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25 证券简称:华能水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孙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虎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立武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孙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虎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立武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孙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虎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立武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孙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虎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立武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孙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虎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立武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孙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虎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立武
(三)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025 证券简称:华能水电 公告编号:2025-026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
天职国际担任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机构的审计年限达6年,审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现有业务状况和年度审计需要,公司拟聘任致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在工作安排、收费和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情形。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与天职国际进行了充分沟通,天职国际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未提出异议。
●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均无异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592343655N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日期:2011年12月22日)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0014469
从业人员:截至2024年末,致同从业人员近6,000人,其中合伙人239人,注册会计师1,35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45人。
营业收入:2023年度业务收入27.0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02亿元。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55亿元;2023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3家,审计收费3,529.17万元;电力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年末职业风险基金815.09万元。致同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和纪律处分0次。5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1次、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李春旭,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旭杰,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李士龙,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0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6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致同审计服务收费按照审计业务复杂程度、提供审计服务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工作量等因素确定。
2025年度审计费用共计280万元人民币,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252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8万元人民币。2025年度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审计费用289.60万元人民币减少9.6万元人民币。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为公司已提供审计服务6年,对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天职国际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的审计年限达6年,审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现有业务状况和年度审计需要,公司拟不再续聘天职国际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不存在与天职国际在工作安排、收费和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情形。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与天职国际进行了充分沟通,天职国际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未提出异议。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对本次变更事宜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等有关规定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致同进行了审查,对致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给予认可,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同意聘请致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致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025 证券简称:华能水电 公告编号:2025-020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10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4月24日在公司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孙卫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15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5人,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下半年董事会授权事项履职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以总股本180亿股为基数,按照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20元(含税),2024年度拟分配现金股利36.00亿元(含税)。该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管治(ESG)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管治(ESG)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决策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经理层成员2024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情况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工资总额清算及2025年度工资总额预算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能财务)持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未发现华能财务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华能财务的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华能财务与公司及关联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可控。该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对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中国华能集团香港财资管理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中国华能集团香港财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财资)持有符合香港法例的《公司注册证明书》;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较好地控制风险;香港财资资金安全性和流动性好,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香港财资与公司及关联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业务风险可控。该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对中国华能集团香港财资管理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捐赠情况及2025年度对外捐赠计划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切实履行中央企业社会责任,公司2024年度对外捐赠金额为4,034.41万元,2025年度计划对外捐赠金额4,309.10万元,主要用于云南和四川“百千万工程”“ 定点帮扶”“强基惠民”等扶贫事项。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决策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及2025年度预计交易情况的议案》。
公司2025年预计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173,540万元,占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19%。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良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该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及2025年度预计交易情况的公告》。关联董事孙卫、滕卫恒、李石山、李健平、李进、李喜德、王伟军、王超、万怀中回避表决。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9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审计计划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及综合计划的议案》。
2025年发电量预算为1,239.52亿千瓦时,营业收入预算275.77亿元,营业成本预算119.79亿元,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三项期间费用预算合计35.01亿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决策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252万元人民币,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8万元人民币,合计280万元人民币。该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在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202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6年6月13日24时(现执行《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4〕TDFI25号)有效期截止日)期间任一时点,一次或分次发行本金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40亿元的债务融资工具,其中单项余额限额为: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不超过人民币140亿元,中期票据(含永续中票)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每年年末12月31日债券本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30亿元,其中: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中期票据(含永续中票)不超过人民币160亿元。
同意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2026年6月13日24时(现执行《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4〕TDFI25号)有效期截止日)。如股东大会对中国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事项作出新的决议,原决议相关内容自动失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决策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经理层成员2025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部机构职能调整优化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决策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该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该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该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上述第一、四、五、六、十四、十七、十九、二十、二十四、二十五、二十六项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同意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股东大会具体事宜将由公司董事会另行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外,会议还听取了《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和《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特此公告。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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