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0 证券简称:吉林化纤 公告编号:2025-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分析
2.合并利润表项目变动分析
3.合并现金流表项目变动分析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金东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曲大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曲大军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法定代表人:金东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曲大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曲大军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4日
证券代码:000420 证券简称:吉林化纤 公告编号:2025-14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确认2024年日常
关联交易和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与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吉盟腈纶有限公司、吉林化纤福润德纺织有限公司、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国兴碳纤维有限公司、吉林市拓普贸易有限公司、吉林国盛碳纤维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吉林市国兴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吉林国兴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吉林市国兴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国兴氢能科技有限公司、吉林国兴道生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国兴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吉林国兴新材料贸易有限公司、吉林国鑫碳纤维有限公司、吉林市鹿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国兴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关联业务往来,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包括销售商品、采购商品、提供、接受劳务、转让资产、资产出租和借款等。
2025年4月2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确认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在对与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国鑫碳纤维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审议时,关联董事宋德武、徐佳威、周东福等予以回避。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吉林化纤福润德纺织有限公司和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予以回避表决。
(二)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注:公司向关联人借入资金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预计额度范围内循环使用。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注: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5年修订)第二十四条“上市公司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在适用关于实际执行超出预计金额的规定时,以同一控制下的各个关联人与上市公司实际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合计金额与对应的预计总金额进行比较。非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人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金额不合并计算”之规定,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开展的交易为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度未超过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关联交易额度,具体交易金额及内容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奇峰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88,393万元,法定代表人:杜学春,经营范围: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纤维素纤维原料及纤维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纺纱加工;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煤炭及制品销售;供冷服务;工业设计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热力生产和供应;危险化学品仓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奇峰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化纤集团所控制的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6.3.3条(二)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奇峰公司2024年12月末拥有总资产631,673万元,净资产126,123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413,434万元,净利润5,322万元(未经审计)。2024年,本公司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向其采购材料、压缩空气等;向其销售材料、劳务、资产。该关联在与公司的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履约能力较强,不存在履约障碍。
4.与该关联方进行各类交易总额
2025年,本公司预计向该关联人采购压缩空气、材料1,500万元;向其销售材料500万元、提供劳务500万元。
(二)吉林吉盟腈纶有限公司(简称“吉盟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4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杜学春,经营范围:开发、生产和销售腈纶、差别化腈纶、特殊化腈纶及其相关产品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吉盟公司系奇峰化纤之合营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6.3.3条(二)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吉盟公司2024年12月末拥有总资产111,764万元,净资产36,104万元,营业收入202,180万元,净利润2,484万元(未经审计)。2024年,本公司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采购压缩空气;向其销售备品备件材料及劳务。该关联在与公司的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履约能力较强,不存在履约障碍。
4.与该关联方进行各类交易总额
2025年,本公司预计向该关联人采购压缩空气、材料300万元。向其销售材料800万元、提供劳务500万元。
(三)吉林化纤福润德纺织有限公司(简称“福润德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3,402.50万元,法定代表人:岳福升,经营范围:纺织原料及针、纺织品,服装,服装面料,床上用品,建筑装潢材料(不含木材,不含油漆),初级农产品,机电设备及配件,包装材料,文具用品,办公设备经销;化工原料及产品(其中危险化学品仅限硫磺、硫酸、双氧水、盐酸、乙醇、丙烯腈无储存批发)经销。(一般经营项目自主选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福润德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化纤集团全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6.3.3条(二)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福润德公司2024年12月末拥有总资产71,636万元,净资产14,171万元,营业收入419,595万元,净利润3,523万元(未经审计)。2024年,本公司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向其采购原材料、销售材料、产品,该关联人在与公司的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履约能力较强,不存在履约障碍。
4.与该关联方进行各类交易总额
2025年,本公司预计向该关联人销售产品12,000万元;采购原材料88,000万元。
(四)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化纤集团”)
1.基本情况
化纤集团为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国有控股公司。注册资本80,906.58万元,法定代表人:宋德武,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煤炭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热力生产和供应;自来水生产与供应;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化纤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318,067,074股份,占总股本的12.94%,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6.3.3条(一)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化纤集团公司2024年12月末拥有总资产2,483,979万元,净资产593,465万元,营业收入1,308,398万元,净利润-10,836万元(未经审计)。
4.与该关联方进行各类交易总额
2025年本公司预计向集团及关联方借入流动资金45,000万元,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预计额度范围内循环使用。
(五)吉林国兴碳纤维有限公司(简称“国兴碳纤维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33280.09万元,法定代表人:孙小君,经营范围:碳纤维生产及制品加工、销售;碳纤维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国兴碳纤维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化纤集团控股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6.3.3条(二)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国兴碳纤维公司2024年12月末拥有总资产570,339万元,净资产107,793万元,营业收入162,122万元,净利润-16,897万元(未经审计)。2024年,本公司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向其采购压缩空气、材料等;向销售产品、提供劳务、材料。该关联在与公司的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履约能力较强,不存在履约障碍。
4.与该关联方进行各类交易总额
2025年,本公司预计向该关联人采购材料、压缩空气等1500万元、提供劳务500万元、销售材料300万元、向其销售产品1000万元,租入资产350万元。
(六)吉林市拓普贸易有限公司(简称“拓普贸易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10万元,法定代表人:岳福升,经营范围: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合成纤维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销售;纸浆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箱包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拓普贸易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化纤集团全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6.3.3条(二)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拓普贸易公司2024年12月末拥有总资产68,945万元,净资产21,913万元,营业收入12,636万元,净利润2055万元(未经审计)。2024年,本公司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向其销售产品。该关联在与公司的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履约能力较强,不存在履约障碍。
4.与该关联方进行各类交易总额
2025年,本公司预计向该关联人销售产品17,000万元。
(七)吉林国盛碳纤维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简称“国盛碳纤维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4500万元,法定代表人:孙小君,经营范围:纺织专用设备制造;纺织专用设备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国盛碳纤维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化纤集团控股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6.3.3条(二)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国盛碳纤维公司2024年12月末拥有总资产16,592万元,净资产9,876万元,营业收入34,310万元,净利润4,845万元(未经审计)。2024年,本公司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向其采购设备、销售材料。该关联在与公司的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履约能力较强,不存在履约障碍。
4.与该关联方进行各类交易总额
2025年,本公司预计向该关联人采购设备6,000万元。
(八)吉林市国兴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国兴新材料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22461万元,法定代表人:李晓明,经营范围:以自有资产对外投资(不得从事理财、非法集资、非法吸储、贷款等业务。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有效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经营);碳纤维及其产品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生产、销售及进出口;纤维及纤维制品生产及销售;化学纤维制品及化工原料经销(不含危险化学品);丙烯腈无储存批发;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力生产、销售;机械设备及配件销售及进出口;电力工程;电力设备检修、调试、检测试验;电力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技术转让;新能源技术开发;热力供应服务(不含高污染燃料供热);热水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控股股东-化纤集团接受吉林市国资委授权代行公司控股股东吉林市国兴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管理职能,国兴新材料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6.3.3条(二)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国兴新材料公司2024年12月末拥有总资产1,193,363万元,净资产249,296万元,营业收入578,712万元,净利润-2,765万元(未经审计)。该关联在与公司的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履约能力较强,不存在履约障碍。
4.与该关联方进行各类交易总额
2025年,本公司预计向该关联人采购水电气等120,000万元、销售材料1,000万元、提供劳务200万元、出租资产1,300万。
(九)吉林国兴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简称“国兴复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家欣,经营范围: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特种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国兴复材公司是国兴新材料公司控制的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6.3.3条(二)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国兴复材公司2024年12月末拥有总资产181,627万元,净资产-9,031万元,营业收入78,796万元,净利润-15,929万元(未经审计)。该关联在与公司的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履约能力较强,不存在履约障碍。
4.与该关联方进行各类交易总额
2025年,本公司预计向该关联人采购材料200万、销售材料100万元、提供劳务1200万元、销售产品65,000万元、出租资产800万元。
(十)吉林市国兴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国兴物流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500万元,法定代表人:徐志民,经营范围:道路货物运输;贸易代理;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贸易咨询服务;交通运输咨询服务;仓储咨询服务;航空货物运输服务;航空运输货物打包活动;水上货物运输代理活动;水上运输辅助活动;批发、配送与物流仓储工程设计服务;纺织品批发;办公用品批发;钢材批发;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再生物资回收与批发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国兴物流公司是国兴新材料公司控制的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6.3.3条(二)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国兴物流公司2024年12月末拥有总资产60,808万元,净资产1,250万元,营业收入142,408万元,净利润325万元(未经审计)。该关联在与公司的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履约能力较强,不存在履约障碍。
4.与该关联方进行各类交易总额
2025年,本公司预计向该关联人销售材料500万元、接受其装卸劳务及运费2,000万元、出租资产400万元
(十一)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碳谷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58,768万元,法定代表人:李凯,经营范围: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碳谷公司是国兴新材料公司控制的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6.3.3条(二)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碳谷公司2024年12月末拥有总资产593,320万元,净资产245,455万元,营业收入160,324万元,净利润9,336万元(未经审计)。该关联在与公司的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履约能力较强,不存在履约障碍。
4.与该关联方进行各类交易总额
2025年,本公司预计向该关联人采购材料60,000万元、销售材料200万元、提供劳务 1,500万元。
(十二)吉林国兴氢能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氢能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家欣,经营范围: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特种设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机动车修理和维护;货物进出口;汽车零部件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特种设备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氢能公司是本公司国兴新材料公司控制的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6.3.3条(二)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氢能公司2024年12月末拥有总资产10,518万元,净资产2,843万元,营业收入41万元,净利润-91万元(未经审计)。该关联在与公司的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履约能力较强,不存在履约障碍。
4.与该关联方进行各类交易总额
2025年,本公司预计向该关联人提供劳务100万元。
(十三)吉林国兴道生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道生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刘海亮,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道生公司是国兴新材料公司控制的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6.3.3条(二)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道生公司2024年12月末拥有总资产19,477万元,净资产3,044万元,营业收入5,460万元,净利润-815万元(未经审计)。该关联在与公司的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履约能力较强,不存在履约障碍。
4.与该关联方进行各类交易总额
2025年,本公司预计向该关联人提供劳务300万元。
(十四)江苏国兴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简称“江苏复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家欣,经营范围: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江苏复材公司是国兴新材料公司控制的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6.3.3条(二)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江苏复材公司2024年12月末拥有总资产35,356万元,净资产315万元,营业收入12,485万元,净利润-2,027万元(未经审计)。该关联在与公司的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履约能力较强,不存在履约障碍。
4.与该关联方进行各类交易总额
2025年,本公司预计向该关联人销售产品6000万元。
(十五)吉林国兴新材料贸易有限公司(简称“新材料贸易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赫,经营范围: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合成纤维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械设备销售;服装辅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箱包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销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新材料贸易公司是国兴新材料公司控制的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6.3.3条(二)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新材料贸易公司2024年12月末拥有总资产45,729万元,净资产2,088万元,营业收入128,287万元,净利润248万元(未经审计)。该关联在与公司的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履约能力较强,不存在履约障碍。
4.与该关联方进行各类交易总额
2025年,本公司预计向该关联人销售产品18,000万元。
(十六)吉林国鑫碳纤维有限公司(简称“国鑫纤维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2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孙小君,经营范围: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国鑫纤维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化纤集团代管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6.3.3条(二)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国鑫碳纤维公司2024年12月末拥有总资产87,628万元,净资产12,974万元,营业收入13,383万元,净利润-4,835万元(未经审计)。该关联在与公司的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履约能力较强,不存在履约障碍。
4.与该关联方进行各类交易总额
2025年,本公司预计向该关联人销售材料50万元。
(十七)吉林市鹿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鹿王制药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5,6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立和,经营范围:药品生产;保健食品生产;保健用品(非食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药品进出口;化妆品生产;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Ⅱ类医疗器械);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生产;粮食加工食品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保健用品(非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中草药收购;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化妆品零售;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会议及展览服务;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中草药种植;农副产品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初加工;石斛种植;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进出口;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鹿王制药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化纤集团代管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6.3.3条(二)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鹿王制药公司2024年12月末拥有总资产32,777万元,净资产23,706万元,营业收入20,629万元,净利润335万元(未经审计)。该关联在与公司的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履约能力较强,不存在履约障碍。
4.与该关联方进行各类交易总额
2025年,本公司预计向该关联人销售材料50万元,采购产品等50万元。
(十八)吉林国兴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国兴纺织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1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刘海亮,经营范围:纺纱加工;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国兴纺织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化纤集团控股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6.3.3条(二)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国兴纺织公司2024年12月末拥有总资产27,713万元,净资产11,745万元,营业收入10,037万元,净利润-115万元(未经审计)。该关联在与公司的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履约能力较强,不存在履约障碍。
4.与该关联方进行各类交易总额
2025年,本公司预计向该关联人销售产成品20,000万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为:以市场化为原则,严格执行市场价格,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若交易的商品和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时,由双方根据成本协商定价;公司与关联方相互提供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不高于向任何独立第三方提供相同商品和服务的价格。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对于公司与各方2025年度预计范围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在议案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交易双方将在交易实际发生时签署具体协议。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维护了各方的利益,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
(二)为保持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定发展,公司董事会从企业实际出发,对暂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规范发展的前提下,以市场公允的交易原则进行。对于公司经济效益的增长具有重要的作用,符合公司提高核心竞争力,实现稳步发展的长远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确认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需,有利于促进公司和各方经营生产活动的稳定健康发展。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本着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的,所有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场化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董事会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420 证券简称:吉林化纤 公告编号:2025-17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孔玉影女士辞职申请。孔玉影女士因退休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劳动合同的规定,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起生效。辞职后孔玉影女士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孔玉影女士直接持有公司18,000股股份,其所持股份将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特此公告!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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