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2证券简称:科伦药业公告编号:2025-03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分公司拟在不影响自有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本数,下同)人民币60亿元(含等值外币,下同)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授权经营管理层或具体部门负责办理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分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风险等级为最低风险等级(即第一级或PR1级或R0级、R1级)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非银金融机构(不包括银行理财子公司)发行的保本型产品,例如国债逆回购、收益凭证等产品,有利于充分利用其自有资金,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其现金资产收益,为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分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6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较高、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上述投资额度。
3.投资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或具体部门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决定购买理财产品金额、期间、选择购买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子分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低风险、流动性较高、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
公司及子分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12个月届满到期日以实际操作日为准)。
5.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分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公司及子分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等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子分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不排除由于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或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上述投资风险,公司及子分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要求,切实防范风险,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如下:
1.公司及子分公司财务部建立投资台账,设专人管理存续期的理财产品并跟踪委托理财资金的进展及安全状况,出现异常情况时及时通报公司,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2.公司内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公司及子分公司定期向内审部报送购买理财产品的台账,内审部对公司及子分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投资期限内公司及子分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三、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子分公司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是在保障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正常资金周转,不会对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分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理财,对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高于存款利息的投资效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公司拟采用的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理财产品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
四、公司审议程序
董事会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如下:公司及子分公司利用不超过60亿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充分利用自有资金,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其现金资产收益,为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公司制定了相应的管控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分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好、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422证券简称:科伦药业公告编号:2025-033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伦药业”)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拟为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宁生物”)向银行等融资机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担保额度,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前述为川宁生物担保相关担保协议和其他有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公司就前述担保事项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议。
担保额度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被担保对象名称: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 成立时间:2010年12月10日
3. 注册地点: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尔果斯市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拱宸路1号
4. 法定代表人:邓旭衡
5. 注册资本:222,716万元人民币
6.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饲料生产;药品委托生产;粮食加工食品生产;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肥料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粮食收购;食用农产品初加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农副产品销售;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生物质燃料加工;生物质成型燃料销售;肥料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饲料添加剂销售;饲料原料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 产权及控制关系:川宁生物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控制其72.29%的股权,川宁生物前十大股东信息如下表:
8. 川宁生物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川宁生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川宁生物向银行等融资机构提供人民币不超过15亿元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保证金等,担保的主债务品种包含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融资行为,担保期限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或融资机构要求的其他担保期限,无反担保。
上述担保额度的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保事宜另行提交董事会审议。本公告项下担保为拟担保事项,相关担保协议或文件尚未签署,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前述对川宁生物担保相关担保协议和其他有关法律文件,具体担保协议或文件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川宁生物与融资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及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其经营效益,有利于充分利用及灵活配置公司担保资源,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本次担保对象川宁生物作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经营稳定,资信情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偿债能力;川宁生物的其他股东持股比例较低,未提供同比例担保,川宁生物亦未提供反担保,但公司充分了解川宁生物的发展和经营状况,川宁生物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被担保方未提供反担保具有合理性。
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实际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28,955.53万元,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对外担保总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 08%,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其他事项
公司将及时披露担保协议签署和其他进展或变化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422证券简称:科伦药业公告编号:2025-034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为降低汇率、利率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影响,在保障日常资金运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计划开展汇率及利率套期保值业务。
2.交易品种及交易工具:公司开展的套期保值交易,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货、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他金融衍生产品等业务或业务的组合。
3.交易对方: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4.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或等值外币,使用公司自有资金。
5.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套期保值业务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6.风险提示:公司及其子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套期保值业务,但在业务开展过程中仍存在一定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履约风险、法律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子公司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公告所述事项后12个月内,根据实际业务发展情况,使用自有资金开展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套期保值业务。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和办理有关事项。
一、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情况
(一)开展目的
为降低汇率、利率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影响,在保障日常资金运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计划开展汇率及利率套期保值业务。 本次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等。
(二)业务规模
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实际需求情况,公司及其子公司在授权期限内开展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套期保值业务。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套期保值业务余额不得超过上述额度。
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为5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在授权期限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
(三)主要业务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交易是指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在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的套期保值业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货、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他金融衍生产品等业务或业务的组合。
(四)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期限
套期保值业务授权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公司可以使用自有货币资金,或以金融机构对公司的授信额度来抵减保证金。
(六)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审批日常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并同意总经理在前述授权范围内转授权公司财务相关负责人及子公司总经理、财务相关负责人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签署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协议等相关事项。
(七)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方
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受全球经济周期、地缘政治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汇率及利率市场可能出现超预期波动,导致套期保值策略与市场实际走势偏离,形成潜在估值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经营风险。
3.履约风险: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就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规定、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保密与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
2.为避免汇率、利率大幅波动带来的损失,公司会加强对汇率、利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损失;
3.公司衍生品交易行为均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交易;
4.公司已制定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授权管理体系,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从事衍生品交易业务,并合理管理账户及资金,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公司审计部门将对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对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5.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业务紧密相关,基于公司外汇资产和负债状况、外汇收支业务及有息负债情况,能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汇率、利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四、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披露。
五、履行的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业务规模及实际需求情况,在授权期限内开展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套期保值业务。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上述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专门会议审议后认为:公司及其子公司结合实际业务情况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套期保值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和利率大幅波动对公司财务费用及整体经营的不利影响,有利于控制外汇、利率风险。公司管理层就套期保值业务出具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具有可行性。在合法、审慎的原则下开展套期保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根据实际业务发展情况,使用自有资金开展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套期保值业务,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3.公司出具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422证券简称:科伦药业公告编号:2025-035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因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23〕11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按照相关规定,公司执行新的会计政策需董事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情况,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的原因及依据
1.2023年8月1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23〕11号),规定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3.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的变更,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二、变更前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的会计政策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以上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
四、履行的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该事项经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规定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报表格式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年4月22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422证券简称:科伦药业公告编号:2025-026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1、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全体9名董事出席本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详细内容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专门会决议。
2、上述利润分配议案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35,892,103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003,329,500元(不涉及弥补亏损的情况),减:按《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公积金200,332,95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0,552,902,186元,减:根据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8.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以及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2.6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686,169,684元,公司期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1,602,291,655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8,642,841,367元)。按照合并报表与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8,642,841,367元。
基于公司2024年度稳定的经营情况、良好现金流状况及未来战略发展愿景,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盈利水平、财务状况、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建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3元(含税);不转增,不送股。
按公司2025年4月22日的总股本为1,598,053,372股,扣除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本公司股份7,272,164股后,以股本1,590,781,208股为基数,预计现金分红总额为800,162,947.62元,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7.25%。
上述现金分红金额加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金额413,627,762.08元(含税),公司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将为1,213,790,709.70元(含税),该总额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1.34%。
(二)若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前,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导致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总额。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未触及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2—2024年度)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元
注:2024年度,公司实施两次现金分红,分别为2024年中期分红和2024年度分红,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213,790,710元(含税)。
2、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未触及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及其原因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2—2024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3,386,359,406元,高于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的30%,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属于创新型企业,药物研发创新、产业结构升级,以及研发体系建设与多元化技术创新,对公司的资金储备和投入提出了较高要求,以充分满足临床前研发和临床研究、项目投资建设、维持日常经营周转的需要。为保障公司业务可持续发展、平衡股东短期和长期利益,制定该分红预案。
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2023、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金额分别为228,624.87万元和254,755.10万元,占当年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27%和6.83%。
综上,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现阶段的经营状况、偿债能力、发展规划和股东回报等因素后制定的,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阶段和战略规划,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422证券简称:科伦药业公告编号:2025-028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刘革新先生、刘思川先生作为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薪酬情况
公司依据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根据2024年度经营业绩完成情况结合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情况,确定了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实际发放薪酬,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2025年度薪酬方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结合所处行业状况、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业务考核要求拟定,且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的 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本方案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本方案自董事会通过后于2025年1月1日起实施,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方案生效前已领取部分2025年薪酬的,公司将在本方案生效后结合2025年度之后期间的薪酬情况予以统一考虑,确保2025年全年薪酬按本方案执行。
(三)薪酬标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金,其薪酬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薪酬两大部分。基本工资按标准每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所属岗位、行为表现、公司经营情况在年末进行考核并发放。
单位:万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422证券简称:科伦药业公告编号:2025-029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事务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能够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并通过实施审计工作,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的稳定性、连续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经综合评估,公司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续聘事宜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弋守川,2007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0余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宋军,200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左芹芹,200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系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所处行业等多方面因素,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情况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预计2025年度向拟聘任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支付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人民币2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78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独立性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审议意见
经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独立性及投资者保护能力。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具备为公司提供高质量专业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要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422证券简称:科伦药业公告编号:2025-031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全部非交易过户至持有人证券账户名下或出售完毕,且已完成清算、分配。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9月13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相继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2年10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315.4万股标的股票(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22%)已于2022年10月10日通过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及过户、出售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在满足相关条件的前提下,分2期解锁,解锁比例为50%、50%,均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份锁定期于2023年10月9日届满,涉及股份数量为155.6万股。2023年10月12日,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次管理委员会决定就其中111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涉可解锁股票数量150.6万股过户至其个人账户,公司于2023年10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符合解锁条件的150.6万股股份非交易过户已办理完成。
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股份锁定期于2024年10月9日届满,涉及股份数量为150.2万股。2024年10月9日,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五次管理委员会决定就其中110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涉及可解锁股票数量150.2万股过户至其个人账户,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符合解锁条件的150.2万股股份非交易过户已办理完成。
本员工持股计划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除上述符合解锁条件非交易过户至持有人证券账户名下的300.8万股,另有持有人申请出售符合解锁条件的份额5万股、因人员离职未分配的由公司收回的份额9.6万股,截至2024年12月20日,前述14.6万股股票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全部出售完毕。至此,本员工持股计划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全部非交易过户至持有人证券账户名下或出售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原因
根据《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届满后,当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全部出售或转出且员工持股计划项下货币资产(如有)已全部清算、分配完毕后,经管理委员会提议、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含)以上有效表决权同意并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计划即可终止实施。截至目前,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全部非交易过户至持有人证券账户名下或出售完毕,并已完成清算和分配,经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提议,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提前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审批程序
经管理委员会提议,2025年1月6日公司召开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提前终止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根据《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2022年9月13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公司提前终止员工持股计划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影响及相关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提前终止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规划、财务状况等方面产生影响。公司后续将根据有关规定完成相关账户注销等相关工作。未来公司如推出新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422证券简称:科伦药业公告编号:2025-036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伦药业”)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议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合法、合规,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9日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期间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9:15-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本次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本人如果不能出席本次会议,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青羊区百花西路36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说明:
(1)上述需经董事会或监事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在2025年4月2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文件。
(2)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3)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会议登记时间:2025年5月15日—2025年5月16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2.登记地点:成都市青羊区百花西路36号科伦药业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法:现场登记或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须在2025年5月16日17:00前送达至公司,并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王梦然、沈姗姗、卓雪霜
联系电话:028-82860678
联系传真:028-86132515
联系邮箱:kelun@kelun.com
联系地址/邮寄地址(邮编:610071):成都市青羊区百花西路36号科伦药业董事会办公室
5.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6.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2422投票简称:科伦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代理人应对下列议案进行审议并按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委托人股票账户:
受托人姓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委托人(单位)签字(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2.特别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在“同意”、“反对”、“弃权”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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