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C5版)
①严格的品质把控铸就可靠的产品质量
公司始终将产品质量第一树立为公司的战略发展方针,自创建以来就开始建立并运行完整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于2021年取得了汽车行业的IATF16949质量认证,在研发、采购、生产、检验、仓储、销售和运输环节实施全面质量管理,所有产品在出货前均经过检查和测试,确保产品质量。公司拥有力学、光学、电气及环境检测等多方面的齐全配套检测设备以及独立的实验室,实验室具备完成DH1000、TC200、HF10等相关环境模拟测试能力,拥有一支50余人的专业且稳定的品质管理团队。公司主要产品生产和销售前均通过莱茵TUV和UL认证,并通过了多家国内外组件客户的质量审核,与之建立了长期的业务合作关系。
②公司产品紧跟市场需求,在行业内具备领先性和前瞻性
公司的产品技术创新以市场需求和行业发展趋势为导向,结合对太阳能光伏行业的深刻理解与丰富积累,及时完成战略调整和技术优化,预先布局接线盒领域的研发创新,形成具有竞争力的产品。结合下游组件的发展趋势及客户的需求,公司在产品领域不断实现突破以适应客户多样化的应用场景和电池组件技术。公司部分产品亦具备行业领先性和前瞻性。以自主研发的Z8C产品为例,在国内光伏降本增效和平价上网的趋势下,该产品通过创新性的二极管引线弯折延压设计,开创性地省去接线盒中的“导电器件”部件,显著提升电路安全性并降低了接线盒成本,促进通用接线盒进一步降本增效,顺应市场趋势和组件客户的需求,获得了行业内的高度认可。
③成熟的智能接线盒产品享有先发优势
分布式光伏渗透率的提升对于光伏系统的智能化和安全性提出更高要求,智能接线盒的智能优化及快速关断模块更适用于多样化应用场景的户用式及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公司是行业内较早布局智能接线盒研发及生产的企业,截至报告期末,在智能接线盒领域已经形成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2项,在审发明专利4项。公司自主研发的ZS产品为中国大陆首个获得TUV莱茵智能接线盒认证的产品,Z8S产品为中国大陆首个取得TUV莱茵认证的三分体智能接线盒,也是全球出货量规模居前的子串级分体式智能优化器,通过对组件中的子串分别进行效率优化,更有效地提升整体发电系统的效率,响应智能化光伏的发展趋势。RSD产品为全球较早通过PVEL认证的快速关断产品,应用PLC技术实现对光伏组件远程集中控制与管理,在电路发生火灾或损毁后能自动执行快速系统关闭,保障救援人员的安全性。
公司智能接线盒产品在2016年即投入量产并实现收入。未来,随着分布式光伏,尤其是户用光伏屋顶/BIPV市场的扩大,依托在智能接线盒领域的先发优势,公司有望快速抢占智能接线盒市场份额,造就业务增长的新驱动力。
3)管理优势
公司管理团队多年来专注于新能源连接、保护和智能化领域,积累了丰富的行业技术储备及企业经营管理经验,且对公司产品下游光伏组件有深刻的理解和认知,对技术发展及市场需求具有前瞻性的把握能力,能够为公司制定长期稳定的发展战略。公司成立之初主要面向欧美市场,制订了科学高效的生产经营管理体系,持续提升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精细化与标准化水平,在原材料采购、技术创新、工艺优化、人员配备、生产安排和客户开拓及维护等方面形成了完善、健全的控制管理体系。在生产管理中,公司引入5S管理模式提升生产管理水平,确保质量把控的严格落实;引入MES管理系统,对产品生产进行全流程跟踪监控,有效提高生产效率。
高标准、创新化的管理模式促进公司与国内头部光伏企业如TCL中环、晶科能源、阿特斯等的合作,也是公司实现业务横向拓展,成为骆驼集团重要供应商,并与其就宝马、奔驰、小鹏、蔚来等一线汽车品牌新能源汽车辅助电源电池盒项目达成合作的重要基础。
4)品牌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在光伏组件接线盒、智能化产品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设计与制造经验,长期注重品牌建设,凭借优良的产品质量与优质的服务水平,在行业内持续积累口碑与声誉。目前公司在国内外光伏市场已树立较好的品牌形象,在光伏行业有优秀的品牌声誉以及一定的行业影响力,公司2021年至2024年连续四年荣获“光能杯”最具影响力光伏零部件企业,2022年至2024年连续三年荣获“光能杯”最具影响力辅材企业。另外,公司2022年、2023年连续两年被国际能源网、国能能源研究院评选为中国好光伏年度优秀光伏配件品牌,产品荣获光能杯2021年度单品、2022年“质胜中国”光伏零部件接线盒优胜奖、“光能杯”2023最具影响力场景化产品等多个奖项,充分证明了公司在太阳能光伏领域的积累与收获得到了行业内的认可,良好的品牌影响力也为公司进一步开拓市场奠定了良好基础。
5)海外服务经验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国际化的发展战略,产品定位于服务全球光伏市场,凭借公司核心团队多年在跨国企业的工作经历及对产品质量的严格把控,与国际知名光伏企业泰科电子建立了合作关系,并陆续开发了客户B、客户A、Maxeon、客户C等知名光伏企业,不断扩大公司产品的市场销售半径。长期服务于欧美等海外光伏市场为公司积累了丰富的海外客户服务经验,同时也对公司的服务响应能力、质量控制、产品创新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尤其是为客户B、客户A、客户C等客户提供新产品设计开发及生产,更是要求公司对客户的技术文件体系、个性化技术需求、出口国质量标准及跨国合作沟通等事宜具有更深入的理解。未来,随着全球光伏市场的蓬勃发展,公司有望依托丰厚的海外服务经验优势,凭借与头部组件企业长期合作积累的品牌声誉,进一步扩张公司海外业务版图。
综上,发行人具备突出的技术优势、产品优势、管理优势、品牌优势、海外服务经验优势等竞争优势。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定价系在参考了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了发行人的技术创新、成长空间、产品及服务等优势后确定,定价具有合理性。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2、根据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网下发行提交了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261家,管理的配售对象个数为6,715个,占剔除无效报价后所有配售对象总数的97.86%;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3,425,770万股,占剔除无效报价后申购总量的97.95%,对应的有效申购倍数为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3,000.73倍。
3、提请投资者关注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资者报价情况详见本公告“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
4、《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需求金额为72,000.00万元,本次发行价格33.06元/股对应募集资金总额为52,786.76万元,低于前述募集资金需求金额。
5、本次发行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机构投资者基于真实认购意图报价,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情况并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34.2010元/股。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6、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及创业板市场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7、按本次发行价格33.06元/股计算,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为52,786.76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约6,569.62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46,217.14万元,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8、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风险。
重要提示
1、泽润新能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5〕272号文予以注册。发行人股票简称为“泽润新能”,股票代码为“301636”,该简称和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上申购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年),发行人所属行业为“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代码C38)”。
2、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数量为1,596.6956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6,386.7823万股。
本次发行的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79.8347万股,占发行数量的5.00%。本次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战略配售。最终,本次发行不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79.8347万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141.6456 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71.5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455.05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28.5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1,596.6956万股,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3、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25年4月22日(T-4日)完成。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并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基本面及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3.06元/股,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 12.06 倍(每股收益按照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 13.18 倍(每股收益按照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 16.08 倍(每股收益按照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 17.57 倍(每股收益按照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5年4月28日(T日),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1)网下申购
本次发行网下申购时间为:2025年4月28日(T日)9:30-15:00。本次发行网下申购简称为“泽润新能”,申购代码为“301636”。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名单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被标注为“有效报价”部分。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本次网下申购。
在参与网下申购时,网下投资者应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在发行公告中规定的其他信息。申购记录中申购价格为发行价格33.06元/股,申购数量应等于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对应的“拟申购数量”。
在参加网下申购时,网下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获配后在2025年4月30日(T+2日)缴纳认购资金。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和中国证券业协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证券账户号码(深圳)和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一步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2)网上申购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2025年4月28日(T日)9:15-11:30、13:00-15:00。2025年4月28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25年4月24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发行人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可通过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其中自然人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权限(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根据投资者在2025年4月24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4,500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对于申购数量超过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委托,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该委托视为无效委托予以自动撤销。
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本次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3)网下投资者认购缴款
2025年4月30日(T+2日)披露的《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获得初步配售的全部网下有效配售对象,在2025年4月30日(T+2日)8:30-16:00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2025年4月30日(T+2日)16:00前到账。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全部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
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2025年5月7日(T+4日)刊登的《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以下简称“《发行结果公告》”)中披露网上、网下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列表公示并着重说明获得初步配售但未足额缴款的网下投资者。
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被采取不得参与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列入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采取不得参与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4)网上投资者认购缴款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2025年4月30日(T+2日)公告的《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5年4月30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5、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七、中止发行情况”。
6、本次发行网下、网上申购将于2025年4月28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参见本公告中的“二、(五)回拨机制”。
7、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25年4月17日(T-7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经济参考网,网址www.jjckb.cn;金融时报网, www.financialnews.com.cn;中国日报网, www.chinadaily.com.cn)上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此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招股意向书》中“重大事项提示”和“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8、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网”、“金融时报网”、“中国日报网”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泽润新能
(下转C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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