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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056        证券简称:莱伯泰科        公告编号:2025-01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16日   13点 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工业区B区安庆大街6号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6日

  至2025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2、议案4-9、议案11-14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议案3、议案5-8、议案10、议案11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及附件。公司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7、9、13、1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发送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大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 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5年5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工业区B区安庆大街6号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三)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一。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通过现场办理登记或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非现场登记的,参会手续文件须在2025年5月14日下午17:00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传真、邮件上请注明“2024年年度股东会”字样,并注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同时附上以下1/2/3/4款所列手续文件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参会手续文件要求如下: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股东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一份复印件,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需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6、如通过非现场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于浩

  2、联系电话:010-80492709

  3、传真:010-80486450-8501

  4、邮箱:zqtzb@labtechgroup.com

  5、联系地址: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工业区B区安庆大街6号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6、邮政编码:101312

  特此公告。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056          证券简称:莱伯泰科          公告编号:2025-007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莱伯泰科”)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为35,780.00元人民币。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2025年与关联方已经发生的关联交易及预计将要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属正常商业行为,遵守了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公平合理,并已按照公司的章程及决策程序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董事会审议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出席会议的董事一致同意并通过了该议案。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北京兢业诚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LabTech Holdings, Inc.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租赁办公场所。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交易,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主要由交易双方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对关联交易价格作出相应调整。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为维护双方利益,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对应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结算,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4月24日

  

  证券代码:688056            证券简称:莱伯泰科            公告编号:2025-009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2022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2年12月2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53),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同日,披露了《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孔晓燕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2年12月28日至2023年1月6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1月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01)。

  (四)2023年1月12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3年1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03)。

  (五)2023年1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八)2024年11月1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公司已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16,060股。

  (九)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具体原因如下: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3-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以公司各年度营业收入或净利润进行考核,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具体考核目标如下:

  

  

  注:上述“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口径以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其中,“净利润”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剔除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未达到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设定的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对应的归属比例为35%不得归属。因此,公司将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未满足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92,110股,其中,作废63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80,210股;作废3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1,900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作废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本次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及《考核办法》等相关规定。

  六、上网公告文件

  (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 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056         证券简称:莱伯泰科         公告编号:2025-015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并于2025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胡克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报出《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状况、成果和财务状况;公司董事会保证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报出《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相关财务制度规范运作,《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状况、成果和财务状况;公司董事会保证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充分发表意见,积极有效的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持续努力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严格执行股东会各项决议,确保董事会规范、高效运作和审慎、科学决策,促进公司稳定持续发展。全体董事勤勉尽责,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报告义务和信息披露义务,并保证报告和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4年总经理带领公司全体员工,协调各个部门展开工作,在公司持续运营等方面持续发挥其专业能力,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规定的规范要求,认真行使法规及相关制度赋予的权力和义务,及时而全面地了解公司经营管理信息并关注公司的发展情况,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忠实履行相关职责,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尹碧桃)》、《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孔晓燕)》、《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郑建明)》。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独立董事提交的自查报告,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各项工作。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和整体运营情况。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2024年度经营状况及2025年度公司战略目标、业务经营和市场拓展计划,在考虑经济环境、市场竞争等多种不确定因素的基础上,审慎预测2025年度财务预算情况。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7,452,460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674,222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66,778,23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0,066,942.80元(含税)。本次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金额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02.35%。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06)。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2024年度,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良好,依据公司的财务报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未发现本年度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经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议,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十四)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及津贴标准拟定如下:非独立董事,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领取该等职务对应的报酬,不另行发放津贴;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不领取津贴;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72,000.00元(含税),按月发放。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公司董事因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以及其他履职行为所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另行发放津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列席董事会、出席股东会以及其他履职行为所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胡克、于浩回避表决。

  该议案审议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预计的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结算,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胡克回避表决。

  该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本次计提相应减少公司2024年度合并利润总额12,671,642.08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并相应减少报告期末所有者权益,对报告期的经营现金流没有影响。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数据已经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开展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等措施,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塑造良好的市场形象,共同促进科创板市场平稳运行。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未成就,董事会同意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92,110股。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刘艳回避表决。

  该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选举胡克先生、于浩女士、刘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会选举产生之日起算。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选举尹碧桃女士、郑佳宁女士、郑建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会选举产生之日起算。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以自有资金400万美元向全资子公司LabTech,Inc.(以下简称“莱伯泰科美国”)进行增资,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增资的各项具体工作。增资完成后,莱伯泰科美国实收资本由600万美元增加至1000万美元。本次增资事项尚需相关部门审批或备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综合考虑当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因素,在不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的情况下,董事会同意将“痕量和超痕量元素分析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及其在线分析系统生产及研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原计划的2025年9月延长至2026年9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形成新的《公司章程》。该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二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相关制度文件予以修订。

  此项议案每个制度文件分别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修订《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修订《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修订《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修订《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关于修订《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关于修订《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关于修订《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关于修订《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关于修订《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关于修订《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关于修订《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关于修订《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及信息问询制度》,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关于修订《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关于修订《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关于修订《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持股变化管理办法》,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关于修订《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关于修订《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关于修订《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关于修订《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自愿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关于修订《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关于修订《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办法》,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关于修订《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3、关于修订《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4、关于修订《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5、关于修订《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6、关于修订《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7、关于修订《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8、关于修订《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中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持股变化管理办法》《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其余制度文件均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相关制度文件。

  (二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为对公司2024年度的各项工作进行总结,公司拟于2025年5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4)。

  特此公告。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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