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58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1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R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992,841,36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固体矿产资源业的披露要求
(一)主要业务情况
1.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有色金属采选与冶炼和国际工程承包。公司是国内最早从事国际工程承包的企业之一,以有色金属行业的国际工程承包业务为主。经过四十余年的发展,公司逐步由单一的国际工程承包商发展成为以有色金属采选与冶炼、国际工程承包等为主营业务的国际有色金属综合型企业。对国际工程承包、有色金属采选与冶炼的整合是公司完善有色金属产业链的战略部署,旨在通过上下游产业之间的相互渗透、延伸与合作,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公司主要产品和服务的用途及应用领域如下表所示:
2.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公司在合理利用自产锌精矿资源基础上,根据需求及价格变化,外购部分锌精矿及其他原辅料。公司建立合格供应商制度,严格挑选和考核供应商,通过招标、询比价等方式确定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公司与优质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确保公司主要原材料的稳定供应。
(2)生产模式:公司建立了铅锌采选及锌冶炼的一体化生产体系。公司拥有2座在产矿山及与之配套的采选能力。公司子公司中色锌业装备先进生产设备,采用热酸浸出-沉矾除铁湿法炼锌工艺和侧吹烟化火法冶炼工艺。该工艺流程具备处理当地锌精矿原料的特点,属于国内领先、绿色环保的炼锌工艺。
(3)销售模式:公司实施大客户销售战略,以稳定的产品质量和快速供货能力与一批大客户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公司定价策略为,在参考市场同类产品售价的同时,结合自身品牌、产品品质、客户群体等因素进行综合定价。
报告期内公司有色金属采选与冶炼的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3.业绩驱动因素
有色金属资源开发与国内外宏观经济状况紧密相关,公司有色金属资源开发业绩较大程度上受主要产品的产销量、市场价格、有色金属采选与冶炼成本等因素影响,全球经济景气度、有色金属市场供需状况、有色金属产能及库存等因素均对公司经营业绩构成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克服了逆全球化趋势预期加剧等不利因素,凭借坚定的决心和有效的管理措施,全力保障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经营业绩稳步提升。
(二)报告期内进行的矿产勘探活动、相关勘探支出以及固定矿产资源储量情况
2024年,公司主要围绕在产矿山开展探矿增储工作,组织开展了白音诺尔铅锌矿深边部(550米标高以下)勘查增储项目,增加铅锌金属量4.4万吨。本报告期,公司转让内蒙古自治区克仕克腾旗王家大院多金属矿1宗探矿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敖包锌矿、白音诺尔铅锌矿和达瑞铅锌矿等5宗采矿权和3宗探矿权。保有矿产资源总金属量:锌369.94万吨、铅171.99万吨。2024年,白音诺尔铅锌矿处理矿石量106.17万吨,生产锌金属3.3万吨,铅金属0.83万吨;敖包锌矿处理矿石量39.91万吨,生产锌金属3.63万吨。
1.敖包锌矿
经核实估算,截至2024年12月31日,敖包锌矿采矿权全区保有资源/储量总计:矿石量327.4万吨,锌金属30.86万吨,锌平均品位9.43%;伴生铅金属量1.63万吨,银金属量87.84吨,铅平均品位0.49%,银平均品位26.83g/t。
2.白音诺尔铅锌矿
经核实估算,截至2024年12月31日,白音诺尔铅锌矿全区保有资源/储量总计:矿石量2,260.74万吨,铅金属量38.33万吨,锌金属量113.46万吨,铅平均品位1.70%,锌平均品位5.02%。
其中在采矿证范围内(开采深度1010m-181m)保有资源/储量总计:矿石量2,144.94万吨,铅金属量35.82万吨,锌金属量107.80万吨,铅平均品位2.17%,锌平均品位5.03%。
赤峰市巴林左旗赛罕其格敖瑞铅锌矿普查探矿权保有资源量总计:矿石量115.8万吨,铅金属量2.5万吨,锌金属量5.66万吨,铅平均品位2.43%,锌平均品位4.92%。
3.达瑞铅锌矿
经核实估算,达瑞铅锌矿保有的资源/储量不变,全区保有的资源/储量总计为:矿石量2,070.09万吨,锌金属量225.62万吨,铅金属量132.03万吨,锌平均品位10.90%,铅平均品位6.38%。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土木工程建筑业的披露要求
(一)工程项目的主要业务模式、模式的特有风险和报告期内业务模式的变化情况
1.工程项目主要业务模式
公司以EP或EPC总承包为基本业务模式,结合客户的个性化需求,扩展到“项目融资+EPC总承包+产品包销+运营服务”的模式,并将绿色发展的理念充分融入项目开发、执行的全过程,为客户提供一揽子的工程承包服务解决方案。
(1)项目开发模式:国际工程承包的项目开发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重要过程,对公司国际工程承包业务营销拓展、向客户(业主)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和保证签约后合同顺利执行起着重要作用。为适应市场需求、落实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公司持续优化调整项目开发管理模式,以市场开发为导向,进一步明确市场营销中心及海外代表处作为项目前台部门的开发职责,工程技术中心、采购物流中心、工程管理部等作为中台部门的专业性支持职责,以及其他管理部门作为后台部门的配合、监督职责;同时,市场营销中心作为总部部门,还兼有对公司海外机构的市场开发工作统筹协调等职能。
(2)项目货物的采购模式:货物类采购是国际工程承包业务项下的主要采购内容,根据各个工程项目对货物的具体要求向供应商采购各类货物并交付至客户(业主)。公司采购工作根据《采购管理办法》《招标采购管理办法》《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供应商管理办法》《评标专家管理办法》《集中采购管理办法》等管理规范执行,并结合业务实际,建立了高效合规的采购管理模式。采购物流中心根据各项目部的采购需求实施具体采购工作,以保证各类货物质量、项目进度及成本的有效控制。
(3)项目施工阶段的管理模式:公司在项目施工阶段推行以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为引领的全周期集成管理模式,通过深化设计优化、强化供应链协同、实施矩阵式组织管控,实现质量、安全、进度、成本四大维度的动态均衡管理;同时依托物联网实时监测风险、数字化平台贯通业财流程,构建覆盖“规划-执行-监控-改进”的精益管理体系,驱动项目全生命周期价值最大化与核心竞争力的持续提升。公司优化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体系,完善项目进度、成本、绩效等全链条管理机制,细化项目策划、执行、收尾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流程,确保工程项目管理体系的贯彻执行与高效运作。以工程项目管理体系为基础,公司全面推广使用中色股份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项目全生命周期的信息化管控。系统的应用有效整合了远程跟踪、人力资源调配和项目执行等关键环节,提升了工程项目整体运作效率,降低了多项目并行中风险管理的缺陷。各级管理者均可通过系统实时获取准确数据,助力科学决策,确保项目管理流程标准化、规范化。信息系统还将工程项目运营管理的方法和模式进行统一固化,实现了不同区域及国别项目的协同管理,推动项目管理全面化、协同化和科学化转型。
2.模式特有风险
公司与客户(业主)签订的国际工程承包合同除部分包括价格调整条款外,绝大多数合同为固定价格合同。国际工程承包项目是复杂的系统工程,公司无法就所有因素对成本的影响进行充分预测并在合同价格中进行反映,如自然环境、天气因素、技术性问题、原材料市场变化等,均可能造成工期延迟或成本上升。如果公司不能有效地控制成本,则可能造成项目盈利减少甚至亏损。同时,作为国际工程总承包商,外部政治和经济环境的不确定性可能影响公司国际业务。此外,公司不可避免地使用建设相关的专业机构、劳务分包商及设备供应商,合同双方可能存在信息不对称和道德风险,分包商设计及施工能力、设备质量、人员素质、后方保障等方面也存在差异,分包商或设备供应商不履行、延迟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等情形均可能造成公司的违约风险。另外,目前公司项目模式主要为EPC总承包模式,该业务模式在国际市场中机会减少,公司需探索更具多元化、适应性更强的项目开发模式,以提升市场占有率。
3.定价机制
工程业务按照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根据国别市场情况、行业熟悉程度、客户资信、项目竞争强度、技术及管理标准、收汇保证、汇率风险等进行报价。
4.回款安排
一般在合同中约定:客户(业主)在签订合同后支付一定比例的预付款,收到预付款后公司开始执行项目;余下进度款按合同约定的里程碑节点或者实际工程量完成情况,客户(业主)按期进行支付;部分工程约定一定比例质保金,客户(业主)在项目质保期结束后支付质保金。
5.融资方式
根据借款人和融资产品的不同,公司工程承包业务融资方式主要分为:境外客户(业主)作为借款人,直接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境外客户(业主)作为借款人,公司协助其向中国境内银行申请出口买方信贷或项目融资;在公司与境外客户(业主)签订延期付款合同的情况下,公司向境内银行等金融机构转让应收账款(应收保理或福费廷方式)等。融资渠道包括国内外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部分融资涉及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等出口信用保险机构合作。
6.政策优惠
目前公司的工程项目不涉及中国援外优惠贷款、优惠出口买方信贷等中国政府给予发展中国家政府的优惠性资金安排。
(二)公司的质量控制体系、执行标准、控制措施及整体评价
1.公司的质量控制体系、执行标准、控制措施及整体评价
(1)质量控制体系、执行标准方面
公司以质量基础管理为抓手,深化质量管理体系全链条建设。积极参加ISO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改进座谈会,持续提升质量管理体系建设过程的规范化、程序化,保证体系运行质量和效果,冶炼、矿山、加工制造、建筑服务等主营业务领域通过三体系外部监督审核,连续保持ISO9001等国际标准认证有效性。
(2)控制措施方面
在质量月活动期间,公司推动项目部和出资企业深入实施了一系列质量提升举措,广泛开展宣传培训、劳动技能竞赛、质量技能评比、质量隐患大排查等专题活动,增强从业人员专业化水平和质量意识,更好地服务和管理现场施工质量,将质量工作落到实处,为建设优质工程、产品而持续努力。完善有效的沟通反馈机制,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与处理,每季度进行企业客户满意度调查和质量管理季报统计,及时掌握风险信息情况反馈主要责任人员,确保持续改进。
(3)整体评价
2024年,公司在建工程项目质量可控,符合标准和规范要求,未发生一般质量事故,无重大投诉和反馈,圆满完成公司各项质量管理年度目标。
2.安全制度运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职业病新增发病人数为零。全年累计安全生产投入2,744.11万元。公司和各子公司、项目部持续完善安全管理体系,新制定、修订制度74项,规程63项。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保持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有效,中色锌业实现安全标准化三级达标,中色白矿、中色泵业实现安全标准化二级达标。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实现全员覆盖。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科技兴安环及矿山智能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体系,杜绝重大安全隐患,通过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改造,实现本质安全水平稳步提升。保持双重预防体系稳定运行,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强化现场监督检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高度重视应急救援,保持高水平应急能力。综上,公司各项制度体系运行良好,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转让中色南方稀土41.56%股权
2023年6月19日,公司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正式公开挂牌转让所持中色南方稀土41.56%股权,挂牌底价为175,722,355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挂牌转让中色南方稀土(新丰)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2023年11月2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6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所持中色南方稀土(新丰)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挂牌价格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公司所持中色南方稀土41.56%股权的公开挂牌转让底价调整为168,262,930元人民币,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国有资产交易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监管规则要求,后续根据市场情况办理挂牌价格调整等事宜,受让方和公司正式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须经公司权力机构批准后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挂牌转让中色南方稀土(新丰)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
公开挂牌期间,公司征得一个意向受让方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3月4日,双方就转让中色南方稀土41.56%股权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交易价格为168,262,930元人民币。2024年3月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68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挂牌转让中色南方稀土(新丰)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2024年3月2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中色南方稀土股东会同意其名称变更为中稀南方稀土(新丰)有限公司,2024年7月4日,中稀新丰取得了新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完成。公司持有中稀新丰23.81%的股权,中稀新丰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挂牌转让中色南方稀土(新丰)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2.拟出售盛达资源股票
公司持有盛达资源股票15,926,096股,占盛达资源总股本的2.31%,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运营效率,2024年4月1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7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持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议案》,同意授权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证券市场情况择机出售公司所持盛达资源的全部股票,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出售时机、交易方式、交易数量、交易价格、签署相关协议等,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出售盛达资源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截至2025年4月16日,公司本次拟出售盛达资源股票事项授权期限已届满,公司未出售盛达资源股票。
3.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有色集团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及中长期价值的认可,计划自2024年12月30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总金额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含),不高于2亿元人民币,且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以专项贷款和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截至2025年3月21日,中国有色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985.674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00%,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4.参股公司中国瑞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主板上市
公司参股公司中国瑞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于2024年1月19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4年第3次审议会议审核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参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2024年11月8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同意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557号),同意中国瑞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参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2025年4月8日,中国瑞林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证券简称:中国瑞林,证券代码:603257,发行价格为20.5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中国瑞林于2025年4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瑞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主板上市公告书》及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参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主板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0758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9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5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5次会议于2025年4月11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2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10号中国有色大厦1622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4次会议对《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发表了一致同意的审查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
4.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4次会议对《2024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发表了一致同意的审查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5.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拟定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992,841,36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6元(含税),预计共派发现金股利91,670,702.74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至权益分派实施前,若公司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调整每股现金分红金额。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4次会议对《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审查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6.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7.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4次会议对《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发表了一致同意的审查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8.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4次会议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发表了一致同意的审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9.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有色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关联董事刘宇、蒋雷、高顺清、马引代4人回避表决)。
本项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有色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10.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4次会议对《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一致同意的审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1.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社会责任暨ESG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社会责任暨ESG报告》。
12. 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公告》。
13. 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独立董事谢志华、孙浩、周向阳3人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谢志华先生、孙浩先生、周向阳先生和周科平先生(离任)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谢志华先生、孙浩先生和周科平先生(离任)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14.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15.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16.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 第十届董事会第5次会议决议签字盖章件;
2. 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3.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4次会议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0758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9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22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5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三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
7.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的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10号中国有色大厦南楼6层61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提案如下:
2. 报告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3. 议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上述1-7项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5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财务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公告》。
上述第8-9项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开展2025年度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关于关联交易进展的公告》。
4. 上述议案7和议案9涉及的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5.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 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于2025年5月15日(上午9:00—下午16:00)到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10号中国有色大厦南楼一层办理登记手续。
2. 股东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传真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信函以邮戳为准)。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3. 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10号中国有色大厦南楼
邮 编:100029
联 系 人:高虎威
电子邮箱:gaohuwei@nfc-china.com
联系电话:010-84427222
传 真:010-84427222
4.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投票方式详见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备查文件
1. 第十届董事会第5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58”,投票简称为“中色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5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深圳证券账户卡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法人盖章):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证券代码:000758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0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2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2次会议于2025年4月11日以邮件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4月22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10号中国有色大厦1622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6.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有色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7.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制度建立后,得到了有效贯彻执行,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较好的监督、指导作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不存在明显薄弱环节和重大缺陷,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公司将在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8. 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 第十届监事会第2次会议决议签字盖章件。
特此公告。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0758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2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5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02,313,183.34元,母公司净利润648,752,802.03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1,654,336.45元,公司2024年度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84,889,028.00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安排及资金情况,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992,841,36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6元(含税),现金红利分配总额为91,670,702.7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如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91,670,702.74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2.79%。2024年度公司未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股份回购。
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至权益分派实施前,若公司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调整每股现金分红金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2-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91,670,702.74元,高于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 现金分红总额低于当年净利润30%的原因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有色金属采选与冶炼和国际工程承包。有色金属采选与冶炼方面,有色金属价格波动大,产业链上游资金普遍趋紧,公司用于维持日常经营周转的资金需求量较大;国际工程承包方面,项目投资回收期较长,行业竞争日益激烈,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大,项目建设需要大量资金支持。公司目前处于发展期,需要留存一定的资金以支持公司业务规模增长。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综合考虑行业情况、战略目标、经营计划等多重因素后制定,有助于保持公司财务稳健性和增强风险抵御能力,实现对股东持续稳定的回报。
2. 留存未分配利润用途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项目建设、海外投资以及流动资金等需求,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
3. 最近两个会计年度交易性金融资产等科目金额的情况
公司2023年度和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科目金额合计分别为132,710.22万元和134,018.16万元,占当年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80%和6.19%,均低于50%。
4. 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的便利
公司将召开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对现金分红相关方案进行说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为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决策提供便利。
5. 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通过拓展业务规模、提升盈利水平等方式增强投资者回报的能力,从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通过现金分红等方式为投资者带来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
四、备查文件
1. 审计报告;
2. 第十届董事会第5次会议决议;
3. 第十届监事会第2次会议决议;
4.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4次会议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0758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5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有色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发生金融业务持续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 金融业务持续关联交易概述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52次会议和2023年3月27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公司与有色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服务内容包括存款业务、结算业务、信贷及结售汇业务等,协议有效期为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年。
2025年4月22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有色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关联董事刘宇、蒋雷、高顺清、马引代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有色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公司通过审查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等相关资料并结合2024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认为财务公司具备相应业务资质,管理制度健全,风险管理有效。在协议期间,财务公司各项业务均能严格按照制度和流程开展,无重大操作风险发生,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监管机构的要求,业务运营合法合规,未出现业务违约情形;财务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商业运作能力,能够及时向公司提供经营情况等相关信息,能够按照《金融服务协议》履行相关义务,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资金安全和可收回性具有保障,未出现《关于在有色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确定的风险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第十九条规定,应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 金融业务持续关联预计情况
(1)存款服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日最高存款余额(含应计利息)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且不低于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
(2)信贷服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信贷业务日最高余额(含应计利息)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贷款利率等于或低于公司同期商业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
(3)结算服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结算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
(4)结售汇业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即期结售汇服务,可开展美元、欧元、港元、日元、英镑等币种的即期结售汇业务;财务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汇率牌价等于或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就同等金额同类业务所公布的汇率牌价,并等于或优于公司同期在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业务的点差。
(5)其他金融服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其经营范围内的其他金融服务,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双方需进行磋商及订立具体服务协议;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更名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就该类型服务规定的收费标准,且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就同类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有色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01月23日
企业性质:国有企业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徐家棚街徐东大街6号汇通天地A塔栋14层
法定代表人:毛宏
注册资本:30亿元整
税务登记证号码:91420200090592862E
主要股东情况: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有色集团”)持有财务公司95%股权;大冶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色大冶”)持有财务公司5%股权。
实际控制人:中国有色集团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固定收益类);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和融资租赁;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157.63亿元,负债总额124.01亿元,所有者权益33.61亿元,2024年实现净利润1.1亿元。
2. 关联关系:公司与财务公司控股股东同为中国有色集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 履约能力: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保监会(现更名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证照和业务资质齐备,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处于良好状态,相关交易可正常履约。
4. 财务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金融业务持续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协议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与有色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与外部金融机构相比,财务公司更熟悉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与之开展金融业务能有效减少银企信息不对称的情况,提高融资效率;获得更优的存贷款、结售汇价格,降低资金成本;为公司提供更具针对性的金融产品,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
五、与财务公司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
截至2025年4月22日,公司及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为8.14亿元,贷款余额为20.50亿元。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有色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公司与财务公司发生金融业务持续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预计范围合理,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相关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价格客观、公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有色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5次会议审议。
七、其他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第十九条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可免于履行相关审议程序,但仍应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深圳证券交易所视具体情况要求公司履行审议程序的,公司还应当按要求履行,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 第九届董事会第52次会议决议、第十届董事会第5次会议决议;
2.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金融服务协议》;
4. 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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