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坤泰股份 证券代码:001260 公告编号:2025-01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坤泰股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等财务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公司自2024年12月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特此公告。
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1260 证券简称:坤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4
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该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则规定,工作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如期出具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鉴于该所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职业素养,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1次、自律处分1次。
6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3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崔勇趁,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润建股份、荣信文化、信安世纪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晋芳,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报为首次作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签署过坤泰股份、捷强装备、新巨丰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罗祥媚,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坤泰股份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蒋玉芳,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九芝堂、三达膜和森特股份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崔勇趁、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晋芳、签字注册会计师罗祥媚、项目质量复核人蒋玉芳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年报审计费用72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5万元。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人员的资格证照、有关信息和诚信记录等资料后,经审慎核查并进行专业判断,一致认可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对相关的审计工作勤勉尽责,在审计计划编制质量、重要审计程序执行质量、重大会计问题审计、与相关各方沟通以及落实监管部门要求等方面符合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且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良好的职业素质,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考虑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从业资质及相关工作能力,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5年4月22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工作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完成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四)2025年4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道德规范,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公司的资产总量、审计范围及工作量,参照物价部门有关审计收费标准及结合本地区实际收费水平确定合理的审计费用。
(五)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1260 证券简称:坤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2
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4日(星期三)上午10: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4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7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白云山路75号公司红旗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说明:
1、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5年4月2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
3、根据相关规则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故,上述议案中涉及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将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现场、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并电话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电子邮件方式以2025年5月13日下午16:30前到达公司为准。但是出席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二)登记时间、登记地点及会议联系方式
登记时间:2025年5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联系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白云山路75号
邮编:265500
会议联系人:王翔宇、孙兆学
联系电话:0535-6362388
邮箱:dongmiban@chinakuntai.com
(三)其他注意事项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1)投票代码:361260
(2)投票简称:坤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天)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4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单位)依据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
说明:
1、请股东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如股东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简称:坤泰股份 证券代码:001260 公告编号:2025-011
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22日上午11: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娟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细内容请见2025年4月24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详细内容请见2025年4月24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编制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2024年度监事会在维护公司利益、股东合法权益、监督公司财务状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以及其他重大事项等方面所做的工作。
《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细内容请见2025年4月24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细内容请见2025年4月24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经营情况良好,现金流较为充裕,该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重视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细内容请见2025年4月24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开展和资产的安全与完整。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关于监事2024年度薪酬的确定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考核,确定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共计51.92万元(税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所处行业情况,公司拟定2025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1、适用期: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日止。
2、适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监事。
3、具体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津贴为每年税前3600元,按月发放。
(八)审议通过《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4年度)》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4年度)》详细内容请见2025年4月24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2025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96亿元(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综合授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项目建设、资产收购贷款等)、流动资金贷款(含外币)、中长期贷款(含外币)、信用证(含外币)、保函、内保外贷、外保内贷、银行票据等;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最终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将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审批权限和额度内负责办理上述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相关事宜,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细内容请见2025年4月24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详细内容请见2025年4月24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1260 证券简称:坤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5
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主要选择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较高或流动性较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性风险等因素影响,导致投资实际收益未能达到预期水平。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利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金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本额度。
3、投资方式: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审批权限和额度内负责办理相关事宜。主要选择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等,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用于购买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5、资金来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审议程序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该笔资金可滚动使用。
本次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和金融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以下措施
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投资产品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明确好投资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做好财务核算工作,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投资理财产品期间,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内审部门负责投资理财产品与保管情况的审计监督,定期对自有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开展内部审计。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相关审核、审批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风险可控,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至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资金可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此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议事项。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国信证券认为: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进行现金管理,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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