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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0989                证券简称:ST九芝                公告编号:2025-04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说明:

  1、本报告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25.36%,主要系公司部分产品销售较同期下降所致;

  2、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19.40%,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下降所致;

  3、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118.41%,主要系本期销售回款力度较大,以及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同期减少所致。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1、2024年11月10日,公司大股东李振国与黑龙江辰能工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能创投”)签署《关于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李振国将其持有的公司53,5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25%)(以下简称“标的股份”)转让给辰能创投,标的股份的交易价格以本协议签署日前一个交易日(2024年11月8日)公司股份二级市场收盘价(7.56元/股)为定价基准,确定为7.19元/股,标的股份转让款合计为384,665,000元。 2025年1月10日,双方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本次协议转让过户完成之后,公司第一大股东由李振国变更为辰能创投,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辰能创投成为公司控股股东,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详细情况请参看公司分别于2024年11月12日、2025年1月14日公告的《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权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和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及《关于大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股份协议转让过户完成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

  2、2024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截至2025年3月17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9,66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13%,最高成交价为8.2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5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76,200,959.71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详细情况请参看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3、报告期内,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九芝堂医疗健康产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北京月儒堂中医诊所有限责任公司70%的股权转让给北京腾虎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北京月儒堂中医诊所有限责任公司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孙光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鲁宝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鲁宝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孙光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鲁宝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鲁宝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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