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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151                证券简称:中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5-15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3、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不适用

  4、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37,370,728为基数,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三、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成套设备出口和工程承包:世界经济在多重挑战和不确定性因素叠加影响下,地缘政治风险增加,经济复苏发力,呈现保护主义抬头和增长持续放缓的态势,世界经济发展面临的总体形势依旧复杂且充满挑战。据商务部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我国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完成营业额11,819.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2%,新签合同额19,036.3亿元人民币,增长2.1%。公司在科特迪瓦、巴巴多斯等主要国别国际工程承包项目稳步推进。

  2、环境科技: 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强调,持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深入实施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加强水污染防治,推进重点流域、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推进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加强固体废物、新污染物、塑料污染治理。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科学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加强草原、湿地、海洋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逐步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推动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利用,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清洁低碳转型。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健全碳排放权市场交易制度。在政策支持和产业结构优化的大背景下,将为公司环境科技业务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3、复合材料生产:复合材料作为新材料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被列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国家鼓励高性能复合材料在航空航天、新能源、轨道交通等领域的应用。复合材料因其轻量化、高强度、耐腐蚀等特性,在节能减排和绿色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国家政策鼓励复合材料在风电叶片、新能源汽车、建筑节能等领域的应用,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近年来我国玻璃纤维复合材料产量一直处于世界领先地位,产能占比呈持续提升趋势。《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明确提出要加快发展高性能碳纤维、芳纶纤维、玻璃纤维等复合材料,推动其在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环保等领域的应用;《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提出将高性能复合材料列入重点支持领域,鼓励企业研发和生产高性能复合材料产品,推动其产业化应用;《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出强调通过材料轻量化(如复合材料)降低工业领域的能源消耗和碳排放。国家通过科技专项、产业基金等方式,支持复合材料的基础研究和技术创新,特别是在高性能纤维、树脂基复合材料、陶瓷基复合材料等领域,同时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合作,推动复合材料技术的研发和成果转化,推动复合材料制造过程的数字化、智能化,提升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公司复合材料生产主要涉及双膜复合塑料的工艺设备和管道/配件重塑过程工业应用;提供的主要产品包括管道系统、储罐、工艺设备、塑料内衬产品及其他产品。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2024年,国际形势错综复杂,地缘政治冲突加剧,经济复苏乏力。公司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脚踏实地,积极作为,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26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6亿元,公司在施的主要项目情况如下:

  1、 成套设备出口和工程承包

  (1)巴巴多斯苏格兰地区道路修复项目:主要完成36条道路和3座桥梁的测量、调研、初设和施工图设计, 5条道路和2座桥梁测量及调研工作;2条道路已完成施工并竣工移交,15条道路和1座桥梁正在实施施工。

  (2)科特迪瓦旱港建设项目:根据项目总体工作安排及与业主达成一致的工作计划,已完成项目营地建设、港区场地清表、移民安置新村建设。园区内海关办公室、行政办公楼、海关食堂及休息室等已完成主体结构工程,正在进行装饰装修,海关检疫大楼、交易服务中心等正在进行主体结构施工,相关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3)古巴印刷厂技术改造项目:项目物资、设备已基本完成采购并发往古巴,正在进行安装调试等工作。

  (4)亚德公司工程承包业务实现营业收入3.74亿元,较去年同期减少82%,本年主要执行以前年度的项目,按进度确认收入同比减少。

  

  2、环境科技

  公司环境科技业务实现营业收入4.74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1%。主要在施项目包括波兰ABI项目、巴斯夫湛江项目等。

  

  3、复合材料

  公司复合材料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6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8%,主要是工厂产能进一步扩大。报告期内,亚德材料荣获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获得浙江省湖州市市级科技企业研究开发中心认定。

  

  (三)管理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夯实管理基础,强化内控管理,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坚持创新发展理念,持续提升业务创新和管理创新水平;完善治理体系,优化运行机制;加大市场开发和项目管控力度,积极探索业务结构优化;推动财务信息化建设,夯实财务管理基础;认真履行社会责任,持续完善ESG体系建设;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推动核心竞争力提升,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四)报告期内,公司新取得的专利情况

  

  四、核心竞争力分析

  1、品牌影响力。公司承接控股股东COMPLANT品牌,经过多年发展在行业中建立了良好的声誉。公司在亚、非、拉等众多国家和地区深耕二十余年,成功实施了涉及建筑、化工、食品、电力、文旅、印刷等行业和领域的一系列项目,在国际上、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树立了良好的形象,使COMPLANT品牌在亚非拉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赢得了很高的知名度、良好的声誉和较大的品牌影响力。亚德公司业务覆盖了石油化工、医药、油气、半导体、矿业、市政等行业,在业内拥有可追溯的良好业绩,树立了可靠的行业口碑,尤其在国内和东南亚市场具有较强的资源优势、产品经验优势和品牌优势。

  2、专业化人才队伍。基于在环保行业的业务布局及以往在国际工程承包业务中积累的工程承包能力和经验,公司拥有一支从事环保业务并富有国际工程承包经验的专业化人才队伍。公司多年的海外项目运作经验为公司培养了一批熟悉和了解国际规则及惯例,了解项目所在国经济环境、政治环境及法律法规的业务开发及驻外人员,以及一批懂外语、懂技术、懂管理的复合型专业人才;亚德公司经过多年的技术研发、业务实践的应用积累,培养出了一批行业内的优秀人才,其丰富的实践经验、较高的技术和管理水平和较强的敬业精神,为公司业务的开发及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可靠保证。

  3、有竞争力的技术及资质业绩支撑。亚德公司拥有固废、废气和废水(“三废”)处理完整工艺包,在废气净化、固危废复合材料制造、高温无害化处理等领域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在全球拥有300多个各类高温焚烧及烟气净化实施业绩,百余项核心技术及数十项国内外专利,其排放接近零排放,全面优于中国和欧盟标准。亚德公司的境内子公司已荣获多项企业认证,并拥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等10项经营、建设、环保等资质证书;亚德系统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及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亚德材料是浙江省湖州市市级科技企业研究开发中心、浙江省创新型中小企业、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亚德公司及其境外子公司拥有新加坡通用建筑资质(第一类)、承包商注册登记证、电力承包商注册证书、轻工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资质等多项资质证书。此外,亚德公司及其境内外子公司拥有商标、发明专利、实用新型、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百余项;亚德公司凭借着出色的项目运作、质量管理、团队配置以及有竞争力的技术、齐全的资质,得到各相关行业头部企业的充分认可。

  4、分布广泛的全球区域性业务平台及广泛的信息收集渠道。公司驻外机构长期扎根于当地,为公司搭建起良好的国内外项目信息收集平台,有利于公司境外项目的执行。由于各国政治、经济、法律环境的不同,公司结合各国特点,采取高效的属地化、扁平化、市场化管理模式,保证了各个国别分支机构的稳定有效运行。

  5、良好的项目运作及资源整合能力。公司在长期的海外业务运作中与国内有关部门及行业组织建立了良好的社会公共关系,并与众多国家和地区的政府部门和工商界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不仅为公司现有项目推进落实提供了有力支持,还为公司其他项目的跟踪和开发创造了有利条件。此外,亚德公司在环保领域拥有的市场资源,项目来源广泛、对市场理解深刻,擅于深挖客户多维度合作的可能性,为客户提供跨业务板块的多种服务。

  6、通用技术集团大力支持。2024年6月,中成集团100%股权无偿划转至通用技术集团。公司作为中成集团旗下境内唯一上市平台,将依托并协同通用技术集团全方位的资源优势,借助其多年国际化经营积累形成的商务集成、品牌业绩、渠道网络、经营资产等竞争优势,增强公司的业务开发能力及核心竞争力。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无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不存在重大差异。

  六、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七、重要事项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0151         证券简称:中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5-16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11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长朱震敏先生主持了本次董事会会议,会议采用举手表决方式,由主持人计票并宣布表决结果;列席本次会议的有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表决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总经理202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关于审议《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司二〇二四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三、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司二〇二四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四、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司二〇二四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五、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经审计,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134,772,288.34元,加上上年度剩余的未分配利润-505,210,926.53元,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为-639,983,214.87元。

  鉴于2024年度母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负,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4年度分配预案为:不计提法定盈余公积,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司二〇二四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六、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建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政策为:

  1、分配次数:公司2025年中期不进行利润分配,年末一次分配;

  2、分配比例:公司2025年度实现的净利润用于股利分配的比例为不低于30%;

  3、分配形式:采用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的方式。

  公司2025年度具体利润分配政策视当时实际情况由董事会提出预案报请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公司董事会保留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调整利润分配方案的权利。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司二〇二四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七、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和补充确认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朱震敏先生、张晖先生、赵宇先生、王靖焘先生、罗鸿达先生、王多荣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和补充确认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公告》。

  八、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九、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十、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的《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一、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的《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全文。

  十二、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合规管理和法治建设工作总结》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三、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授权事项执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四、关于审议《通用技术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朱震敏先生、张晖先生、赵宇先生、王靖焘先生、罗鸿达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通用技术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十五、关于审议《国投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张晖先生、罗鸿达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国投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十六、关于审议《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十七、关于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十八、关于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业绩考核》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十九、关于审议《公司计提、转回及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司计提、转回及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二十、关于审议《提议召开公司二〇二四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定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二〇二四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召开公司二〇二四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二〇二四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此外,本次会议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将在二〇二四年度股东大会作年度述职。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151         证券简称:中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5-18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〇二四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二〇二四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5年5月19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上午9:15—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2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5年5月12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9号中成集团大厦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其中,议案7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股东参加会议,持股东账户卡或托管股票凭证及个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也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14日9:00—11:30,下午13:30—16:00)

  3、登记地点:

  (1)现场登记:公司证券部

  (2)传真方式登记:传真:010-64218032

  (3)信函方式登记: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011

  4、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泱博、尚巾

  联系电话:010-81163993,传真:010-64218032

  电子邮箱:complant@gt.cn

  邮政编码:100011

  6、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股东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二。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姓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明确投票意见

  

  注:1、本次股东大会委托人对受托人应有明确投票意见指示,授权指示以“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2、本授权委托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3、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                                  受托人:

  日  期:                                  日  期: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0151。

  2、投票简称:中成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0151         证券简称:中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5-17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5年4月11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在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9号中成集团大厦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兆女主持了本次监事会会议,会议采用举手表决方式,由主持人计票并宣布表决结果。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并表决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司二〇二四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二、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司二〇二四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三、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司二〇二四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四、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024年度母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负,不计提法定盈余公积,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经监事会审核,公司提出2024年度不分配利润的预案符合公司目前实际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保障和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司二〇二四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五、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司二〇二四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六、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和补充确认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监事李兆女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和补充确认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公告》。

  七、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有关要求,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涉及公司经营管理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同时,公司建立了完整的内部控制组织机构,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监督与执行。2024年,公司内部重点控制活动规范、合法、有效,未发生违反国家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相关规定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八、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根据《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客观、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九、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根据《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十、关于审议《通用技术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监事李兆女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上述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一、关于审议《国投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上述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二、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十三、关于审议《公司计提、转回及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公司计提、转回及核销资产减值准备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公司计提、转回及核销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备查文件: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151         证券简称:中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5-22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5年4月23日,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至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7、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小额快速融资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融资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融资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本次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期限届满内启动小额快速融资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方案,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151         证券简称:中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5-20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

  转回及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计提、转回及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转回及核销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转回及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相关规定,按《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核销管理办法》要求,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资产与财务状况,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有关资产计提、转回及核销相应的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转回及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的基本情况

  公司对2024年末应收款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合同资产、商誉等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其中通过减值模型组合计提的减值金额为1,084万元、单项计提的减值金额为18,651万元、本期核销的减值金额 4,083万元。计提、转回及核销资产减值准备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二、本次计提、转回及核销资产减值准备政策及方法

  (一)本次计提减值涉及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收入》的要求,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方法如下:

  1、公司的应收账款采用简化处理,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确定损失准备,根据不同账龄区间应收账款的实际回收率并结合前瞻性信息确定预期损失率。

  2、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根据其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已显著增加,分别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阶段一)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阶段二和阶段三)进行测算,并且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长期应收款按单笔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估计违约风险敞口、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表外项目信用风险转换系数等参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

  3、根据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确认的合同资产根据新收入准则和金融工具准则的有关规定计提减值损失。合同资产计提减值损失的测算方法参照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进行。

  (二)本次计提减值涉及的商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资产减值》的要求,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具体方法如下:

  公司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没有销售意图,不存在销售协议价格;包含商誉的资产组也无活跃交易市场,同时也无法获取同行业类似资产组交易案例,故无法可靠估计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根据资产减值准则的相关规定,无法可靠估计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时,应当以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其可收回金额。

  (三)本次核销资产减值涉及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根据《公司资产减值与资产核销管理办法》的要求,只有在发生事实损失的情况下,才能进入资产核销程序。具体方法如下:

  进行资产核销,应当遵循客观性原则。当资产成为事实损失时,不论该项资产是否已经计提了减值准备,是否提足了减值准备,都应当按照规定对该项资产账面余额、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和账面价值进行财务核销。进行资产核销,应当在对资产损失认真清理调查的基础上,取得确凿和合法证据,具体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证据,社会中介机构的法律鉴证或公证证明以及特定事项的企业内部证据等。

  三、本次计提、转回资产减值准备说明

  1、公司埃塞俄比亚OMO3项目进入尾期,项目资金来源于国家开发银行出口买方信贷,由于国别信用风险增加,业主贷款行国家开发银行暂缓了对项目的放款。经公司催收,本期业主支付部分项目款。公司收回款项转回对此项目相关的合同资产计提的部分减值损失2,786万元。

  2、公司所属新加坡亚德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亚德(上海)环保系统有限公司,其客户三门德鑫废矿物油有限公司,因持续经营不善,无力还款。由于款项收回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本期对此项目相关的应收账款计提减值损失3,194万元。

  3、公司所属新加坡亚德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亚德(上海)环保系统有限公司,其客户湖北中和普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因项目经营不善,股东缺乏运营能力及运营意愿。目前已通过诉讼进行催收,由于款项收回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本期对此项目相关的应收账款计提减值损失1,259万元。

  4、公司古巴芸豆贸易项目,由于该国国别信用风险增加,财政资金紧张,公司在收到古巴国民银行开具信用证后,并未如期收回该笔贸易款。由于款项收回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本期对此项目相关的长期应收款计提减值损失5,465万元。

  5、公司所属新加坡亚德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马来西亚亚德有限公司,其客户JINJING TECHNOLOGY MALAYSIA SDN BHD (NT)拖欠工程款,多次催收无果。目前已通过律师函进行催收,由于款项收回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本期对此项目相关的应收账款计提了减值损失558万元,合同资产计提了减值损失181万元。

  6、公司聘请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评估机构,对与新加坡亚德有限责任公司商誉相关的资产组进行了估值,并出具估值报告。根据估值报告结果,2024年末新加坡亚德有限责任公司商誉发生减值迹象,需计提商誉减值损失金额为13,459万元。

  四、本次核销资产减值准备说明

  1、公司埃塞肯色糖厂项目经过竣工决算审计事务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核准项目收款及成本,已完成项目决算,决算后该项目不存在未收回结算款,亦不存在应收未收账款。本期核销以前年度已计提的合同资产减值2,379万元,应收账款减值1,702万元。

  2、马来西亚亚德有限公司经过公司内部项目梳理,上年已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经认定其客户NIPPON KIARA SDN BHD(NT)的款项无法收回,本期核销1.38万元。

  五、本次计提、转回及核销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转回及核销资产减值准备共计 23,818万元,相应减少公司2024年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5,652万元,公司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六、董事会关于公司本次计提、转回及核销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制度规定计提、转回及核销资产减值准备,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了汇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均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转回及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准备事项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经营及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转回及核销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七、监事会关于公司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转回及核销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转回及核销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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