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6 证券简称:世荣兆业 公告编号:2025-01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进行2024年度利润分配,现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4年度公司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20,217,863.6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785,151,877.36元,(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不再提取),减去报告期内对股东的利润分配40,454,769.35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764,914,971.67元。
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7,414,806.2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435,143,408.78元,(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不再提取),减去报告期内对股东的利润分配40,454,769.35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432,103,445.64元。
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即公司2024年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2,764,914,971.67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状况以及历年利润分配情况,拟定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公司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809,095,6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0.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8,090,956.32元,2024年度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公司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024年,公司未进行季度分红、半年报分红、特别分红,未发生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的情况。如本预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8,090,956.32元,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1.63%。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2、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如上述表格指标所示,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注销总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低于当年净利润30%的情况说明
公司2024年度拟分派的现金分红金额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21.63%,低于30%,主要情况如下:
鉴于目前宏观形势复杂,房地产市场处于深度调整期,可能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对公司房地产主业的销售及回款产生较大影响,同时,公司正处于落实和布局多元化战略的重要发展时期,因此,公司需要留存一定的流动资金用于支持业务发展,以保障公司持续发展和稳健经营。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确保公司具备充足流动资金以支持正常经营和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行业情况、战略目标、经营计划等多重因素后制定,将有助于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提高公司财务的稳健性,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2、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
公司2024年度留存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可靠的保障,为公司及股东谋求利益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股东和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
3、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情况
公司不断健全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机制,通过投资者热线、电子信箱、互动易等多种渠道,为中小股东表达关于现金分红政策的意见和诉求提供便利。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公司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4、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秉承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回报的经营理念,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为投资者创造更大的价值。
5、最近两个会计年度交易性金融资产等科目金额的情况
公司2023年、2024年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188,816,141.79元、121,365,890.22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2.86%、1.67%,均未达到公司总资产的50%以上。
公司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016 证券简称:世荣兆业 公告编号:2025-016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存在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的情况,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荣兆业”)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经营发展规划,为提高融资效率,2025年度公司拟对下属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公司下属子公司之间拟互相提供融资担保。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世荣兆业对子公司的担保
被担保方:珠海市斗门区世荣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荣实业”)、珠海市世荣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荣酒店”)、珠海世荣兆业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荣商贸”)、珠海市年顺建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年顺建筑”)、江西锋源热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锋源”)、珠海世荣拉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荣拉美”)、珠海世荣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荣物业”)、珠海市世荣拉美湾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美湾商管”)、珠海粤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盛投资”)、珠海市绿怡居园艺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怡居”)、珠海天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荣农业”)
累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1.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8.35%)
授权期限:本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世荣实业对其他子公司的担保
被担保方:世荣酒店、世荣商贸、年顺建筑、世荣拉美、世荣物业、拉美湾商管、粤盛投资、绿怡居、天荣农业
累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8.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0.27%)
授权期限:本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3、珠海市斗门区中荣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荣贸易”)对其他子公司的担保
被担保方:世荣实业、世荣酒店、世荣商贸、年顺建筑、绿怡居
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5.70%)
授权期限:本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4、世荣酒店对其他子公司的担保
被担保方:世荣商贸、年顺建筑、世荣物业、绿怡居、天荣农业
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27%)
授权期限:本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5、粤盛投资对其他子公司的担保
被担保方:世荣商贸、年顺建筑、世荣物业、绿怡居、天荣农业
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9%)
授权期限:本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具体担保情况
2025年度,根据各子公司的预期需求情况,制订担保计划如下:
1、世荣兆业为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
2、世荣实业为其他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
3、中荣贸易为其他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
4、世荣酒店为其他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
5、粤盛投资为其他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
注1:前述资产负债率按经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数据计算。
注2:世荣实业持有中荣贸易100%的股权。
6、其他说明
(1)上述担保额度已包含此前仍未履行完毕的担保;上述担保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2)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担保事项具体事宜;授权公司及上述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办理上述担保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3)除江西锋源、世荣拉美外,上述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形。公司将在担保实际发生时,要求江西锋源、世荣拉美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如江西锋源、世荣拉美的其他股东未能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公司将不为该两家公司提供担保。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被担保方基本信息
2、被担保方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上述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其或有事项情况参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中“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3、上述被担保方股权结构:世荣兆业分别持有世荣实业、世荣商贸、世荣物业100%的股权;世荣实业分别持有世荣酒店、粤盛投资、年顺建筑及绿怡居100%的股权;世荣实业之全资子公司珠海市世荣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拉美湾商管100%的股权;世荣商贸、珠海中联拉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珠海横琴巴拉纳科技有限公司分别持有世荣拉美55%、33%、12%的股权;世荣兆业和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江西锋源50%的股权;绿怡居持有天荣农业100%的股权。
4、上述被担保方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额度的预计为公司拟担保授权事项,除此前仍未履行完毕的担保外,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及担保期限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是根据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确定,有利于其顺利获取融资,促进子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均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债务偿还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担保实际发生时要求控股子公司江西锋源、世荣拉美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余额为60,302.85万元(包含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61%;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或涉及诉讼的其它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016 证券简称:世荣兆业 公告编号:2025-017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短期
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短期投资理财,投入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45%,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理财概况
1、投资目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所从事的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资金的流入与流出存在时间上的短期差异,会造成资金的短期性闲置。为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在不影响日常经营及发展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短期投资理财。
2、投资额度
授权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3、投资范围
该项投资以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为原则,确保资金安全。投资的品种为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收益凭证等固定收益类产品、国债逆回购或商业银行、券商等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其他无风险或低风险理财产品,收益率高于银行存款利率;不得用于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4、授权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5、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全部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二、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短期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短期投资理财,投入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45%,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本议案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内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4月22日,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短期投资理财的议案》,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投资无风险或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该事项的审批程序合规,内控程序健全,有利于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本次拟投资理财的对象均为无风险或低风险收益类产品,尽管理财产品属于无风险或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其次投入资金将根据生产经营资金冗余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且投资品种存在浮动收益的可能,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准确预期。
2、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公司理财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或影响正常资金流动需求的状况,将及时采取相应赎回措施;同时每月汇总理财产品投资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运用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是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同时在投资期限和投资赎回灵活度上做好合理安排,并经公司严格的内控制度控制,不会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求,且通过低风险投资理财活动,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利益。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016 证券简称:世荣兆业 公告编号:2025-018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均不存在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水平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尊农、乔久华。
2024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99人。
注册会计师人数:105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22人。
2024年收入总额(未经审计)203,338.1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未经审计)152,989.4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2,048.30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70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2,297.76万元。
公司属于房地产行业,中兴华所在该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0,45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行政监管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纪律处分1次。中兴华所48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4人次、行政监管措施4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5人次、纪律处分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潘大亮,于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7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精研科技(300709)、华达科技(603358)、豪江智能(301320)、天银机电(300342)、世荣兆业(002016)等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蔡绍伟,于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7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世荣兆业(002016)、华达科技(603358)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范世权,于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5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宝武镁业(002182)、世荣兆业(002016)等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费用8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4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委员会认可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三)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016 证券简称:世荣兆业 公告编号:2025-019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须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该解释规定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该解释规定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016 证券简称:世荣兆业 公告编号:2025-021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5月08日(星期四)15:00-17:00
2、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4、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5年05月08日前访问网址https://eseb.cn/1nzLSzhEwBq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5年05月08日(星期四)15:00-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5月08日(星期四)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董事、总裁 李绪鹏先生,副总裁、财务总监 汪礼宏先生,董事会秘书 蒋凛女士,独立董事 刘阿苹女士(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5年05月08日(星期四)15:00-17: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nzLSzhEwBq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5年05月08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蒋凛、郭键娴
电话:0756-5888899
传真:0756-5888882
邮箱:shirongzhaoye@sohu.com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016 证券简称:世荣兆业 公告编号:2025-022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定于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下午2:3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5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8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凡于2025年5月8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珠峰大道288号1区17号楼公司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及提案编码表
(二)议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2025年4月24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公告。
(三)其他说明
议案4、6需以特别决议通过,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公司将对议案4、6、7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①法人股东持法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代理人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②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如有)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③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期间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但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编,并附上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珠峰大道288号1区17号楼公司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本次会议的其他事项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本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凛、郭键娴
联系电话:0756-5888899 传真:0756-5888882
联系地点: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珠峰大道288号1区17号楼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519180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通知。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016,投票简称为“世荣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会议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我单位(本人)对审议事项投票表决指示如下:
注:对于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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