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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10          证券简称:若羽臣        公告编号:2025-03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业务资格,能够独立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上市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第4号——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实际情况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机构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且诚信状况良好、具有独立性,因此,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生效日期

  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4、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3010         证券简称:若羽臣       公告编号:2025-034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1、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69,572,504.58元,提取盈余公积6,957,250.4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8,553,608.48元,减去2023年度已分配股利34,377,429.90元,经决算,2024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6,791,432.70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考虑到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需求,公司2024年度不提取任意公积金,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

  2、为回报全体股东,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4年度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如下:鉴于公司前期实施了股份回购事项,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拟以2024年末公司总股本164,030,506股扣除截至目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5,386,900股后的158,643,606股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79,321,803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公司不送红股,合计转增股本63,457,442股,本次转增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27,487,948股(最终股本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结果为准)。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2024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占本年度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比例为67.92%,占本年度末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的比例为19.1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再融资新增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红比例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及转增股本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并在本年度完成注销的金额为88,385,777.94元(不含交易费用),其中包括:公司2022年回购股份方案、2024年第一期回购股份方案和2024年第二期回购股份方案回购股份数量共计6,012,807股,共计成交总金额为88,385,777.94元,前述6,012,807股股份已于2024年11月29日办理完成注销手续,因此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并在2024年度完成注销的金额为88,385,777.94元。

  4、综上,2024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注销总额为167,707,580.94元,占本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58.76%。

  三、现金分红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注:上表中2024年度回购注销总额88,385,777.94元是指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并在本年度完成注销的金额。公司2022年回购股份方案、2024年第一期回购股份方案和2024年第二期回购股份方案回购股份数量共计6,012,807股,共计成交总金额为88,385,777.94元(不含交易费用,其中2022年回购股份方案成交总金额28,395,664.00元,2024年第一期回购股份方案成交总金额29,994,796.00元,2024年第二期回购股份方案成交总金额29,995,317.94元),前述6,012,807股已于2024年11月29日办理完成注销手续。具体情况详见2024年12月2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注销总额为232,385,645.84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公司未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等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增强公司股票流动性,不存在转增金额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金-股本溢价”余额的情形。综上所述,该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合法、合规、合理。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分配政策,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会影响偿债能力,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且未来十二个月内没有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计划,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向主要股东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不存在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存在重大差异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四、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情况

  1、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3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未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已分别由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4、回购注销金额的相关证明。

  特此公告。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3010          证券简称:若羽臣        公告编号:2025-035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和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真实反映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4年末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2024年度计提各项减值损失合计14,347,072.55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及子公司于2024年末对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在清查的基础上,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可能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充分地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公司及子公司对2024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存货、应收款项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4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15,464,586.55元,转回存货跌价准备1,117,514.00元,合计为14,347,072.55元,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明细如下表:

  单位: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4.1 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一)公司信用减值损失的计提方法

  2024年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6,284,438.52元,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如下:

  1、金融工具减值计量和会计处理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对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

  (1)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

  

  (2)账龄组合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3、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1)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

  

  (2)账龄组合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账龄自款项实际发生的月份起算。

  (3)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的认定标准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二)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

  2024年公司计提商誉减值损失9,180,148.03元,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为: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就其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然后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2024年公司转回存货跌价准备1,117,514.00元,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为: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4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4,347,072.55元,并全部计入2024年度损益,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将减少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347,072.55元,同时影响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4,347,072.55元。

  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在2024年度财务报表中体现。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体现了谨慎性原则,具备合理性,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3010          证券简称:若羽臣        公告编号:2025-036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报表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背景及原因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 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 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前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 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 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自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且未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报表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3010          证券简称:若羽臣         公告编号:2025-037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确保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同时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适用范围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薪酬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外,不领取董事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10万元/年(税前)。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薪酬按其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外,不领取监事津贴。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不因其担任公司董事而享受任何额外津贴。其薪酬采取年薪制,年薪=基本年薪+绩效工资,基本年薪按月发放,绩效工资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发放。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经营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4、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薪酬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3010                证券简称:若羽臣                公告编号:2025-031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R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4年末公司总股本164,030,506股扣除截至目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5,386,900股后的158,643,60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

  若羽臣是一家面向全球的消费品品牌数字化管理公司,以“为全球优质消费品牌链接每个中国消费者”为使命,致力于通过全链路、全渠道的数字化能力,赋能品牌业务的全生命周期增长。公司主要业务包括品牌管理、自有品牌及代运营业务,从全局视角出发,以前瞻性的品牌战略发展为核心,全链路赋能品牌成长,涵盖品牌定位、产品设计、精准数据洞察、营销推广策略、全渠道销售布局以及精细化用户运营在内的体系化管理。

  1、品牌管理业务

  依托公司多年的消费品品牌数字化管理经验,以及对多品类生意增长模型的深度理解,公司积极引进优质的消费品品牌及产品,全权负责品牌方在合作区域内的销售运营及营销推广,并拥有该区域的销售定价权和客户资源。

  销售端,从商品采购、库存管理、渠道分销到销售给消费者,深度打磨供应链管理体系。营销端,根据品牌方的整体战略以及区域市场特点,策划营销推广活动,提升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推动销售。根据不同合作模式分为总代、经营权买断以及合资品牌三种类型。

  ①总代业务:在特定区域和一段时间内享有品牌的专营权,如艾惟诺、拜耳康王和达益喜,以及和丽康Herbs of Gold、DHC等品牌。

  盈利模式:公司在取得合作品牌方授权后,以货品买断的形式向品牌方进行采购,再通过线上及线下多渠道布局,进行推广销售,利润来源于销售收入与采购成本及各项费用的差额。

  ②经营权买断:收购合作品牌在中国的经营权和商标使用权,拥有合作品牌在国内市场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权。

  盈利模式: 以货品买断的形式向品牌方进行采购,再通过线上及线下多渠道布局,进行推广销售,利润来源于销售收入与采购成本及各项费用的差额。

  ③合资品牌:整合公司与合作品牌双方的技术、资金、管理、市场等资源,共同生产和销售产品,利润来源于销售收入与采购成本及各项费用的差额。同时,以合资的方式可以实现采购渠道共享、优化生产流程、降低原材料成本等方式提高运营效率,从而获取更高利润。

  2、自有品牌业务

  自有品牌业务包括LYCOCELLE绽家和FineNutri斐萃品牌,均是公司十余年品牌管理经验沉淀出的成功实操案例。公司在品牌孵化及全链路运营管理上已建立起一套完整且成熟的体系,且拥有强大的上游、中游和下游的资源整合能力,全面掌控品牌价值链发展,从产品设计到研发、生产制造、营销推广及销售运营,快速高效地应对消费者多元化需求。

  作为一家根植于快消品市场及数字经济时代中的品牌管理公司,若羽臣对中国消费市场有着深刻且全面的理解。伴随中国居民消费水平提升,市场多元化需求凸显,高端家清市场需求远远未被满足,这部分人群追求精致生活,关注产品成分和功效,重视情绪价值,购物注重品质,更在意购物体验,是消费理念从“有”向“优”升级的代表人群。

  LYCOCELLE绽家于2020年末正式在中国市场上线销售,提出“专衣专护”理念,在产品开发上,绽家基于科学环保的产品技术理念,结合前沿科技和新西兰天然植萃复配而成的精致衣物保养配方,根据不同织物的毛纤维特性,为衣物研制针对性的洗护产品,将生物科技力量注入日常清洁用品之中,重塑衣物护理和家庭清洁体验新高度。

  生产方面,绽家以自研的独特配方,在全球范围内甄选优质原料商进行合作,并委托国内顶尖工厂代加工,精心打造出如内衣洗液、香氛衣物喷雾、香氛洗衣凝珠、香氛洗衣液等一系列深受消费者喜爱的明星产品,引领行业发展趋势。

  在营销推广上,绽家积极携手行业头部主播和意见领袖,针对多元化的社交平台定制差异化内容营销场景,精准锁定目标人群,充分撬动和满足消费者需求。同时,坚持与年轻消费者保持紧密互动,通过与医学专家、国际顶奢级艺术大师等优质IP跨界合作,打破传统的营销边界,以产品口碑带动UGC内容生产,大幅度增强品牌的市场认知度和好感度,让“不止清洁,更是生活美学”的生活方式全面传递,力求在提供卓越家庭清洁解决方案的同时,赋予用户独特的品牌人文关怀和生活哲学,塑造出更具温度和质感的品牌形象。

  目前,绽家已构建起完整的线上线下零售体系及品牌营销矩阵,线上全面覆盖天猫、京东、抖音、小红书以及有赞等超20个电商平台,线下强势入驻山姆会员店等优质线下销售渠道。

  洞察目前中国保健品市场,消费者从传统的基础膳食补充需求逐渐转向精细化功能型需求,大健康消费呈现出“全民化、细分化”特征。消费者不仅关注产品口感,更看重其营养成分、原料和针对不同细分需求的功效。

  FineNutri斐萃,以科学为驱动的营养品牌,致力于通过精准高效的超级成分,以极简配方和足量添加为原则,为消费者提供可感知的产品体验。品牌联合国内外知名医学院及高校,整合专家智库资源及循证医学研究体系,推进产品共研,并以AI技术赋能产品研发效率的提升,经过严格的动物及临床测试,筛选出可以落地转化的配方,同时与国内外原料供应商达成战略合作,在全球范围内委托具备GMP先进生产体系和设备,具备丰富经验的专业工厂进行生产,从原料采购、生产加工到成品检验,均对标国际顶尖标准,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目前,斐萃线上在天猫、抖音、京东、小红书等多个电商平台同时发力,针对不同的平台特点,定制差异化的运营及营销策略。以卓越的产品力、全渠道精细化运营能力及强大的内容运营能力,实现销售持续爆发。

  3、代运营业务

  代运营业务包括:店铺代运营、渠道分销及品牌策划

  ①代运营:公司为品牌方在天猫、京东、拼多多、抖音等第三方电商平台运营品牌旗舰店,对于部分品牌,公司基于授权代理商的授权在特定电商平台运营专营店铺,公司提供品牌定位、店铺运营、整合营销、数据挖掘、媒介采买、供应链管理等服务。

  盈利模式:店铺代运营业务根据结算方式不同,分为零售模式和服务费模式。零售模式下,公司先向品牌方或其授权代理商采购货物,后通过第三方电商平台开设的店铺面向终端消费者进行货品销售,盈利来源体现为货品的购销差价;服务费模式下,公司一般不向品牌方或其授权代理商采购货物,主要根据客户的不同服务需求向其收取运营服务费,服务费一般采取固定服务费、提点服务费或两者结合的方式。

  ②渠道分销:公司向品牌方或其授权代理商采购商品后销售至分销商,由分销商对外销售。分销商一般包括京东自营、唯品会、天猫超市等电商平台和在电商平台上开设店铺的线上分销商。其中对于电商平台客户,公司可根据其需求提供不同程度的运营支持服务,包括品牌定位、流量运营、整合营销、数据洞察等,但仓储物流仍由电商平台负责;对于其他分销商,公司仅向其销售商品,无需提供运营支持服务。

  盈利模式:公司先向品牌方或其授权代理商采购货物,再销售至分销商,盈利来源为货品的购销差价。

  (二)行业发展情况

  1、电子商务行业发展情况

  在2024年,面对全球经济环境的日益复杂多变,中国国民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4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48.79万亿元,同比增长3.5%,其中全国网上零售额15.52万亿元,同比增长7.2%。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达到13.08万亿元,增长6.5%,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6.8%。全年服务零售额比上年增长6.2%,内容电商、社交电商和即时零售等新业态模式快速增长,成为推动行业增长的新引擎。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近年来,随着消费市场的多元化和理性化发展,中国电子商务行业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额由 2014 年的 16.39 万亿元增长到 2023 年的46.83 万亿元。商务部、中央网信办等部门发布的《“十四五”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提出:到 2025 年全国电子商务交易额预期目标为46万亿元,全国网上零售额预期目标为17万亿元。在消费群体方面,中产与年轻消费者注重生活品质和个性化选择,而大众消费者更倾向于熟悉品牌,强调品牌信誉和产品价值感。

  面对消费者需求的分层与多样化,企业还需积极探索内容化场景的深度运营,通过强化产品价值定位、优化渠道布局及提升服务体验,为消费者提供更优质的购物体验。

  电子商务行业高速发展的同时,相关配套法规也在完善。2024年上半年,市场监管总局充分发挥统筹协调职能,积极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2024年下半年,市场监管总局在《市场监管部门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举措(2024年版)》中,明确完善市场监管制度规则的新举措,以及研究完善经营主体登记管理基础法律制度和商事相关法律制度。此外,《网络交易执法协查暂行办法》也强调完善网络交易执法协查机制,以促进平台经济的健康发展。

  同年,跨境服务贸易备受关注。2024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以高水平开放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全面部署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并首次建立全国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模式。

  2、家庭清洁行业发展情况

  随着互联网普及和消费者购物习惯改变,线上购物成为主流。Nint任拓发布的《2024 家清行业趋势快速报告》显示,家清行业电商端规模持续扩大,仅部分主流电商数据显示,2024 年上半年家清行业电商销售额超 1100 亿元,同比增速近 20%,2025 年预计接近 2600 亿元。网络购物用户规模也在持续突破,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 2024 年 12 月,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9.74 亿人,较2023年12月增长 5947万人。

  线上渠道的繁荣推动了家清市场消费趋势的革新。京东《2024洗涤清洁线上消费趋势报告》显示,衣物清洁方面的香氛类产品颇受欢迎,2021—2023年间香氛类洗衣液和衣物留香喷雾的消费金额增速分别超过100%和60%,超过半数用户因香型选择产品,更加注重其带来的情绪价值和生活乐趣。同时,留香时长、功效复合等特点,也是吸引消费者购买的关键因素。专衣专护品类增长迅速,内衣、真丝羊毛、羽绒服洗衣液消费金额增速均超过50%。孕婴童、养宠人士、精致白领等细分市场增长强劲,体现了消费者需求的升级和个性化。

  与此同时,高端化成为家清市场新走向。消费者不再满足于基础清洁,对产品品质和使用体验要求不断提高。未来,家清产品将通过注重采用优质原料、运用先进技术、结合香氛以及提升产品品质来实现升级。同时,产品将向多功能化发展,以满足市场多样化需求。

  中国家清产品行业发展迅速,产品质量、安全与环保标准执行也在不断优化。2023 年,国家发改委将环保型洗涤剂开发生产列为鼓励类项目,《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 年版)》也推动行业规范化发展。这些政策有助于提升产品质量,保障消费者健康,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

  3、保健品行业发展情况

  当下,国内保健品领域竞争白热化。国际巨头纷纷进入中国市场,大型药企与食品企业也加速布局,新媒介、新渠道与技术助力新品类、新品牌快速发展。与此同时,国家政策法规和标准逐步完善,大健康行业监管趋严,规范化程度与准入门槛提升,未来政策调整与严格监管将成常态。

  Euromonitor 数据显示,全球保健品市场正在稳步增长,2021 年全球消费者保健品行业规模 2732.42 亿美元,预计 2025 年中国保健品市场规模达 624.01 亿美元。

  值得关注的是,跨境带来保健品发展新机遇。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数据显示,2024年我国营养保健食品进口额为77.53亿美元,同比增长15.10%,保健品已是跨境品类前三品类。

  在渠道分布上,电商平台已成为主要购买渠道。与此同时,近年来抖音、小红书等内容渠道的崛起,以及淘宝等平台在种草内容上的布局,大幅丰富了消费者获取信息的渠道,线上“推荐+购买”的一站式服务有望成为保健品增长的重要引擎。

  在细分需求方面,肠胃保健、体重管理、口服美容、改善睡眠等需求持续高增。尤其是在口服美容方面,消费者主要为发达城市的女性,在抗衰、美白等方面需求强烈。这些人群有较强的消费能力,也在推动整个行业持续向高端化渗透。

  现阶段,我国人均保健品消费金额较低,市场仍有较大增长空间。对比同处于东亚、有着相似文化和饮食习惯的日本来看,目前中国人均保健品消费金额仅为日本的20%。东方财富证券预测,在当前GDP水平下,中国保健食品市场规模有30%~75%的增长空间。

  从市场规模来看,日本大健康产业在过去几年中保持稳步增长。据东方财富发布报告显示,近年来日本保健品行业规模维持在 1 万亿日元以上,预计未来行业增速稳定在 1%左右。行业分为特定保健食品(FOSHU)、营养机能食品(FNFC)和功能性标志食品(FFC)三大类别,FFC 因监管宽松发展迅猛,在2020年已成最大细分市场。消费群体以女性和中老年人为主,女性占比超六成。未来功能性食品和运动营养品增长显著。

  (三)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作为面向全球的消费品品牌数字化管理公司,已在电商和消费领域持续深耕了十余年,业务半径已遍及全球30多个国家和地区,高质量地为宝洁、拜耳、强生、赛诺菲等超百个国际国内知名企业及品牌提供了数字化服务,以“为全球优质消费品牌链接每个中国消费者”为使命,致力于通过全链路、全渠道的数字化能力,赋能品牌业务的全生命周期增长。目前若羽臣已在大健康、美妆个护、母婴、食品饮料等多个领域建立起头部竞争优势。尤其在大健康领域,若羽臣自2016年起就正式布局大健康业务,多年来累计服务超过50个大健康品牌,沉淀了20多个渠道,并搭建超过200人的保健品业务团队等,拥有了医疗器械、OTC、进出口等稀缺资质认证,建立起头部竞争优势和强大的资源整合能力,并连续多年蝉联天猫国际和天猫服务商TOP1。

  凭借卓越的品牌数字化管理能力,公司获得了多方殊荣和肯定。政府方面,公司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国家级服贸百强企业,并先后因跨境电商的优异表现,两次被评为广东省商务厅优秀案例,广州市总部企业、上海市数字商务优秀企业、上海虹口区百强科创及成长型企业等多项荣誉;平台方面,公司连续8年获得天猫五星服务商,同时也获得天猫国际紫星服务商、天猫生态认证准入名单-全效经营·数字能力认证和服务体验认证、阿里妈妈超级营销伙伴「效果经营」认证、阿里妈妈未来商业奖等多个奖项;行业方面,公司进入福布斯2024全球数字贸易行业企业100榜单、中国数字零售百强榜,荣获中国消费品品牌管理卓越企业奖、新时代榜样卓越发展机构、丝路电商开拓企业等多项殊荣。

  公司持续提供高质量的品牌管理服务,并在构建和经营自有品牌、开拓业务增长领域方面展现出积极的进展。自有品牌LYCOCELLE绽家自2020年正式上线以来,实现了连年翻倍增长,多款产品长期领跑天猫等细分品类市场排名。产品线覆盖了衣物护理、环境清洁等多个领域。绽家凭借对市场需求的深刻洞察和产品的极致打磨,快速引领高端家清市场发展,并以品质化的香氛体验和环保的配方体系,推动细分市场需求扩容升级。随着销量和口碑的提升,绽家在行业中备受关注和认可,先后荣获上海网络新消费品牌榜TOP50、星球奖年度创新品牌、2024年度消费者喜爱品牌、2024年度女性消费影响力品牌等荣誉,并收获来自天猫、抖音等多个生态平台的多项认可。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R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重要事项详见《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及第六节“重要事项”相关内容。

  

  证券代码:003010          证券简称:若羽臣         公告编号:2025-029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等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3日上午11:00在广州市海珠区鼎新路8号欢聚大厦38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7名。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王玉先生主持召开,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职责,不断规范公司治理。结合2024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公司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024年度,公司总经理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现结合公司2024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公司总经理提交了《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财务决算数据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2024年度审计报告。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公司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主要经营情况,制定了《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69,572,504.58元,提取盈余公积6,957,250.4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8,553,608.48元,减去2023年度已分配股利34,377,429.90元,经决算,2024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6,791,432.70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考虑到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需求,公司2024年度不提取任意公积金,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

  为回报全体股东,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4年度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如下:鉴于公司前期实施了股份回购事项,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拟以2024年末公司总股本164,030,506股扣除截至目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5,386,900股后的158,643,606股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79,321,803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公司不送红股,合计转增股本63,457,442股,本次转增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27,487,948股(最终股本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结果为准)。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如在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再融资新增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及转增股本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业务资格,能够独立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上市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第4号——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9、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和专项使用,并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10、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和独立性等要求,2024年度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确保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同时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1)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王玉先生、王文慧女士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王玉先生薪酬的议案》;

  (2)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王玉先生、王文慧女士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王文慧女士薪酬的议案》;

  (3)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徐晴女士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徐晴女士薪酬的议案》;

  (4)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罗志青女士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罗志青女士薪酬的议案》;

  (5)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朱为缮先生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朱为缮先生薪酬的议案》;

  (6)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黄添顺先生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黄添顺先生薪酬的议案》;

  (7)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张春艳女士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张春艳女士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的董事2025年度薪酬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一季度报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在综合考虑结合公司未来三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后,制定的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场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结合当前实际情况,公司拟增加经营场所,具体地址为广州市海珠区鼎新路8号3801室3802室3803室3804室3805室3806室,并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指定的工商经办人员全权办理本次增加公司经营场所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根据实际情况及有权机关的意见对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公司经营场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召开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和审计报告;

  5、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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