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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露露股份公司关于 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的关联交易公告

  证券代码:000848     证券简称:承德露露   公告编号:2025-01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承德露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万向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成立于2002年8月22日,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监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注册资本金18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万向集团公司出资122,254.17万元,占66.08%;万向钱潮股份公司出资32,991.67万元,占17.83%;万向三农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7,729.16万元,占9.59%;德农种业股份公司出资12,025万元,占6.50%。

  2、财务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91330000742903006P;金融许可证编码:L0045H233010001;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弈琳;经营范围: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金融的业务。

  3、财务公司财务数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总资产为2,534,952.64万元,净资产  289,005.1万元。2024年度财务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655.6万元,净利润25,491.55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4、鉴于公司与财务公司为最终同一实际控制人关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财务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5、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开设账户,财务公司提供存款、贷款、结算、票据贴现、委托贷款、委托理财、财务顾问及其他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金融的业务。2025年6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账户的日各类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叁拾贰亿元。2025年6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财务公司向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额度为 伍 亿元,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可循环使用。

  

  2、上一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3、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风险,公司制订了《关于在万向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存贷款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以及《公司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风险控制制度》,以维护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存款资金安全,保证资金的流动性、盈利性。同时,公司每半年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出具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1、相关金融服务的定价按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执行,在此范围内双方严格遵循市场公允价格,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有关交易的价格确定必须对各方都是公平合理的,任何一方不得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2、双方约定,严格按照合作互利和公平合理为前提开展双方业务,价格严格遵循市场公允价格,同时甲乙双方可随时根据所需服务的市场价格,并结合自身利益决定是否与对方签订有关交易合同。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乙方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应甲方要求,为甲方提供以下相关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为甲方办理存款、贷款、结算、票据贴现、委托贷款、委托理财、财务顾问等服务。其中:2025年6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在乙方账户的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叁拾贰 亿元。2025年6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财务公司向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额度为 伍 亿元,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可循环使用。

  2、相关金融服务的定价按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执行,在此范围内双方严格遵循市场公允价格,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有关交易的价格确定及其他主要条款必须对协议各方都是公平合理的,任何一方不得利用本协议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3、严格按照合作互利和公平合理为前提开展双方业务,价格严格遵循市场公允价格,同时甲乙双方可随时根据所需服务的市场价格,并结合自身利益决定是否与对方签订有关交易合同。

  4、甲乙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5、风险评估及控制措施

  (1)乙方积极配合关于乙方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等的评估工作,并配合提供相关财务报告、风险指标等必要信息。

  (2)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告知甲方,向甲方提供详细情况说明,配合甲方启动风险控制程序,并履行其信息披露义务:

  ①乙方出现《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应当采取应急措施的情形;

  ②乙方出现严重支付危机;

  ③其他可能对存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

  针对出现的风险,甲方可要求乙方采取积极措施,寻找化解风险的办法,避免风险扩散和蔓延。

  6、甲方承诺

  (1)甲方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甲方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并未从事任何超出其经核准的经营范围活动;

  (3)甲方已获得签署本协议及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所需的一切甲方内部授权,本协议一经生效即对甲方具有约束力。

  7、乙方承诺

  (1)乙方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乙方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并未从事任何超出其经核准的营业范围的活动;

  (3)乙方已获得为签署本协议及履行一切本协议项下义务所需的政府批准(如需要),本协议一经生效即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8、双方约定:

  ①本协议有效期自生效日至2026年5月31日止;②若协议生效日晚于2025年6月1日,则2025年6月1日至本协议生效日的前一日止,有关金融服务的关联交易适用本框架协议之规定;③本协议由甲方、乙方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加盖各公司印章并经甲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财务公司本次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是为了降低公司的运营成本,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长远稳健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和融资渠道。公司在应对风险方面采取谨慎性原则,最大限度保证资金安全情况下,开展活期和定期存款业务,且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活期及定期存款利率均高于银行同期利率。

  六、该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沈志军、梁启朝、杨东时、刘志刚、施佩影回避表决,参与表决的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此次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关联方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查情况

  2025年4月22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日存款最高余额为318,717.71万元。

  八、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金融服务协议;

  5、万向财务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金融许可证;

  6、万向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承德露露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848    证券简称:承德露露     公告编号:2025-020

  承德露露股份公司

  关于与上海万向区块链股份公司

  签订《万向集团供应链信息服务系统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一) 为提升公司供应链信息管理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公司拟与上海万向区块链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万向区块链”)签订《万向集团供应链信息服务系统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协议有效期一年,并按合作框架协议要求使用万向区块链开发的万向集团供应链信息服务系统开立区块链债权凭证——“万纳信”用于向上游供应商支付结算,协议期内公司预计通过系统开立万纳信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二) 上海万向区块链股份公司与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与上海万向区块链股份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 公司已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交易。公司已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经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董事会就前述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沈志军、梁启朝、杨东时、刘志刚、施佩影均予以回避。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相关部门批准。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上海万向区块链股份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FL3G15P

  法定代表人:肖风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7年1月11日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塘沽路463号1201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物联网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国内贸易代理;电子产品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汽车零配件零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中国万向控股有限公司持股90%,上海冠鼎泽有限公司持股10%。

  2、 经营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万向区块链的审计后账面总资产为57,184.49万元,负债总额为78,684.25万元,所有者权益为-21,499.76万元;2024年万向区块链实现营业收入10,949.11万元,净利润-3,565.92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5年3月31日,万向区块链的总资产为56,483.76万元,负债总额为79,262.77万元,所有者权益为-22,779.02万元;2025年1-3月万向区块链实现营业收入1,900.68万元,净利润-1,219.2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鉴于公司与万向区块链为最终同一实际控制人关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万向区块链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经查询,万向区块链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区块链债权凭证为一种电子债权凭证,在供应链金融、企业融资等领域具有广泛的应用。

  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业务模式为:公司在采购端根据采购业务执行情况向供应商开具区块链债权凭证——“万纳信”,确认应付账款。供应商可凭“万纳信”选择向合作金融机构申请应付账款额度内的融资,融资资金由金融机构支付给供应商,“万纳信”到期时,公司需向金融机构兑付;也可持有“万纳信”到期,直接获得公司支付的应付账款;也可将“万纳信”拆分、流转,用于供应商的上游货款结算。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公司使用万向区块链开发的万向集团供应链信息服务系统开立区块链债权凭证用于结算公司对上游供应商的应付账款,万向区块链不向公司收取费用,公司与万向区块链之间不存在实质的资金往来。供应商获取“万纳信”后,如果在持有到期前进行融资,万向区块链及合作金融机构将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经协商确定,向融资的供应商收取相关费用。

  四、 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承德露露股份公司

  乙方:上海万向区块链股份公司

  1、服务内容:乙方将联合万向财务有限公司通过万向集团供应链信息服务系统为甲方提供供应链信息服务,该服务将涵盖供应链信息的录入、存储、查询、追溯等功能,以及基于区块链技术的信用评估和融资支持。

  2、开立金额:协议期内,甲方预计通过系统开立万纳信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3、收费标准:甲方使用乙方开发的万向集团供应链信息服务系统开立万纳信(区块链债权凭证)用于向上游供应商支付结算,乙方不向甲方收取任何费用。

  4、技术保障:乙方承诺提供稳定、高效、安全的技术支持,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数据的安全性。

  5、运营服务:乙方将为甲方提供全面的运营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系统培训、日常维护、故障处理、技术咨询等。

  6、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乙方应确保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防止数据泄露、篡改等安全事件的发生。双方对合作过程中涉及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等具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保密期限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直至该信息公开或被公众知悉时止,若未公开的,乙方的保密义务期限为永久。

  7、协议有效期为壹年。有效期自2025年6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

  8、甲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有权使用系统开立万纳信,并享受乙方提供的各项服务。

  (2)甲方应确保在系统中开立万纳信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不得利用系统进行违法、违规操作。

  (3)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数据,以便乙方进行系统开发和维护。

  9、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应确保系统的稳定运行,及时解决甲方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2)乙方应根据甲方需求,对系统进行持续优化和升级,提升系统的性能和用户体验。

  (3)乙方应定期对系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4)若因乙方过错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实际损失。

  五、 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旨在通过应用万向区块链开发的万向集团供应链信息服务系统,提升公司及其供应链伙伴之间的信息共享效率,优化供应链管理流程,降低运营成本,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六、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上海万向区块链股份公司签订<万向集团供应链信息服务系统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 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 万向集团供应链信息服务系统项目合作框架协议。

  承德露露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848    证券简称:承德露露     公告编号:2025-021

  承德露露股份公司

  关于公司区块链债权凭证业务拟使用

  控股股东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一) 为优化供应链结算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拟通过万向集团供应链信息服务系统向供应商开具区块链债权凭证——“万纳信”用于向上游供应商支付结算。为满足供应商的融资需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控股股东万向三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向三农集团”)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用于覆盖上游供应商融资可能占用的授信额度,并由万向三农集团对公司及子公司在万纳信项下的到期付款义务承担连带付款责任。

  (二) 万向三农集团持有公司股份437,931,8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61%,系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 公司已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交易。公司已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经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董事会就前述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沈志军、梁启朝、杨东时、刘志刚、施佩影均予以回避。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相关部门批准。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1、 名称:万向三农集团有限公司

  2、 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3、 法定代表人:鲁伟鼎

  4、 注册资本:60,000万元人民币

  5、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 成立日期:2000年10月26日

  7、 主要股东:鲁冠球三农扶志基金持股100%

  8、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农、林、牧、渔业产品的生产、加工(除国家专项审批的除外);其它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9、经营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万向三农集团总资产为3,094,465.53万元,负债为1,817,427.91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277,037.62万元;2024年万向三农集团实现营业收入2,719,765.94万元,净利润87,678.07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5年3月31日,万向三农集团总资产为3,146,659.03万元,负债为1,857,208.15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289,450.88万元;2025年1-3月万向三农集团实现营业收入758,484.93万元,净利润20,574.4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0、经查询,万向三农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 业务流程

  公司在采购端根据采购业务执行情况向供应商开具区块链债权凭证——“万纳信”,确认应付账款。供应商可凭“万纳信”向合作金融机构申请应付账款额度内的融资,融资资金由金融机构支付给供应商,“万纳信”到期时,公司需向金融机构兑付。

  2、 授信占用机制

  供应商融资时,金融机构将根据融资金额实时占用万向三农集团提供给公司及子公司的授信额度,万向三农集团对公司开立的“万纳信”到期时存在的融资兑付承担连带付款责任。

  3、 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及子公司预计使用万向三农集团银行授信额度不超过3亿元,用于覆盖供应商融资可能占用的授信额度,额度可循环使用。对发生的融资到期兑付,万向三农集团承担连带付款责任。

  四、 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公司与万向三农集团之间的资金往来,不涉及关联交易定价。对于供应商拟发生的融资(占用公司及子公司使用的万向三农集团的授信额度),相关合作银行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定价依据。

  五、 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股东万向三农集团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授信支持并承担连带付款责任,各方(包括银行)尚未签署最终协议,实际情况以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有效期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

  六、 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优化供应链结算效率,满足公司供应商融资需求。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授信支持并承担连带付款责任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七、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区块链债权凭证业务拟使用控股股东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八、 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承德露露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848    证券简称:承德露露     公告编号:2025-022

  承德露露股份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承德露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45.60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33%。

  2、 本次限制性股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在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激励计划简述

  (一)2024年3月1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共计5人,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1,300.00万股,约占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105,255.4074万股的1.24%,授予价格为6.00元/股,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普通股股票。

  (二)2024年3月16日至2024年3月2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拟激励对象有关的异议。2024年3月27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三)2024年4月2日,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4年4月3日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公司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存在利用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四)2024年4月1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确定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4年4月17日,向符合条件的5名激励对象授予1,30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6.00元/股。

  (五)2024年4月2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13,000,0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4月25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5名激励对象,过户价格为6元/股。

  (六)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 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限售期限届满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申请解除限售比例为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4年4月17日,公司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于2025年4月16日届满。

  (二) 第一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关于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数量为345.60万股,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4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 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由于1名激励对象因工作调整,不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职务,不再满足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将回购并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解除限售的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四、 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对象及可解除限售数量

  1、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人;

  2、 可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45.60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1,052,554,074股的0.33%;

  3、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具体情况如下表:

  

  注:上述剩余批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包含因不能解除限售而尚未回购注销完成的限制性股票。

  五、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数量为345.60万股,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4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六、 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4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满足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同意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手续,共计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345.60万股。

  七、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承德露露就本次解除限售已履行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解除限售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解除限售事项还需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信息披露、登记结算等事宜。

  八、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所必须满足的条件。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 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承德露露股份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5、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承德露露股份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承德露露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848    证券简称:承德露露    公告编号:2025-023

  承德露露股份公司关于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

  暨解锁条件成就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承德露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于2025年4月25日届满。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本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并于2024年4月2日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4年4月2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12,999,995股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4月23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承德露露股份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过户价格为6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6日、2024年4月3日、2024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第一个锁定期届满及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12个月,可申请解锁股份数量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30%。

  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将于2025年4月25日届满。

  (二)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关于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条件成就的说明如下:

  

  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条件的【134】名持有人的可解锁数量为【175.68】万股。

  三、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后续安排

  结合《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结束后、存续期内,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应于员工持股计划解锁日后于存续期内择机出售相应的标的股票或将股票过户至持有人个人证券账户。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变更和终止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存续期满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即终止,也可经本员工持股计划约定的审批程序延长。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全部出售或转出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信息敏感期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的,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也可按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规定、相关法律法规提前终止或延长;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全部出售或转出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信息敏感期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的,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五、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承德露露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848     证券简称:承德露露  公告编号:2025-012

  承德露露股份公司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履行义务及行使职权,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确保董事会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现将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经营情况

  2024年,公司坚定发展信心,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和行业竞争挑战,围绕“领潮植物饮品发展”战略,深度聚焦市场营销端、技术创新端、产品研发端、品牌推广端和内部管理端,深入推进新质生产力发展,持续增强高质量发展的内劲。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8,729.22万元,较上年增长11.26%;实现利润总额88,006.54万元,较上年增长4.03%;实现净利润66,616.50万元,较上年增长4.3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6,623.94万元,较上年增长4.41%。上述经营指标均创历史新高。

  二、 公司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9次会议,审议通过34项议案。会议议案主要涉及定期报告、董事会工作报告、总经理工作报告等内容,历次会议在召集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方面均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要求,并及时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二)股东大会召集召开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集召开4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7项议案,均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全部由董事会召集。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依据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规定的职权范围,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

  1、战略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战略委员会全体成员根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履行职责,对公司2024年度市场开拓、产品研发、品牌推广、成本管理、人才储备、项目建设等工作进行规划并提出可行性建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本着勤勉尽责、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督促年报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严格审阅公司定期报告,监督会计师的审计、续聘等事项,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成员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进行了审议,认为计划的实施能够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委员会全体成员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有关薪酬政策,同意公司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对其支付的薪酬。

  4、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提名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全体成员对第八届董事会补选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认为候选人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任职的情形,同意了候选人的提名,并形成决议。

  (四)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等机构严格按照规范性运作规则和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经营决策、行使权力和承担义务,各位董事、监事均能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完整、健全、清晰,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义务,行使权力,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勤勉尽责,对有关需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事项均按要求进行了审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

  (六)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按照信息披露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利于投资者及时了解掌握公司经营动态、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各项重大事件均根据《公司章程》以及各项议事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执行,并将持续规范信息披露,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七)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法律、证监会法规、深交所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制度,坚持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待所有投资者,及时、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有效、顺畅的投资者沟通渠道,积极搭建与投资者沟通交流的平台,进一步健全投资者互动与服务体系,积极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将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切实落到实处,切实保障全体股东与公司利益最大化。

  此外,公司利用深交所互动易平台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及时认真地回复投资者提出的所有问题。2024年累计回复投资者提问344条,答复率为100%。

  (八)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及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三、2025年公司董事会重点工作

  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秉承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勤勉履职,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科学高效决策重大事项,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不断规范公司治理,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和前瞻性,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2025年,公司董事会将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坚持做大做强主营业务,围绕“领潮植物饮品发展”战略,紧抓行业发展机会,力争经营业绩实现进一步提升,争取实现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最大化。

  (二)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健全公司规章制度,提升规范化运作水平,同时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不断完善风险控制体系,确保实现公司的可持续性健康发展,切实保障全体股东与公司利益。

  (三)坚持以提升内在价值为核心,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联系和沟通,以便于投资者快捷、全面获取公司信息,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四)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和董事会,高效执行每项股东大会决议,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提升公司信息披露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遵道而行,但到半途须努力;会心不远,要登绝顶莫辞劳”。2025年,公司将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政策,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推动业绩持续稳定增长。

  四、 公司2025年经营计划

  2025年公司将带领全体员工以更坚定的信念、更饱满的热情、更务实的作风,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力争实现营业收入稳步增长,经营计划及思路如下:

  (一)市场开发:双擎驱动 精耕拓域

  在市场拓展方面,公司将持续深化“深耕”与“开拓”并举。通过优化终端网络布局、推进渠道下沉、强化市场渗透以及填补市场空白,不断完善渠道架构、终端布局和产品结构,进一步巩固并提升市场份额,夯实传统市场根基。同时,积极布局华东、西南、中南和华南等南方市场,进一步拓展销售区域,推进市场全国化进程;创新营销模式,积极开展特渠合作,拓展新兴营销渠道,强化数字化营销体系建设,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

  (二)产品开发:技术创新 强调用户体验

  在产品开发领域,公司将紧密围绕中长期产品战略规划,深耕植物蛋白细分市场,开发多元化杏仁+产品,同时进一步拓展中式养生水及其他水系列产品线,立足差异化的竞争思维,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强调用户体验为抓手,紧抓市场机遇,持续推动产品结构优化升级,实现产品多元化布局。

  (三)品牌建设:价值传播 行业引领

  在品牌建设方面,公司将持续推动品牌年轻化视觉升级。通过构建多媒体、多层次、多维度的立体化传播矩阵,全方位提升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强化品牌的市场影响力和价值内涵,塑造更具活力和时代感的品牌形象。通过科技赋能产品、责任塑造形象、文化激活市场,进一步巩固其作为中国植物蛋白饮料行业引领者的品牌势能,为民族品牌全球化布局奠定基础。

  (四)内控管理:精益固本 质效双升

  优化成本管控效能,通过推动技术创新、工艺改进以及管理效能的提升,实现成本的持续优化。强化生产、采购、销售等环节的费用管控,确保降本增效目标的实现。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强化安全教育培训,严格执行原料与成品的质量检验。加强质量风险管理,前置新品质量管控,全程追踪新产品研发试制,实施过程质量把控和成品检测,确保产品质量稳定可控。

  (五)人才队伍:英才赋能 创享共赢

  强化实绩导向,营造创新氛围。积极引进高学历、专业化的优秀人才,树立以实绩为导向的用人标准,充实管理、技术和业务骨干队伍,推动产品研发、市场开拓、品牌推广等领域的创新突破,打造优质的引才聚才平台;完善激励与考核机制,激发创新与开发潜能,充分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构建科学的人才培养体系。

  (六)项目建设:智造筑基 集群突破

  实现“年产50万吨露露系列饮料项目(一期)”智能化工厂MES精细化管控生产,多维度跨系统数据集成,全链路追溯系统做到一物一码产品溯源;推动露露植饮(淳安)有限公司项目主体工程建造;推进露露北京工业研发中心项目建设。

  承德露露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848    证券简称:承德露露   公告编号:2025-018

  承德露露股份公司

  关于续聘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承德露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职国际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取得了国内领先额地位,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在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天职国际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推荐,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89人,注册会计师116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14人。

  天职国际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1.97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6.4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87亿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63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3.19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及2025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3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人员37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高兴,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该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冯宝,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该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佳,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该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5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共计68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58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0万元),与上一期审计费用相同。

  三、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天职国际进行了审查,认为天职国际在执行公司2024年度各项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公允地发表审计意见。在查阅了天职国际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审计委员会认可了天职国际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以及投资者保护能力,提议续聘天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对《关于续聘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对《关于续聘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四)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承德露露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848      证券简称:承德露露     公告编号:2025-019

  承德露露股份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承德露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详情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2024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承德露露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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