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79 证券简称:强邦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3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60,00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印刷版材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是国内规模最大的印刷版材制造商之一,成立以来始终专注于感光材料的研发及其在印刷版材方面的应用,已建立完善的印刷版材产品体系,经过多年自主研发和业务发展,公司目前主要以胶印版材和柔性版材两大产品为主,其中胶印版材以CTP版材为主,包含热敏CTP版材、UV-CTP版材等,柔性版材包含传统型感光树脂柔性版、数码型感光树脂柔性版及超软感光树脂柔性版等多种品类。
印刷版材是传递图文信息的物理载体,在印刷过程中发挥了两大功能:(1)通过制版,准确获取并记录原稿中的图文信息;(2)在施印过程中,将图文信息准确、快速地传递到承印物上。印刷版材的质量决定了能否精确地将原稿中的图文信息一一还原,并且准确、快速地将该图文信息传递到承印物上,同时还要具有较高的耐印率,从而直接影响印制品的最终呈现效果以及印刷成本,在整个印刷过程中扮演了“模板”的关键角色。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印刷书籍报刊、画册说明书、瓦楞纸箱、食品包装盒(袋)、药品包装物、不干胶标签、RFID电子标签等多种印刷品。
公司历经多年掌握了胶印版材和柔性版材的配方及生产工艺技术,并形成了相应的核心技术,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公司已成长为国内规模最大的民营印刷版材生产企业,是国内少数掌握柔性版材生产关键材料与核心技术工艺的生产企业之一。公司在全国各省市建立了完善的销售网络,同时公司坚持开拓海外市场,在欧洲、东亚、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建立了销售服务体系,产品销往国内28个省、直辖市和自治区以及境外60余个国家和地区。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51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4]827号文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0.00万股股票,全部为新股发行,并于2024年10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证券简称为“强邦新材”,证券代码为“001279”。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4年10月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证券代码:001279 证券简称:强邦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1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郭良春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经董事投票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经董事投票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经董事投票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次会议上,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上述董事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自查报告》,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经董事投票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经董事投票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5元(含税),共计派现金红利20,000,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利润作为未分配利润继续留存公司用于支持公司经营需要。
同时,董事会提请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2025年具体的中期(半年度或三季度)现金分红方案。
本议案经董事投票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经董事投票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八、审议《关于董事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董事投票表决,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7票回避。
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其中关联委员郭俊成先生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董事投票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表决通过,其中关联董事郭良春先生,关联高管郭俊成先生、林文丰先生、李长华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经审议,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本议案经董事投票表决,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其中公司关联董事李仲晓先生、葛素云女士、曾大鹏先生在审议该议案时予以回避表决。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本议案经董事投票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经董事投票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本次调整授信额度基于公司生产与发展需要所作出的决策,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提供担保则有利于子公司开展业务,提升竞争力。
本议案经董事投票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本议案经董事投票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定于2025年5月19日(星期一)下午14:00在安徽省广德市经济开发区鹏举路37号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本议案经董事投票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具体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特此公告。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1279 证券简称:强邦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0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5年5月19日(星期一)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9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9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有关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
7、出席会议人员: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2日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安徽省广德市经济开发区鹏举路37号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2、除议案3和议案7的其他议案均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议案6全体董事回避表决;除了议案2和议案6其他所有议案均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议案7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议案8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4、 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及披露。
5、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5年5月15-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二)、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有效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信函或邮件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本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股东请仔细填写附件三,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地点:安徽省广德市经济开发区鹏举路37号。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242299。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文
联系电话:0563-6033889
传真:0563-6011188
电子邮箱:qbzq@shqiangbang.com
联系地址:安徽省广德市经济开发区鹏举路37号。
2、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参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4、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于会议召开十天前书面提交到公司董事会。
5、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必须出示原件。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279
2、投票简称:强邦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0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致: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划“√”为准,对同一议案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委托人对某一议案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议案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个人意愿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盖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三: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证券代码:001279 证券简称:强邦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2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娄立斌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同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同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同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同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
本议案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同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流程得到了有效执行,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本议案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同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七、审议《关于监事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经监事投票表决,以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表决。
全体监事已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同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同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同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同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4日
关于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情况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5]200Z0276号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司(以下简称“强邦新材”)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5年4月24日出具了容诚审字[2025]200Z1570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规定,强邦新材管理层编制了后附的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是强邦新材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对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本所审计强邦新材2024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强邦新材实施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强邦新材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强邦新材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件: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李飞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朱鑫炎
2025年4月24日
附件: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编制单位: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公司法定代表人:郭良春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胡文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凤兰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容诚审字[2025]200Z1569号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邦新材”)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强邦新材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强邦新材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李飞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朱鑫炎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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