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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757        证券简称:胜科纳米         公告编号:2025-01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出具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更换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原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代表人涂清澄先生因工作变动不能继续担任持续督导期的保荐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的要求,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由保荐代表人姚泽安女士(简历附后)接替涂清澄先生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职责。

  本次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李伟先生和姚泽安女士。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公司董事会对保荐代表人涂清澄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姚泽安个人简历

  姚泽安,女,保荐代表人,曾参与胜科纳米科创板IPO项目、翔楼新材创业板IPO项目、翔楼新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赛伍技术公开发行可转债项目,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证券代码:688757                           证券简称:胜科纳米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晓旻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洪凯 会计机构负责人:洪凯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李晓旻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洪凯 会计机构负责人:洪凯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晓旻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洪凯 会计机构负责人:洪凯

  (三)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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