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25 证券简称:华能水电 公告编号:2025-021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4月10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4月23日在公司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二)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5人。公司监事会主席夏爱东主持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括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股东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截至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也未发生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及2025年度预计情况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审计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252万元人民币,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8万元人民币,合计280万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将上述第一、二、三、四、十项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5日
公司代码:600025 公司简称:华能水电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80亿股为基数,按照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2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3,600,000,000元(含税)。该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所属行业为水力发电行业。根据中电联《2024-2025年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2024年,电力行业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源电力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弘扬电力精神,攻坚克难,统筹做好保供电、促转型、稳投资、优服务等各项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美好生活提供了坚强电力保障。全国电力供应安全稳定,电力消费平稳较快增长,电力供需总体平衡,电力绿色低碳转型持续推进。
(一)2024年全国电力供需情况。
2024年全国电力系统稳定运行,电力供需总体平衡。年初全国出现大范围寒潮天气,多地出现大幅降温,用电负荷快速增长,华北、华东、南方等区域部分省份在用电高峰时段电力供应偏紧,通过源网荷储协同发力,守牢了民生用电安全底线。夏季全国平均气温达到1961年以来历史同期最高,全国统调最高用电负荷达14.5亿千瓦,同比提高1.1亿千瓦,创历史新高;华东、华中、西南等区域夏季出现持续高温天气,部分时段电力供应偏紧,通过省间现货、应急调度、需求响应等多项措施协同发力,保障了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未出现有序用电情况。冬季气温偏暖,全国最高用电负荷低于上年同期,同时,全国电煤库存整体处于较高水平,全国电力供应保障有力有效,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美好生活提供了坚强电力保障。
(二)2025年电力供需形势预测。
预计2025年迎峰度夏等用电高峰期部分地区电力供需形势紧平衡。电力供应和需求多方面因素交织叠加,给电力供需形势带来不确定性。从供应方面看,2025年,全国新增电源装机仍然保持快速增长,预计常规电源增量与用电负荷增量基本相当,部分特高压直流工程投产,资源配置能力进一步增强;新能源发电装机占比持续提升,风、光资源及来水的不确定性增加了局部地区部分时段电力生产供应的风险。从需求方面看,2025年我国宏观经济将继续保持平稳增长,将为我国电力需求增长提供稳定支撑。但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外贸出口形势以及极端天气等方面给电力消费需求带来不确定性。综合考虑需求增长、电源投产以及一次能源情况,预计2025年迎峰度夏期间,华东、西南、华中、南方区域中部分省级电网电力供需形势紧平衡,通过增购外电、最大化跨省跨区支援等措施,电力供需偏紧局势可得到缓解。迎峰度冬期间,随着常规电源的进一步投产,电力供需形势改善。
公司主营业务为水力和新能源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与管理。公司盈利主要来自发电销售收入。公司是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最大清洁电力运营商,是培育云南水电支柱产业和实施“西电东送”“云电外送”的核心企业和龙头企业。主要负责澜沧江流域及周边地区水电资源的开发与运营,积极开展太阳能光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建设运营,公司以澜沧江流域为主体,采用“流域、滚动、梯级、综合”的集约化开发模式,最大化的配置流域资源,是科学化建设、集控化运营水平较高的电力开发公司。发电是公司当前的核心业务,在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引领下,公司坚持水电与新能源两个并重点,加快战新产业体系化规划布局,积极推进“风光水储一体化”可持续发展,全力打造世界一流现代化绿色电力企业。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2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5.3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4年公司完成发电量1,120.12亿千瓦时,同比增加4.62%。已投产装机容量达3,100.85万千瓦,实现营业收入248.82亿元,同比增加6.0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82.97亿元,同比增加8.63%,归属于母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83.04亿元,同比增加16.63%。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025 证券简称:华能水电 公告编号:2025-023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不转股,不送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7,986,323,103.9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8,00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600,000,000元(含税),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3,600,000,000元(含税),占2024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3.39%。
2.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监事会意见
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东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025 证券简称:华能水电 公告编号:2025-027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第二期绿色超短期融资券
(乡村振兴)发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发行基本情况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了2025年度第二期绿色超短期融资券(乡村振兴)的发行。本期债券发行额为人民币14亿元,期限为99天,单位面值为100元人民币,发行利率为1.79%。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余额为人民币21亿元,中期票据(含永续中票)余额为人民币173亿元。
2025年度第二期绿色超短期融资券(乡村振兴)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牵头主承销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联席主承销商,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带息负债。债券发行的有关文件已在中国货币网和上海清算所网站公告,网址分别为www.chinamoney.com.cn和www.shclearing.com。
二、审批程序履行情况
公司2024年5月28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在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24个月(现执行《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4〕TDFI25号)有效期截止日)的任一时点,一次或分次发行本金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40亿元的债务融资工具,其中单项余额限额为: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本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40亿元,中期票据(含永续中票)本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每年年末12月31日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本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中期票据(含永续中票)本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60亿元。
特此公告。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025 证券简称:华能水电 公告编号:2025-024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
及2025年度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3日,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及2025年度预计情况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如下: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业务发展需要,关联交易合同的签订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并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及2025年度预计情况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监事会同意公司关联交易事项。
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及2025年度预计情况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关联董事万怀中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同意本议案,并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及2025年度预计情况的议案》, 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关联交易事项。
(二)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
2024年公司共发生关联交易77,43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98%。其中与控股股东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集团)及其子公司发生76,75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97%;与其他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金额67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01%。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控制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4年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范围内。
(三)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1.向关联方采购商品。
2025年预计向关联方采购商品金额约39,594万元,主要为向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采购材料、设备及办公用品20,066万元,向上海华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采购物资、设备等2,623万元,向北京华能新锐控制技术有限公司采购物资、设备等992万元,向云南能投物流有限公司采购生产物资14,500万元。
2.接受关联方劳务。
2025年预计接受关联方提供劳务金额约43,914万元。主要为向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支付试验检修等技术服务费22,100万元,向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付保险费12,190万元,向华能清洁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支付研究开发费等约7,558万元,向华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支付技术服务费、系统化运维费用1,967万元。
3.向关联方出售商品。
2025年预计不发生向关联方出售商品相关业务。
4.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2025年预计向关联方提供劳务金额约552万元。主要为向华能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绿证交易取得收入约533万元,提供培训服务17万元。
5.向关联方租出资产。
2025年预计向华能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出租房屋资产金额约535万元。主要为向华能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出租办公用房。
6.向关联方租入资产。
2025年预计向华能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租入房屋资产金额约45万元。主要为向华能集团控股子公司租入办公用房。
7.向关联方投资。
2025年预计向关联方投资48,900万元,主要为与华能集团控股子公司共同投资新能源项目。
8.接受关联方投资
2025年预计在公开市场接受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债务性融资40,000万元。
综上,公司2025年预计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173,540万元,占公司2024年末净资产的2.19%。其中,预计与华能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118,530万元,占公司2024年末净资产绝对值的1.50%;预计与其他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55,010万元,占公司2024年末净资产绝对值的0.69%。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在预计总额范围内,同一控制下的各关联方之间额度可以相互调剂。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及2025年度预计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法定代表人:温枢刚,注册资本349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河北省雄安新区启动区华能总部,主营业务为组织电力(煤电、气电、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核电、生物质能发电等)、热、冷、汽的开发、投资、建设、生产、经营、输送和销售;组织煤炭、煤层气、页岩气、水资源的开发、投资、经营、输送和销售;信息、交通运输、节能环保、配售电、煤化工和综合智慧能源等相关产业、产品的开发、投资和销售;电力及相关产业技术的科研开发、技术咨询服务、技术转让、工程建设、运行、维护、工程监理以及业务范围内设备的成套、配套、监造、运行、检修和销售;国内外物流贸易、招投标代理、对外工程承包;业务范围内相关的资产管理、物业管理;业务范围内的境内外投资业务。1988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华能集团。2002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华能集团实施改组,成为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试点。2017年12月,华能集团完成公司制改制,由全民所有制企业变更为国有独资公司。华能集团是国有重要骨干企业,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截至本公告日,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90.72亿股,持股比例50.4%。
2.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2月,法定代表人:胡均,注册资本220.39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日新中路616号。经营范围:电力、煤炭等能源的投资及管理;环保、新能源等电力能源相关产业、产品的投资及管理;参与油气资源及管网项目的投资;其他项目投资、经营;与投资行业相关的技术服务、投资策划及其咨询管理,信息服务。截至公告日,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0.868亿股,持股比例22.70%。
3.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2月,法定代表人:毕凤林,注册资本60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116号。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项目投资及对所投资项目进行管理。截至公告日,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0.412亿股,持股比例11.34%。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述法人与公司构成关联方。
(二)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在前期同类关联交易中,公司与各关联方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华能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依法存续的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协议项下交易的履约能力。
三、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及依据
公司在日常经营中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时,严格按照价格公允原则与关联方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参照市场化价格水平、行业惯例定价。具体定价依据如下:
(一)通过市场化招标、询价、竞争性谈判等公开竞价方式确定市场价格的,直接以该市场价格为交易价格。
(二)交易事项有政府定价的,直接使用此价格;如有政府指导价的,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三)无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但有可比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四)无可比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参考关联人与独立于关联人的第三方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五)无独立的第三方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由双方参照成本加适当利润协商定价。
公司与华能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其他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按上述原则执行国家相关规定,有政府定价的,直接适用此价格。无政府定价的,则由交易双方以市场价为基础,共同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保证了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未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为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充分利用关联方专业化的资金、技术、资源和服务等方面的优势,实现资源共享,互利共赢,有助于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有利于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力生产,公司不会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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