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29 证券简称:瑞纳智能 公告编号:2025-01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5,000万元(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23号),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42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5.6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25,257,2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08,061,210.8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17,195,989.1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于2021年10月2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230Z0253号)。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补充营运资金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9,000.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金额为9,133.11万元,多出的133.11万元系该募集资金专户的利息收益。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51,819.60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5,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8.95%。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关于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相关说明和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认为:使用15,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进一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5,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8.95%,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执行。该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同意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301129 证券简称:瑞纳智能 公告编号:2025-011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流动性强、安全性高、中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等)。
2、投资金额:公司与下属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特别风险提示:尽管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属于中低风险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风险。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下属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议案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自有资金正常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二)额度及有效期限
公司与下属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现金管理品种
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流动性强、安全性高、中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等)。
(四)实施方式
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或下属子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文件。
(五)资金来源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拟进行上述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闲置资金。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披露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属于中低风险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投资产品。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投资事宜的有效开展、规范运行,以及资金安全。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将根据经营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选择相适应的现金管理产品种类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2、在实施期间及时分析和跟进现金管理品种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自有资金正常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下属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该议案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意见
为提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自有资金正常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与下属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文件。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301129 证券简称:瑞纳智能 公告编号:2025-012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瑞纳智能”)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二)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三)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2家。(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五)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自律处分1次。
6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一)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齐利平女士,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常润股份(603201)、晶方科技(603005)、金种子酒(600199)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徐远先生,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 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金螳螂(002081)、富士莱(301258)、五洲医疗(301234)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陈亚东先生,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瑞纳智能(301129)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质量控制复核人:
质量控制复核人:王荐,199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1996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洁雅股份(301108)、淮北矿业(600985)、龙迅股份(688486)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齐利平、签字注册会计师徐远、签字注册会计师陈亚东、项目质量复核人王荐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四)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三、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从业人员信息、业务经验及诚信记录等方面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和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情况,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专业化、规模化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及丰富的审计经验,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严格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圆满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公司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相关业务的处理上具有丰富的经验,该事务所执业人员有良好的执业素质和执业道德,对会计信息的审计结果能真实地反映企业的实际情况,能够满足股东和债权人等对公司财务状况的了解需求。
(三)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2024年的审计工作中,审计团队严谨敬业,计划安排详细,派驻的审计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审计工作经验丰富,熟悉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四)第三届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五)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301129 证券简称:瑞纳智能 公告编号:2025-013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25年年度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瑞纳智能”)及合肥瑞纳智能能源管理有限公司、合肥高纳半导体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合肥瑞纳通软件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各项日常经营活动开展所需的资金需求,结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2025年度经营计划,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在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200,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为保证上述授信融资方案的顺利实施,除以公司自身财产提供为公司授信提供抵质押担保外,还拟为全资子公司合肥瑞纳智能能源管理有限公司、合肥高纳半导体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合肥瑞纳通软件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预计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情况,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5年年度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情况
为保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各项日常经营活动开展所需的资金需求,结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2025年度经营计划,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在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200,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具体如下:
二、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为保证上述授信融资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除以自身财产为公司授信提供抵质押担保外,还拟为全资子公司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预计不超过100,000万元,具体如下:
(一)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被担保方名称:合肥瑞纳智能能源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6月30日
法定代表人:于大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林湖路666号合肥金融广场D6幢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节能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销售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关系说明:公司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合肥瑞纳智能能源管理有限公司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2、被担保方名称:合肥高纳半导体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3年5月26日
法定代表人:于大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凤工业区凤霞路039号
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珠宝首饰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销售代理;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关系说明:公司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合肥高纳半导体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3、被担保方名称:合肥瑞纳通软件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8月12日
法定代表人:于大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林湖路666号合肥金融广场D6幢202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互联网数据服务;大数据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数据处理服务;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数字技术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在线能源计量技术研发;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运行效能评估服务;储能技术服务;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智能水务系统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软件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关系说明:公司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合肥瑞纳通软件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二)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7.59%,均为向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5,402.5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11%。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以及因担保被判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相关各方目前尚未与银行签订相关授信协议、担保协议,尚需与银行或相关机构审核同意,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具体授信金额、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上述范围内,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提供相应担保,可为公司正常开展业务提供保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其他说明
在上述授信范围内,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之间进行授信额度的调剂,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可在符合要求的担保对象、被担保对象之间进行调剂。
上述授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内,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不再逐笔审议议案中的各项授信、担保,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范围内,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相关事宜。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与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5年年度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5年年度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资金周转需要,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301129 证券简称:瑞纳智能 公告编号:2025-014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基于谨慎性原则,《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已回避表决,《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监事已回避表决,因此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此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已生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一)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未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7万元/年(税前)。
(二)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按其在公司任职岗位领取报酬外,不领取监事津贴。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金。
四、其他规定:
1、独立董事薪酬按年度发放,非独立董事基本薪酬按月发放;
2、公司监事基本薪酬按月发放;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资及岗位津贴按月发放;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届次、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5、上述人员绩效工资部分视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实际支付金额会有所浮动;
6、上述薪酬金额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五、生效日期: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监事薪酬方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六、 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301129 证券简称:瑞纳智能 公告编号:2025-015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4年5月7日,公司披露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独立董事王晓佳先生作为征集人就拟定于2024年5月23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三)2024年5月7日至2024年5月17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关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的异议。公司于2024年5月18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4年5月23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获得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条件成就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4年5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4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截至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六)2024年7月10日、2024年7月13日,公司分别披露了《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新增股份)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股份)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至此,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向符合条件的149名激励对象授予29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2024年7月12日。
(七)2024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拟回购注销数量及涉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八)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九)2024年8月29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自披露通知债权人公告之日起45日,公司未接到债权人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的情形。
(十)2024年10月29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本次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00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4年10月28日回购注销完毕。
(十一)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拟回购注销数量及涉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离职的,包括主动辞职、合同到期且因个人原因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等,自离职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因其他原因身故的,自激励对象身故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公司有权要求激励对象继承人以激励对象遗产支付完毕已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有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以及1名激励对象非因执行职务原因身故,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65,000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
(二) 回购价格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的相关规定,对于上述激励对象因离职以及非因执行职务原因身故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情形,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第十四章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至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36,082,4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7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23,134,008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在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若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本次回购注销在权益分派完成后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回购价格需根据《激励计划(草案)》进行调整,回购价格将由8.43元/股调整为8.26元/股。
(三) 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若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本次回购注销在权益分派完成后实施,回购资金总额为1,362,900.00元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三、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36,082,400股变更为135,917,400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注:1、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2、 本次股份结构最终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数据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以及1名激励对象非因执行职务原因身故,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拟回购注销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数量、涉及激励对象名单以及回购注销条件的成就进行了核实,认为:
(1)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非因执行职务原因身故,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回购注销条件成就。
(2)根据《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对于激励对象离职、非因执行职务原因身故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情形,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本次回购离职员工以及身故员工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65,000股,回购价格为8.26元/股加上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存款利息。
(3)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据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对5名离职员工和1名身故员工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65,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六、监事会意见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以及1名激励对象非因执行职务原因身故,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将该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若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本次回购注销在权益分派完成后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回购价格需根据《激励计划(草案)》进行调整,回购价格将由8.43元/股调整为8.26元/股。
公司本次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以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因此,监事会同意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以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1、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及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尚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减资及股份注销登记程序,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回购价格的调整系按《激励计划(草案)》约定的原则、方式、程序进行,符合《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激励计划(草案)》的安排。
3、本次回购注销的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激励计划(草案)》的安排。
八、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截至本报告出具日,瑞纳智能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履行注册资本减少的相关程序,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九、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关于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301129 证券简称:瑞纳智能 公告编号:2025-017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供热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公司决定对上述项目进行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23号),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42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5.6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25,257,2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08,061,210.8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17,195,989.1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于2021年10月2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230Z0253号)。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以下项目的建设:
单位:万元
公司于2022年11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受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市场环境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研发中心项目的整体进度放缓。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保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和资金用途等均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决定将募投项目“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3年12月。
公司于2023年 11月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并于2023年11月27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投资金额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调整“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内容、投资金额并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相应调整为2024年6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年11 月9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投资金额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13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新增实验室的建设标准较高,建设周期长,验收也较为严格,故无法按时完成,基于审慎性原则,决定将募投项目“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4年12月。
公司于2025年1 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目前,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土建工程已全部竣工备案,但由于实验室的整体建设标准较高,个别实验室设计方案复杂,在建设过程中又存在交叉施工,且部分材料因定制化需求,未能及时交付等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基于审慎性原则,决定将募投项目“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5年4月。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智能供热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截至2025年3月31日,上述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结余募集资金包括募投项目尚未支付的质保金等合同尾款,由于募投项目的部分质保金等合同尾款支付时间周期较长,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按照相关项目合同规定以自有资金继续支付相关款项。
四、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结余的原因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在确保项目质量及顺利实施的前提下,合理配置资源,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公司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结余的原因主要如下:
1、公司根据项目建设预算,与厂家预算报价进行对比并集中采购,利用规模效应降低采购单价,对不合理项目进行删减,有效降低采购费用。
2、公司充分利用在设备制造、机电安装等领域的技术专长,以及丰富的供应链资源,对设备采购及机电安装等工程进行全面的方案优化,实现成本的有效降低。
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始终秉承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根据实际需求加强了各环节的费用控制和预算管理,合理调度资源,优化各项建设支出,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使用资金。
4、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五、本次结项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智能供热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将前述项目结项后的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12,263.97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及业务发展。
待全部结余募集资金转出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办理结项的募投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对应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七、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2025年4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供热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2025年4月23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供热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公司决定对上述项目进行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同意对“智能供热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执行。该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301129 证券简称:瑞纳智能 公告编号:2025-016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
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5年 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变更注册资本的情况
鉴于公司拟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离职、身故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65,00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拟对注册资本进行变更并修订《公司章程》。公司总股本由136,082,400股减少至135,917,40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136,082,400.00元减少至135,917,400.00元。
二、《公司章程》拟修订情况
结合公司注册资本、总股本的变更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拟对《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中的其它条款保持不变,具体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就上述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章程修订事宜,公司将尽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手续。为保证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工商部门的具体审核要求对上述内容进行调整,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最终核准意见,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全部事宜,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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