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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5-01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一)投资目的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以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投资理财,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上述额度内资金只能用于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

  (四)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五)投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资金管理部门负责具体操作。

  二、投资风险分析、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故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开展相关理财业务,并将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终止该投资。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如公司因重大项目投资或经营需要资金时,公司将终止购买或及时赎回银行理财产品以保证公司资金需求。因此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

  四、董事会意见

  2025年4月2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2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2025年4月23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在保证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规定。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5-015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

  并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全体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3年8月1日,财政部发布《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类别的数据资源资产,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由于不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确认为资产的数据资源资产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资产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处理规定》”),其中明确了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的相关内容。公司依据《处理规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规定对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借方应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财会〔2023〕11号暂行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执行,执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资产相关支出不再调整。

  公司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要求。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对原会计政策作出相应变更,并按照本解释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此会计政策变更对可比期间财务数据无影响。

  三、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准则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核查意见

  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已将该议案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准则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准则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及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5-016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李志刚、袁绍孔等12人于2025年4月15日前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符合激励对象的条件,其所持有的370,000股限制性股票将全部由公司回购注销。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23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临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2、2023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临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认为相关激励对象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27日,公司内部OA公示了《公司2023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满后,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3年11月28日公司公告了《关于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

  4、2023年12月4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同时公告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临时)、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3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的授予日为2023年12月13日,授予价格为4.03元/股。公司已完成向激励对象授予的1,773.5万股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24年1月25日。

  6、2024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临时)、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临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公司已于2024年6月7日实施完成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的回购价格也相应由4.03元/股调整为3.88元/股。

  7、2024年6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临时)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詹全军、易适清等8人于2024年5月31日前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激励对象胡婷婷、孙承艳、袁廷玉拟聘任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及职工代表监事,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符合激励对象的条件,其所持有的490,000股限制性股票将全部由公司回购注销。

  8、2024年7月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同时公告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通知公告》。截止2024年9月10日,公司已对上述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股份回购注销手续。

  二、回购原因、数量及价格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李志刚、袁绍孔等12人于2025年4月15日前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上述12位人员已不符合激励对象的条件,将其所持有的370,000股限制性股票全部由公司回购注销。

  (一)回购数量说明

  公司实际授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李志刚、袁绍孔等12人限制性股票共计37万股;故本次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7万股。

  (二)回购价格说明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为每股3.88元/股加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

  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本次回购注销370,000股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公司将按法定程序办理减资手续。

  三、回购股份的相关说明及回购后股本结构变化表

  (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说明

  

  (二)回购前后,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005,191,310股调整为1,004,821,310股。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监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李志刚、袁绍孔等12人于2025年4月15日前因个人原因已离职;现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监事会同意由公司将以上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为37万股全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行为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回购注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相关手续。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5-008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诺普信”)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编制了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号),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共计发行73,529,411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价格为4.76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9,999,996.36元,扣除与发行有关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688,084.7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4,311,911.6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12月9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839号《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3,529,411.00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额度的调整情况

  根据《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计划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3,018.00万元(含53,018.00万元)。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范围内,综合考虑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等因素,主动缩减发行规模并经证监会核准,确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5,000.00万元(含35,000.0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结项、变更后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临时)、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临时),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对公司原募投项目“生产线自动化升级及新建项目”进行结项,并将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扣除待支付尾款后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原募投项目“总部研发升级及新产品研发登记项目”进行结项变更,将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扣除待支付尾款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共计11,265.75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的专户余额扣除待支付尾款及相应手续费为准)用于“云南蓝莓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金额详见附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本报告期募集资金账户累计取得利息及理财收益共476,979.06元;本报告期募集资金账户手续费支出共6,657.65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及本次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广东喜年塑胶科技有限公司、陕西标正作物科学有限公司、光筑农业集团有限公司、砚山曼悦莓、云南蓝百旺、腾冲旺悦莓、云南梦遇莓、云南蓝美旺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深圳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分别和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目前该等协议的履行状况良好。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前,专户存款的明细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1:公司“生产线自动化升级及新建项目”、“总部研发升级及新产品研发登记项目” 均已按计划实施完毕,尚有部分工程及设备质保金未结清,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经公司、保荐人与各存储银行商议,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 346.24万元(最终金额以募集资专户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上述待支付款项在满足付款条件时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进行支付。公司已完成上述两个募投项目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详细内容请见2024年12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2024-086)。

  注2:变更后的募投项目“云南蓝莓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砚山曼悦莓、云南蓝百旺、腾冲旺悦莓、云南梦遇莓、云南蓝美旺已按照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使用完毕,为方便银行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2024年11月,公司已完成全资子公司光筑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及以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内容请见2024年11月1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2024-08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各项目的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临时)、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临时),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对公司原募投项目“生产线自动化升级及新建项目”进行结项,并将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扣除待支付尾款后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原募投项目“总部研发升级及新产品研发登记项目”进行结项变更,将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扣除待支付尾款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共计11,265.75万元用于“云南蓝莓基地建设项目”实施。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1月20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40,162,434.88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735,254.58元已完成置换。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2年1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2022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临时)、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1)。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现已全部到期赎回,具体明细如下: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不存在超募资金。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生产线自动化升级及新建项目”、“总部研发升级及新产品研发登记项目”、“云南蓝莓基地建设项目” 均已按计划实施完毕,公司已完成全部募投项目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详细内容请见2024年11月12日及2024年12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2024-080)与《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2024-086)。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诺普信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均不存在违规情形。

  五、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形。

  附表: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表: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临时)、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临时),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对公司原募投项目“生产线自动化升级及新建项目”进行结项,并将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扣除待支付尾款后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原募投项目“总部研发升级及新产品研发登记项目”进行结项变更,将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扣除待支付尾款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共计11,265.75万元用于“云南蓝莓基地建设项目”实施。

  注2:2022年1月20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40,162,434.88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735,254.58元。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5-010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2024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84,590,497.99元,2024年度母公司的净利润为63,043,975.21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800,958,863.59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01,835,442.02元。

  公司2024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304,397.52.元,提取任意公积金0元。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拟定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最新总股本1,005,191,310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等原因致使分红对应的股份基数发生变动,最终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实际分配的股份基数进行现金分红,分配比例不变。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公司2024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四、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综合考虑2024年度的盈利水平和实际经营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而制定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五、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为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制定了《公司章程》,在《公司章程》中制定了现金分红政策。公司也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将继续秉承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回报的经营理念,严格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止发生资金风险,以更积极的利润分配方案回馈广大投资者。

  六、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与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及未来盈利预期相匹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同意将本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经营情况提出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将本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5-011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为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发现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金额

  1)报告期内,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包括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商誉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等,期初余额为45,794.52万元,期末余额为61,969.82万元。公司本次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具体计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各项资产准备情况如下所示:

  (1)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期初余额为32,385.34万元,本期计提坏账准备10,726.32万元,本期转回金额为159.26万元,本期核销354.16万元,本期转销968.92万元,其他变动-2,538.58万元,坏账准备期末账面余额为39,090.73万元。

  (2)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跌价准备期初余额为1,838.33万元,本期计提跌价准备3,434.52万元,本期转回金额为348.41万元,本期转销841.29万元,其他变动-46.95万元,期末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4,036.20万元。

  (3)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期初余额为3,642.12万元,本期计提6,549.72万元,本期核销262.50万元,期末长期投资减值准备余额为9,929.34万元。

  (4)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期初余额为100.48万元,本期计提0万元,其他变动0万元,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期末账面余额为100.48万元。

  (5)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期初余额为42.45万元,本期计提0万元,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期末账面余额为42.45万元。

  (6)商誉减值准备

  商誉减值准备期初余额为3,596.10万元,本期计提809.71万元,本期处置核销5.85万元,商誉减值准备期末账面余额为4,399.96万元。

  (7)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期初余额为4,189.70万元,本期计提266.28万元,本期处置核销85.31万元, 无形资产减值期末账面余额为4,370.66万元。

  二、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事项将减少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21,278.87万元,导致报告期末所有者权益减少21,278.87万元。公司对以上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有助于全面、公允的反映企业的资产状况,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将有利于夯实资产质量。对公司经营能力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上述数据已经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款项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本公司对于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款项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的要求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根据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3、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行减值测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本公司至少每年测试商誉是否发生减值。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我们同意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5-012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坏账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本次坏账核销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坏账核销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会计政策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管理,防范财务风险,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2025年拟对公司部分应收款项进行核销。

  公司本次坏账核销金额合计12,412,016.39元,上述应收款项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本次核销主要原因是由于相关应收款项账龄过长,经多种渠道催收后确实无法回收,或应收方已注销、已被吊销等。

  本次坏账核销共涉及4家单位,具体明细如下:

  

  长期以来,公司积极通过法律诉讼等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但因涉及相关单位已无可供执行财产等客观因素,上述款项截至公告日仍无收回可能性,后期回收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因此,拟对上述款项予以清理核销。

  二、本次核销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核销的12,412,016.39元已在以前年度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故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和财务状况产生影响。本次坏账核销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助于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坏账核销后的管理

  本次坏账核销后,公司对上述应收款项采取账销案存的方法进行管理,建立已核销应收款项备查账,保留对款项的追索权,并通过落实责任人员等方式,及时掌握债务人偿债能力情况,发现对方具备偿债能力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对方履行清偿责任。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核销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和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核销依据充分,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核销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核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核销的审核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影响,核销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因此,同意公司本次核销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5-013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和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全体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和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和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5亿元的授信业务,具体如下:

  1、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经销商拟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业务,总额不超过2亿元, 期限不超过2年,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以与银行签订的合同条款为准。

  2、剩余可调节额度由符合条件的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向其他银行申请,授信期限最高不超过2年。

  上述符合条件的单个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4,000万元,单笔借款期限不超一年,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具体以与各行签订合同条款为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符合一定资质条件的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经销商或下属子公司,且所有被担保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包括但不限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控股51%或51%以上的具有良好合作信用记录的下属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二)担保期限:自授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三)担保金额:不超过5亿元,单个控股经销商或下属子公司最高不超4000万元。

  (四)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负责对参加此项贷款项目的下属子公司的资质进行审核,可以确保加入进来的下属子公司信用良好,具有较好的偿还能力;

  2、贷款资金的用途用于农资产品采购及扩大业务规模;

  3、参加此贷款项目的下属子公司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并表范围内控股经销商其他股东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公司能有效的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

  4、对于贷款的下属子公司或控股经销商,要求其定期需向公司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财务报表、公司章程、实际控制人基本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信息,并接受公司对其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的监督检查;

  5、由公司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实施事前贷款代偿责任风险的审核和事中督察、事后复核。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此项担保,公司采取了担保对象资质准入、专款专用并要求所有参加贷款项目的下属子公司为公司提供反担保等风险防范措施,担保风险整体可控。被担保对象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担保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已审批额度

  包括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15,000万元,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91%,占总资产的1.34%,公司对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为366,000万元,占净资产的95.52%,占总资产的32.59%。

  2、已实施情况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实施对外担保余额为800万元,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0.21%,占总资产的0.07%,公司对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27,615.5万元,占净资产的7.21%,占总资产的2.46%。

  3、逾期情况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逾期担保金额0.00万元。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或法定代表人个人提供反担保,公司能有效的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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