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5 证券简称:大北农 公告编号:2025-03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1. 投资种类:中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
2.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拟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风险可控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一、 投资理财概述
1、投资目的
由于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北农”)在日常经营中必须保持一定规模的流动资金,为在保障流动性的同时合理利用自有资金,有效提高该部分资金的效益,进而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0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中低风险和低风险理财产品。上述理财业务运作正常,提高了公司资金效益,取得了较好的成效。鉴于上述委托理财授权期限即将届满,公司拟继续使用不超过20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中低风险理财产品。
2、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任一时点上用于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20亿元。
3、投资种类
公司及子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中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固定收益型、保本浮动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中低风险产品。
4、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公司及子公司以该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5、授权期限
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即在该期间内可购买理财产品,单笔理财期限不超过一年。
6、授权管理
由于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具有较强的时效性,为提高办理效率,授权公司财经管理平台负责具体实施工作,并授权公司财经管理平台根据业务需要,适时引入不同提供符合要求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
公司财经管理平台负责对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收益与风险的分析、评估工作,负责上述金融机构理财品种的选择、金额的确定、合同、协议的签署等相关事宜的审批和风险控制。同时,在理财期间更加密切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联系与沟通,跟踪理财产品的最新动态,如若判断或发现存在不利情形,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及子公司计划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风险可控的理财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公司及子公司投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公司财经管理平台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委托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季度末将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切实执行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控制风险。
(4)明确内部审批程序。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经管理平台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的审批,由公司财经管理平台负责组织具体实施。
公司对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并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风险可控。
四、 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子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五、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关于大北农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业务事项,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大北农关于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经过了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前述事项履行了截至目前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前述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大北农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无异议。
六、 备查文件
1.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385 证券简称:大北农 公告编号:2025-032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审议程序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为保障公司持续发展、稳健经营,2024年度公司计划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利,期末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根据《公司法》《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5,772,740.55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2,404,791,176.80元;母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净利润为436,229,797.03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984,698,881.89元。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经营状况,公司2024年度计划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期末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2024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 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具体原因
根据上表相关指标,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663,332,372.12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的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四、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条“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披露《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4年前三季度已完成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8元(含税),合计现金分红总额为249,632,886.82元,未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盈利水平和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五、备查文件
1、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
2、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385 证券简称:大北农 公告编号:2025-034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公司及子公司为客户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北农”)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了适应当前市场形势,进一步提高融资效率并促进公司产品的销售,公司于2024年9月29日、2024年10月23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及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授权子公司为客户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103、2024-120),同意授权北京科高大北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30家子公司为客户、合作养殖场(户)及担保方提供融资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5,050万元,授权期限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为配合市场发展的需要和提高管理效率,促进公司与客户的深度合作,进一步提高融资效率并促进公司扩大销售规模,公司拟同意授权公司及广东巨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61家子公司为客户、合作养殖场(户)及担保方提供融资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25,250万元,主要用于供应链金融贷款使用,担保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审议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客户、合作养殖场(户)及担保方提供融资担保,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25,250万元(即任一时点担保额度不超过25,250万元,包含此前未履行完毕的担保额度在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854,131.59万元的2.96%。为提高工作效率,拟授权公司总裁或由总裁参照其工作细则和公司管理制度所指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分配、调剂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金额,并授权公司总裁或相关业务负责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协议,担保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即被授权公司及子公司在此期间内可以开展办理担保业务。
授权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额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及子公司为客户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对象为与公司长期保持良好合作关系的客户及合作养殖场(户),以及为上述客户及合作养殖场(户)提供融资担保的担保方,须经公司严格审查、筛选后确定具体的被担保对象、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事项。
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客户、合作养殖场(户)及担保方,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一般担保或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根据每一笔借款的实际发生日期,按照法律、法规及双方约定确定;
3、担保人:被授权公司及子公司;
4、担保总金额:本次不超过25,250万元;
5、风险防范措施:
(1)仅为与公司保持良好业务关系、具有较好信誉和一定实力的客户、合作养殖场(户)或为公司客户、合作养殖场(户)提供融资担保的第三方担保方提供融资担保;
(2)要求拟借款的客户、合作养殖场(户)向我公司提供有效反担保;
(3)担保人严格定期派出业务与财务人员到场检查客户、合作养殖场(户)的生产经营与财务状况;
(4)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限不得超过1年。
四、 董事会意见
公司授权公司及部分子公司为客户提供担保是为促进公司与客户的深度合作,进一步提高融资效率并促进公司产品的销售,扩大公司业务量。被担保方均为与公司保持良好业务关系、具有较好信誉和一定实力的客户、合作养殖场(户)或为公司客户、合作养殖场(户)提供担保的第三方,公司对其资产质量、经营情况、偿债能力及信用状况均能有效掌握,上述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范围内。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预计担保额度为1,793,739.66万元(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额度预计的160亿元),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1,235,180.1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4.61%。其中: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单位的实际担保余额为1,084,308.4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6.9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48,126.39万元(其中关联参股公司担保余额为130,587.4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34%;授权子公司为客户实际担保余额为2,745.3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3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担保累计逾期金额为0万元,子公司尚未消除担保责任的对外逾期担保金额为2,233.07万元。
六、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认为:大北农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需要经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实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大北农授权公司及子公司为客户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七、 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385 证券简称:大北农 公告编号:2025-035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 关联交易概述
1. 担保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要求及公司和参股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为参股公司黑龙江大北农食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龙江大北农”)下属子公司乾安大北农农牧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安大北农”)、锦州大北农牧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州大北农”)、沈阳拓北拓牧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拓北拓”)、宾县大北农农牧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宾县大北农”)、辽宁大北农畜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畜牧”)分别提供不超过8,000万元、5,000万元、3,200万元、2,000万元、2,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 关联关系说明
由于公司现任副董事长张立忠先生为乾安大北农、锦州大北农、沈阳拓北拓、宾县大北农、辽宁畜牧母公司黑龙江大北农的自然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并担任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公司现任董事林孙雄先生担任黑龙江大北农董事,因此以上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3.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张立忠先生、林孙雄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 为乾安大北农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事项
1. 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2023年10月13日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120、2023-125),公司同意为参股公司乾安大北农向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原乾安支行申请的用于流动资金贷款等融资业务的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2024年4月12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030、2024-035),公司同意为参股公司乾安大北农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原分行申请的用于流动资金贷款等融资业务的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截至目前,上述授信业务均已到期,为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乾安大北农拟继续向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原乾安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4,000万元,在本次授信额度有效期限内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国内信用证等融资业务,每笔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公司拟为其该项授信提供不超过3,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拟继续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原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在本次授信额度有效期限内用于流动资金贷款等融资业务,每笔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公司拟为其该项授信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拟为其上述授信贷款提供担保责任合计不超过8,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将以银行核准的额度和期限为准),包括本次担保在内,公司对乾安大北农的累计担保金额不超过26,909.44万元。
北京大佑吉畜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大佑吉”)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北京大佑吉对黑龙江大北农持股44.59%,黑龙江大北农对乾安大北农持股100%,乾安大北农为公司的间接参股公司。基于上述,以上担保由黑龙江大北农其他股东张立忠先生、邱玉文先生、肇州县正知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肇州县正行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按各自出资比例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信用反担保及股权质押反担保。根据北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大正评报字[2024]第163A号资产评估报告,黑龙江大北农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33.25亿元,以上股东合计持有黑龙江大北农55.41%的股权估值为18.42亿元,具备反担保能力。
2. 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被担保单位名称:乾安大北农农牧食品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6年2月25日
(3)注册地点:乾安县大遐畜牧场
(4)法定代表人:周小强
(5)注册资本:18,000万元
(6)股东及股权结构:
(7)经营范围:食品流通;种畜禽生产经营;商品猪养殖、收购、销售;销售:饲料;谷物的种植、销售;普通货物道路运输;养殖技术咨询服务。
(8)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注:乾安大北农2023年度财务数据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都分所审计,并出具XYZH/2024CDAA4B0053号审计报告。
乾安大北农2024年度财务数据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都分所审计,并出具XYZH/2025CDAA4B0164号审计报告。
(9)历史沿革及其他:乾安大北农成立于2016年2月25日,目前主要业务为生猪养殖。经查询,乾安大北农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截至目前,乾安大北农对外担保余额0万元,诉讼金额0万元。
(10)具体关联关系说明:详见“一、关联交易概述”中的“2、关联关系说明”。
3.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金额:分别为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5,000万元人民币
(2)贷款银行:分别为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原乾安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原分行
(3)担保期限:单笔融资期限不超过一年,担保期限为授信额度项下每一期融资的还款到期之日起三年
上述担保合同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将以银行核准的额度和期限为准。
三、 为锦州大北农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事项
1. 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2024年4月12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030、2024-035),公司同意为参股公司锦州大北农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自贸区支行申请的用于流动资金贷款等融资业务的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截至目前,上述授信业务即将到期,为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锦州大北农拟继续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自贸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在本次授信额度有效期限内用于流动资金贷款等融资业务,每笔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公司拟为其该项授信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将以银行核准的额度和期限为准),包括本次担保在内,公司对锦州大北农的累计担保金额不超过12,000万元。
北京大佑吉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北京大佑吉对黑龙江大北农持股44.59%,黑龙江大北农对锦州大北农持股100%,锦州大北农为公司的间接参股公司。基于上述,以上担保由黑龙江大北农其他股东张立忠先生、邱玉文先生、肇州县正知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肇州县正行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按各自出资比例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信用反担保及股权质押反担保。根据北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大正评报字[2024]第163A号资产评估报告,黑龙江大北农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33.25亿元,以上股东合计持有黑龙江大北农55.41%的股权估值为18.42亿元,具备反担保能力。
2. 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被担保单位名称:锦州大北农牧业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2年6月5日
(3)注册地点:北镇市廖屯镇瓦房村
(4)法定代表人:包兴辉
(5)注册资本:8,000万元
(6)股东及股权结构:
(7)经营范围:浓缩饲料、配合饲料研发、生产、销售;预混合饲料、饲料原料、饲料添加剂、兽药批发、零售;粮食收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注:锦州大北农2023年度财务数据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都分所审计,并出具XYZH/2024CDAA4B0187号审计报告。
锦州大北农2024年度财务数据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都分所审计,并出具XYZH/2025CDAA4B0178号审计报告。
(9)历史沿革及其他:锦州大北农成立于2012年6月5日,目前主要业务为饲料生产、销售。经查询,锦州大北农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截至目前,锦州大北农对外担保余额0万元,诉讼金额0万元。
(10)具体关联关系说明:详见“一、关联交易概述”中的“2、关联关系说明”。
3.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2)贷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自贸区支行
(3)担保期限:单笔融资期限不超过一年,担保期限为授信额度项下每一期融资的还款到期之日起三年
上述担保合同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将以银行核准的额度和期限为准。
四、 为沈阳拓北拓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事项
1. 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2024年4月12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030、2024-035),公司同意为参股公司沈阳拓北拓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申请的用于流动资金贷款等融资业务的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截至目前,上述授信业务即将到期,为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沈阳拓北拓拟继续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在本次授信额度有效期限内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融资业务,每笔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公司拟为其该项授信提供不超过3,2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将以银行核准的额度和期限为准),包括本次担保在内,公司对沈阳拓北拓的累计担保金额不超过3,200万元。
北京大佑吉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北京大佑吉对黑龙江大北农持股44.59%,黑龙江大北农对沈阳拓北拓持股100%,沈阳拓北拓为公司的间接参股公司。基于上述,以上担保由黑龙江大北农其他股东张立忠先生、邱玉文先生、肇州县正知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肇州县正行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按各自出资比例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信用反担保及股权质押反担保。根据北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大正评报字[2024]第163A号资产评估报告,黑龙江大北农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33.25亿元,以上股东合计持有黑龙江大北农55.41%的股权估值为18.42亿元,具备反担保能力。
2. 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被担保单位名称:沈阳拓北拓牧业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2年3月23日
(3)注册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榆林大街158号
(4)法定代表人:雷有财
(5)注册资本:2,000万元
(6)股东及股权结构: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饲料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兽药经营,药品零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检验检测服务,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饲料原料销售,生物饲料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注:沈阳拓北拓2023年度财务数据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都分所审计,并出具XYZH/2024CDAA4B0283号审计报告。
沈阳拓北拓2024年度财务数据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都分所审计,并出具XYZH/2025CDAA4B0180号审计报告。
(9)历史沿革及其他:沈阳拓北拓成立于2022年3月23日,目前主要业务为饲料生产、销售。经查询,沈阳拓北拓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截至目前,沈阳拓北拓对外担保余额0万元,诉讼金额0万元。
(10)具体关联关系说明:详见“一、关联交易概述”中的“2、关联关系说明”。
3.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金额:不超过3,200万元人民币
(2)贷款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3)担保期限:单笔融资期限不超过一年,担保期限为授信额度项下每一期融资的还款到期之日起三年
上述担保合同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将以银行核准的额度和期限为准。
五、 为宾县大北农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事项
1. 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宾县大北农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4,000万元,在本次授信额度有效期限内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融资业务,每笔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公司拟为其该项授信提供不超过2,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将以银行核准的额度和期限为准),包括本次担保在内,公司对宾县大北农的累计担保金额不超过10,813.07万元。
北京大佑吉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北京大佑吉对黑龙江大北农持股44.59%,黑龙江大北农对宾县大北农持股100%,宾县大北农为公司的间接参股公司。基于上述,以上担保由黑龙江大北农其他股东张立忠先生、邱玉文先生、肇州县正知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肇州县正行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按各自出资比例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信用反担保及股权质押反担保。根据北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大正评报字[2024]第163A号资产评估报告,黑龙江大北农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33.25亿元,以上股东合计持有黑龙江大北农55.41%的股权估值为18.42亿元,具备反担保能力。
2. 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被担保单位名称:宾县大北农农牧食品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7年2月24日
(3)注册地点:哈尔滨市宾县宾西镇宾西经济技术开发区
(4)法定代表人:李玉堂
(5)注册资本:10,500万元
(6)股东及股权结构:
(7)经营范围: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肉、禽、蛋、奶及水产品批发,牲畜饲养(以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饲料批发;养殖技术咨询服务;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畜牧机械制造。
(8)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注:宾县大北农2023年度财务数据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都分所审计,并出具XYZH/2024CDAA4B0188号审计报告。
宾县大北农2024年度财务数据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都分所审计,并出具XYZH/2025CDAA4B0163号审计报告。
(9)历史沿革及其他:宾县大北农成立于2017年2月24日,目前主要业务为生猪养殖。经查询,宾县大北农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截至目前,宾县大北农对外担保余额0万元,诉讼金额0万元。
(10)具体关联关系说明:详见“一、关联交易概述”中的“2、关联关系说明”。
3.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
(2)贷款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
(3)担保期限:单笔融资期限不超过一年,担保期限为授信额度项下每一期融资的还款到期之日起三年
上述担保合同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将以银行核准的额度和期限为准。
六、 为辽宁畜牧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事项
1. 担保基本情况
2023年12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2023年12月25日召开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147、2023-153),公司同意为参股公司辽宁畜牧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申请的用于流动资金贷款等融资业务的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截至目前,上述授信业务已到期,为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辽宁畜牧拟继续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在本次授信额度有效期限内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融资业务,每笔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公司拟为其该项授信提供不超过2,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将以银行核准的额度和期限为准),包括本次担保在内,公司对辽宁畜牧的累计担保金额不超过12,000万元。
北京大佑吉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北京大佑吉对黑龙江大北农持股44.59%,黑龙江大北农对辽宁畜牧持股100%,辽宁畜牧为公司的间接参股公司。基于上述,以上担保由黑龙江大北农其他股东张立忠先生、邱玉文先生、肇州县正知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肇州县正行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按各自出资比例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信用反担保及股权质押反担保。根据北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大正评报字[2024]第163A号资产评估报告,黑龙江大北农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33.25亿元,以上股东合计持有黑龙江大北农55.41%的股权估值为18.42亿元,具备反担保能力。
2. 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被担保单位名称:辽宁大北农畜牧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7日
(3)注册地点:沈阳市苏家屯区永乐街道办事处杨树林子村
(4)法定代表人:李明刚
(5)注册资本:16,000万元
(6)股东及股权结构:
(7)经营范围:生猪饲养、收购、销售;畜牧养殖技术开发、推广、转让、咨询服务;玉米收储(50吨以下);玉米种植、销售(仅限分公司经营);动物营养保健品技术开发;饲料、饲料原料、畜牧养殖设备、兽药销售;猪场投资管理;种猪企业股权投资管理;道路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注:辽宁畜牧2023年度财务数据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都分所审计,并出具XYZH/2024CDAA4B0186号审计报告。
辽宁畜牧2024年度财务数据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都分所审计,并出具XYZH/2025CDAA4B0168号审计报告。
(9)历史沿革及其他:辽宁畜牧成立于2013年12月17日,目前主要业务为生猪养殖。经查询,辽宁畜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截至目前,辽宁畜牧对外担保余额8,308万元,诉讼金额0万元。
(10)具体关联关系说明:详见“一、关联交易概述”中的“2、关联关系说明”。
3.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
(2)贷款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3)担保期限:单笔融资期限不超过一年,担保期限为授信额度项下每一期融资的还款到期之日起三年
上述担保合同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将以银行核准的额度和期限为准。
七、 本次关联交易未涉及其他相关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未涉及其他相关安排。
八、 关联关系、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及被担保方母公司情况
1. 关联自然人
张立忠先生,东北农业大学农业推广硕士,1999年6月加入本公司,历任饲料产业黑龙江区、东北三省、山东区负责人,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北京大佑吉畜牧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黑龙江大北农董事长兼总经理。
林孙雄先生,2003年加入本公司,历任公司财务主管、审计管理部总经理、财务管理部总经理、财务总监、总裁助理以及北京大北农国际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等职务。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兆丰华生物科技(南京)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大北农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黑龙江大北农食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2. 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黑龙江大北农及其子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52,994.4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3.被担保方母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注:黑龙江大北农2023年度财务数据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都分所审计,并出具XYZH/2024CDAA4B0198号审计报告。
黑龙江大北农2024年度财务数据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都分所审计,并出具XYZH/2025CDAA4B0183号审计报告。
九、 累计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包括本次担保在内,公司为黑龙江大北农及其子公司的累计担保金额将不超过151,645.36万元,担保余额130,587.48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预计担保额度为1,793,739.66万元(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额度预计的160亿元),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1,235,180.1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4.61%。其中: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单位的实际担保余额为1,084,308.4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6.9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48,126.39万元(其中关联参股公司担保余额为130,587.4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34%;授权子公司为客户实际担保余额为2,745.3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3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担保累计逾期金额为0万元,子公司尚未消除担保责任的对外逾期担保金额为2,233.07万元。
十、 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为参股公司乾安大北农、锦州大北农、沈阳拓北拓、宾县大北农、辽宁畜牧分别提供不超过8,000万元、5,000万元、3,200万元、2,000万元、2,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为满足参股公司经营发展所必要,同时参股公司母公司黑龙江大北农其他股东按各自出资比例提供信用担保及股权质押反担保,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范围内,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十一、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应由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依据以上规定,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及立场,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相关的文件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现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我们认真审议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查阅相关附件资料,认为本次为参股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
我们认为本次担保有利于提升其资金周转效率,提高经营和盈利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此次担保事项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二、 董事会意见
本次为参股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为了参股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目前参股公司经营情况正常、信用状况良好、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范围之内,公司对其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关联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关于大北农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拟向参股公司提供关联担保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且经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保荐机构对大北农拟向参股公司提供关联担保事项无异议。
十四、 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专项意见;
4、关联交易概述表。
特此公告。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385 证券简称:大北农 公告编号: 2025-037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目的: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锁定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北农”)原材料成本和生猪销售价格,有效规避生产经营活动中因上游原材料和库存产品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提高公司抵御原材料价格波动的能力,进而实现公司高质量稳健发展。
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公司将在合法合规的期货交易所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农产品期货品种,如:生猪、玉米、小麦、大豆、豆粕、豆油、菜粕、油脂等产品。
交易金额: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所需保证金最高占用额不超过3亿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5 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风险提示:对于在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交易过程中存在价格波动风险、资金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技术风险,公司将积极落实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
一、 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近年来,受宏观经济形势及市场环境变化的影响,国内生猪及饲料原材料价格持续大幅波动,公司主营业务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为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锁定公司原材料成本和生猪销售价格,有效规避生产经营活动中因上游原材料和库存产品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提高公司抵御原材料价格波动的能力,进而实现公司高质量稳健发展,公司(含子公司)拟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2、交易金额: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所需保证金最高占用额不超过3亿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3、交易方式:公司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农产品品种,如:生猪、玉米、小麦、大豆、豆粕、豆油、菜粕、油脂等产品。
4、交易授权期限:自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即在该期间内可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5、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二、 审议程序
本次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上述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 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1、 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由于价格变化方向与公司预测判断相背离而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期货交易损失。
2、 资金风险:期货交易按照公司下达的操作指令,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3、技术风险:从交易到资金设置、风险控制,到与期货公司的联络,内部系统的稳定与期货交易的匹配等,存在着因系统崩溃、程序错误、信息风险、通信失效等可能导致交易无法成交的风险。
4、政策风险:期货市场法律法规等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的风险。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开展与生产经营相匹配的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控制持仓头寸,选择合适的套期保值时机与恰当的保值数量比例,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期货交易管理制度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公司将合理调度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3、公司将选配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选配多条通道,降低技术风险。
4、公司已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将设立专门的期货操作团队、期货操作监控团队和相应的业务流程,通过实行授权和岗位牵制,以及进行内部审计等措施进行控制。
四、 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和披露。
五、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关于大北农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项,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锁定公司原材料成本和生猪销售价格,有效规避生产经营活动中因上游原材料和库存产品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提高公司抵御原材料价格波动的能力,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大北农2025年度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六、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3.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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