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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注销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6

  债券代码:127051                        债券简称:博杰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相关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存款账户。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为提升资金账户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近日公司对相关募集资金账户进行了注销。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73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36.67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4.60元,共计募集资金60,088.78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308.82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4,779.96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于2020年1月2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534.06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2,245.9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3号)。

  二、募集资金专户管理情况

  根据《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17日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人民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香洲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本公司有四个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开设情况如下:

  

  三、本次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5年1月13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自动化测试设备建设项目”、“自动化组装设备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项目”募投项目结项后的募集资金余额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8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等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按上述决议将节余募集资金76,645,539.96元(包含本金及该账户至销户止的利息)全部划转至公司普通账户,并对四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办理完毕销户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与相关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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