供标准化的服务。公司还通过API开放平台,与腾讯、阿里巴巴、百度、京东、微软、剪映、金山办公、Canva、万兴科技等平台类客户达成合作,采用B2B2C模式,连接包括智能创作、广告营销、办公文档、设计工具、音视频剪辑等不同的应用场景,使得公司优质内容触达B端平台所服务的海量C端用户。
AI技术的飞速发展赋能公司版权交易平台。多模态理解大模型提供AI智能搜索、智能配图、一键成片功能帮助客户快速找到自己所需的内容;多模态生成大模型可以为用户提供在线的智能修图、智能扩展等体验,方便客户可以在线对素材进行修改和二次创作,大大提升使用者的使用体验和交付效率。
6.2内容定制——AI驱动的创意定制服务平台
AI技术的快速迭代重塑视觉内容生产的工作流,带来了新的业务形态与机遇,凭借内容版权业务带来的海量、优质、合规数据优势,使公司通过AI技术高效完成内容定制服务,并为创作者、使用者打造一站式创意定制服务平台。
公司的内容定制服务是为客户个性化需求量身定做,以确保最终的作品能够反映客户的品牌形象、传达特定的营销信息或者满足特殊的广告、营销、传播目的。依托公司庞大而丰富的创作者资源,根据客户的特定需求和目的,提供从PGC(专业生产内容)以及AI辅助制作等不同类型的内容定制服务。PGC内容主要包括:提供专业化的平面(摄影、设计)、视频以及虚拟制作服务;随着生成式AI技术不断演进,公司面向客户也推出了AI辅助制作的定制服务,基于内容版权业务积累的海量、优质、合规数据优势,广泛与优秀的AI创作者和模型训练师合作,为客户更加高效地完成图片、模版、短视频的个性化内容需求。公司基于合规数据和闭环生产环境,可为AI辅助制作过程中的交付内容提供版权保障,充分满足客户对内容的合规需求,形成了在该业务中的差异化优势。
公司不仅向客户直接交付内容,公司也为传媒、广告、公关等具有内容创意生产需求的客户提供一站式创意定制服务平台,凭借公司海量、优质、合规的视觉数据,通过整合创意生产工作流,为创作者提供从创意参考,AI文生图/文生视频,Lora训练、AI智能修改的一站式创意制作工作平台。客户既可以使用视觉中国图库中的内容激发灵感,寻找创意,也可以使用AI工具灵活调用优质素材,高效完成设计和修改。同时,该平台可为客户的创意行为进行存证和溯源,作为其使用、生产创意视觉内容的合规证明。
6.3 “AI agent智能体”赋能应用场景
公司拥有丰富的AI Agent智能体能力,通过开放平台赋能客户应用场景,支持API接入和MCP服务方式。客户不仅可以根据自身在媒体出版、广告营销、视觉创意、创作工具等场景下的工作流,自主调用智能搜索、智能配图、智能审核、一键成片、智能媒资等智能体能力,还可以将自身个性化的需求提交给AI Agent智能体,通过智能体对其需求的理解,调用开放平台AI智能和内容资源,形成定制化、个性化的工作流,满足客户在细分场景下全方位多层次的视觉内容需求,提高客户粘性和满意度。
6.4 数据服务
高质量、版权合规的训练数据集是可信大模型的刚需。公司凭借数据和场景优势,在生成式AI价值链中占据着关键位置,公司提供从数据采集、数据标注、数据认证、数据审核、数据授权的全流程数据训练版权合规解决方案,是国内优质视觉数据训练集的首选合作伙伴。与此同时,公司还采用联创共建模式,通过数据、算法、算力的结合,打造权益共享的行业大模型。
6.5 2C的创新应用
公司不断拓展视觉内容在C端的应用场景。针对上游创作者,公司通过全球摄影师社区(500px)为个人内容创作者提供分享交流、内容展示、大赛活动等社区服务,部分增值服务收取会员订阅费、广告服务费;针对下游C端需求,公司依托优质内容和运营经验,与华为、小米、OPPO、vivo、荣耀、联想等手机、PC电脑、pad、电视等智能终端合作,开发锁屏画报、壁纸主题、信息流、数字藏品等产品为C端消费者提供内容服务,商业模式为消费者订阅收入或广告分成;公司积极采取战略投资的手段拓展C端新业务场景,公司战略投资像素绽放PixelBloom,公司的优质内容通过核心产品AIPPT服务C端消费者办公场景,AIPPT通过向个人消费者收取会员订阅获取收入。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R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予以注销的议案》及《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有关规定,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三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公司董事会拟对此涉及的共计323.55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因9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公司董事会拟对此涉及的共计34.425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上述需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357.975万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披露的《视觉中国: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予以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视觉中国: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2024年7月26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7日披露的《视觉中国: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2.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3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全部达成,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2人,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72,000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0.0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披露的《视觉中国: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于2024年12月26日届满,公司为符合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相关事宜。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72,000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0.02%,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2月27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披露的《视觉中国: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
3.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3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归属条件成就,本次符合归属股数为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含预留部分)持股总数的40%,即解锁39.2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披露的《视觉中国: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2024年12月21日,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本次可解锁股票数量为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含预留部分)持股总数的40%,即解锁39.2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6%。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办理完成了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符合解锁条件的部分股份非交易过户事宜,本次非交易过户股份数量为224,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1日、31日披露的《视觉中国: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视觉中国:关于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符合解锁条件的部分股份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
4.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获2024年6月28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总股本700,577,436股扣除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为基数,按照每10股派现金0.21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实施利润分配,共计分配利润14,691,151.36元。2024年8月,公司完成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7日披露的《视觉中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获2024年6月28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并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以公司总股本700,577,436股扣除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为基数,按照每10股派现金0.08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实施利润分配,共计分配利润5,596,629.09元。2024年9月,公司完成了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披露的《视觉中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5.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9月18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在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2024年9月,公司上述回购期限届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2,828,8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披露的《视觉中国:关于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6. 2024年10月,公司独立董事潘帅女士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六年,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的相关规定,潘帅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相关职务,亦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鉴于上述情况,公司补选张磊先生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接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上述事项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8日披露的《视觉中国:关于独立董事任期满六年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7.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股东廖道训先生所持公司股份质押数量为1,9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1%;股东吴玉瑞女士所持公司股份质押数量为1,87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7%。公司其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股份质押情况。
8.2015年,公司参与投资北京华盖映月影视文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盖映月基金”)并担任有限合伙人,投资总金额3,000万元,2016年,公司参与投资北京华盖映月影视文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盖映月管理公司”),投资金额1,332.86万元,占比30%,华盖映月管理公司为华盖映月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由于华盖映月基金原存续期将届满,所投资项目在基金原存续期内未能实现全部退出,经公司管理层研究决定,同意将华盖映月基金的存续期限延长;2015年,公司参与投资常州合一科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常州合一”)并担任有限合伙人,投资总金额2,000万元,由于常州合一原存续期将届满,所投资项目在基金原存续期内未能实现全部退出,经公司管理层研究决定,同意将常州合一的存续期限延长;2017年,公司参与投资辽宁新兴文化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辽宁文创基金”)并担任有限合伙人,投资总金额10,000万元,由于辽宁文创基金退出期届满但尚有未退出项目,经公司管理层研究决定,同意将辽宁文创基金延期;2018年,公司参与投资华盖安鹭(厦门)文化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盖安鹭基金”)并担任有限合伙人,投资总金额15,000万元,华盖安鹭基金尚在基金退出期内,所投资项目尚未实现全部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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