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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及部分控股子公司与间接控股股东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的公司之间的交易,预计交易总金额402,950万元(不含税),上年同类交易总金额189,541.07万元(不含税)。

  2025年4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来自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三名关联董事丁峰、李国庆、李醒群回避表决,其他六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上述议案。

  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2、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不含税)

  单位:元

  

  3、 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不含税)

  单位: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曾军。注册资本:118,549.1768万元。住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经营范围:光纤通信和相关通信技术、信息技术领域科技开发;相关高新技术产品设计、制造和销售,含光纤预制棒、光纤复合架空地线(OPGW)、光纤复合相线(OPPC)及金具和附件、电力导线、电线、电缆及相关材料和附件、通讯线缆及附件、海底光缆、海底电缆及海底通信设备的设计、制造与销售;数据中心机房基础设施及配套产品(含供配电、空调制冷设备、智能管理设备等)的规划设计、开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工程安装、维修和咨询;通用服务器、存储产品、云计算、大数据、虚拟化软件、应用软件、交换机、工作站软硬件产品的技术开发和产品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系统集成、代理销售;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及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接入数据中心业务;相关工程设计、施工;技术服务;自营进出口业务(进出口经营范围及商品目录按外经贸主管部门审定为限)。(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截至2023年12月31日,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4,193,358.52万元,净资产1,491,470.55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万3,112,957.43元,净利润48,878.66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5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64,350万元(不含税)。

  2.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江山。注册资本:9306.1959万元。住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武汉理工大学科技园。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纤传感、仪器仪表、光机电器件、计算机软、硬件等技术及产品的开发、技术服务及咨询、开发产品制造、销售;承接自动化系统工程、计算机网络工程安装、维护;自动化办公设备、机电设备、仪表及电子产品生产、销售;钢材、钢铁炉料、建筑材料、五金交电、计算机销售;机械设备安装及维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代理出口将本企业自行研制开发的技术转让给其他企业所生产的产品;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三来一补”业务;消防器材开发研制、生产、销售;消防工程设计、制造、安装;消防设备的销售;消防器材的维护及修理业务;电子专用设备(火灾自动报警设备及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建筑电气设备、自动灭火设备、楼宇自动化控制设备、住宅小区智能化设备、可视对讲设备、应急疏散设备、电气火灾设备、消防远程监控设备)、监测仪器(可燃气体探测报警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消防系统升级与改造;消防设施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建筑机电工程、机电安装工程、输变电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消安防系统监控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168,249.29万元,净资产101,557.64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60,409.99万元,净利润3,528.70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5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不含税)。

  3.武汉同博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芳。注册资本:2,644.854万元。住所:武汉市邮科院路88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认证服务;餐饮服务;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烟草制品零售;旅游业务;住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业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日用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农副产品销售;票务代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体育保障组织;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居民日常生活服务;酒店管理;规划设计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外卖递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武汉同博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13,090.04万元,净资产8,710.80万元。2023年营业收入21,363.53万万元,净利润562.88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5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不含税)。

  4.武汉光谷信息光电子创新中心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宣泽。注册资本:16,000万人民币。住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街邮科院路88号1幢1-3层。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认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量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武汉光谷信息光电子创新中心有限公司总资产43,320.40万元,净资产13,267.82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4,002.47万元,净利润394.72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的联营企业。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5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6,100万元(不含税)。

  5.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马杰。注册资本:75,790.51万元。住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9号。经营范围:硏究、开发、生产和销售预制棒、光纤、光缆、通信线缆、特种线缆及器件、附件、组件和材料,专用设备以及通信产品的制造。用设备以及通信产品的制造。截至2023年12月31日,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2,914,234.39万元,净资产1,439,749.74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1,335,275.35万元,净利润117,693.79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联营企业。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5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320万元(不含税)

  6.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肖波,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40号一区。经营范围:(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三)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四)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五)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六)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七)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八)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九)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十)从事同业拆借;(十一)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十二)有价证券投资(股票二级市场投资除外);(十三)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截至2023年12月31日,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总资产693,267.79万元,净资产129,605.43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10,125.32万元,净利润2,517.47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5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45,000万元(不含税)。

  7.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何书平,注册资本:3,000,000万元。住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四路6号烽火科技园。经营范围:通信设备、电子信息、电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电子软件、电子商务、信息安全、广播电视设备、光纤及光电缆、光电子、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仪器仪表、其他电子设备、自动化技术及产品的开发、研制、销售、技术服务、系统集成(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除外);通信、网络、广播电视的工程(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设计、施工;投资管理与咨询;房产租赁、物业管理与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承包境外通信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12,846,124.53万元,净资产6,056,333.99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5,405,811.62万元,净利润183,969.02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5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8,080万元(不含税)。

  8.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孙晓南。注册资本:341,875万元,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街道谭湖二路中信科移动。经营范围:通信系统及终端、仪器仪表、电子信息、电子技术、自动化技术、电子计算机软硬件及外部设备的开发、生产、销售;开发销售应用软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业务网、支撑网);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设计施工;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工程勘察设计;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通信工程、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代理进出口;防雷设计与施工;交通机电设施工程的设计、安装、维护及交通机电设施产品的销售;汽车电子产品设计、研发、制造;通信类杆或塔的生产制造及安装(国家规定凭许可证经营的凭许可证方可经营)。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1,443,765.24万元,净资产666,918.56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784,841.14万元,净利润-35,090.11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5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100万元(不含税)。

  9. 烽火藤仓光纤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喻煌。注册资本:1650万美元,住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关东科技园1、2号楼。经营范围:光纤预制棒和光纤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以及其他与光纤相关的各种技术服务。截至2023年12月31日,烽火藤仓光纤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77,326.96万元,净资产46,821.13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80,895.28万元,净利润1,846.51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5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8,800万元(不含税)。

  10.山东国迅量子芯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畅。注册资本:2000万元,住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风路777号A座2F-201室。经营范围:量子信息光电子器件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光电子器件的开发、生产、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生产、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及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山东国迅量子芯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1,720.35万元,净资产1,645.14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39.95万元,净利润-57.53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联营企业。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5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00万元(不含税)。

  11.深圳市亚光通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勇。注册资本:500万元,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园岭街道上林社区八卦三路光纤3栋光纤工业小区3栋702。经营范围:从事通信产品的研发、生产(生产项目涉及需环保部门审批的,必须经环保部门审批后方可经营)、销售,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承接光纤通信系统工程的设计、安装业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深圳市亚光通信有限公司总资产3,568.25万元,净资产2,879.18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4,072.01万元,净利润119.67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5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3,000万元(不含税)。

  12.武汉飞思灵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冯波。注册资本:77,296.44万元,住所:武汉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经营范围:集成电路、电子器件、通信系统设备、软件的研究、开发、设计、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武汉飞思灵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总资产289,792.22万元,净资产211,452.90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75,814.78万元,净利润-4,510.73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5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8,000万元(不含税)。

  13.电信科学技术第十研究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彬。注册资本:28,865.08万元。住所:西安市雁塔区雁塔西路6号。经营范围:通信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网络与通信系统、信息安全技术产品、软件产品的研制、开发、制造、销售;通信工程、 网络工程的设计、集成、安装、调测与服务;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公共安全防范工程的设计、安装、维护;通信仪器仪表及元器件的销售、代销、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租赁业务;物业管理服务;代销水、电、暖气;停车收费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 2023年12月31日,电信科学技术第十研究所有限公司总资产165,432.09万元,净资产96,321.95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91,396.00万元,净利润4,167.19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5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2,000万元(不含税)

  上述关联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法人之间的关联交易价格,有国家定价的,严格执行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依照国际和国内市场公允价格进行。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与其他非关联方相比无差异。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均以合同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包括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交易以市场化运作,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合理配置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手段,对公司有着重大而积极的影响。这些关联交易是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在一系列协议、合同的框架内进行的,交易是公允的,公司的合法权益和股东利益得到了充分保证。上述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2025年度拟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所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对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光迅科技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生产经营之需要,并拟以公允的市场价格执行各项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光迅科技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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