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133 公司简称:泰坦科技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公司可能面对的风险,具体内容敬请查阅本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7元(含税)。按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164,436,977股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11,510,588.39元(含税),2024 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以上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1.1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2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3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通过提供科研试剂、特种化学品、科研仪器及耗材和实验室建设及科研信息化服务,满足科研工作者、分析检测和质量控制人员的科研相关需求,目前已成为国内科学服务行业的领先企业。
公司致力于为国内科学研究、科技创新及产业升级提供重要支撑和保障。首先,公司通过销售人员日常销售维护及服务,对客户研发方向、历史采购数据及行业趋势进行分析,掌握了客户需求。然后,公司为满足客户需求,研发建设了自主品牌,并以OEM的模式进行生产。同时,为保证产品的完整性,公司外购第三方品牌产品,并与自主品牌产品共同形成完整的产品矩阵,对外实现销售。最后,公司通过建设科学服务平台“探索平台”、建立仓储物流系统等,为客户提供稳定可靠、方便、快捷的产品和服务。公司客户可以在公司“探索平台”上自主选择购买公司自主品牌产品和第三方品牌产品,并进行一站式采购。
公司产品覆盖了客户研发准备、研发过程、研发后期和生产质控等科学研发各个阶段,下游客户涵盖高校、医院、科研院所、政府机构和创新研发型企业等,分布在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食品日化、分析检测、智能制造等各领域。
公司具体产品情况如下:
1、科研试剂
科研试剂主要指在科学研究和分析检测过程中用到的化学和生物试剂。科研试剂在科技创新中具有重要地位,在实验中科研试剂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前沿创新的过程选择与结果体现。目前公司科研试剂根据产品特性、品类、品牌和应用等因素主要分为高端试剂和通用试剂两大类,拥有四个自主试剂品牌: Adamas、Adamas life、TEDIA和Greagent,同时对外销售Sigma-Aldrich、Merck、Fisher、TCI等国际知名品牌,提供了超过数百万种不同试剂、形成较完善的科研试剂产品线。
(1)高端试剂
高端试剂是指用于分析检测、生命科学、化学合成、材料科学、电子化学等领域的科研试剂,具有品种多、用量小、品质高、价格贵、获取难度较大等特点,主要包括各类合成砌块、材料单体、生物标记物、高纯金属、特种催化剂、标准对照品、色谱试剂、生物试剂等,主要用于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精细化工、食品日化等领域。
(2)通用试剂
通用试剂是指用于化学实验、分析化验、研究试验、教学实验和化学配方的常用化学品,具有用量大、价格低、获取难度较小等特点,主要包括各类酸、碱、盐、有机试剂、常规溶剂、无机化合物等,是各类应用领域的常规基础科研试剂。
2、特种化学品
特种化学品是指化工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功能性助剂,主要包括醇醚酯类、异构烷烃类、碳氢溶剂、单官能溶剂和多官能溶剂等,具有用量大、需要持续试样、指标参数随客户工艺调整等特点,主要用于生物医药、新材料、食品日化、涂料油墨等工业领域。
3、科研仪器及耗材
科研仪器及耗材主要指在科学研究和分析检测过程中用到的研发设备及相关消耗材料。科研仪器及耗材在科技创新中亦具有重要地位,为科研人员的科技创新提供实验工具,是科技创新“工具库”。目前公司科研仪器及耗材主要包括仪器设备和实验耗材,拥有两个自主仪器和耗材品牌:Titan Scientific及Titan,同时并外购了梅特勒-托利多(METTLER TOLEDO)、安捷伦(Agilent)、珀金埃尔默(PerkinElmer)、赛默飞(Thermo-Fisher)、3M、康宁(Corning)等国际知名品牌产品,形成较完善的产品线。
(1)仪器设备
科研仪器设备是指科研实验中所需要的基础研发设备,主要面向客户包括生物制药、石油化工、食品日化、环保环境、检验检疫、新材料、新能源、生命科学等领域的企业,及高校院所、政府机构等,产品主要包括搅拌、分散乳化、天平、水分仪、滴定仪、温控设备、烘箱培养箱、纯水系统、紫外分光光度计、TOC、离心机、真空泵、平行反应仪、气体检测仪及气液相等实验室通用仪器和分析仪器等。
(2)实验耗材
实验耗材是指科研实验中所需要消耗的材料,主要服务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化工化学、食品日化、水资源保护、分析检测等工业领域客户,及高校、研究所、安监、质检等政府机构,产品主要包括分析耗材、生物耗材、常规耗材和安防产品等。
4、实验室建设及科研信息化
实验室建设及科研信息化服务主要是公司为客户提供与科研相关的配套实验室设计建设和科研管理信息化系统项目,具体包含:
(1)实验室建设
公司为客户提供实验室整体解决方案,提供从实验室的需求分析、整体规划设计、设备采购安装、施工装修到实验室的日常维护运营等一体化全方位服务,确保科研人员拥有安全环保的实验室环境。
“Titan Scientific Lab”是公司针对不同需求的实验室建设环节推出的品牌,包括:生物医药研发实验室、科研教学平台实验室、国内国际认证实验室、生物医药洁净实验室、新能源高标准实验室、环境检测实验室等。公司聚焦通风控制、高低温环境、耐腐蚀环境、超净环境,为各种不同实验室提供解决方案,全面提升实验室安全性、舒适性、环保性和节能性,并逐步拓展服务至实验室维保、产品更换与升级及搬迁等服务。
(2)科研信息化服务
公司的科研信息化服务销售的是软件产品,以研制或外购的标准化模块为载体,为客户提供研发管理、实验记录、分析检测、质量控制的系统解决方案。
“Titan SRM”是公司的研发信息化系统品牌,是以研制或外购的标准化模块为载体的软件产品,能够将各类科研相关的数据信息整合,为研发的知识积累和决策支持提供保障,主要包含:研发综合管理系统、电子实验记录本、分析检测管理系统和数据分析挖掘工具等四大系统,形成完善的实验室管理解决方案。同时,“Titan SRM”还能直接对接“探索平台”,便于客户科研物资采购。“Titan SRM”已有效应用到国内多家生物医药领军企业。
2.2 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拥有与业务高度匹配的销售、产品开发、采购、生产模式,实现从客户需求收集、产品定义与设计、采购与生产制造、销售与售后服务的全流程控制。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1、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直销的销售模式,客户以终端客户为主,直接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产品与服务。公司采取自主品牌与第三方品牌相结合的销售方式,在建立Adamas、Greagent等自主品牌的同时,还对外销售赛默飞、陶氏化学、3M等国际知名厂商产品。公司通过对下游客户需求的判断,将采购的第三方品牌产品与公司自主品牌产品相结合,共同向下游客户进行销售。
2、产品开发模式(研发模式)
公司自成立以来结合自身研发优势,不断推出符合客户要求的自主品牌产品。针对公司所处行业产品种类较多的特点,公司制定了相应的产品研发模式。
首先,公司针对每个产品线设立了相应的产品部,通过客户访谈、客户咨询及数据挖掘、前沿技术及应用趋势等多个维度对客户需求进行分析。其次,公司以客户需求为基础,深入分析市场环境、竞争态势、市场切入点等,确定客户需求与市场供应的关联度。最终,在客户需求分析和市场分析的基础上,公司运用自身专业能力进行产品标准化,确定产品的技术指标、产品包装规格、产品定价等,形成和客户需求匹配的标准化产品。
3、采购模式
公司各产品线设立对应的采购部门,负责产品采购。公司通过ERP系统进行管理,新供应商需要经过相应的资质审核进入供应商目录。公司根据客户订单的预测及产品、原材料的库存,确定产品和原材料的需求计划,并据此进行采购。
4、生产模式
公司自主品牌科研试剂、特种化学品、科研仪器及耗材产品大部分通过OEM模式进行生产,少部分自主生产。公司松江小昆山基地具备生物试剂、化学试剂的小批量生产能力,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天地、润度生物、迈皋仪器、勤翔仪器均具备相应产品系列的自主生产能力。
公司实验室建设及科研信息化主要为项目类产品,主要根据客户需求,为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其生产环节主要为前期通用软件的开发。公司通过对行业需求分析,搭建了相应的软件架构,通过开发测试形成通用软件产品,并在实际销售过程中根据客户需求进行定制化调整。
2.3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下的“研究和试验发展”,行业代码为“M73”。根据国家统计局2017年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下的“研究和试验发展”的“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行业代码为“(M7320)”。
科学服务行业是为从事科学研究和生产质量控制的企业、高校和研究机构,提供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升级、改造、信息化的科学服务技术解决方案的服务性行业。行业内公司主要销售产品包括科研试剂、高端耗材、实验仪器、智能设备、科研信息化、特种化学品,同时通过相关专业技术服务,帮助客户解决从常规的测试到复杂的研发项目中所遇到的各种挑战。科学服务行业公司通过为客户提供创新技术、采购便利性和综合服务的组合,促进客户科研的顺利进行,通过不断改进工艺技术,提高实验室生产力,提升客户价值,行业下游客户主要分布在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食品日化、分析检测、智能制造、化工化学和科研机构等领域。
科学服务行业作为服务国家创新驱动、转型升级战略,为产业升级和企业创新提供助力和保障的关键行业,其发展受到了各国的广泛重视,欧美日等科技强国均有强大的本土科学服务公司作为本国创新服务支撑,这些公司经过多年的积累已形成一定规模,通过其高效的经营不仅能够提升本国协同创新速度和成果转化效率,降低科研物资的采购成本,还能保障科研物资安全和科研数据信息的安全有效,形成在行业标准制定时的话语权。
随着全球科研领域的蓬勃发展,科学服务行业在近年来发展迅速,目前美国、欧洲等发达国家或地区相关行业发展已基本成熟,市场竞争较为平稳。行业内公司,通过行业兼并收购,规模化发展,行业集中度呈上升趋势,也诞生了一批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公司。
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整体科学研究领域起步较晚,在科学研究领域的积累层面相较国外发达国家仍存在差距,但在国家政策对科技型企业自主创新的扶持下,我国科学研究支出保持了高速增长,也带动了国内科学服务行业在近年来迎来了较快速的发展。
公司所处行业具有以下特点:(1)产品领域广,产品种类繁多;(2)产品生产技术复杂多样;(3)客户需求多样化,产品和服务需要与客户需求匹配。
科学服务行业的技术门槛和行业特性密不可分,科学服务行业技术特点主要体现在科学服务行业参与者自主核心产品的先进性、产品矩阵的完善性和销售网络及仓储物流系统的布局范围等方面。核心产品的先进性是指参与者的产品在纯度、精密度、稳定性等方面具备优势;产品矩阵完善性是考虑到下游客户实验的复杂性、对基础实验产品种类需求的多样性,参与者的产品能够根据下游客户实验需求,为其提供合适的产品系列;销售网络及仓储物流系统是考虑到客户实验过程中对实验产品需求的及时性,参与者需要提前对行业有深入的服务布局,能够方便、及时、高效地对客户需求进行反应。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是上海生物医药行业协会、中国化学试剂工业协会理事单位;是长三角高端分析检测试剂产业链的链主单位,董事长谢应波曾获得第二届徐汇区区长质量奖个人奖,公司参与了1个国标和14个团标的编制,已登记企业标准1300余个,连续多年被评为“中国化学试剂行业十强企业”。公司的科技领先性及技术创新性也得到了相应的认可,先后被认定为 “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报告期内,公司也被评为“上海市产业互联网示范平台”。
公司目前市场上存在三种类型的竞争对手:
第一类是同样的综合服务型公司,如赛默飞(Thermo-Fisher)、德国默克(Merck KgaA)、丹纳赫(Danaher)、国药试剂等,从未来发展的角度看,该类型竞争对手将是公司未来主要竞争对手;第二类是在细分领域的专业性产品或服务公司,如试剂领域的西陇科学、阿拉丁,仪器耗材领域的安谱实验等,以某类产品或服务见长;第三类是国外品牌在国内的大型代理商。公司将在产品线层面同二三类竞争对手竞争。
为更好地满足客户差异化需求,公司通过自主创新研发和仓储物流体系建设双核驱动发展战略,推行产品服务的“平台化、专业化、个性化”,努力为国内科研工作者和质量控制人员提供优质的产品和专业的服务。公司经过多年的专注发展,目前已成功搭建具有国际化视野、全球供应链整合、专业化咨询的科学服务平台,并已成为国内领先的科学服务提供商之一。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围绕客户需求提供一站式产品购买及服务是科学服务行业全国领先的模式及发展趋势,双核驱动战略是全球巨头发展壮大的基础。
一方面,建立自主产品体系并不断发展。科学服务行业是为前沿科学研究和产业转型升级配套服务,其产品开发方向与基础产业发展密切相关。科学服务企业需要根据下游服务客户的研究方向不断开发新产品,为其提供相应的综合服务。因此,科学服务领先企业需要不断加大研发和投入,通过自主核心技术打造出多品类、具有独特优势的高质量自主产品矩阵,增强自身竞争优势和盈利能力。
另一方面,围绕服务客户建立行业基础设施。科学服务行业产品种类繁多,单一企业完全自主研发生产所有产品难度较大、成本较高,因此企业需要外购第三方产品以丰富产品线,全面覆盖各类型产品,满足下游客户的需求。同时,科学服务企业还要不断提升快速响应和服务能力,提高客户体验和服务效率,需要科学服务企业建立覆盖客户的仓储、配送、专业服务体系。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8,352.06万元,同比增幅4.11%;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89.29万元,同比下降82.2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572.09万元,同比下降88.87%。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133 证券简称:泰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3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属公司与参股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以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坦科技”)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也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形成决议: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具备必要性与合理性;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定价符合公允性原则,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依赖,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审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预计关联交易金额及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包括与关联人及其同一控制下的其他主体的交易金额。其中武汉瀚海新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包括了其子公司上海绅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武汉糖智药业有限公司、上海瀚诺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瀚海新酶(宜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仁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深圳瀚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金额。妙顺(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包括了其子公司妙顺(深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妙顺(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凌生科技有限公司、浙江自贸区迈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金额。宁波萃英化学技术有限公司包括了其子公司兰州萃英同位素材料有限公司、上海甬毅新材料有限公司的金额。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包括了与关联人及其同一控制下的其他主体的交易金额。其中武汉瀚海新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包括了其子公司上海绅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武汉糖智药业有限公司、上海瀚诺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瀚海新酶(宜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仁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深圳瀚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金额。妙顺(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包括了其子公司妙顺(深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妙顺(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凌生科技有限公司、浙江自贸区迈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金额。宁波萃英化学技术有限公司包括了其子公司兰州萃英同位素材料有限公司、上海甬毅新材料有限公司的金额。
注2:2024年度实际发生的部分关联交易在2024年度未预计到,该部分交易的发生金额未达到审议标准。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宁波萃英化学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泰坦科技持有宁波萃英6.32122%的股份,根据实质重于形式认定其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
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二)兰州萃英同位素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泰坦科技持有宁波萃英6.32122%的股份,宁波萃英100%控股兰州萃英,根据实质重于形式认定其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
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三)上海甬毅新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泰坦科技持有宁波萃英6.32122%的股份,宁波萃英100%控股上海甬毅,根据实质重于形式认定其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
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四)杭州微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泰坦科技持有杭州微源40%的股份,根据实质重于形式认定其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
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五)武汉瀚海新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泰坦科技持有瀚海新酶0.54%的股份,根据实质重于形式认定其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
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六)上海绅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泰坦科技持有瀚海新酶0.54%的股份,瀚海新酶100%控股绅道生物,根据实质重于形式认定绅道生物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
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日常交易中能够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七)武汉糖智药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泰坦科技持有瀚海新酶0.54%的股份,瀚海新酶参股武汉糖智19.10%股份,根据实质重于形式认定武汉糖智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
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日常交易中能够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八)上海瀚诺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泰坦科技持有瀚海新酶0.54%的股份,瀚海新酶100%控股上海瀚诺威,根据实质重于形式认定上海瀚诺威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
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日常交易中能够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九)瀚海新酶(宜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泰坦科技持有瀚海新酶0.54%的股份,瀚海新酶78%控股瀚海新酶(宜昌),根据实质重于形式认定瀚海新酶(宜昌)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
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日常交易中能够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十)上海仁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泰坦科技持有瀚海新酶0.54%的股份,瀚海新酶30%参股仁芯生物,根据实质重于形式认定仁芯生物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
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日常交易中能够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十一)深圳瀚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泰坦科技持有瀚海新酶0.54%的股份,瀚海新酶100%控股深圳瀚智,根据实质重于形式认定深圳瀚智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
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日常交易中能够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十二)上海复享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泰坦科技持有复享光学3.4043%的股份,根据实质重于形式认定其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
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十三)妙顺(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泰坦科技持有妙顺1.4768%的股份,根据实质重于形式认定其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
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十四)浙江自贸区迈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泰坦科技持有妙顺1.4768%的股份,迈顺生物是妙顺全资子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认定迈顺生物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
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日常交易中能够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十五)妙顺(深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泰坦科技持有妙顺1.4768%的股份,妙顺(深圳)是妙顺全资子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认定妙顺(深圳)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
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日常交易中能够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十六)妙顺(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泰坦科技持有妙顺1.4768%的股份,妙顺(北京)是妙顺全资子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认定妙顺(北京)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
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日常交易中能够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十七)上海凌生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泰坦科技持有妙顺1.4768%的股份,上海凌生是妙顺控股子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认定上海凌生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
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日常交易中能够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或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双方根据在规格型号、产品标准、技术参数等方面的不同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进行交易定价。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为维护双方利益,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具体情况签订对应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 易;上述关联交易均是公司的正常业务,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及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 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 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此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且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在公平的基础上按一般市场规则进行,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133 证券简称:泰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5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
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
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2023年8月1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23〕11号),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执行本规定。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明确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金的会计处理,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规定,在确认预计负债的同时,将相关金额计入营业成本,并根据流动性列示预计负债。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 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数据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企业数据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采用未来适用法执行。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二)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三)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 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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